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知知道你们连自己人也骗!”我委屈的捂着头说道。
“嗨~”它叹了口气,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当初如果不这么做,说不定狗头人一族早就灭亡了。”
大约在数百年前,狗头人一族在大陆上是相当不受欢迎的种族(现在也没改观多少),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它们居住,只能到处颠沛流离,过着三餐无继的生活。然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狗头人内部的分裂。各部落毫无凝聚力,族人不是小偷小摸就是拦路剪径,抢劫杀人,尽管这些犯罪行为只是一小部分族人所为,但最后却都归结到整个种族身上。因为这些事情,许多部落被赏金猎人剿灭,面临着重大的危机。
为了改变这个局面,三位掌握主要权力的祭祀经过一次协商后,宣布发现了在狗头人传说中流传了很久的圣地,圣地会为狗头人一族带来永恒的幸福,但只有伟大的首领和勇敢的战士才有资格进入圣地。以此鼓动族人们信仰犬神,增强种族的凝聚力。
“这样难道你们就信了?”我怎么听都觉得和自己当初在史莱姆部落里搞的那套差不多,只是狗头人的祖先数百年前就想到这种方法,的确了不起。
“当然没那么容易,不过你要知道,讲假话的人多了,讲的时间长了,成年累月的讲不停,大家也就信了,假的也就变成真的了!”
原来如此,就是疲劳轰炸加精神洗脑而已,根据钢夏那的资料显示,几万年前的古人类就已经会这招了。
“那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
“后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
历史可以证明,狗头人的祖先们实行推广的圣地崇拜果然有效,所有的狗头人莫不以死后躺进圣地为奋斗的最高目标。虽然种族的名声还是那么臭,但生活状况却已经改善了许多。和数百年前相比,不但数量翻了十几倍,许许多多新的部落也一个个建立起来。据说就连遥远的异大陆上都有狗头人部落的存在,真的是开枝散叶,代代相传了。
“老师。。。。。。”我决定不再沉默,“你讲了这么多种族发展史,好像都和你要我去做的事没关系吧!难不成。。。。。。你要我带领狗头人征服世界,然后包下全世界的垃圾堆?”
“你急,说正文前总要有些铺垫嘛。好了,现在就正式开始!”
“所有的事情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圣地出问题了。当初也不知道那些祖先是怎么找的地方,圣地的地下蕴涵着丰富的黑玛瑙,这些宝石是亡灵魔法最好的辅助工具之一;本身就有吸引亡灵的特性。加上我们长久以来对那里的封印,不断的把快死的族人送进去,常年累月下来聚集了大量的死亡能量,积累的能量无法宣泄出来,结果有一天能量终于爆发了,造成的后果就是出现了大规模的尸变!”
“大规模的尸变!”我眼前不禁浮现起那天晚上在墓园区僵尸大暴走的情形。
“对,最令我们头痛的事情发生了。圣地里的尸体不是族中有名的勇者就是受人敬仰的部落首领,变成骷髅还好办,反正认不出来。可那里面的尸体都用秘法进行过处理,基本上很难腐烂,搞得我们想带人进去消灭那些僵尸都不行。”
“咦!为,僵尸不是应该消灭掉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说你笨你就笨,真是一点都不冤枉。你想想,如果族人们知道自己憧憬的圣地竟然是这种情景,那一切还不都完了。”
“的确如此,可那也没办法啊?”
“谁说没办法,你就是办法!”
巫毒将手一指。
。。。
第四十四章 义助(上)()
(还有点空;更新一章。看了首页上的新消息;觉得有些好笑。不想多说;本来就已经够便宜;再便宜就成包身工了。毕竟写亵du的只有一个而已。)
那只手当然不会指着别人,事实上这地方除了我也没其他人。本来以为把支配者权杖献上去就没事了,谁知又给自己惹了个大**烦。虽然举行了仪式,但那支神器根本就不听我的指挥,搞不好它就是看我拿它没办法才认我为主,别人哪会象我这么好说话,说不定一怒之下就把它扔熔炉里去了。
“嘿嘿。。。。。。”我干笑几声,“这么艰巨的任务我怎么行呢?不如这样好了,我把支配者权杖给您,您亲自出马保证轻易解决。”
“哼,你心里那点主意我还不清楚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巫毒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想法。“我告诉你吧,这事情还真的非你不可。”
“咦!为?我的实力可是远远不如你啊!”
“笨蛋,象支配者权杖这种神器一旦认主后,就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再换主人了。就算我现在杀了你也不能得到神器的认同,所以才说非你不可。”
“唉~”无奈之下我只好接受现实。
“说吧,要我怎么做?我先声明,那个鬼神器到底怎么用我都没搞清楚。”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就是。”老头一脸阴谋得逞的奸笑。
可惜没得意多久,一口鲜血便喷了出来,溅得房间里四处都是。
“啊!老师你怎么了!”我大惊失色,连忙上去扶着它。
“没,不要紧。”它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得吓人,勉强坐直身体,苦笑着说:“你现在知道为我不行了吧!”
“六十年的时间对精灵来说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这个种族来说已经过于漫长了。身体最强健的族人寿命也不过三十年而已,我已经活了两辈子了。可身上的责任没放下去之前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死,特别是这种危急的时刻。”
“可那天你和哈享打的时候不是还很威风吗?怎么一下子就不行了?”那天晚上巫毒的表现可以说是精彩之极,哪里会想到现在这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你忘了巫术中最擅长的就是使用各种药物激发生命潜力,暂时将力量提升几倍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
“难道说。。。。。。”听它这么一提,我突然联想到一些东西。
“没错,你也不想想,我这么大的年纪怎么可能还那么猛。那天为了对抗那只魔界妖兽(哈享?),我不得不使用秘法,将身体的机能恢复到年轻时最强壮的状态。不过这样一来也大大加快了自己身体的衰老速度,如果不再动用力量,顶多还能活一年左右。可是在没有找到能托付重任的人之前,我绝对。。。。。。”
巫术秘法中最擅长的就是利用药物改变身体的状态,因此在战斗中常出现对手行动不能,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等状况,情况较轻的也会头晕目眩,心情慌乱,所以传到世人眼里往往认为巫术是诅咒的力量。殊不知真正的诅咒力量同时对施术者和受术者一样有效果,伤人的后果就是自伤,不要说普通魔法师,哪怕是死灵法师也是不愿意接触的。
但也因为巫术的特点,施展的时候很麻烦,巫术师的衣服上常常要缝上十几个小口袋,以盛放作为施法材料的各种药粉。这也是我觉得难看的原因,怎么看都象是站在街头的职业乞讨者,哪有法师袍那么威风!
“好了好了,我最不喜欢这种生离死别似的情景了!你不是还没死吗?想要我做直接说,用不着拐弯抹角,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虽说听老头子煽情很感人,我却偏偏不喜欢这样伤感的气氛,言不由衷的打断了它的话。
“好,够爽快!”巫毒一翻身,又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着,像是考虑问题。看到它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我疑心刚才又是吐血又是交待遗言的场景是不是骗我的,吃药也不可能好这么快吧!
“这样说吧,我不止要你解决圣地的事情,还要你继任大祭祀的位子!”老头想了半天,竟然丢出这么一堆话。
“我反对!要我解决那些不死生物没意见,当大祭祀就免了!”几乎是想都没想,我毅然拒绝了它的提议。开玩笑,以前混史莱姆大祭祀还没当够,用得着又跑来当狗头人大祭祀吗?想想整天被一堆狗头人围着,供神一样供着,简直就让我有发疯的冲动。
“而且大祭祀这么重要的职务,怎么可能让我这个外‘人’来当,你们本族数量不是庞大得很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这个反对理由总算充分了吧!
“那可没这个规定。”巫毒胸有成竹的说:“虽然没有先例,但你毕竟是我的弟子,凭我在族中的威望,就算它们想反对也不敢轻易说出来。只要我在一旁协助你,用不了多久你就能自己掌控局面了。”
“你就这么相信我?”突然交个这么重的担子,权力又这么大,难道是发现我人品好?
“不相信!”老头想都没想回答到。
“扑通。。。。。。”(再次摔倒的声音)
“那你还这么做?”
“因为我相信支配者权杖的眼光!”巫毒坚定的说:“神器的选择是绝对不会错的!”
“呜。。。。。。这回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声音越来越小)望着它信任的眼光,我心里有点发虚。
“更何况,我根本没有选择!”语气一转,它又说:“你以为我不想从弟子里选一个聪明懂事的接班吗?当然想!可我活了六十多年,教了上百弟子,能看入眼的只有那么两三个而已!”
“那你就找那两三个中意的呗!”我插嘴道。不过很快就受到惩罚,被一只不知哪来的烟斗狠狠敲了几下。
“不要插嘴,好好听着。”敲了我一记后,巫毒拿起烟斗,默默吸起来。
“之所以不找那几个接班,原因很简单,它们都没我老头子长命,先去冥府了。可能是由于近亲婚配太多的原因,部落里的成员大多数来自同样的祖先,因此几百年来虽然狗头人的总数量增加了很多,体质却越来越差。象我这种天纵其才又健康强壮的越来越少。”
“还自己夸自己,真是狗不知脸丑。。。。。。”我小声嘀咕。
“你说!”它眼睛一瞪。
“没,我都没说,您接着说!”我忙装出认真听的样子。
“那个。。。。。。刚刚说到哪啦?”
“说到您天纵其才又健康强壮!”
“对,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迷倒了许多村里的姑娘,就算是现在也还是魅力不减啊!”老头竟然一本正经的回忆起它的青春年华来了。
“正事,正事,老师!”
“哦!虽然我们想了很多办法,但始终没效果。这一代族人里争勇斗狠,敢打敢拼的有不少,智力高的却没几个。大部分活了半辈子连写字都不会,更不用说学习如何当好一个祭祀了。你虽然是一只低等的史莱姆,却有着不逊于人类的头脑。当然,现在还有些笨笨的,毕竟缺少经验阅历。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比那些人类小孩聪明的!”
我听后顿时无语,这是夸我还是贬我啊?
从此以后事情便多了起来,巫毒老头说我的力量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只会慢慢减弱,因此暂时不方便进行魔法的修行,便要我跟着它学习巫术魔法。而它在这一段时间里则研究我身体里的两股力量,看看有方法能解决能量吞噬的问题。
“可是老师,难道我们不去解决那个圣地的事情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看它不紧不慢的样子,我好心的提醒。
“没关系,走之前为了防止意外,我用一个强力的封印将圣地入口给封了起来。那个封印我自己都解不开,只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失效,算起来还有二个多月的时间才失效。在这之前,你先好好学习吧!”
于是每天玛丽耶儿每天去上课之后,我也得出去上课了。由于体内能量吞噬的进一步加剧,我已经根本聚集不了魔法元素,更不用说使用魔法了。只得跟着巫毒学习各种巫术,还好巫术最重要的基本是对各种药物的熟悉,不但要记原生物种,提取方法,还得学习如何保存,混合,加工,甚至还有专门的储藏方法。
施展巫术的大部分时候是凭借对药物的熟悉和手法的熟练程度,魔力的影响反倒不重要。其次有许多巫术可以只用纯精神力推动,这对我来说倒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那些泛滥的精神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因此我很快喜欢上巫术魔法。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天生为我准备的一样。不要求高强的魔力,也不需要记那些又臭又长的咒语。然而略为深入之后,我便发觉其实学习巫术魔法比学习自然魔法难度要高得多。因为对施法者的素质要求降低了,就必须在其他方面补上。
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牢记各种动植物的知识。在巫术中,任何动物,植物,甚至是山川,流水都蕴涵着灵气。怎样将它们的灵气释放出来便是巫术存在的目的,往往同一种植物,根据对其根,茎,叶,果,花的提炼,可以获得不同的物质,而对这些物质进行不同的加工又可以得到不同的提炼品,这些提炼品在进行不同的合成之后,又可以得到新的成品。总之一环套一环,原理比起魔法知识不知复杂多少倍,我光学习基础知识就已经是晕头转向了。
渐渐的我发现,巫术的知识里大部分都对施展魔法没用处,却包含着更多的内容。其中关于动物和植物的部分对于治愈各种疾病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那些植物能止咳,那些动物的肝脏能治病,光这些知识便已经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医学体系。这也是为狗头人族里的法师都被称为巫医的缘故,它们的确还担任着治病救生的责任。
看到这些我是相当吃惊的,要知道医学这个词已经只能在那些古老的典籍中查到了。据说人类社会还曾有医生这种专门负责治病救人的职业,但这种职业早就绝迹很久了。现在人们有病都往神殿送,神职人员用各种治疗魔法治愈疾病。但也有许多无法治愈的疾病,这时那些神官,祭祀们就会说这个人得的病是不被诸神允许治愈的,家属们就只好抬回去准备后事。
然而这些古老的知识竟然在狗头人巫医的口中一代代保留下来,而且由于物种的不断变化还加入了新的内容。
但这些东西由于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