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状态下,他一脚跌进了流沙之。
无数的沙子从四面八方钻过来,一点点地将他吞没
想到这恐怖的一幕,陈旭忽然被吓醒过来,他立刻摇了摇头,保持着清醒,开始继续挖着沙坑。
许多观众看到旭爷这个样子,心疼得不得了。
甚至一些忠实粉丝,已经在琢磨着,是否要拨打国际SoS紧急求救电话,因为他现在的状态,已经有些疯狂了。
又挖了二三十厘米深。
接下来的沙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开始慢慢变成了泥一样的状态,说明底下的水分更多
陈旭拼命挖啊,拼命挖啊。
现在支撑他的,全凭心里的最后一口气。
如果再挖不倒水,这最后一口气没了,那么他势必会瞬间虚脱,在这里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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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 透心凉,心飞扬!(求订阅)()
加油加油啊
许多观众不禁被眼前旭爷拼命的样子给感动住了,一边咬着牙,一边在心里不断给他加油打气,并且祈祷着他能快点儿挖出来水
陈旭呼着粗气,两手快速挖着沙坑。 w w w 。 。 c o m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他动作的加快,他捧出来的泥浆越来越稀,说明水源要出来了
而在陈旭捧出下一团泥浆出来的时候,突然间,底层浮现了一抹亮晶晶的闪光
他心里“咯噔”一下,当然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是水
“喔——”
陈旭激动地嚎了一声,两手猛地朝泥坑的沙壁一砸,“太好了我终于挖出来水了”
霎时间,整个直播间,五百万的观众们,也纷纷被这种成功的气氛所感染。
无数的弹幕跟礼物,将整个直播间的屏幕都快刷爆了
挖了接近两个小时
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跟汗水,终于成功了
这种感觉,不亚于玩游戏时,刷到至尊神器的兴奋,不,甚至更胜一筹
因为,一件神器装备只是能让你刷图更厉害。
但眼前的这口井水,却能救下一个人的性命
许多旭爷的粉丝甚至激动得快要哭出来了
陈旭也激动得不得了,要不是身体已经接近严重缺水,估计他也早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太好了,我的辛苦没有白费”
他按着胸口,平复了下心情,看着泥巴种冒出的水,一边咧着嘴笑,一边用手,轻轻地盛了一点来,解释道:“这是从古井里冒出来的地下水,因为经过泥沙的过滤,所以跟之前魔鬼城岩石渗水的干净程度是一样的”
“虽然看起来有些脏,但其实很干净,几乎没有任何寄生虫或是病菌”
“我已经能渴得实在受不了了,但越到这个时候,越要忍住,记得我跟大家说过,当你缺水过久,遇到水源,一定不能大口去喝,这样很容造成呕吐,之前吃的食物算白浪费了”
说完,他将手心里的井水,拿到嘴边,像红酒一样,轻轻地吸了一小口
刹那间,一股清凉、冰润的口感,从他的嘴角,一直流入喉咙间。
那种感觉,像是干旱已久的桑田,被突然下了一场春雨一样,充满了生机
这股井水,从他的唇齿,流到了舌尖,又从他的舌尖,浸润到了喉咙,最后顺着食管,一路流到了胃里。
爽
陈旭从心里大喊了一声。
这种感觉,像是大夏天打着篮球,渴得要死,然后买了一瓶冰镇雪碧,一饮而尽的感觉
那种冰爽,那种甘甜,绝对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终于能喝到真真正正的一口水了,真爽啊实在太好喝了”
观众们看着旭爷那闭着眼睛,回味无穷的样子,不禁有些尴尬:
“尼玛,雪碧、七喜真应该找旭爷拍广告,这演技,弄得我都渴了”
“一个泥水,也能这么好喝?我水王者:百岁山不服”
“我大自然的搬运工,同样不服”
“真·样子罗玉凤,入口林志玲”
“透心凉,心飞扬”
看着满屏幕的弹幕,陈旭嘿嘿一笑。
没办法,他是在是太久没有喝到水了,之前舔石头、吃阿拉曼根,都只算是间接补充水分,远远无法跟真正喝一口水的感觉相媲美
小心翼翼地喝了几口以后,他又看了一眼体态检测器。
终于,面的“度缺水”不再挑动了。
于是,陈旭又挖了几下,然后从背包里找来军用水壶,灌满了整整一水壶,开始小口小口地喝着,准备慢慢把身体缺水的状态补回来。
反正有水源了,这回也不怕浪费了,可以随意任性
而经过两个小时的挖掘,时间也接近了利亚六点种,太阳已经开始下山,天色开始转黑。
陈旭挖了这么久,也实在没有力气再赶路了,便准备直接在附近找一处宿营地,休息下来。
好在,这附近的灌木丛、巨石较多,地貌丰富。
他找了一处巨石风蚀出来的山洞,用木棍清理了地面后,才钻了进去。
休息了片刻后,他开始生火,背包里还剩下不到10斤的蜥蜴肉,如果节省一点儿吃,还能再吃三顿。
夕阳落山,陈旭躺在铺着干草的石洞,依靠着背包,嘴喝着水,鼻子闻着火堆蜥蜴烤肉,悠哉得不得了。
一切,似乎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不过,他仍旧没有忘记,任务一要求的单天赶路超过50公里。
他大致计算了一下,今天总共走了也20公里不到,连任务要求的一半都没有达到。
当然,这也跟他身体疲惫,缺水,再加耗费了两个小时挖坑有关。
可是,即使在全盛状态下,他真的能一天走50公里么?
陈旭蹙着眉,开始不断地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不知道任务一失败了,会不会触发紧急补救任务。
一次在阿尔卑斯雪山,他是在任务二失败的情况下,才触发了紧急补救任务。
至于任务一……
算了,稳妥起见,还是不要尝试了。
毕竟,每一个紧急补救任务,都非常困难,而且对生命的威胁程度非常高
吃完了烤肉,跟观众们又聊了一会儿,陈旭早早休息了。
他计划,明早要早点起来,趁着早晨沙漠还不热,自己又状态好,多走一段路,然后晚再多走一段,也许还有机会完成
第二天清晨,大约在五点左右,他起来了。
此时,美洲还在凌晨,而国内已经接近午。
不少观众纷纷溜了进来,开始跟旭爷打着招呼。
陈旭微微一笑,跟观众们聊了几句,随后拿了两条蜥蜴肉烤了起来,当做早餐,这样吃饱了好赶路。
临走之前,他又在古井,灌了满满一壶水。
陈旭的这个军用水壶是从系统奖池里抽出来得,是最普通的军用78水壶改款,容量750毫升,如果省着点儿用,足以支撑一天班半。
不过,他还是有点儿舍不得。
好不容易找到一口水井,却只能带走750毫升,早知道,当初沙漠巨蜥的胃带、蜥蜴皮全留着好了,这样还能多带点儿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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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死因(求订阅)()
主要的是,陈旭也的确没想到自己会找到一处稳定水源,水壶都灌不满,谁又会想去做水袋呢
毕竟,在沙漠,稳定水源可绿洲都金贵。
不过,凡事都是相对而论的。
带的水越多,负重越沉,赶路的时候越容易耗费更多的体力,跟流更多的汗。
这一点,在短途还察觉不出来,不过在长途跋涉,控制负重,显得尤为重要了
收拾完东西,陈旭开始继续朝着西南方向赶路。
清晨凉爽的气温,吃饱喝足,养精蓄锐的身体,以及坚硬的荒漠平地,让他走出了城市公路还快的速度。
其实,他还可以走的更快
但徒步这个东西,不是一味的快,是好。
它有些类似于马拉松,但是它更长更远,所以很讲究平均速度跟体能的控制。
陈旭没获得系统之前,是一个徒步高手,现在更是将技能升级到了紫色稀有满级,所以对于这些小细节,自然是把控得相当到位。
四个小时过去,利亚时间九点多。
太阳开始升高,沙漠里的温度也像烤箱一样,开始成指数增长。
陈旭用头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液,又打开水壶,灌了一小口水,看着前方,微微一笑。
他笑的原因是,刚才那四个小时,他竟然走出了接近20公里的路程,要知道,这已经快相当于他昨天一天的路程了
如果能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今天说不定真的会完成任务一的要求目标
可是,幸运之神并不会一直站在他这边。
更何况,撒哈拉可是被探险家称为“死亡之地”的地方。
很快,陈旭发现,前方的地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也许是接近部高原的缘故,接下来的路,充满了起伏跟波折。
往往很多复杂的断崖、峡谷,需要他去穿越。
再加沙漠温度的升高,让他不敢走得太快,以免产生太多汗液,过分消耗水源。
这样,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他仅仅只走了一公里左右
不行,这样下去,肯定达不到50公里的目标
又爬一层断崖,陈旭咧着嘴,看着前方的地形,犯愁起来。
好在,前方的地势再次开始变得平坦一些了。
不过,地形越平坦,太阳光照射的越强烈。
而且,这片荒漠,起早晨的路,还是要难走一些,因为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碎石,需要多一些小心,以免崴脚。
也幸亏他穿着的是美军顶尖的沙漠作战靴,鞋底有铝合金稳定板,非常结实,要不然,一般的鞋子,还要考虑是否会被扎穿。
“这些碎石不可能凭空生长出来,我估计,应该是被沙漠山洪冲带过来的,从覆盖面积来看,这片山洪的规模,可不小啊”
陈旭看着这片地貌,呢喃了几句。
又走了十几分钟。
前方,一块儿白色的物,一下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他快步走过去,离近一看,不禁瞳孔一缩。
原来,这白色物不是别的,竟是一块儿大骨头
陈旭将这块儿骨头拿起来,观察了片刻,开口道:“这应该是一块儿髋骨,从形状大小来看,它的面积已经超越了人的髋骨,至少是来自于大型动物的尸体。”
“在撒哈拉生存的大型动物,无非是单峰骆驼、努亚野驴、镰刀形角大羚羊、达马鹿等。”
又找了片刻,他又在附近发现了大腿骨、肋骨、以及一块儿巨大的头骨,跟几个蹄骨。
尤其是那块儿头骨,成不规则椎体,骨面有些白得发黄。
旭爷一拿起来,便有不少黄沙,顺着头骨的两个巨大眼眶,慢慢留下来,再配它两排恐怖的牙齿,显得特别帅气。
不少观众祈求旭爷能否把它带回来,当做奖,送给大家。
陈旭笑了笑,表示这东西很沉,他带着有些耗力。
不过,他还是答应大家,等到求生成功后,会在柏柏尔人的部落里购买一些动物骨头制,邮给大家,毕竟,作为撒哈拉最大的游牧民族之一,他们每年至少要宰杀200头圈养动物。
到时候,还会有镰刀形角大羚羊的头骨,那东西可这个帅太多了
至于这个动物的身份,陈旭在看过蹄骨之后,笑容渐收,“从蹄骨来看,这应该是一头成年单峰骆驼,看着两根明显的巨大脚趾甲,这是单峰骆驼的标志之一。”
“本来,我以为它的死因,很可能是遇到了这场荒漠山洪,亦或者是死于沙尘暴、干旱,它尸体骨头分散得很开,这应该是死去很久,受到风吹的影响,才能形成的,这也正好对得。”
“但是,你们看这块儿蹄骨,面还带着皮肉,跟其他骨头有明显区别,说明这头骆驼的死亡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除非是龙卷风,否则不会把整具尸体从血肉状态,吹成四散的白骨。”
“所以,我猜测,这头单峰骆驼应该是死于分尸没错,它应该是被胡狼群,或者斑鬣狗群追捕杀死,并且分尸的。”
追捕?分尸?
观众们顿时觉得有些不寒而栗,没想到,在撒哈拉这么荒凉的地方,竟然也会演这么残忍的事情。
“我觉得斑鬣狗群的可能性更大,以胡狼的性格,它们很少会袭击成年单峰骆驼这么大体型的野兽,最多也猎杀羚羊这种等体型的动物。”
“呼……如果真是斑鬣狗群,那么我们接下来的路程,恐怕得小心一些了”
呢喃了几句,陈旭扔掉了手的几块儿白骨,看着前方的路,深吸了口气。
接下来的地貌,多了很多荒草跟巨石,时不时地,还有一些荆棘跟沙漠仙人掌。
这说明,这片地貌有水源,而且植被覆盖率一般荒漠要高,的确具备了生物链的基本环境:沙漠植物、食草动物、食肉动物,一环扣着一环。
陈旭现在的状态,明显要之前小心很多,没走几步,必须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
而在这个时候,前方,一个棕绿色的物,吸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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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 掏粪男孩儿(求订阅)()
陈旭立刻走去,看了一眼。 w w wnbsp;。 。 c o m
“这应该是一坨骆驼的粪便”
他将那团棕绿色的圆形物体拿起来,闻了闻后,道:“味道还很重,说明是刚拉出来不久,它还在附近”
观众一听旭爷说这是刚拉出来,尴尬地张开了嘴巴:
“卧槽,我怎么觉得旭爷闻到是刚拉的,这么开心?”
“掏粪男孩儿”
“这是刚拉的?不对吧,看起来这么干,得好久了吧?难道那骆驼火了?”
“说骆驼火的,666,笑死我了”
“骆驼:新出锅的大粪,五毛一个,热乎热乎啦”
陈旭看着弹幕,也差点儿没笑出声来,他将骆驼屎捏碎后,展示给大家看:“这的确是刚拉出来不久的,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骆驼的肠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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