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罢很爽快地从怀中取出钱囊,直接递过来,连袋子都不要了。两名手下自然也不例外,掏出钱囊,恭恭敬敬地奉上。
卫小歌虽然打劫了人家,可是面子上的做派还是要的,当老大的不能亲自接脏款,丢份。她扭头对一边的薛绍奚说道:“小薛,接了。”
薛绍奚接过三个分量不轻的钱囊,感觉颇为微妙。官差们向来都是大爷,只有他们欺负平民耍横的份,可这一回两回的送银子给卫姑娘,瞧着还真是解气。
钟大有钱也没了,坐骑也没了,弯着腰抱拳行礼,“卫姑娘,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再出现了,手下的兄弟们也会躲着您。”
再跟踪下去,绝对是吃饱了撑的,钟大有心想。这小姑娘绝非是个村姑,定然是有什么大来头,搞不好还真是紫薇星的人。
三匹马和钱囊买个平安,倒也划算。
收了赃款,卫小歌淡淡笑了笑,摆了摆手。
这意思很明显,表示他可以滚蛋了。
谁会傻里吧唧的相信衙门里的差人,早料到钟大有会蛇鼠两端,两面讨好。
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才懒得去寻钟大有的晦气。
将官府的人得罪狠了没什么好处,做人留一线,也是给自己留余地。毕竟他们是明面上的人,真将钟大有弄残了,到时他发狠,直接往上面汇报,派遣了高手前来缉凶,就彻底死菜了。
不过,他们到底往上报了没有?卫小歌却不打算问,免得漏了自己的气派。按照一般情况,下层官场的规矩,应该是瞒上不瞒下,能糊弄就糊弄。
卫小歌的念头转了几圈,心中已经有定论。
钟大有脑子如此活泛,绝对不愿上头派人来。倘若真到了那一步,他本人马上沦为一个跑腿的,就会与自己正面冲突,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涉及到他自身的安危,必定会想办法兜着。
所以,正常情况下,钟大有肯定不会继续暴露自己的行踪。回去交差,肯定会推说自己抢了马匹,去了其他的郡县。
钟大有不敢继续逗留,对着两名手下使了个眼色,三人再次行了个礼,转身便急嗖嗖飞快离开。
“哎,我有那么可怕吗。竟然特地来解释一番,不就是怕我回头找麻烦吗?”卫小歌目送三人离开,喃喃自语。
闻言不远处的薛绍奚闻言打了寒颤。
卫姑娘似乎真的可怕。
长贵一直暗中注视着薛绍奚,见他一直看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心想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历,别也是对姐姐有非分之想吧,要不要找个机会弄死他呢?
薛绍奚又是一个寒颤,不知为何鼻子痒得很,忽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听到这声几乎带着回声的大喷嚏,卫小歌回过头见薛绍奚还在揉鼻子,笑着说道:“天气冷得很,小薛你一直赶车,又背行李上山,多穿点衣裳,别受凉。”
长贵听到这话,恶狠狠地偷偷瞪了薛绍奚一眼。这家伙不知道从那个石头缝里跳出来的,竟然这么得姐姐的关注,真是太气人了。
卫小歌哪里知道这两人心里想什么,心里忧心着这一行人的前景问题。
如今是开罪了官府,杀了无月妖僧的弟子,躲到山上避难,活脱脱成了落草的贼寇。真应了白泽的口头禅,变成“姑娘大王”,只是手下的这帮“小将”似乎也不太济事。
不服管束的长贵,不到三岁的长富和两个女娃娃,手无缚鸡之力的千红,还有从未修炼过的少年薛绍奚。
山大王这个有前途的职业,还得从长计较。
前景黯淡,她暗暗苦笑了一声。
山大王的兵不怎么样,坐骑却是齐备了。
除了白泽和原先拉车的老马,如今多出三匹很过得去的马来。
搬运行李包裹,本来需要跑好几趟,如今却是省事多了,连那架原本要丢弃的马车,都可以拆开了带走。
白泽挑的地方,果然如它所说,是个好地方。附近有水源,地势平缓,都差不多到冬天了,地上青草还很多,长得很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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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两个烫手山芋()
野外求生第一件重要的大事,搭帐篷。
不过基于没有帐篷,就只能用石头垒了火塘,燃起熊熊大火,露宿。
薛绍奚头一个安然睡着,他露宿经验丰富长期睡街头,比野外还艰苦,连柴火都不方便烧并,凄惨程度堪比卖火柴的小男孩。长富这苦娃娃也是差不多,茅草屋与露宿,也就是风小风大的区别。
其他人也很快就宿,毕竟都累得狠了。
卫小歌却不能睡,她得守夜。默默烤了下火,喝了两口酒,便蹲上马步,磨刀不误砍柴功。
第二天就开始砍树建房子,山寨大王的生活拉开了帷幕。
换上一件男装短褐,卫小歌拿着从索普手里剿来的厚背短刀比划。刀呈暗红色,刀鞘上写着“赤冶”两个古篆体的字。
锋利异常,十分趁手。
砍起大树比斧头还方便,几刀搞定。
她自然是不晓得,这柄刀来历不凡,并不比她手里的“含光匕”差多少,乃是索普不断送幼儿到国都那边,无月国师赏赐的。
可惜暂时明珠暗投,被她充当斧头,柴刀等多用途工具。
花了十天的时间,便搭建好三间简陋的木屋。因为没有铁钉等物,都是拿树皮搓成的绳子,还有大量的老树藤捆绑而成。
露天席地睡数日,大家谁也不嫌弃,欢欢喜喜地进行了乔迁之喜。
三个木头屋,卫小歌这个当头领的,滥用了下职权,占了一间最小的。长贵长富和薛绍奚住了一间,千红带着另外两个女娃娃占了一间。
另外还搭了两个棚子,一个充当临时的厨房,另外一个架在火塘上,作为守夜的亭子。
生活很艰苦。
好在水源的关系,时不时有熟门熟路的野兽来袭,让大家心情一下变得很好。野兽都是乘兴而来,连败兴而归都做不到,都是免费送肉上门。
这天卫小歌吃完饭,打算稍微晒一下太阳,就去挖陷阱做围栏,却见千红提着裙子袅袅向她走来,一副有话要讲的样子。
她心想,千红走路的姿态倒是很好看,到底是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然而她问过,千红今年不过二十七岁,其实年纪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一点细细的皱纹。
恐怕是日子过得并不顺心的缘故吧!
千红走到跟前,屈膝行了个礼,柔声说道:“卫姑娘,千红有事想询问,不知姑娘是否有些空闲?”
卫小歌笑道:“眼下无事,请讲。”
她其实忙得要命。
荒郊野外,必须挖壕沟做围栏。野兽固然来送肉,却也怕长富等几个小娃娃被它们反咬一口。并且,修炼的事一刻都不能停,还有一份从普索那边得来的“因果摄心术”,到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
千红柔顺地笑了笑。
“打扰姑娘了,千红此番是想请示,不知姑娘是否打算给豆儿和四丫取名。”
两个小女娃,看着都比长富要矮一些也瘦一点,两岁多的模样。一个叫做豆儿,另外一个叫做四丫,一听就知道家里不当回事。
只是孩子太小,并不记得自己姓什么。
这种事也要问我,卫小歌莫名其妙,随意说道:“你自己看着办吧!”
千红犹豫了一阵,面带难色。
“豆儿和四丫都是姑娘救下的,自然要跟着姑娘姓‘卫’。我读书不多,只认得几个字,还是请姑娘赐名。”
卫小歌急忙摆手。
两个女娃娃跟着她姓,就得负责到底。不但要将她们养大成人,往后还得置办嫁妆什么的。带着两个弟弟,这苦头她已经吃足了,切生感受,孩子不好养,哪能再多两个妹妹。
这两烫手山芋,非塞给千红不可。
她赶紧说道:“千红,这两闺女你与颇为亲近,跟着你姓程就好。”
千红当然不姓“千”,她原名叫做程红莲,十来岁就给卖到青楼里,这个卫小歌已经问过了。
此话刚说完,千红立刻眼泪汪汪,满脸感激,“姑娘大恩大德,千红没齿难忘。”
卫小歌有些摸不清头脑,这是很大的恩德吗?
再说,孩子是千红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的,按照道理说应该跟着她姓,为何需要自己来赐名。
她摆摆手笑道:“理应如此。话说回来,我却一直不曾问及,你为何这般大力帮忙救下那些孩子们。你就不怕僧人报复,杀了你?”
别的女子装死赖活,千红显然是个弱女子,怎么就如此胆大包天。
千红面泛悲戚,还没开口,眼泪便簌簌往下掉。
半晌之后,才道:“我这种入了贱籍的,早死晚死没区别,只能图下一世了。可是,当初服过一些汤药,这一生都无法有子女。如果死后没有人摔丧驾灵,得不到供奉,到了地府还是个鬼魂野鬼。”
原来如此,千红应该是喝过什么绝育的药,卫小歌忽然有些明白了。她并不是本土人氏,不过隐隐也听说过,一般人古代人很担心死了没有人上坟上香。
有子孙供奉,应该是一件极其严肃而重要的事。
她笑着对千红说道:“这下可好了,你一下子多了两个女儿。等她们长大了,还会有两个女婿,往后可以跟着享福。”
千红略带遗憾地说道:“可惜是闺女,以后出嫁了就是别家的人,如果有个儿子就好了。”
重男轻女,这话卫小歌却是不爱听了,面色顿时有些不好看。
“女儿有什么不好,你我不都同为女子?”
见卫小歌似乎有责怪之意,千红立刻吓得瑟瑟发抖,“卫姑娘,我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只想说往后她们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冠了夫姓。我死后仍旧无人供奉,来世还得做下贱之人。”
卫小歌顿时讶异不已。
为什么要自称奴婢,似乎从头到尾没当千红是个下人。
再说了,如今还活着,为什么却一心想来世。千红要拼死拼活的救下那几个孩子,显然目的是打算留下一两个,往后能上坟烧香。
不过儿子比较吃香,因此只有两个小女娃没有人要。
千红大恩大德不能不报,不管怎样都要护她周全,等孩子稍微大一点,和尚们不会来抢了,再寻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安家。
见千红吓得面色如土,卫小歌不再板着脸,露出一丝柔和的笑容。
“千红,你别想那么多。等风头过了,我给你一些银钱置办些土地房产。将孩子养大,往后招个上门女婿。其实话说回来,你自己也可以找个已经有儿子的男人嫁了。”
千红一脸惶恐。
卫姑娘的意思,似乎要赶自己走。钱倒是不缺,这些年薄有积蓄,都换成了金子缝进了冬衣里了。可是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幼儿,这日子没办法过的啊。
嫁人就更别提了,自己是贱籍,官府上了档,嫁人提都不用提。她最忧心的是,今生身为贱籍,如果死后没有人供奉,来世投胎说不定会变成猪狗。
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她不由得仔细想了想,似乎并没有说错什么啊!
“卫姑娘,你别赶我走,虽然我在青楼多年,可是从前也是苦出身。针线女红,烧饭洗衣,什么都行。”
卫小歌不置可否,只是点了点头。
她又安抚了几句,免得千红成天想七想八的,往后的事往后再说。说罢就转身而去,还得去找薛绍奚聊聊天,看他是个什么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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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谁是自己人()
卫小歌和千红鸡聊了半天,基本就是鸡同鸭讲,全然没说到点子上。一个说今生,一个担心来世。一个想甩包袱,一个却想搭顺风车倚靠大佬。
两人全然意识到这一点,各人愁各人的。
旁听的薛绍奚一直竖着耳朵,手里的活计并没有停。
他吃完了饭就在搓麻绳,要做个围栏,需要大量的绳子。这比在混迹街头帮人跑腿要累得多,一双手打起了泡,结了茧,又磨破了,来来回回的都好几层茧了。
他低着头暗暗琢磨着刚听到的对话。
千红姑姑说得没错啊,有儿子继承她的姓,下辈子才有个奔头。做人图个啥,不就是图下一世能成为人上人吗?可是为什么会惹恼了卫姑娘,竟然要赶她走。
难道是因为没去衙门备份,写投靠书的缘故?
听到卫小歌的脚步声渐渐走近,薛绍奚抬起头来,整个人都绷紧了。
他忙放下手里搓了半截的绳子,很局促地站了起来,恭敬地弯腰行了个礼。
卫小歌皱眉,小薛本来很机灵的,怎么这些日子却是呆头呆脑的,拨一下动一下。尤其是这会儿,一副手脚都没地方放的模样。
她哪里知道,稻花村那鸡飞狗跳的那一幕,让薛绍奚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一直担心跟错了老大。
“小薛,你坐下先歇会儿,我有些话要问你。”
薛绍奚很乖觉地点点头,“是,姑娘。”
卫小歌挑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来。“你也坐下吧,这些日子忙忙碌碌的,没功夫问你。你也瞧见了,我干的是掉脑袋的事,你为什么不要命的跟着?”
薛绍奚规规矩矩地端正坐下,犹豫了一阵,不知道该不该说。
“姑娘,我八岁那年,家里遭了事,就我一人活了下来。混迹街头总不是个办法,因此就想学些本事,将来也好慢慢打探家中为何出事。”
原来如此,是为了报仇雪恨,肯定是全家都死光,只剩下他一人了。
卫小歌心中有些同情。
八岁的孩子就流落街头,却并不像她所了解的乞丐那样狡诈多端,不择手段。想必家中父母应该非常明理,自小教养得好。
说起这个,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与薛绍奚全然不同的长贵,这个教养很成问题,卫家爹娘
她稍微走了下神,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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