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的,不然他也不会特意找了这个地方。
“我更喜欢白水。”许默接过服务生递上的白水,轻轻尝了尝,似乎有些甘甜。
许默倒非是不喜欢咖啡,只是上辈子清苦,大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都是失眠而过的,自然对咖啡避之不及,渴了,也通常是用白水解决的,所以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
望着许默,冯川端杯的手迟滞了下,他发现对方和自家老爷子很像,倒不是长相上的相似,而是喝水时的那种满足感。不同的是,老爷子喝下的是极好的大红袍,而许默喝的是杯白水。
冯川忍不住也尝了口手中的白水,品了又品,可是,它依旧只是杯普普通通的白水而已。
其实,在钱柜见到许默第一眼,冯川就有一丝好奇,衣着朴素,却能在光鲜的人群中始终保持淡然,明明比自己还小些,可有神的双眸却不时透出一股说不清的沧桑。
实在让他忍不住有些探究的心思。
酒吧并不是冯川的主业,他是有公职的,虽然不喜官场,但奈何家里反对,他只好先挂着职务,出来搞点副业。
开酒吧只是他一时兴起罢了。
冯川大学读的是学金融管理,他对音乐并不是很懂,不过因为老姐冯倩在大学里教音乐,所以耳濡目染下,才有所涉猎。
他听自家老姐说过,唱歌是需要天份的,在她的学校里,她的很多学生经过技巧训练后,都能将歌曲唱的很好听,但能唱出感情,特点的就少之又少了,不然明星也就不会那么值钱了。冯川之所以邀请许默,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在钱柜的时候,冯川虽只听见许默唱了寥寥几句,但表现出的故事和感染力,令他也被那份深沉的孤独压抑着,有些喘不过气来。
小小年纪竟唱歌如厮,他觉得,这或许就是老姐所推崇的灵性吧。
“一首歌20怎么样?”冯川端起白水,又抿了抿,才问许默。
许默点头,价格还算公道。
如今的物价还没有后世那么变态,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元左右,单位好些的能达到八、九百块。许默唱满一个月,一个晚上两首歌,一个月就能赚到1200元,相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总共的收入。
当然了,许默也不可能唱足整月,不说他还要上课,就是酒吧,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毕竟没有哪个客人愿意总听一个人的歌,会审美疲劳的。
而且酒吧也不是就他一个歌手,大家都是根据主管排班出勤的,大概平均下来,也就是两三天一次,所以许默真正赚钱的也就15天左右,收入大概五六百的样子,这些冯川也都给许默细细的介绍了一遍。
李婉一直没插话,只是在一边静静喝着咖啡,心情愉悦,她不知道冯川是什么身份,也不关心,只要知道许默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就好。
这期间,冯川又和许默聊了许多,在冯川观察他的时候,他也在观察着对方,他觉得对方应该可以信得过,所以才把把磁带托付冯川,问有没有路子卖掉。
冯川说是试试看,也没太当回事,路子他倒是有,不过他可不觉得许默能写出什么像样的歌,毕竟年轻,他也只是看好对方的潜力而已。
只不过,许默拿出磁带,倒是给了他一个不错的理由,让他给了许默1000块钱,说是歌曲的押金。
许默也没客气,毕竟实在缺钱,再者他对歌曲有信心,只是早晚的事情。
冯川之所以给许默钱,是因为在钱柜的时候,就听说许默急着用钱,本就崇尚侠义的他自不会坐视不理,只不过他没有好的借口。情商很高的他,自然不会让好心办坏事的情形发生,伤了许默自尊,所以才一直没开口。
几人在咖啡厅了待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临走前,许默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如今信息太落后,缺乏广告意识,要不然音线即将开业,李婉甚至还没听过,只为他介绍了钱柜酒吧。所以许默给冯川提了一个建议,发发传单。
许默的提议让冯川眼前一亮。
虽说音线只是他一时起意,可毕竟是想做好的,至少可以向家族证明自己,所以听到许默的建议后,冯川匆匆走了,不过却在临走前反复强调了下8月27日开业那天,让许默多带些朋友去玩,一切费用全免。
离开咖啡厅,许默想请李婉吃个晚饭,感谢下对方,不过却被李婉拒绝了,说是也没帮上什么忙,而且她晚上还有事。
无奈,只好将李婉送回卫校,许默才又去了邮局,给家里寄了900块钱,一切办好,天已经傍黑。许默在电话亭花了5毛钱将电话打到李叔家,告诉母亲去取钱。
听到许默打了900块钱,许母吓坏了,还以为许默走了错路。
许默费了好一番解释,才安慰下母亲,让母亲相信确是自己写歌的钱,也让许默听见了电话里母亲抽噎的声音。
许默也有些难受,父亲住院,他要复读,全家的压力都落在母亲单薄的肩上,很难吧!
收了线,走出电话亭,许默眺望着远方。
夕阳连成一条直线,映红了天边。
明天会是个晴天吧。
第13章 胖子()
许默再次睁开眼,已是第二天,正午的阳光如水微波轻漾,浸过窗子,?13??在许默的床上,天空蔚蓝,没有一丝浮絮,的确是个晴天。
许默爬起床,来到窗前,迎着和煦的阳光,心中畅然,年轻的感觉,真好!
许默住的是个八人寝,不到30平米的小屋摆放着4张白铁床,分上下铺,因为许默比较爱干净,所以高一入学的时候,便选了靠窗的上铺,一住就是三年。
高三最后一年,许默是和几个高二的男生一起住的。
因为,方便复习,同届的那些室友,在高三刚开学就早早搬了出去,整个屋子只有许默一个人留了下来,倒不是许默不想搬,而是周边的租金实在涨的夸张。
哪怕租个五六平米的小隔间,一个月也要30多块,地方小的,只能摆上一张单人床,甚至再搁不下一张学习的桌子。而相对的,学校宿舍就便宜许多,一个学期也才要50块钱而已,自然成了像许默这样,家境不好学生的首选,当然,也是唯一的选择。
不过,这第四个年头,许默是打算搬出去的,租个单人的小屋,哪怕地方不大,可晚上复习起来多少会方便很多,寝室的夜里实在吵了些,何况规定10点就早早熄了灯。
因为放了暑假,水房里自然也没了往常的拥挤,只有零星几个等待填报志愿的高三学生在洗着衣物,不过这些人和许默并不熟,仅仅是知道,所以双方只是点了下头,便各自忙起自己的事情。
洗漱好,又锁好房门,许默才下楼,去了食堂。
许默猜到食堂会熄了灶火,却没想到,周边的小饭铺也大都歇了业,好难才找到家尚还营业的铺子,要了碗白菜猪肉馅的混沌,解决了温饱。
许默就读的是青峰中学,位于县城西边,算是郊区,校园不大,却是一所省重点,曾走出了不少清华北大的骄子,当初许默考进来的时候,着实让父母高兴了好一阵子,以为终于熬出了头,却哪里想到。。。。。。命运如此玩笑。
吃过饭,许默一个人漫无目的走在校园里,感受着自己待了三年,却忆了一辈子的地方。
校园里仅有三座建筑,前后依次的排列着,两栋教学楼在前,宿舍楼远远立在最后面,中间隔了一个绿油油的足球场和四个土里土气的篮球架子。
原本,足球和篮球场都一样,一阵清风拂过,漫天黄土飞扬。
但自从校里来了位好踢球的副校长,足球场便绿意盎然起来,再未曾凋零,可不知为何,校园里最受欢迎的,却依然是那伴着尘土飞扬的篮球。
或许是因许默喜爱篮球而产生的错觉,又或是更为激烈身体对抗,总能刺激起青春未冷的热血,亦或是篮场上高大,帅气的身影更能吸引着女生眼球,场边的加油,尖叫声总是此起彼伏的。
此刻的许默就被球场的喧闹声吸去了目光。
“默子,快快快,来,打一拍。”短暂的停留后,许默刚想离开,就被一个眼尖的胖子喊住。
喊住许默的正是他原寝室里的老二,杜鹏。
如果说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要好的胖子,那么许默身边的那个胖子就是杜鹏,并且凑巧的排行老二。对于这样的排行,胖子曾无数次奋起反抗过,却都被寝室里另外的7人,无情的镇压下去,最后只能涓然接受,杜老二这个伟岸的称谓。
不过,胖子也从未放弃反抗,他从不叫这些人的大号,分别起了各式各样的外号,许默算是最正常的,叫默子。
杜鹏和许默一样,都喜欢篮球,而且还都玩的不错,两人同年进的校篮球队集训,不过又都被淘汰了,原因是许默太瘦没身体对抗,而杜鹏刚好相反,是太胖了,完全没有跑动。
“咋了,杜老二?”看着胖子郁闷的表情,许默明知顾问。
胖子嘴角抽搐了下,这么多年了,可他每次听到这个万恶的称谓,依然忍不住联想到某种太过健康的事物。往常的胖子,听见这样的称呼,总要争辩上几句,可这回却忍住了,因为他还有事情要求着许默。
胖子是中午从家来的学校,正巧是许默出去吃饭的时候。胖子直奔了篮球场,三人一组斗牛,他们小队已经连输了三拍,实在是队友太不给力,他觉得自己在场外万千少女心中丢了大份。
所以发现许默后,可把胖子高兴坏了,也顾不上许默穿着牛仔是否合适,冲出场外,拉着许默就往场上走。
许默无奈,只好陪着上了场,好在连赢了几拍,解了胖子心中怨气。不过,毕竟太久没玩,打了会许默就已经满头大汗,两人也不嫌脏,直接在场外的地面上坐下来,随意的聊了起来。
杜鹏和许默一个班的,许默学习好,向来考试班级第一,所以他只考了两科的事情,自然有人笑话,也有人惋惜,反正总之是早已弄得人尽皆知。不过胖子却是替许默惋惜,也难得的正经一回,“默子,今后有什么打算?”
许默双手向后,支着地面,半躺着说,“我准备复读一年,你呢,想好报什么学校了吗?”
“黑大吧,应该能读个二本。”怕引起好友难过,胖子没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而是转而愤怒的说,“知道吗,王佳林那个犊子向魏子涵表白了,就在昨天。”
表白就表白呗,跟他有什么关系?许默一脸看白痴的表情。
望着许默毫不不在意的样子,胖子豁然起身,惊叫道,“我靠,那可是你女朋友啊,你一点都不在意?”
“坐下!”许默一脸黑线,发现引来大量探寻的目光,赶紧将胖子拉着再次坐了下来。
不过,胖子的话倒是让许默无意间想起了一件尘封已久的往事,到底,要不要管呢?
后来许默和胖子又打了几拍,两人配合默契,倒也是赢多输少,让胖子好生在女生面前炫耀了一番,直到天彻底黑下来,才各自散去。
白日的余温,在夜里也依然炙烤大地,连自来水也是热的,所以回到宿舍的许默,直接在水房的龙头前冲洗了一下,擦了擦,才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不久,便沉沉睡去,却不知道,此夜有人因他彻底失了眠。
第14章 嘲讽()
校门前的溪水浅浅流动,哗哗的惊动了岸边的杨柳,在风中微微荡漾,?13??着八月的骄阳,洒下斑驳的光,随浅浅的溪流,漂走,不知去向。
小溪唯一的拱桥上,学生们三五成群的走过,迈入校门,让清冷了数日的校园,也再次变得热闹起来。原来,又到了一年一度填报志愿的日子。
青峰中学之所以远近闻名,可不仅仅因其骄人的升学率,更有那数不清的严格要求,校服就是其中一项。平常的校园里,学生是必须身穿校服,佩戴校徽的,这让花季的少男、少女在爱美的年纪里,深恶痛绝,却敢怒,不敢言。
如今毕了业,总算没了这紧箍,少男少女们也立时变了模样,换上了往日喜欢,却鲜有机会穿上的新衣。
男生的变化还好,并不大,只是换上牛仔短裤,剪了短发,搭上心爱的球鞋,显得更精神了些。女生们则完全成了另一番模样,鲜艳的红唇,纤细的腰肢,卷发,纱裙,短裤,凉鞋,如同画中走出,耀眼在八月的阳光里。
而此刻,许默挺拔的身影也出现在校园里,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
简约的白色t恤,藏青色短裤,脚上踩着一双红蓝人字拖,配上许默清秀、干净的脸,整个人都显得时髦、帅气了许多。许默也爱美,只是并非刻意打扮,他这一身,是那天打球后才去买的,因为回到寝室,他才发现,除了校服,他竟没了换洗的衣物。
许默这届一共分了12个班,4个文科,8个理科,1班、2班是理科重点班,许默在7班,也是个理科的班级。
许默的班主任叫王冬梅,是个刚满三十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此刻正在讲台上,反复叮嘱着填志愿需要注意的事情。或许是语文老师的关系,王冬梅语言水平很高,加上本身有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气质,所以很受班里学生爱戴。
和有些老师不一样,王冬梅对许默很好,从未歧视过家境不好的他,甚至颇为照顾,这让许默一直感激在心。可上辈子的许默,因为混的不好,实在没脸面对,所以出了校门,便再没和对方联系过。不过多年后倒是听见些传言,对方40岁那年因被发现肝癌,没多久便离开了人世。
许默这次来,也有这方面的考量,毕竟已决定复读,实在没必要参加这次报志愿。他只是想寻个机会,提醒对方,抽空去检查下身体,癌变前总要有些征兆的,发现的早,或许也就避免了。
王冬梅殷切的叮嘱还在继续。
很久,才讲完一切,走下台,挨个同学的聊了聊,只是在离开前,特意对许默嘱咐了一番,说让他一会到办公室里找她。
王冬梅走后,班里也彻底喧闹起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