分心的时候我被木莎莎一拳打中,但我不痛
立刻反击,每一次巨大的力量都让雨滴在空中停住瞬间,接着才洒向四面八方,大雨里焦灼纠缠的两道身影快速交织在一起,又快速分开。
木莎莎后退十步,吐血!
“冥王之力!”血统再度觉醒的奖励,超强的打击力让我信心十足,同位d级,尽管我是才觉醒,那又怎样?拥有冥王血统的我,肯定是最强的,大多死神觉醒只有一种能力,但我次觉醒血统,都会有新的奖励,这就是我不一样的地方!
“好难缠!”木莎莎说完再度消失,身法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但一百只眼睛在黑夜里窥视,看的一清二楚,拥有力量就拥有速度,况且是冥王的力量,我横栏阻止她朝前,斩灵刀当头斩下。
木莎莎脸色紧张的倒退,我连续十刀斩下,她再度连续后退十步。
“根本不是对手啊!”我连续挥刀乱砍,疾风暴雨,木莎莎角色反转,只剩满脸慌乱,要不是她每次都在最关键的时刻及时躲避,长达一分钟的用力乱砍,早就把她劈成两半。
但我力量用不完,每一次挥刀都是力气最充足的攻击。
根本不用停下来休息,只不过是用力砍下去而已,连续乱劈!
三分钟后,木莎莎终于跪下来,地上鲜血一滴滴,洒出十几米,转眼又被雨水带到路边去。
“好厉害!”木莎莎微笑看我,捂着胸口:“看来你赢了!”
“侥幸!”我长出一口气,要不然突然觉醒血统,恐怕今天就是我的悲剧。说起来这里面有木莎莎强逼的功劳,但我一点都不感谢她,想伤害小希,就是与我为敌,这是我平生禁忌。
木莎莎笑着死去,看不出有什么伤感,我也来不及问她到底为什么,不过依依有能力读她的记忆,拥有强大执念的死神,死后记忆特别清晰。像木莎莎这种肯定是有很强的目的,才带着必死的勇气在整个城市杀来杀去。
不知为什么,我看着小希上车的背影,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突然挡在我身前放标识牌,是有意还是无意!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八章 1,2,3()
边海小城,傍晚时分。
位于市郊破旧的小屋,潦倒不得志的男人用塑料汤勺喂乖巧的小女孩吃饭,他自己的碗里只有寥寥几根蔬菜。
“爸爸吃肉!”八岁的女儿懂事的很早,拒绝汤勺里的肉块,凹陷进去的眼珠盯着才不过三十五岁就已经花白头发的爸爸。
女孩头发看不到光泽,脸色苍白的不正常,只有一双眼睛明亮,她懂事很早,知道爸爸不容易。
“乖囡吃,爸爸不爱吃肉!”天下父亲拙劣的谎言都一样,女儿显然不相信,撅着嘴把头转到一边。
“乖囡听话,妈妈喜欢听话的孩子!”不会哄孩子的男人最后的绝招。
“是不是吃了妈妈就会回来!”女儿眼睛闪亮。
“肯定啊!”男人确定的说。
女儿乖乖大口吃肉,希望妈妈在最后一口出现,把她抱在温暖的怀里,爸爸的怀抱也很温暖,但是胡子很扎脸。
不到三十岁妻子就死去的男人,很难谈人生幸福,之后所有积蓄又因为女儿的白血病成压在身上的巨大负担,几乎让他失去希望,即便卖掉房子也阻止不了死神逼近的速度,每到夜里他扪心自问,这辈子他未曾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为何老天对他如此不公平,就算偶尔有也是无心之失,刻意所为从不曾有,难道上天真不照顾好人吗。
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后面的日子该怎么过,没有清晰的概念,男人捏捏口袋里单薄的钞票走了出去。
今夜他决定拼死一搏,反正这点钱也救不了命,多活几天少活几天没什么分别,如果一直是这种生活的话。
希望今夜是幸运的一晚。
地下赌场里,喧闹拥挤,数百人挤在各自的赌桌前决定自己的人生,贪婪的味道扑面而来,让每个人都变得都暴躁起来,有人幻想一夜暴富,有人瞬间走到人生低谷,唯一笑到最后是赌场老板,这种见不得光的生意虽然危险,但利润超乎想像,谁在乎家破人亡,跳楼破产,金钱才是唯一的信仰。
只有区区几十块的男人,局促的挤在赌大小的桌前,从小到大他都是良好少年,青年典范,公司里的业绩模范,根本没接触过各种花样繁多乱七八糟的玩法,只好挑赌大小一决胜负。
只有区区几十块钱的他,咬紧牙关把钱全部放在小的一边,人生那么惨,算小吧!
钱不多,没有人笑话他,赌徒们经常把口袋里最后一块用来拼死一搏。
我跟在他身边,对依依说:“要不然帮一次吧,太可怜了!”
“早知道你最好心了!”依依揉乱我的头发。
看庄家把骰盅摇的眼花缭乱,猛地扣在桌上大喊:“买定离手!”
依依根本不管大小,自顾自的把里面的骰子拨成1,2,3。
庄家揭开木质骰盅,男人长长出了口气,尽管只是一赔二的赔率,但他赢了第一把,有个漂亮的开头。
接下来他把所有钱都放在小上,然后他连赢二十一把。二十一把小,让庄家魂飞魄散,他有故意用暗地里的机关把骰子控制成大,但只要一打开就是小,而且必定是1,2,3,在加这么多年丰富的经验和老练的手法,没理由会一直失手下去。对面男人看不出有什么特殊,更是把双手放在桌上,动都没动,以表示自己清白,那就是绝对无敌的运气作祟,这种事第一次见!
男人的脸上绽放出久违笑脸,庄家脸色已经变得很不好看,男人跟前堆着大堆钞票,几何式的堆叠,已经有好几万。
“还差的远啊,不过真是没经验的笨蛋啊,连压二十一把小,谁都会觉得有问题啊!”我真想对他耳朵大喊。
今夜有我和依依在,无论他压那边都会赢,大概是压抑太久,或是相信老天垂怜,男人每一次都是全部压上,搞的我和依依有点难做。
算了,帮人帮到底,我干掉木莎莎,好歹也得给他男人留点希望,说到底我还是心太软,那个头发枯黄的女孩,说实话有让我的心痛到。
已经被好运冲昏头的男人,再次把所有钱推到小的一面,后面围观的人也跟着大笑压上,庄家已经满面是汗,迟迟不敢打开骰盅,不管对方是绝对霸道的运气,还是超级无敌的赌术,都让他对自己失去必胜信心。
“开!”男人兴奋大喊,第一次有了赌徒的样子,咬着牙红着眼,这一次他全部身家已达120万,从一贫如洗到百万富翁的转变,只有区区一个小时而已,他笃定这次老天站在他这边,完全没看到老板铁青色的脸和摩拳擦掌的打手在紧盯着他。
“开啊开啊!”有人大喊:“不是赔不起吧!”
庄家咬着牙,打开骰钟,身子晃了晃倒了下去,1,2,3,今晚他让老板亏了240万。
“差不多了,不要贪得无厌!”我生怕男人走不出去,现出身来站在他身边,轻轻提醒,d级能力的我已经有黑夜行走的能力。
赌场里赌客注意力都在男人身上,突然出现的我根本没人在意。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我善意的提醒,还是终于看到面色不善的老板,男人拢起堆在身前的钞票,脱下外套衬衫紧紧包成两个包裹,兴奋的朝外走去,240万23公斤的重量,在他手里轻快无比。
靠近海边的小城,这时候天气略微有点冷,但男人兴奋的满身是汗,摆脱苦难的信心让他从未有过的满足,女儿巨额治疗费也得到解决,凭着这些钱和他的才华,东山再起根本不难,只要够努力。
但从没经验的他不出意料的碰到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冷着眼看他,身后是吐着眼圈的赌场老板。
“他妈的,小子有胆!”肥头大耳的老板把眼圈吐在他脸上,顺手抽了男人一耳光。
男人惊恐的咳嗽起来,后退几步,不敢吭气。
“喂!”我从街角走出来,看了半天,男人除了双腿瑟瑟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大概生活的折磨已经让他失去拔腿就跑的勇气。
“什么人,滚蛋!”胖老板夹着雪茄的手指焦黄,指着我说!
“输不起开什么赌场!”我笑着走过来,抓住男人胳膊:“站起来,看你什么样,没有拼死一搏的勇气,人生怎么会好转!”
男人莫名其妙的看我半路杀出,拔刀相助,脑袋里大概全都是问号。
“管闲事?”两条大汉逼近。
没办法,还是得用暴力解决,拳头大的说话一般都比较管用,看两个家伙身上刻意露出的伤痕和纹身,大概是身经百战的街头悍将,但挑错对象了吧。
下一刻我突然出现在左边,用处百分之一的力量一拳打在左边大汉小腹,大汉立刻跪下,喉咙发出奇怪的声音,但说不出话来,带着螺旋的力量在他腹腔里冲撞,能说出话来是怪事。
还不及反应的另一个光头,被我抓住头,狠狠把脑袋按进墙里,粉白墙灰四散。
“还不快跑!”我看已经呆掉的男人。
拔腿就跑,豁尽全力,连谢谢都不说一声,还是高材生真没礼貌。
胖老板脸上肌肉抽动恐吓:“小子,你完了!”
“废话多!”我单手掐他脖子,狠狠把他砸在地面晕过去,拿出手机扫描他面部。
“阳寿未尽!”四个字显示。
“他妈的,真是没道理,这都不该死!”点开胖老板资料,生平触目惊心,放高利贷,黑吃黑,调戏妇女,打架斗殴,收保护费,无恶不作!开赌场只是他人生一角,仅此一项就让好几家家破人亡。
也不知搞什么鬼,这种人不死留着祸害人间吗?
我手发痒,继续扫描另两个笨蛋,好在运气不错,光头大汗恶贯满盈,将在三天后死去,这算是我看到的唯一好消息。
依依正在改变胖子的记忆,他醒来只会记得被一个外地高手赢去240w,而不记得是谁,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待会还得提醒那个毫无生活阅历的笨蛋,最好搬到外地去,毕竟今晚他光彩夺目,亮瞎所有人狗眼,能认出他的人太多。
改变三个人的记忆没要多久,选择性遗忘而已,依依驾轻就熟。
男人也并非完全傻逼,回家就把钱收到皮箱里,收拾必要的东西,带着女儿一路小心翼翼去酒店住,订购好去往别处的飞机票,从此以后要告别这里。
直到到了酒店他还兴奋的发抖,把女儿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女儿有救,生活得以改变,人生大逆转只不过一晚,不过也太铤而走险了。
“事情还算圆满,这样你也对得起木莎莎了!”依依看着父女两个笑着说。
“算是小小的补偿吧!”我站在酒店阳台上,木莎莎很惨,虽然她干掉不少人,但我能理解那种急切心情,母女连心,如果什么都不做,才是最狠心的人,虽然她极端,她暴虐,但这是她对牵挂的两人,所以才会选择那么狂暴的手段!
其实,每个死神都曾经是可怜人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九章 变态集中营()
我和依依坐在小希的宿舍楼顶天台上,自从当了死神就特别喜欢天台,这里是谈话的好地方,还可以俯视整个城市的夜景,就算偶尔风大也造不成什么影响。
木莎莎事件之后,出乎意料的管理局并没有对胆大妄为的我进行处罚,森哥用看私生子的眼光看我,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恐怕取消死神的资格是轻的,重些说不定还要被丢到冥界环境恶劣的地方去挖矿,反正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但我毫毛未失,反而被调去内卫队,唯一一个d级死神成为内卫队成员,我成了头一个。
我也有考虑到底为什么,最后归结于我前途不可限量的血统让莫森大人和沫沫姐另眼相看,再次觉醒后拥有“冥王之力”的我,战斗力大幅度提升,那种徒手攻击就不亚于同级拳炮的能力,人人惊惧,但把我丢在一群怪物里好吗?
内卫队的人个个冷酷到底,整天板着脸压力好大的样子,就算希望我成为另一个莫森大人,也不必让我来这种部门,好在内卫队没有指标,只有接到命令才行动,这样我有大把时间四处游荡,或者整日整日陪小希,有几次我都想在在黑夜里出现,告诉小希一切,但我忍住了,那么想和她在一起,就要有面对一切的力量,现在还不是时候,总有一天
依依一直知道我的想法,我想做的事就算是错的,她也很少阻止,除非会危及到我,她才会劝,但多半没用,只好陪着我发疯,雨夜客车事件之后,她成了我内卫队的搭档,我特意要求来的,好搭档不容易找。
内卫队的家伙一般都不需要搭档,独来独往惯了,个个怪胎,冷漠又不讲人情,就算有搭档估计也早就打起来,索性大家都单独行动,干完事打电话叫人清除手尾就好。
说起来到内卫队其实是对实力和潜力的一种认可,不知多少死神羡慕不来,可是来了就知道完全跟想象的不一样,队长倪仓能力是风刃,脸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道伤口,看起来吓人,其实也很吓人,这种小伤稍微修复一下就可以不存在,但这个变态硬是在脸上顶了四十年年,也让其他人不舒服了四十年,四十年来他从生手爬到内卫队队长的职务,没变得就是脸上的伤疤,用他自己的话说留个纪念,至于纪念什么,我没仔细问,我想不会是什么好事。
这家伙无论杀人杀鬼,都经常搞的七零八落,现场血腥一片,背地里有人叫他屠夫,我看他是心理有缺陷,这种家伙身居高位,也算死神的不幸。
但跟乌鸦比起来,他妈的简直是善人。
乌鸦最大爱好就是剪脑袋,他的能力就是剪刀手,超乎寻常,剪手手断,剪腿腿断,可他偏偏最爱剪脑袋,被他干掉的死神可以算是内卫队之冠。而且这个把自己打扮的乌漆麻黑的烂人,经常闲来没事到处乱剪,游魂野鬼也不放过,在银月执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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