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星入命,姐姐是这个意思吗?
长贵咬着唇,半晌才说道:“长富不会离开我的,他喜欢我。”
卫小歌叹气,“如果你一直这般无节制的杀人,说不定有一天,长富一点都不喜欢,或许也会和你姐姐那样,宁可绝食饿死也不愿意与你一起,那又该如何?”
长贵不解。
杀人不就是为了保住自己身边的人吗,长富又怎么会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只要将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都除掉,人家才不会来害他。
并且姐姐为了保护大家,也杀了很多人。
“可是,你也杀了好多人。”
卫小歌叹气。
就事论事是无法对小孩子行得通的。
你跟他说东,他肯定说西,必定要往扯到路人甲身上。干嘛不说有人打家劫舍,有人落草为寇,那些恶僧们还抢了小孩,逼良为娼呢?
“为了救长富,我求告无门,只有杀人一条路,如今我们却不得不躲到山里。再者,那些僧人抢劫幼儿,本来罪大恶极。柱子却不该死,或许还有几个被你杀的村民也不该死。”
长贵沉默了一阵,良久之后才道:“娘说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又扯出一个奇怪的娘,卫小歌头大之极。这孩子彻底没有是非观,到底是怎么教出来的。
她揉了揉脑门。
这种教导人的事,她并不擅长。
“长贵,我虽然不知你为何心肠这么狠毒,不过既存在必定有其缘由。你爹你娘都已去世,我不说死人的不是。往后你再行差落错,就是姐姐我的责任。
往后我会努力教你走上正途,并且不会再姑息,该打的打,该罚的罚。你的毒蘑菇必定还带着,然而,我不可能天天提防你是否下毒。但是我不希望走到那一步。你说呢?”
卫小歌选择了坦言相告。
这孩子非观扭曲,道德感薄弱,简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甚至可能有妄想症,全世界的人都是他潜在的敌人。
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形成这样奇异的性格?
真要命啊!
卫小歌想到了一个原因,不过暂时还不能确定,今天说得够多了,改天再慢慢套他的根底吧。
如果笨一点也好啊,偏偏长贵还有着过目不忘的天赋,修炼的速度惊人的快。小小年纪,已经懂得用言语和表情去欺骗,并且有计划的设置陷阱杀人。
他并非完全没有恐惧感,他也会害怕。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他比谁都觉得恐惧。比如说看到二狗子被杀,遭遇九幽鬼婴。
他怕的不是二狗子一刀断头的血腥场面,而是担心被杀了。
相处了两个多月,此刻的卫小歌已经深深明白了这一点。
不惧怕生死的人,是莽夫。长贵将他那条小命非常当回事,到处挖坑打造自己藏身的堡垒。一旦他有所依仗,杀人连眼都不带眨。
那两个被长剑捅死的僧人,就是例子。
换言之,他比那些不怕死的人,更加难缠。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智成长,他的计划将会越来越完美,让人找不到任何漏洞。
长贵默默地低着头,一声不吭,并没有如往常那样,带着天真的口吻很痛快的说:我懂了,姐姐。
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卫小歌也不知道。
她觉得必须出言警告,“薛绍奚,千红,还有四丫和豆儿,如今和我们一起,都是亲人。你不可再害人,不然我定然不放过你。”
长贵的身体僵硬,心中带着无名恐慌。
难道姐姐知道他想杀了薛绍奚。如果薛绍奚真死在他手里,姐姐必定不会轻饶,说不定一刀子结果了自己。
他抬起头,小声说道:“姐姐,我往后不随便杀人了。”
卫小歌皱眉,“不随便杀人?你的意思是,还会杀吗?”
长贵很坚定地说道:“如果是很坏的人,像那些抢长富的恶人,肯定不能放过。”
卫小歌长长透出一口气,长贵总算有点进步了,至少老实了不少。换了是从前,肯定会一脸真诚地说:姐姐,我往后再也不杀人了。
至少他虽然还惦记着杀人,却只找那些恶棍的麻烦。
见姐姐的脸色有些缓和,长贵轻轻松了一口气。
看来这么说是对的,如果一味的装诚实,只能哄那些不知底细的人。姐姐既然对他的老底子一清二楚,就只能说一半留一半。
杀了爹和大伯,到底对不对呢?长贵有些不肯定了,从前觉得应该要那么做。可是姐姐说,正因为杀了他们,他和长富如今才变得这么惨,饱一顿饿一顿的。
与长贵一番长谈之后,卫小歌若无其事地过日子,却暗中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发现他与往常一样,该笑的时候笑,该闹的时候闹,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那番对话。
卫小歌并不担心长贵下毒。
食物都是在一个大锅里煮,大家都吃一样的东西,也包括长富在内。再说,毒死了她,深山野岭的,谁来照顾他与长富呢,相信长贵应该明白这点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六章 有人掉坑里了()
卫小歌掰着手指头数日子。
重新做女扮男装的主线任务,已经到了最后一天,她终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身负这个烂系统,就好比头上悬着一把刀。因此能安然度过一个任务,绝对是上上大喜。
完毕之后就有三百个功德点,又多了将近一年的寿命。
这两个月的时间,她只打通了双臂的经脉。其实体内的真气比最初的时候要多,按说速度会快一些,然而要做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
木屋的顶上的草给刮走了,围栏被野猪拱了,烧火的木头不够了。
薛绍奚前来请教修炼上的事宜。
千红做了绣花鞋送来了。
长富巴巴地投食送吃的附带半个小时的撒娇。
时间好似穷人家的存款,总是在一种挖东墙补西墙的状态,无头苍蝇似的忙忙碌碌,半刻都不得空闲。
夜晚的寒风比白天更加凛冽,刮得人脸生疼。
守夜的小棚子里的火塘中,早已经点燃了一堆火,柴火半干不湿,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时不时跳起点点火星。
卫小歌很有宗师风范的盘膝坐在草垫子上,手里提着酒葫芦,仰头喝了一大口。
“真难喝!”
喃喃的抱怨声中,一股暖流缓缓流入腹中。
这酒闻着尚可,入口又涩又浑浊,并且度数很低。这年头似乎也找不到醇厚甘香的二锅头。可惜,她并不懂得酿酒,只是爱喝罢了。
山里不安全,担心有狼群或者虎豹。卫小歌与长贵,薛绍奚三人轮流守夜,今晚轮到她。
山上应该比山下更冷,当初怎么就没想到这点。两个月前上山的时时候,已经是深秋,树叶掉得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这会儿冬天早已来临。
她有真气护体,穿夹袄就能应付过去,可是小孩子却只能躲在木屋里裹着棉袄发抖。
住在深山里,很多事都不方便,不比在邑县,有菜农专门送菜上门。
半个月前,薛绍奚下了趟山,买了米面和一些腌制好的咸菜。米面不用愁,不过平时吃的菜,却需要挖野菜。可是冬天到了,除了一些耐放的野山芋,就没什么可吃的。
野兽越来越难寻,都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最初还有来这眼山泉喝水的山猪什么的,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兽爹兽叔们没回家,野兽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敢来,这一个月都没瞧见半个送肉的野兽。
卫小歌隔上几天,要么带着长贵,要么带着薛绍奚,出去打猎。却不敢跑得太远,因此收获不佳。
能弄到一只傻山鸡都算运气好。
背后传来悉悉簌簌的衣裙擦动的声响,她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千红。
这么晚了,还没睡?
千红将脚步上放重了少许,轻轻咳嗽了一声,慢慢走到卫小歌的身前,屈膝福了一福。
“卫姑娘,这天越来越冷了,我缝了双鞋子,您瞧瞧是否合脚。”
千红手中握着的那双鞋十分讲究。大概是冬天穿的,底比较厚,鞋帮有好几层,绣满了精美的花卉。
很花了些心思。
卫小歌心中暗自叹了口气。她已经收到两双鞋子,两条袄裙,帕子四张,看来马上会又添了一双新鞋。
成衣铺子里,随便买就行了,何苦这么劳神费力。
她接过鞋子,无奈地抬起头,“千红,我生平好武,对服饰并不讲究。你无需花如此多精力给我做衣裳鞋子。平时若是有空,可以想想往后打算去哪里安家,到时我送你去。”
千红面色一僵。
卫姑娘这意思,恐怕是赶她走,往后得独自带着两个闺女过活。
她垂着头,眼泪滴落,“姑娘,千红只想侍奉姑娘,往后孩子长大了,也可以给姑娘当丫鬟。”
真是什么跟什么啊,卫小歌简直被她打败了。
主动要当下人也算了,连两个孩子也不放过,让她们长大了也要当下人。难道在青楼那种鬼地方,还没吃够伺候人的苦。
又不是手里没钱过不下去了,非得卖身不可。
她正琢磨着该怎么给千红讲道理,不料忽闻远处“扑通”一声。
“咦!”
卫小歌惊疑不定,听着好似有什么掉进陷阱了。
围栏附近挖了壕沟,壕沟外延布下了不少陷阱,都是长贵挖的。
陷阱都做了记号,小娃娃们都知道,竖了个红色木板,旁边就会有个大坑。
“千红,看来明天有肉吃了。你先回去睡吧,有事明天白天再说,我去看看。”她笑了笑说道。
坑只有四五尺高,算不得深,不过里面交错搁置着几根木棍,野兽掉进去,通常会卡住。倘若不及时去取出来,一般灵活一些的野兽还是会溜掉的。
千红点点头,心想有卫姑娘守夜,不管来了什么野兽都不要紧。不过自己最好还是早点回去木头屋里,这种打打杀杀的事,还是留给当家的人去做。
举着火把,卫小歌慢慢朝着先前传出响声的陷阱而去。
今晚只有一弯清冷的新月,黑漆麻乌的也看不清楚,手里的火把并不能照得太远。她走得很小心,倒不是担心会掉进陷阱,而是怕被石头绊住。
对于方位,她有着天生的直觉和记忆,哪里有陷阱一清二楚,并且什么地方有树,什么地方有巨大的岩石,基本上不会弄错。
刚走了十来米,却听见坑里的动静大得很,仿佛是个大家伙。
大型的野兽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晚上看不清楚,就有些麻烦。卫小歌稍微有些不安,提手从腰间抽出砍柴用的短刀,是那柄来自普索的利器“赤冶”。
“谁?”远方传来人的声音,是一名男子。
卫小歌惊讶莫名。
有人掉坑里了。
明天没有肉吃,卫小歌有些失望。但是不用大晚上的和野兽拼杀,她顿时又觉得没那么失望了。
来者掉进坑里,半天都没爬上了,不是个什么高手之流的,根本不用太担心。
按说这一带已经算是深山了,附近根本就没有村民出没,卫小歌很不解,半夜谁会来这里?
她扬声喊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四周寂静一片,声音传出去老远。然而,许久之后,也没有听到对方接腔。
卫小歌心道,难道那人只来得及出了一声,马上就晕过去了,搞不好先前掉坑里脑袋磕石头上了。
她又高声喊了一句,“是谁,报上名来。”
“知微。”男子声音清朗,却带着一丝淡淡的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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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差点中美人计()
知微?卫小歌摇了摇头,什么玩意,听着就不像是谁的姓名。
几声木棍折断的声响之后,她隐隐看见一个穿着长袍的男子,手脚并用很狼狈地爬出了陷阱。
咦,怎么穿长袍?
她还以为是猎户走错了地方,这些人一般都穿短褐,方便干活,既然穿着长袍,就十分耐人寻味了。
举着火把一动不动,卫小歌决定等着那人自己走到跟前。
然而,对方也纹丝不动,似乎在等她到跟前。
局面一时僵持着。
“你到底是什么人,不说的话我就不客气了。”卫小歌没奈何,又大声叫了一声。山寨初建,只有长贵和薛绍奚两名先锋小将,她一点都不希望有外人来踢馆。
“道士。”男子又说了两个字。
原来是个道士,卫小歌恍然大悟,难怪会穿着长袍子,太黑瞧不真切,估计是一身道袍。
说话都是一个字或者两个字的往外蹦,仿佛说三个字会要了他的命似的,到现在为止,一共说了五个字。
道士进深山老林做什么?她忽然想起白泽说过,有两个道士曾经要去找虎大王的晦气,难道这人也是去除妖的?
半天才从坑里爬出来,就凭他这种垃圾身手。
卫小歌喊了声,“喂,道士你站着别动,我这就过来,那边还有几个陷阱。”
那一带似乎还有几个坑,别又爬上了又掉其他坑中。
道士原本就没动,这下更是一动不动。
举着火把,卫小歌绕过长贵那毫无规律的陷阱,小心地走了过去。
借着火光,她看了两眼,这道士瞧着挺嫩,估计十七八岁的模样。
然后,她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道士头戴金色的道冠,一根白玉簪子插在道冠中间,簪子首端垂下几寸长的金丝,悬挂三颗雾濛濛的青色珠子。这三颗珠子怎么看都觉得很贵,瞧着绝对不是普通珍珠,没听说珍珠有青色的。
衣裳看着也非常体面。
一身合体的靛青色道袍,绘有云纹与脚踏祥云的麒麟图形,腰系小指头宽的金色丝绦。丝绦的一侧,悬挂着一柄显得有些古朴的剑。
身姿挺拔如松,面如上等美玉,仿若带着莹莹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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