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土愣了愣。
他差点没弄懂卫小歌在说什么,随即没好气地说道:“什么当狗,那个叫忠犬,忠犬。”
“按照你的那一套说法,已经到了人狗不分的地步,不妒忌耐得住寂寞,深情无限体贴温柔——呃,太多了不记得了。总之,这种人不存在,如果存在,绝对是神经病。”
丁土默然。
都是神经病,眼前的六号,还有七号。
还有糜红尘。
嗯,当然,最神经病的还是长贵。
七号坐在好似难民居住的矮棚中,鼻端都是怪异的味道,仿佛是尿骚,真是说不出的难受。她眼睛朝不断扫描,正在此时,一只背着小壳子的爬虫,肆无忌惮地爬上了被褥。
她强忍着要尖叫的冲动,从床铺的里间伸手拉了一件不知是谁的小衣服,慌里慌张裹住爬虫。
然后提脚在衣服上一阵猛踩,隐隐听见bia唧一声,虫子显然肠穿肚烂死了。好恶心,她打了个大大的冷颤,将小衣服一把丢到床尾的地上。
外面大弟弟长贵与一名男子的争吵声倒是传进了耳中,仿佛是弟弟怀疑有人害了自家的姐姐,但是那男子不认账。
男子的声音十分清亮,带着些说不出的冷傲,作为声控的七号,忍不住有些意乱情迷。
此时七号不知怎么地,将之前与她有短暂视线交流的糜红尘,忘记到脑后。同时忘却的还有她的使命——要虐渣男为原主报仇。实在是有的人过目即望,天生就有一张大众脸。
她鬼使神差的认定,与长贵争论的人,应该是“天昊宫一枝花”的知微。
七号竖着耳朵凝神听着,姓薛的贴心美少年,出言辩解说不是美公子伤害的原主。
她默默祈祷,最好就是美公子其实无意伤了原主。
当然,作为苦主,她怎么能那么轻易的原谅他,必须得发点小脾气,可劲折腾他。两人针锋相对,她不畏强权充满个性美,这位公子一定会被自己现代女性的魅力所迷惑。
因为曾经伤害过自己,美公子心生内疚,跟在身后,默默地保护她。
每当她遇险,美公子在最关键的时候,从天而降,不断地英雄救美。
他声音那么傲气,会不会很霸道呢?
会不会其实是个很霸气很邪魅的人呢?
霸道男主剧情的发展,应该是与自己不断的误会,和好了。然后再误会再和好,再误会——n次循环之后,男主生气或者是喝多了酒,霸王硬上弓。
作为穿越女的自己,当然会很害怕的跑掉啦。
不过,一夕之欢的后果,说不定会有了小北鼻。自己带球跑,然后,他焦急而深情的满世界追,最终误会解除,接下来无限宠溺。
美公子的来头应该很大,是王爷还是皇子,最不济也是个小侯爷吧,女主的男一号怎么都有个显赫的身份。
这样身份高贵又相貌俊美的男子,绝对会有几个脑残女配来搅局。这不是问题,凭她是穿越女,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拥有积累了几千年的现代文明,肯定会更加有新鲜感,更吸引人。
往后,嗯生几个可爱的小包子,最好头一胎是男娃。看这些人的打扮都是古代人,古代人都重视儿子。自己生的包子,一定很可爱讨人喜欢,绝对不会哭哭闹闹,鼻涕满脸。
七号想得出神,脸上带着无限憧憬,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将剧情展开到什么地方去了,彻底忘记了杀虫大计。
突如其来,“哗啦”一声,油布帷幕被撩开。
七号猛地一惊,却见是那名清秀的正太钻了进来。
真是人吓人,吓死人。
看到长贵那张脸,七号即使不高兴她的故事被打断,但是也无法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大弟弟虽然还没长开,但是绝对和丑不沾边,那么自己必定也不会难看。
特么连个镜子都没有,什么鬼地方!
长贵微微一笑,带着点少年老成的味道,“姐,你好些没有?”
这弟弟多俊,笑得多温和体贴,七号对长贵的好感直线上升。
她甜甜一笑,“还有些疼,不过比之前好多了,就是什么都不记得。长贵,对吧,你和姐姐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我慢慢同你说,姐你别安心养病别心急,外头有我呢!”
长贵坐到床尾,眼睛朝四周略微扫了扫,忽然发现长富的一件贴身小衣裳正好在他的脚边,衣服上有几个明显的脚印,看尺码属于姐姐。
六号姐姐虽然凶得要命,但是不会乱扔衣裳,更加不会踩上几脚。因为所有的衣服都归她洗,只要摊上洗衣裳就跟对付仇人似的。
应该是这个新来的踩的,她脑子有病吗,大冬天的弄脏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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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二章 小伪君子()
要论什么活计最让长贵讨厌,无疑是洗衣服,因为这是女人的事,偏偏凶姐姐却不管这样的规矩。
但是,万一七号推说什么头疼手疼的,薛绍奚腿伤未好,弯腰都困难,保不定长富他们几个小家伙的衣服就归他洗。
他忙捡起被扔在地上的衣裳,免得不小心又踩了几脚,搞得更难洗了。
随手这么抖了抖灰尘,不料明晃晃一只烂了肚子的爬虫跌了出来。
原来如此,拿长富的衣裳杀虫呢!
难怪还有几个脚印。
长贵不动声色,你要找死也不用这么快吧!
若无其事,长贵将衣服收了起来,便摆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慢慢和七号聊天,将她需要知道的事娓娓道来。
“丁土,你这样堂而皇之的偷窥,就不怕长针眼?”卫小歌问道。
眼前的情况很诡秘,虽然七号和长贵在矮棚里,但是盖在上面的粗油布却形同虚设,根本就不存在。
至少,在丁土和卫小歌的眼里是如此。
这让卫小歌想起知微的幻阵,然而似乎是更加高明很多的法术。
丁土明白卫小歌意有所指,嗤之以鼻,“求我都不看,就你那小身板,怕弄脏了眼睛。”
“哎哟,看吧看吧,我求你了,反正看的是七号。不知道你听说没有,看姑娘家洗澡换衣服,生儿子会没菊花的。”
也腻粗俗恶心了,丁土勃然大怒,“我从来没看过你洗澡。”
见他不似作伪,卫小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两人互不服输,暗藏玄机地聊天,没一会儿停住了嘴,开始专注地听长贵说话。
距离很近,不过四五尺远的半空,因此看得很清楚,也听得分明。
长贵似乎已经慢慢习惯他现在的角色——有着责任心的家中长子。
他用很温文有礼的态度,讲述着姐姐“失去的记忆”。
当然,内容经过他的润色,比如说卖身契的事绝口不提,当然更不用说先前已经来过六个鬼魂了。
父母双亡,留了些田产,后来村里嫌弃他们姐弟晦气,搬家去了县城。长富被抢,姐姐出头夺了回来,却又杀了个大人物,因此躲入山中避难。
基本的主要内容并没有改得太多,但是重要的部分全部修饰过了,在这个故事里,长贵本人是绝对无辜的。
至于薛绍奚,长贵这次并没有说什么是家仆,而是见义勇为的小伙伴。豆儿和四丫都是一起救的,眼下认了做妹妹。
——姐姐,是全家挑大梁的那个!
这点他强调了好几次,重中之重。什么活儿都是姐姐在做,烧饭洗衣服带孩子,没有姐姐这个家根本就撑不起。说着说着,眼睛还红了几次,眼泪欲滴未滴,用袖子擦干了。
长贵脸上那股既坚强又担心的表情,让上头观看的卫小歌忍不住拍了好几次巴掌,拍案叫绝。
“真精彩,我这弟弟简直独一无二,天下再没有比他能装的了。这样一来,七号哪里还敢装柔弱可怜,逼上梁山也得当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强人,洗衣烧饭往后都是她的活计了。”
丁土默然。
他一点都不觉得好笑,长贵真是越来越精了,往后该怎么办啊?
卫小歌用膝盖想,就晓得长贵打的是什么心思。
暂且稳住这个七号,然后徐徐图之,是驱鬼魂还是留下来,就看七号接下来的表现了。都将这位七号架到一家之主的位置上了,接下来如果不苦逼的干活,恐怕长贵不会给七号什么好果子吃。
至于自己这个六号姐姐,恐怕已经被他放进那过目不忘的记忆中,深深藏了起来。按照长贵的思维,定然以为她已经翘辫子滚蛋了,这个倒是可以理解,毕竟前面都来过五个了。
长贵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卫小歌敢肯定,他一定翻来覆去,在心中将老天骂了个贼死!
真是被各种玩弄啊。
不知为何,她心中泛起一丝悲伤,脸上却无悲无喜,不敢让丁土看出什么端倪。
实在是非常放心不下三个小的。
至于长贵,已经是快十一岁的小少年,他机灵得要命,只要不惹大人物,总归无事。如果干了什么大恶事,被人秒掉,那也是纯属活该。
没有见证长富长大成人,没有将长贵一点点带回到正路上,答应了薛绍奚教导他修炼,此刻就此中断。新来的七号,会不会将豆儿和四丫当两个皮球一样的踢走,是个很难预料的事。
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暗暗揪心。
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关联,就很难就这么一刀砍断。
至于兽皮僧三人组,陌路相逢的人,不予理会。
丁土偷偷看了看卫小歌脸上的表情,却看不出什么来,他不由得犯嘀咕,真的一点不在意吗?
他幽幽说道:“长贵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你难道不觉得全是你的有责任吗?”
卫小歌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讶异道:“又关我事?你那只眼睛看到我教他学坏,教他骗人。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提着耳朵教。我不知道多痛苦,天天以身作则当典范挂着墙壁上,都快成为全天下最正直的君子了。”
丁土长叹一口气。
旁观者清,六号不明白的事,他清楚得很。
“你教会了他该怎么做一个君子,该怎么做一个有担当的人,然后他才明白该怎么假扮成一个小伪君子。你教导他易地而处,他才懂得换位思考,将自己放在对方的角度,如此才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还没等丁土说完,卫小歌已经满面恐惧地叫了起来,“不要说了。”
因为她自己也隐隐想到这一点。
真的无计可施了。
丁土不理会卫小歌无比惊恐的叫喊声,眉头紧皱。
“因为你,他懂得这世上君子更加受人尊重,因此才一味模仿。如今是小打小闹,用来骗骗人,长此以往,打着君子的旗号,收买人心,谋权夺利,谁知道他会翻出多大的浪来。”
呆滞了良久,卫小歌终于吐出一句,“还是趁早干脆掐死这妖孽吧!”
“掐什么掐,他死了,你也跟着玩完了。”
“咦,我不是已经被你抹杀了吗?”
“哼!“丁土撇了撇嘴。
卫小歌又喃喃说道:“老丁,你说这娃,怎么就这么聪明,为什么聪明却偏往歪门邪道上跑,不嫌浪费吗?”
换了是自己,如果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又懂得细心揣摩,绝对到处去看武修们打斗,琢磨着怎么修炼。嗯,也可以读点书,当个饱学之士也很好。
长贵这种天赋,按照知微的说法,妥妥就是个法修的好材料啊!
偏偏用来装模作样揣摩人心。(。)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一三章 夜半歌声()
兽皮僧三人组都觉得很沮丧得不行,凌云子虽然显得豪迈,可是口风紧得很,压根不打算带上他们几个没用的人。
卫姑娘又一直呆在矮棚子里不出来,连晚上的饭食都是由段添财送进去。
他们三人虽然同情卫姑娘忽遭大难,其实更加同情几个小的。三个小娃娃被薛绍奚和长贵拘着,不敢去打扰,时不时朝着卫姑娘的棚子看几眼,那小眼神真是可怜巴巴,凄凄惶惶。
至于凌云子,原本就与这家人刚刚相识,并没想那么多。他却是对长贵非常感兴趣,一直暗暗留心。
与姐姐说了一阵话之后,长贵便红着眼出了棚子,从下午到晚上一直忙出忙进没停手。
照看弟弟妹妹,哄着他们玩,给他们洗脸擦手。
小孩的脏衣服,都叫他抱着放进了木盆,烧了热水,竟然坐在石头上,正儿八经的拿木棍子敲打着洗衣裳。虽然有点敷衍了事,不过看那架势,竟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等妇人的活计。
凌云子哪里知道,长贵曾经被卫小歌强迫着洗了两个月的衣服,手势还没忘。
长贵这番老实样,薛绍奚也不好说什么,虽然怀疑他居心不良,借此表现。不过本着将人往好处想,未必不是因为姐姐生病,长贵良心发现。
他腿伤未愈,卫姑娘这些日子不让他干活,其实洗洗衣服倒没什么。本来还想等着明天一早再说,不想长贵这小子抢了个先。
凌云子却在一旁感慨不已。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这孩子只有一只手能用,肩膀有伤,很是狼狈费力,只是他自己却没怎么在意。洗完衣裳晾上,差不多天黑了,他还很懂事的哄着几个弟弟妹妹睡觉。
长贵受伤的肩膀,他虽然帮忙治疗了下,但是骨折却没办法好得那么快速。
不过,最让凌云子困惑的是——
卫家这两个兄妹,真是怪异难言。姐姐身体里存有先天真气,已经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早先给弟弟长贵疗伤的时候,本着好奇,略微探了探他的修为,这个差不多十一岁的孩子,体内也有先天真气。
天地精华,都给他们家占全了?
要不,收了长贵当徒弟?
念头转了转,凌云子摇了摇头,罢了
作为一名性子懒散的闲云野鹤,光是跟在知微这个小师叔屁股后头当“护花使者”,他已经觉得很痛苦了,哪里还有什么闲心去收徒。世人都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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