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名义上长贵是他们的儿子,实则却是主家。
卫家的银钱来源,基本上靠的是长贵。
除了最初的那笔钱,他亲生的母亲还遣人送过几次银子,不过却不知何故,最近三年却是再也没送。
家里最早过得十分阔绰,盖了大砖瓦房,雇了短工长工,还买了几个仆人。
原主卫小歌,就是打小买来专门服侍长贵的。
因不知什么来历,只有个小名叫做小歌。长贵与她亲厚,平日里都是以姐姐称呼,还摆出公子的款,“赐”了姓卫,叫做卫小歌。
后来,家里的银子叫长富的爹不知怎么给弄没了,说是到县里和人做生意,结果空手而归,连田地都赔出去不少。下人打发了,长工短工也雇不起,都遣了。
最终只留下了卫小歌这个姐姐,还是长贵死命拦着不肯卖。
丫鬟娘生了长富之后身子就不大好,兼且日子每况愈下,越发地病重,撑了两年便一命呜呼。长贵这藏银子的习惯,都是那丫鬟娘在病床上教的,免得都给长富爹给花光了。
亲生母亲三年没送私房银子来,长贵这公子哥的身份便有些尴尬了,日子久了,长富爹就不将他当回事。
本来长贵已经一肚子不满了,外带长富爹孤寡了一年,便想纳了原主姐姐当妾,长贵忍不住便使了点诡计算计他。
长富爹压根不懂得农事,自从散去了那些短工长工,将大伯一家给接来,帮着种剩下来十来亩地。这大伯又不晓得长贵的身份,动不动说他好吃懒做,又似乎对原主姐姐嘘寒问暖,可能意图不轨。
这才引发了一连串的家庭惨剧。
卫小歌哑然,竟然这么曲折离奇。
爹娘都是他的下人,这两人做惯了奴仆的,经济来源出自长贵,自然当他是个公子哥供着,必定是事事以他为先。
不得王子病才怪了。
“长贵,我问你,手握卖身契就能执掌人的生死,别人对你好就是傻瓜,别人稍微对你不好就该死,这些想法,是你娘平时教的对不对?”
长贵一脸惊异。
他还以为姐姐不懂他的想法呢,原来什么都门儿清。
“原来姐姐你都知道啊!”
卫小歌早就隐隐揣测过了,长贵那异于常人的偏执,应该与那位曾经当过丫鬟的娘有关。只是人家早就死了,再去挖坟说人的不是,跟鞭尸似的。
长贵很少提起那位爹,却是时不时提起娘,显然受她的影响很深。
她又东扯西拉地问了几句,长贵大概是打开了话匣子,虽然仍旧有些遮遮掩掩,不过总算东一句西一句的,倒是凑出个人物图形来。
那位丫鬟娘惯会做人,私底下的手段却是十分利索,是个笑如三月春风,心如四九寒冬的人物。家里买来的几个丫头,倒是有两个死在她手里。
对长贵却是极好,万事都宠着惯着,十二分的殷勤。
大概是觉得丈夫靠不住,亲儿子长富还小,生了病心思就更重了,一心培养长贵当她的接班人。于是将那些丫鬟生存法则,事无巨细都教导了。
大宅子里的丫鬟,总盯着眼前三尺地,无非惦记着如何在一个窝里抢食,能够排除异己,挣上了贴身大丫鬟的位置。如此言传身教,耳濡目染,长贵便学会了笑里藏刀的那套法门。
因此动不动装出一副天真纯良的笑脸,心中却是各种小算盘。
活脱脱就是个两面三刀的坏心眼丫鬟,十分小家子气。
话说回来,丫鬟娘并不晓得“孤星入命”的事,还以为长贵的命与府中的祖父相克。想必长贵也是天生敏感聪明,隐隐觉得一旦被人知晓,恐怕有性命之忧。
卫小歌听到这里,随口问道:“这些话你为何不敢和娘说。”
长贵抬起头,微微笑了笑,“其实我一直并不晓得孤星入命是个什么意思,咱们搬家到邑县之后才打听的。从前好几次想问娘,话到嘴边,却是咽下了,因为每次都想起我那亲生父亲想要掐死我的嘴脸。”
“你倒敢同我说,不怕我学你亲生父亲,干掉你这个小混蛋。”卫小歌笑道。
长贵摇摇头,“娘这个人,呵呵,她的性情我还是知道一点的。姐姐你与她不同,每次有事,姐姐你都是挡在前面,要我带着长富逃命,所以,我才不怕你会害我呢!”
卫小歌笑了。
他倒是对自己信任得紧,连这等人命关天的事都敢直言相告。
孩子始终是孩子,没有谁一出生就是个坏蛋。俗话说,七岁八岁狗都嫌,长贵翻年才十一岁,只不过长年被灌输一些扭曲的观念,如此才变得不可收拾。
当然,还得加上那离奇的身世。
也不知哪里来的野和尚,咣当一句“孤星入命”砸过去,便让这孩子背井离乡。长这么大没半点安全感,挖空心思地想尽办法,保全他所在意的人。
只是用错了办法,以为只要干掉所有人,就能护住原主姐姐,还有弟弟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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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那一身的骚()
熊孩子见过,可没见过这么能折腾的熊孩子。
长富这小娃娃,娘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还来不及教些乱七八糟的,平时由大伯娘和姐姐照顾,反而十分敦厚。
卫小歌暗叹,幸亏那位丫鬟娘死得早,不然长富迟早是个小长贵。
琢磨了良久,她面带一丝神秘说道:“长贵,你若想打破‘孤星入命’的宿命,我有不少办法,你要不要听?”
长贵眼睛一亮,“真的?姐姐你赶紧说。”
这个切入点倒是不错,卫小歌心中好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第一个办法,叫做退一步海阔天空。很简单,就是不要随意伤人。你想想,如果你将人逼上绝路,成了生死仇敌,人家奈何不了你,却会找长富的晦气。”
长贵点点头,“嗯,我光想着先下手为强,可是万一事情败露叫人给逃了,回头要害长富,那可不行。”
卫小歌拍了拍长贵没受伤的那边肩膀,呵呵一笑,“心胸开阔,得饶人处且饶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样才不会很多人跑来害长富。”
她说罢却又点小小的心虚,自己的心胸也不见得多开阔,动不动发火呢。
这点暂时不提,反正这会儿是来教导长贵的。随即她又有点犯愁,作为一个有些随心所欲的人,往后竟然还得小心翼翼的以身作则,还真是很痛苦。
长贵想了想,觉得姐姐说的似乎也在理,“嗯,我明白了,得看事情的大小。大事不放过,小事就算了。”
卫小歌笑道:“可不是这样,比如说有人偷了你几两银子,你砍了对方的手,是不是过份了点。平白无故,就结了个大仇。”
长贵若有所思。
姐姐和娘说的,竟然完全不同。
娘常说,如果有人对自己不利,先不要打草惊蛇,假意交好,然后等待时机,打蛇就要打死,让人家永不能翻身。
而姐姐却说,有人对自己不利,小事压根不管,大事也当个小事处理。
到底那样对呢?
长贵带着些疑惑说道:“如果有人砍我的手怎么办?”
卫小歌道:“无缘无故,谁会来砍你的手,除非你干了什么坏事。如果是那种毫无理由就要剁人手脚的恶棍,你也不用客气了。”
长贵笑着点头,这还差不多。
长富的耳朵被捂了许久,只能断断续续地听到哥哥姐姐说话,有点不耐烦,身子扭来扭去,举起胳膊一个劲拨着卫小歌的手。
卫小歌笑着松开双手。
这会儿的话题,并不涉及到身世隐秘。
她语重心长,又对长贵说道:“第二个办法,叫做易地而处。凡事站在地方的位置去想。如果你在薛家哥哥的家里当帮工,薛家的调皮孩子惹了熊,你们两人被熊追着跑,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可太好回答了,长贵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是赶紧逃命。”
“那就是了,薛绍奚可没逃跑,你现在明白了,你欠了薛家哥哥一条命呢!”
长贵明白姐姐的话,不过却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才意会过来,姓薛的就是个笨蛋,跟穆大哥差不多。
这种人,放在身边也不吃亏,不需要防备。
姐姐的意思,是要自己做这种笨人,可是这种舍己为人的傻事可千万做不得。尤其是,万一碰见那种救了人家一命,却反咬一口,岂不白白惹来一身的******如说长贵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一身的骚。
他嘿嘿笑了笑,似乎“白眼狼”这个不太好的词,说的就是他本人。
话说回来,薛绍奚可蠢透了。
“姐姐,我都懂了,薛家哥哥是个好人,他拿我们家的银子办事,而且还挺卖力的。往后我做事之前,会掂量着自己的本事,大黑熊肯定不惹了。”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就这么着吧,也算是有点进步。
说多了,他也未必明白。
“其他的我暂时不说,咱们先记住这两个办法。第一,退一步海阔天空。第二,易地而处。少结仇,多交朋友,才是真正的保命之道。”
长贵松了一口气,姐姐竟然没教训他,卖身契和雪莲精的事,竟然轻轻放过了。
他笑嘻嘻说道:“这次是真懂了,多交朋友肯定有好处。穆大哥瞧着像是惹了大麻烦,可是却因为交了万大人这个朋友,被人追杀都有人护着。”
卫小歌晒然,心想这个说法倒也算是恰当。
君子可欺其方,固然会经常被人坑,同时也会被朋友救。
总体来说,做真君子比做小人还是占便宜。君子极少会被人坑到底,谁下得了手啊,会内疚的。
至于要致穆乘风于死命的玉妃明明穆乘风余情未了,对她死心塌地的,竟然起了如此歹毒的心思。可真让人想不透,玉妃就不怕半夜被鬼敲门吗?
“我们回去吧!”卫小歌抱起长富,轻轻拍了拍长贵的后背。
熊肉炖了许久,香味四溢。
一顿饭很丰盛,油水很足,因为吃的人太多,碗不够,还拿木头临时又削了几个。
卫小歌笑眯眯地说道:“各位佛光寺的还俗僧友们,这顿饭吃了,你们该去哪里去哪里,临走带上两个熊腿,往日的恩怨,就此了断。不过,我劝你们,这和尚还是别做了。”
众人齐齐摇头,“肯定不当和尚了。”
段添财等人心情大好,右手虽然仍旧使不上力,不过感觉与从前不同,估计还真能恢复。
都两个月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饭菜,今天能吃上白米饭,外带香喷喷的熊掌和野山芋,日子从来没这么美满过。
做和尚最大的坏处,就是多少年没能吃肉。至于好处嘛,能沾些佛气,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人上人。
可是,这辈子都还没顾上呢!
知微默默地吃了一小碗饭便打住了,饭很粗糙,熊肉又硬又油腻,山芋简直苦涩得难以入口。
他磕磕绊绊了许久,才说道:“各位,可以去,宝梁国,做道士。”
宝梁国的道观极多,添几个道士绝对不成问题,这几人都有修为在身,腿脚看着灵活得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不以为然。
刚出牢笼就进虎窝,脑壳又没坏。和尚不做去做道士,不都是一回事吗。如今手脚健全,在山里当个猎户,不知道多快活。
有个三十来岁的矮瘦汉子,叫做毛丘,见知微穿得十分体面,道冠簪子上吊着的几个青色珠子扯下来,都可以换不少银两,心中顿时很犹豫。
毛丘心想,乌金国的户籍十分严格,叛逃的僧人,还不知道是个什么罪,往后只能在山上躲一辈子,还真不如去做宝梁国做道士。
“敢问道长是哪家道观的,能否引见一下。
知微却说,“不成。”
知微心想,天昊宫是宝梁国的第一大道观,闲杂人等哪里能进,其他普通的道观,说不定缺几个有修为,去种田或者看守大门。
众人茫然,你拿我们开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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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不耽搁你的来世()
四个熊掌外加两个前腿,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多数都给六个兽皮人给吃了。抹了抹一嘴的油,一行人便抬着两条后腿打道回府。他们住得不算太远,走路过去要一个多时辰,同住在一间山洞里。
长贵吃完饭便往屋子里钻,卫小歌忙叫住他,“今天你犯了不少错,不能不罚,不然你不长记性。去火塘那边跪着,你别以为我忘记了。”
长贵扭了扭身子,撒娇似的说道:“姐,我受伤了。”
“你用胳膊跪么,腿没受伤吧!”
长贵悻悻地走到火塘边,歪歪扭扭地跪在草垫子上。
千红很自觉地收拾了碗筷,用热水洗着,边洗边看了卫小歌无数眼,总觉得该说清楚了。
被人偷瞄,卫小歌自然感觉得到,她微笑道:“千红,你有话对我说么?”
千红却不知何故,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碗掉进水盆中。她尴尬地笑了笑,“姑娘这个,的确是有点小事。”
卫小歌走到跟前,蹲下身子,“说吧。”
“我就想问问,咱们在这里会住多久?我思量了许久,两个孩子总不能一直住在山里,往后可不成了野人了。如果方便的话,我倒是想带她们回家乡。”
卫小歌笑道:“这话说得在理,哪能一直住山上。你家乡在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年有可有联络?”
千红低着头,轻轻说道:“爹娘都去世了,还有三个弟弟和弟媳,几个妹妹都出嫁了,二弟和三弟曾经找过我。”
弟弟们是来找她要银子的。
这话却不方便说了。
原来还有不少亲戚,不过山路难行,当然要送千红回去,卫小歌忙道:“这感情好,我与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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