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傻了吧?”庞言见到叶一晨那目瞪口呆的样子,庞言得意洋洋的道“这些东西我可是观察了很久了,拥有这些东西的丧尸,身体都和一般的丧尸有所区别,脑袋后面都有着鲜红的血管,而这东西是在丧尸的心脏部位。你想想啊,这两个地方都是人体最重要的地方,心脏掌管着人体血液的流动,而脑袋则掌管着人的思维,这两个地方要是被侵占了,人还不发疯?我有理由怀疑,这东西就是外星人偷偷种在这些人的体内,等到一定程度,这些人就转变为丧尸,而这些人体内应该有一种病毒,由这些人散发到空中,引发其他人异变成丧尸!”
孩子,我错了,你就没脑袋,你的脑袋就是个装饰,给你那天坑弄的装饰!
“嘿嘿原来是这样啊?那行,既然这东西很危险,那就交给我吧!”
叶一晨嘿嘿的笑着,伸出手来,心中打定主意抢劫一把。
三十颗血精啊!既然人家都送上门来了,不要白不要!
“干啥?”
庞言顿时一脸警惕的看着叶一晨,谨慎的开口道“这可是我收集的证据!到时候是要上交的!”
“恩这样啊,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不好隐藏我的身份了!”
叶一晨的脸色骤然变得严肃起来,沉声开口道“其实我是国家秘密组织第四组,专门负责处理这些事儿的,这次的丧尸潮影响甚大,你的情报很有价值,所以我决定将你的证据和你一起带回基地,向上级汇报这一情况!”
这就属于瞎扯了,叶一晨的目的就是这三十颗血精而已,只要这中二青年将血精交给自己,自己二话不说就跑路!
幸亏老子当年留了个心眼,要不然就被那个无耻的老贼给骗了!
若干年后,在全球赫赫有名的偷遍全球的惊天巨盗庞言在面对记者时咬牙切齿的碎碎念。
“你说是就是啊?证件呢?”
庞言警惕的看了一眼叶一晨,捂着背包不撒手,愣是要看叶一晨的证件。
嘿你这小子,哥们这是给你面子才忽悠你的!
“小子!识相的赶紧将这东西交出来!不然,我的刀不介意见点血!”
叶一晨上哪儿给庞言找证件去?现在连身份证都他娘的没用了!忽悠不成,那就用威胁的呗!
“嘿嘿我就知道你是假的!没用!倒了我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我哎呀!”
庞言义正言辞的说着大义凛然的话,结果还没说完就被叶一晨一脚踹倒在地,大手一伸就将庞言的背包扯了过来。
“你以为你的酱爆?还千千万万个你?脑子有坑?”叶一晨鄙夷的从背包之中将血精掏出来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戏谑的道“小子,教你一个乖,这玩意儿呢,不是什么外星人入侵的证据,而是人体在变异为丧尸之后,身体之中的精华!能让人体不断强化的好东西!”
叶一晨说着,随手掏出几颗血精,塞进了嘴里,一脸的陶醉。
啥玩意儿?!尼玛我的猜想不可能错啊!这一定是外星人入侵的证据!
“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外星人伪装成的地球人是不是?!说!你究竟有什么企图?!”
事实证明,中二青年的思路就和正常人走不到一块儿去。这种想法都能冒出来。
这小子我就不信了!治不了你了!
“嘿嘿张嘴吧你!”
叶一晨咧嘴一笑,上前一步,死死地摁住庞言,捏开他的嘴,抓起一把血精就往这小子的嘴里送。
“呜呜呜”
庞言被叶一晨强横的力量摁的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自己被这个伪装成地球人的外星人将那些外星入侵的东西塞进自己的嘴里!
完了!我可爱的玛雅神庙!我可爱的百慕大!永别了!
庞言已经做好了闭目等死的准备,结果等了半天,传说之中的长着翅膀的天使没见到,传说之中的牛头马面没见到。身体之中却是传来一阵阵的暖意,那感觉就像是躺在沙滩上晒着温暖的太阳。仿佛是梦中女神用脸在轻轻的磨蹭着自己的胸膛。
“嘿!嘿!小子醒醒!”
叶一晨一脸怪异的看着一脸荡漾的庞言,伸手拍了拍他的脸。
服下血精之后,身体会自主的强化,那种感觉很奇妙,叶一晨见多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表情的。就跟第一次上足浴城似的。
“我没死?”
脸上传来的痛感让庞言从美梦之中转醒,看着自己那完好的身体,一时之间呆愣住了。
“当然没死了,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小子,以后少想那些有的没的。多想想怎么活下去吧。”
叶一晨抱着手臂,笑的很灿烂。
“没死啊”庞言捏了捏自己的脸,确认了这是真的之后,嗷唠一嗓子,抱着叶一晨的腿就不松手了!
“大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大哥!带带小弟啊!刚刚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叶一晨一脸黑线的看着抱着自己大腿就不松手的庞言,眼珠子一转,顿时贱笑起来。
嘿嘿我这算不算带坏小孩子?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为外星人的存在找到证据。这个梦想我曾经一度接近,结果却被一个无耻的混账将我给带歪了!
若干年后,庞言搂着自己的第三十个老婆,一脸痛苦的回忆自己的曾经。
第六十九章 论抢劫的区别()
想要教好一个人,或许需要很长时间,但是想要让一个人学坏,顶多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而对于叶一晨来说,顶多就需要三天时间。
“庞言啊,我就奇怪了,这满世界的都是丧尸,你是怎么一个人活过这么长时间的?”
叶一晨很奇怪,像庞言这种满脑子都是外星人的中二青年,是怎么靠着丧尸的血液和衣服活到现在的?别的不说,就单单食物问题,就能让庞言束手无策。
独行的散人想要在这个末世之中活下来,食物的获取就是一个极大的问题,除非你是异能者,或者是战斗力极高的那种人。
不过就庞言这样子,这么久了还当血精是外星人入侵的证据的家伙,上面这两种人和他就无缘。
“简单啊,街上不是到处都是吃的么?什么昆虫啊,蚯蚓啊,蟑螂啊,都是吃的啊。”
庞言一脸的理所当然,末世嘛,总是要做些平时不会做的事儿,吃些虫子怎么了?荒野求生里贝爷什么都吃。
“你没遇到变异兽?”
叶一晨的眼珠子有些凸,这小子什么运气?!
末世来临,丧尸的威胁是一方面,变异兽也是一方面!
末世之中,不知道什么原因,所有已经进化定型了的圣物仿佛再次开启了远古的基因锁,除了人类之外,所有的生物都开始巨大化,变异兽更是开启了不知道什么基因锁,开始了往神话方向进化。至高的五级变异兽甚至能够和华明之中的远古神话生物对上号!
蚯蚓等微小的生物,现在估计大多已经开始了往远古生物进化的历程,平日里一指头就能摁死的蚯蚓现在他娘的长得三米多长,口器里全是利齿,都不吃腐烂的树叶和微生物了,没事儿就躲在地下等着吃肉!
在这样的环境下,庞言竟然没遇上变异兽?
“变异兽?那是什么?我没遇上啊。”
庞言从背包里掏出一卷黑乎乎的玩意儿,用力掰开,递到叶一晨的面前,开口道“不过这蚯蚓确实有些大了,比以前的大多了,肉也比较好吃。原来蚯蚓的肉这么好吃?”
看着手中的那一截黑乎乎的已经被风干了的蚯蚓,叶一晨心中感叹一声。
这尼玛该死的运气!
“算了,不说这个话题了。庞言,你知不知道这里哪里有幸存者营地?”
叶一晨不想纠结着个问题,面对运气爆棚的庞言,被变异鸡攻击的叶一晨感觉自己就是衰神附体。转移话题才是正经。
“知道啊,不过我不想去。那里就是一个脏兮兮的地方,人性已经被泯灭了。”
庞言的声音有些低沉,脸色阴沉了下去。
他见过那个幸存者营地,用句末世之前的话说就是强者逍遥,弱者哀泣。强壮者奢靡无度,弱者只能在阴暗处吃着一些残羹剩饭,过着有今日没明日的日子。
“嘿嘿那这个营地大不大?”
叶一晨摸了摸下巴,一脸的奸笑。
“大!怎么不大?那里面足足数百人呢!”
庞言还沉浸在自己见到的那些画面之中,声音有些沉闷。
“大就对了!有没有兴趣抢他一波?”
叶一晨这次出来就是抢劫来的,变强的最快速度不是去和丧尸还有变异兽厮杀,而是抢劫!
掠夺资源!这就是末世之中变强的最快途径!
想要安安稳稳的发展,除非你的势力强到没有人敢抢你!
“抢劫?!这怎么能行?!不行不行!”
庞言头摇的如同拨浪鼓,抢劫这种事儿哪里是一个守法公民做的事儿?
“抢弱者当然不行!但是抢那些泯灭人性的家伙就可以。这种行为在古代有一种叫法,就是替天行道!”
叶一晨的声音之中带着蛊惑,就像一个对着学生谆谆教导的老师“你想啊,那些泯灭了人性的家伙为什么能够吃香的喝辣的?还不是他们手里握着资源?武器?要是我们将这些东西都抢了,分发给弱者,那岂不是能够让弱者变强?这样也能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一点!”
这一趟旅程,实在是太过于乏味,不做点什么事儿都闷得慌,正好遇到了这么一个脑子里一片空白的家伙,正好将这小子教导成一个大盗!
满脑子都是外星人的大盗,这想想就酸爽!
“这能行?”
庞言有些踟躇,在他的脑子里,还真的有过这样的想法。不过二十多年来受的良好教育还是让他忍住了实施这种想法的意图。
“没脑子的冲进去当然不行,需要踩点,需要观察,需要策划,最后还需要完美的计划!一股脑的冲进去抢劫一通那就是没脑子的行为!”叶一晨笑的很灿烂,这小子的表情已经说明了很多事儿了,他大大咧咧的拍着庞言的肩膀道“头前带路,让大哥给你好好的上一课!”
“好好好”
庞言被叶一晨这一通瞎扯说的两眼发昏,昏昏沉沉的就带着叶一晨往自己知道的那个幸存者营地走去。
可怜的庞言,就被叶一晨给带沟里去了。
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一代惊天大盗开始了他第一次的抢劫生涯。虽然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来着。
“嘿嘿二哥,昨天晚上爽不爽?”
一处工厂之中,一个中年男子一脸荡漾的问着身边的男人,眼神之中全是羡慕。
“爽!那小妞还是个雏儿,还真的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富家小姐?在老子的技术之下还不是被弄得死去活来?”
被称作二哥的男人嘿嘿的笑着,把玩着手中的手枪,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着昨天晚上的滋味儿。
“嘿嘿就是就是,这些个小妞,一个个都是贱骨头,还摆脸子给我们,现在还不是一点食物就能上?二哥,昨天晚上您尝了头汤,兄弟们能不能尝尝味道?”
老张搓着手,一脸的期待。
那小妞末世之前可是一个白富美,这种货色自己之前想都不敢想,现在能够有机会尝尝滋味儿,老张哪里还忍得住?
“哈哈了解了解!大家都是男人嘛!去去去老子已经玩够了。是该给兄弟们一点福利!”
二哥挥了挥手,一脸的荡漾,哼着小曲儿道。
两人都不知道的是,在营地的外面,有两人正在策划着如何抢劫这个营地。
第七十章 抢劫是个技术活()
“大哥,就是这里了。想必刚刚的话你也听到了。”
被叶一晨强制的塞了一把血精进嘴里,庞言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感官有了极大的加强,刚刚那两个王八蛋的交谈庞言一丝不漏的停了进去。
就连自己这个刚刚吃了血精的家伙都能听清楚这些话,庞言相信叶一晨更是能够听清。
“对啊,所以说,这种时候就是咱们出动的时候了,你想想啊,这些畜生凌辱女子,要是咱们将他们给抢了,那不是替这些女人报仇?”
叶一晨笑呵呵的开口道,一个劲的将庞言往沟里带。
“不行啊大哥,要是这样的话,等我们走了,那些女人不是又要遭殃了吗?”
庞言摇了摇头,总觉得这样不靠谱。
“渣渣!”叶一晨一巴掌拍在庞言的后脑勺上,气急败坏的道“都跟你说了!抢劫是一门技术活!要踩点,要观察,要策划,最后还需要完美的计划!你以为我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庞言委屈的摸了摸脑袋,这尼玛你都不说清楚我知道这些?电视上不是就这么演的么?侠盗都是抢了东西就走,然后分金子分银子分粮食么?
“记住,电视上演的那都是一群人在,要是真的想要当一个侠盗,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腔热血,还需要将所有的事情都考虑清楚,不然侠盗当不成,还会连累别人!”
这一番话当然不是叶一晨自己总结出来的,而是他前世遇到的一个家伙说的。
前面说过,末世之中想要独自一人还活得自在的要么是心狠手辣之辈,要么就是异能者,而这两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抢劫!
毕竟一个人干不过那尸山尸海,只能从人类身上找物资。
也算是叶一晨有底线,凭借着自己的极速异能在人类败类的营地之中来去自如,十次之中倒是有五次能成功。
之所以成功率这么低,就是因为叶一晨没计划,学着电视上的侠盗一般,找到营地就仗着极速往里冲,有好几次都差点完蛋,要不是他极速异能跑的快,估计尸体都凉了。
不过后来叶一晨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名叫刘宇晨的家伙。
这是一个立志成为一代侠盗的热血中二青年,当初和自己的老爹看了一遍楚留香传奇之后便着了魔,一心想当侠盗,为此还进了部队历练去了。
据他说他是进部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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