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趣的玩意。”
一边走路一边走针如飞,这位指头比腊肠还肥的胖子,竟然手制了四个看着还挺精巧的娃娃。
只有巴掌那么大,里面填充的是什么不知道,但是布料却是从他衣裳上所裁。
原本坐了一天马车,蔫得不像样子的长富等人,忙将布娃娃抓到手里,笑眯眯地仔细打量。四个娃娃,一个看着像姐姐,一个瞧着应该是万大叔,还有两个则是眼前两位新来的古怪大叔。
锦杏和狐姬顿时觉得很愧疚,心想人家一个大胖子的针线活比她们好不知道多少倍,叫人情以何堪啊!
雄霸忽然觉得鲁巧抢了风头,忙蹲下身子,“娃娃们,骑马了,赶紧上马啊!”
长富,豆儿还有四丫还没意识到,便叫鲁巧轻飘飘地将他们送到雄霸的身上,脖子上挂了一个,肩膀上一边一个。
三小咯咯笑得极为欢畅,连一贯闷闷的四丫都笑得合不拢嘴。
不说大家,即使是抱着长壮的卫小歌都觉得,不留下这两位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孩子们多开心啊!
唉,真舍不得拿刀子砍,万一这两人死心眼地不避开,被砍死了多可惜!
一路基本风平浪静。
有一天鲁巧忽然喊了一声,“有杀气。”
然后雄霸顺着他指的位置,扑到远方的树丛后方。
也就是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一大片树丛被呼啸的刀风砍得七零八落,噼里啪啦两声兵器交接声之后,便传来一先一后几乎没有太多时间差的惨叫。
等雄霸收了刀回来,远方忽然多出个坟头来。
卫小歌顿时明白,一脉相承,杀人埋人一气呵成。
她甚至没搞清楚,跟踪的是谁,又为什么跟踪,雄霸杀人是不是痛快了点?
比卫小歌还愤怒的鲁巧,圆球似的身体“咚咚”上下跳了一顿,“雄霸你这白痴,还没等我严刑拷打,你就将人给杀了?”
雄霸搔了搔已经长出短毛的脑袋说道:“那两人见了我便举起兵器砍,一时生气,没来得及抓活口。”
“搜过身没有?”
雄霸用一种儿子看唠叨娘的表情看着鲁巧,仿佛在说:你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他将身后背着的,完全不属于他自己的一个新包袱,一股脑抖到地上。
搜身搜得很彻底,真是连一个铜板都没放过,银子银票,几个瓶瓶罐罐不知是什么毒药伤药的东西外带两柄被他掰成几截的兵器。
卫小歌仔细拨弄了一番,完全看不出来历,任何一名武修身上,都有可能带着这些东西。
然而人都被杀了,没办法问。
银子叫鲁巧收了,几个小药瓶子他只闻了两下,便扬起手丢过去远方的坟头,“下三滥的玩意!”
众保镖觉得很愉快,感觉他们根本就不是来当保镖的,而是有人花银子请他们游山玩水。
两个月后,顺利抵达京城。
一路顺分得不能再顺风了。
城门口却是出了点小意外。
雄霸和鲁巧因为体型十分特殊,只要瞧见他们的路人,仿佛不盯多看几眼,会觉得自己的眼睛肯定吃亏了。
而京城守得很严密,这么显眼的两人,不将他们的祖宗十八代问个底朝天,绝对就是渎职。
鲁巧和雄霸都连户籍都带上了,江陵附近的人士。
大魏的户籍,真的很不值钱,卫小歌当然知道价格,因为她手里也有,两百两一张,明码标价。
不过,人家守城的士兵显然很明白这个不成文的道理,户籍根本就是鬼扯,眼看就要找“上头”来询问。
卫小歌犹豫了许久。
——到底是干脆果断,指着这两人说他们是打家劫舍的强盗,还是拿出岐郡王给的“条子”,开后门进城呢?
考虑了一阵,她还是从马车的包裹里取出一个精美的檀香木盒子。
盒子里摆放着一卷白绢公文,走到士兵跟前,“这两人乃是我的手下,这里有一份公文,还请过目。”
并未将公文递过去,卫小歌只略略揭开白绢的一个角,露出下方盖着郡王府的大红章。
见章如见人。
似乎也没有人敢伪造岐郡王的章。
一行人很顺利地入城。
没过多久,鲁巧便凑过来问道:“看着像真的啊,就算由我亲自雕刻都未必能做得这么真,哪个能工巧匠干的?”
卫小歌白了他一眼,“本来就是真的。”
留下这雄霸和鲁巧,实在是因为他们真的很能干。
这三年为官的时间,若是她出门“公干”,几个孩子在家,哪里放心交给请来的护院或者是岐郡王的暗卫。拿钱办事的人,拿多少钱都不卖命,这点她哪里会不知道。
光看这些吃白饭的保镖就知道了。
一路虽然平安,途中雄霸却杀了两个跟踪的武修。她并不相信是附近山头路过的喽罗,没有哪家山大王家的喽罗会那么蠢,会傻乎乎想来抢劫。
要么是金山寺还没死心,要么有自己都不知道的潜在敌人。
两样都让人担心!
马车和保镖都打发了,卫小歌带着一干人,包括一只驴,入住了一家口碑甚好,价格不便宜的客栈。
京城城门内的土地,用寸土寸金来形容再恰当不过。包下的小院落,极显“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的真正含义,又小又精致又昂贵。
休息了一晚,交代雄霸与鲁巧看好孩子,卫小歌便打听好了路线,收拾整齐了去拜访岐郡王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三六章 绣品()
站在郡王府外,大概七八十丈远的地方,卫小歌将拜帖递给了一名鼻孔一直朝着天空的门房。
拜帖是鲁巧写的,她实在是觉得自己的字迹怎么看怎么丢脸。
门房接过帖子,手背甩了两下,以赶苍蝇的姿态赶人。
来来往往的人非富即贵,不说别人,接帖子的门房都比她更像个有钱人。卫小歌感觉她必须解释两句,“这位,我带了四品中郎将的官印而来。”
可是派头很大的门房已经扭身而去,口里还很不屑地说道:“四品武官,你这种到郡王府寻门路的人我见得多了,慢慢等吧!”
说完这句话,这位门房忽然眼睛睁得老大,如鬼魂附体似的,马上点头哈腰去迎接另外一名刚刚落轿,看着十分“得体”的客人。
抬头和低头之间的转换如此迅速,将狗眼看人低,发挥到极致!
错愕之余,卫小歌心中油然升起一丝对这位门房的敬佩,此人对这份职业其实真的很敬业。
该敬的敬,该打发地打发,丝毫不含糊!
其实,鲁巧曾建议,至少等个一两天,等他缝出一身像样的衣衫再登门,不然肯定被人赶出门外。
而卫小歌自己则是持着反对意见。
既然大家肯定都穿华服,她穿一身布衣,会不会很夺人眼球,反而让她的拜帖能早点到达岐郡王的手里。
眼球是夺了,却被人当脑子有病。
略略站了一阵的卫小歌转身就走了,一边走一边深深怀疑,她的拜帖最终会被门房带去茅坑用掉,当然,如果人家不嫌弃纸张太硬的话。
果然音讯全无。
在精致又狭窄的小院落里,足足住了八天,她再次回到郡王府,又递了一张拜帖。
这次全副武装,换了鲁巧拍着胸脯打包票,足足花了八天做出来的衣裳。
是一套极为夺目的铠甲
用闪着银光的钢丝编织而成,站在十丈外,也能被反光扎伤的双眼。
接待的竟然是同一名门房,看到卫小歌竟然一眼就认出,眼里忽然露出一丝怪异的笑,竟然将鼻孔降了下来,很客气地接待。
也很客气地接过拜帖。
新帖子用的是最好的纸,用精美的拜匣装着。
这次卫小歌没有等太久,拜帖果然传到“上头”了,三天后便被岐郡王“宣”入府中觐见。
岐郡王的父亲宁王是永熹帝的第九子,名不见经传,并且已经死了十来年了。
今年是永熹八十三年,也就是说这位皇帝已经在位置上坐足足八十三年。满京城的人都知道,老而不死,并且可能还能活很多年的老皇帝,四十多岁登基,如今已经一百二十来岁。
因此儿孙非常之多。
但是在京城开府的“王”们并不多,早早被打发到地方上。
儿子比老子先死,对于众王爷来说,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皇帝一天不死,他们就是堂堂正正的王爷,也算是威风八面。
但是王爷们的儿子福利明显减少,最惨的是孙子,也就是老皇帝的重孙,最多落得个衣食无忧,毛权势都没有。
甚至于只干点强占民田建庄子的小事,也会被言官们无情揭发。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指的就是这帮永熹帝的重孙们,或者是隔得更远的侄孙侄重孙们。
隔了几代的皇族子弟,不能给人干活赚钱,除了坐吃等死就没第二条路可走。
岐郡王当然不在此之列。
因为他是一名外窍武修,也是一名当权的郡王,连带寿王这位与之交好的叔叔,也大大沾光,在潞州非常威风。
能在京城中拥有府邸很不简单,除了岐郡王的郡王府,另外还有五座。
其中四座属于四名正当壮年,还不到三十的皇子,个个是内窍顶峰。
最后一座属于一名皇孙,与岐郡王同样万众瞩目,乃是手握重权,在军中十分有地位的岚郡王。
两位郡王显然是下任皇位的热门候选,卫小歌在客栈只住了几天,从不同人的嘴里,听到两方拥护者吵过几次架了。
民风还算开放,只要不在皇宫附近权贵云集的内城大喊大叫,平时聊聊皇家秘闻,乃是茶余饭后最好的消遣之一。
比如说有位公主,性情很豪放,足足有十八名面首。
更有人言之灼灼,有位在京城有王府的皇子其实已经到了外窍期,却是一心隐瞒。只等岐郡王与岚郡王斗得你死我活之后,这位皇子便能渔翁得利。
这些都是道听途说。
不过,岐郡王如日中天,这点谁也不敢否认。
面见岐郡王,卫小歌仍旧披着鲁巧打造的薄甲,闪着银色的光芒,脚蹬一双崭新的鹿皮靴,被人带进郡王府。
虽然不至于被点头哈腰的对待,到底没像第一次那般,用鼻孔瞧着。
觐见的地点在外院书房,四周静悄悄,以她的耳力,听不到附近有任何人。
手里捧着“绣品”。
这样东西,她打开过两次,并且知道该如何使用。
慢条斯理的岐郡王,踱步到案子前,瞧了瞧绣品的真面目,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
笑得如此古怪,卫小歌心想,岐郡王肯定是憋坏了吧,想大笑吧!
七尺长,三尺宽,白色的软纱薄如蝉翼,据说是蛛丝所织的布。
绣着的图案
鸳鸯戏水图。
反正她看到这对鸳鸯,捧腹笑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
“此物威力如何?”没有笑太久岐郡王便问道。
这东西应该原本就是敬献给他,金秀秀曾说起,花了八十年,不是手制,而是用双眼催动法力织布绣花。
丝是她“自产”,无毒的丝,无毒的线,对于她而言比弄出有毒的还艰难。
“可限制行动,绑缚之用,内窍期全然挣不脱,外窍需要几息的时间吸收此物所带来的天地元气。”卫小歌老实回答。
不管是挣脱白纱的捆绑,还是吸收掉天地元气,对外窍会有少许影响。
高手对敌,几息的时间能砍掉好几颗头颅了。不过谁也不是傻子,外窍高手谁没有一柄神兵利器,不等此物近身就劈了!
此物对她完全无用,随时可破坏白纱的元气波动,大约一个呼吸都不用。
“鸳鸯戏水图竟然花了八十年的时间”岐郡王不免又笑了两声,“赐予你吧!”
卫小歌忙将白纱卷起塞进锦布包裹,毫不客气地收了。
其实俗归俗气,但是绣得非常之精美,尤其是布料,又轻又薄。如果换了一名绝色的人族姑娘所绣,然后夜半私房里披在身上,与这位郡王爷共度**,其实非常绮丽吧。
岐郡王绝对不会认为可笑。
估计是一想到是金秀秀的手笔,倒胃口了!
卫小歌一点都不嫌弃。
有一个问题她想了许久,明明浑身是毒的一名女妖,为什么花了那么大精力,绣出一幅无毒的法宝?
将蛛丝上的毒去掉,恐怕需要花了许多功夫。
金秀秀肯定不是自用,那么应该是送人。
不是送给貌似想收服她的慕容念之,也不是送给寿王,而是准备送给岐郡王。
但是,金秀秀是个老妖婆,八十年前开始绣这样东西的时候,岐郡王还未出生。
所以准备送给位高权重,将来可能是皇帝的任何男子。
——金秀秀希望做一名高贵,并且被人羡慕的女人。
这是卫小歌冥思苦想之后得出的答案。
而答案本身也很离奇,十分不合常理,至少正常人不应该这样想。金秀秀掉脑袋的那一瞬间,不知有没有后悔。因为这年头想做高贵的女子,需要很多很多东西,她一样都没有!
集美貌与地位与一身顾三小姐,即使被威胁得和亲,也能放句有份量的话。
——和亲,没问题啊,岐郡王答应许出郡王妃的位置,我便来做王妃。
金秀秀能放什么话?
——我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并且我浑身是毒,但是将绣品献给你,还能帮你杀其他的妖怪,真的很有利用价值。来利用我吧,作为交换,你让我进郡王府当一名妾!
作为一名妖怪,这想法一点都没错。妖怪界的法则大抵如此,讨好了大王,大王会给予重视,然后给口得体的饭吃。
金秀秀的想法没错,但是她错在——岐郡王永远不会当她是人!
而这件绣品,被当作一件垃圾,被岐郡王随手扔给了自己。即使作为金秀秀敌对的一方,卫小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