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队?老子的队伍还在玉狮子底下压着呢!
陈霆有点烦躁,“你到底有什么事?”
马六脸色不变,“嘿嘿,老大,您呢,狩猎队的大人嘛,高高在上,肯定有什么落不下面子的时候,您手里要是有什么东西想脱手,我马六敢说为您刀山火海鞍前马下,不收您半个流通点”
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砰”
酒馆厚重的木门突然崩飞在地上,溅起一片灰尘,从门外迅速冲进来十几个黑衣蒙面的大汉,右臂上带着一个車字袖标,血红色的异兽骨甲护住胸口。
对危险的警觉让陈霆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马六却双手举高对着陈霆大喊,“不要误会,不要动手!这位狩猎者大人是刚从上城区搬过来的,他不懂这里的规矩啊!”
一个娇小的黑影不知何时已经骑在他的肩上,双腿缠绕着他的胸口,点点冰冷的触感从太阳穴一路传到大脑深处,冷汗淋漓而下。
十几个黑衣人分出两个守在门口,其余冲进吧台后的小门。
不一会,一群衣衫不整清洁溜溜的女人尖叫着跑了出来。
黑衣人紧随其后,带着酒馆的老板娘,伙计,厨师等人走了出来。
“一个当场击毙,其余四人全部抓获。”
“好,有什么发现?”
两个黑衣人摇摇头,“只有一些简陋的宣传彩页,没有进化者,也没有叛党。”
骑在陈霆头顶的瘦小女人弯下头来,与他的眼睛对视,“你,叫什么名字。”
“雷霆队,陈霆。”
陈霆明显可以从黑衣人严重看出一丝诧异和忍俊不禁,“哦,你是那个倒霉的家伙?哈哈,收队。”
随后瘦削的人影就从陈霆的头上消失,一群黑衣人压着老板娘等人悄无声息
的走出酒馆,倒在地上的门板哗的一声,自动弹起撞进门框里,严丝合缝,瘦小黑衣人的声音又从外边传来,“今天的酒钱,我请了!”
陈霆噗通一声坐回椅子里,“他们,是什么人?”
马六跳进吧台装了满怀的啤酒,手里拎着几串老鼠肉排,“下城区的黑眼睛喽,这几天到处都在抓人,什么人都有,进化人,武者,普通人,连快饿死的乞丐都有嘿,陈老大从没见过他们吧?”
“斤字队的刀疤?你要干什么,啊!!”
“不!!!”
门外,猛的响起一阵尖利的惨叫,随后就是砰砰的打斗声。
陈霆冲出门一看,巷子里一地血肉模糊的残肢,那个起码是四阶高手的娇小女人正和一个庞大的黑影斗在一起。
“吼!!”
这黑影发出怒吼,猛兽般血红色的眼眸在黑暗中格外骇人,一侧身就将黑衣女人撞飞,又向陈霆冲来。
陈霆大惊失色,别说他现在重伤初愈,就是还完好无损,也不够这怪兽一手拿捏的。
小酒馆内的灯光照亮了怪物的脸,血淋淋的没有皮肤,扭曲的肌肉纤维中央一道硕大的豁口斜斜将一张脸分开,狰狞丑陋。
陈霆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发生委的刀疤脸?活尸??”
小巷如此逼仄,陈霆躲无可躲,认命般的挥拳便挡。
“砰”
“咔嚓”
陈霆的手臂发出一连串的骨骼爆响,扭曲成奇怪的形状。
怪物从鼻孔里喷出两股气流,挥舞手臂拍苍蝇一样拍在陈霆的脸上。
陈霆的脸像西瓜一般爆开了,左半张脸皮从他脸上脱离飞出,白色的颧骨裸露在空气中,随后整个人撞在墙壁上。
陈霆靠在巷子里,双眼中的血流让他看不清任何东西,耳旁回荡着凄惨的叫喊声、骨肉撕裂声、咀嚼声,明光城内亮起无数模糊的光点。
“活尸入侵!”
“杀!”
第一百章 什么东西女人很喜欢男人很讨厌()
在森林里晃悠的林愁并不知道红巨怪很可能一次性的帮他打包处理掉两个潜在的敌人,否则应该会弹冠相庆。
而一个人的旅途总是很寂寞,但当把一个话痨放在身边时就会发现,一个人其实挺好的。
“愁哥哥,那是什么东西?”
“咦,这个蘑菇好可爱!”
“愁哥哥,和人家单独相处是不是很幸福?”
“嘻嘻,人家会害羞的啦~”
林愁宁愿买上几个五千点的高价土豆做投名状,让盆栽立刻、马上、迅速、圆润的消失。
森林里到处是参天巨木,矮一些的藤蔓带刺植物和灌木丛生,艰难而持续性的想要霸占每一寸土地每一寸生存空间。
一条条隐约可见的小路在林间通向四面八方,这是野兽留下的“兽路”。
两人前进的速度极慢,几个小时过去后,林愁颓然发现,和毛球之间的感应又微弱了一分,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断掉。
“愁哥哥,人家饿了!”盆栽揉着肚子说。
林愁拨开一大丛带着尖刺的藤蔓,“你的百宝箱呢,总有干粮的吧?”
盆栽可怜巴巴的说,“又冷又硬,人家想吃香喷喷的饭菜。”
林愁摸摸肚子,他也饿了,走了好几个小时连口水都没喝,而天色在几分钟之内迅速暗了下来,茂密的树冠层层叠叠遮蔽,在森林里,黑夜来的更早。
林愁需要操心的不仅是晚饭,还有住宿。
森林里危险的往往不是野兽的利齿和饥饿的眼神,而是无处不在的各种毒虫。
前者可以凭借实力和身手规避,后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能夺取一个强大的狩猎者的生命。
大灾变后环境巨变,野兽变异为异兽,而昆虫更有存在下来资本。
昆虫的生存和适应能力比之异兽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在荒野中遇到形成一定数目变异昆虫,其结果往往是令人绝望的。
移动迅速、难以察觉、剧毒是它们的代名词,在森林中选择宿营地,首先要考虑的就是
“啊!!”
林愁的思路被一声尖叫打断了,“怎么回事?”
盆栽小嘴张成了o型,眼睛里满满都是惊讶和不可思议,“天啊,好可爱,愁哥哥你看,你快看啊!”
左宸捧着一个硕大的绿色物体跳到林愁面前。
“卧,卧槽!”
绿色的物体似乎是一块扁平的圆形石头,约有人头那么大,两侧生有一圈圈的螺纹,十分规则。
下方则是一坨果冻状半透明的肉团顶着触角和玻璃球一样的眼睛,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旋转着观察林愁。
“把那坨史莱姆鼻涕虫拿,拿开!快点!!”
林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浑身寒毛倒竖,每一个毛孔都在簌簌的过着凉风。
盆栽撇撇嘴,用很诧异的眼神看着林愁,“多可爱的小东西啊,愁哥哥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人家,小蜗会生气啦!”
卧槽这就有名字了?!
林愁退开两步,皱眉看着所谓的小蜗欢快而缓慢的在盆栽的怀里蠕动着,留下晶莹的不知名液体。
“那好吧,你负责清洗这个鼻涕虫,我去找点调料,一会吃焗蜗牛。”
“什么?小蜗这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小蜗!!”
究,究竟是哪里可爱了啊?!
林愁喳喳嘴,诱惑道,“听说过没,越丑的东西越好吃,像蜗牛这种东西,如果不去看它的长相的话,海盐稍微一焗,据说有令人难以抗拒的清香!”
盆栽义正言辞的呵斥道,“禽兽!你怎么下的去手!小蜗这么可爱又长得这么大,回了基地市在九膳宫那老头那里肯定能卖大价钱的!”
“”
哥如果们是禽兽,你tm连禽兽都不如!
可怜的鼻涕虫可能还不知道它究竟会面对怎样的命运,面对林愁看待食物一般的眼神,终究还是感觉眼冒金光透着希冀的盆栽更可爱一些,一个劲儿的在盆栽怀里蠕动着,似乎在讨好她。
焗蜗牛计划失败,林愁只好另做打算。
“嗡,嗡嗡。”
一只金黄色的蜜蜂从林愁头顶飞过,腿部绒毛满载着今天的收获,看起来有些沉重。
“跟上跟上!有口福了。”
林愁眼睛一亮,蜂蜜和蜂窝,在基地市里可是极珍贵和奢侈的,既甜蜜又是上好的营养品。
食物的力量是极端强大的,足足一个小时,横穿森林、撕开无数挡路的藤蔓,两人略有些狼狈的来到一处黝黑的悬崖下方。
一缕水流从天而降,在悬崖的脚下汇聚成方圆十几平米的水潭,就在小瀑布的不远处,吊着一个很大的塔状蜂窝。
无数归巢的蜜蜂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进入蜂窝中。
林愁吞了吞口水,目光四处搜寻着,他看到一株极其高大的松树,干燥的松脂在树干上凝固成一坨坨。
松脂易燃,随便配合一点青草就能烧灼出刺鼻的浓烟,用来熏蜂是再好不过的天然材料。
用一截枯木蘸上松脂,卷一层青草和藤蔓,再糊上一层松脂,如此反复,一只浓烟火把就完成了。
“给我一截绳子,我上去”
盆栽吸吮着手指,幸福的大眼睛眯了起来,“好甜啊!”
硕大的蜂巢被切成两半,横尸地面,橙黄色的粘稠蜂蜜从每一个六边形的蜂房中缓缓流淌出来,一旁则是密密麻麻一层蜜蜂尸体。
林愁瞪着眼睛,有气无力的丢掉浓烟火把,面对如此卧槽的场面,他还能做什么?
不过是想取一点蜂蜜而已,左宸居然来了个连窝端,直接给人家断子绝孙了,果然最毒不过夫人心。
“唔,愁哥哥,你怎么了?”
林愁翻了个白眼,“给我根针,别说你没有!。”
左宸从包里拿出一包针,“喏,十流通点一包,随便用你瞪我干什么,算了,送你一根好啦,你是我愁哥哥嘛!对不对?”
林愁将针弯成钩状,随便翻了几块半浸在水里的鹅卵石,找了几只米粒大小的田螺捏碎螺壳穿在钩上,“线!”
左宸哦了一声,拿出线来穿好,乖乖走到水潭边坐下,开始钓鱼,怯生生
的扭头看着林愁,一副我很乖你快夸我的期待表情。
(感谢书友丧心病狂逗逼芋100起点币打赏。)
第一百零一章 蜜汁烤肉花鲢汤()
自大灾变前,江河湖海森林山脉就一直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慷慨馈赠。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只要勤劳,往往就有令人欣喜的收获。
林愁在水潭附近转了一圈,轻易伏击了一只正在饮水的傻兔子,这兔子肥得很,足有近二十斤,皮毛油光水滑,一身肌肉摸上去弹性十足。
兔子这种东西,浑身上下除了脑子都是活肉,稍微处理就有很好的质感口感。
美中不足的是兔肉平淡无味,鸡兔同炖,炖出来也只有鸡肉的香味而已,因为兔肉极容易附着其他食材的味道,也有“百味肉”的说法。
想要做出美味的兔肉,还是要下一番功夫的。
此时正值秋节前后,正是兔子最肥美味道最好的时间,林愁又在森林里找了一些绿色植物和天然调料备用。
“愁哥哥,你看你看。”
盆栽手里提着一条鲜蹦乱跳的大鱼,得意洋洋的炫耀。
这是一条胳膊长短的淡水大花鲢,头巨大尾细长,白色的鱼身上有雪花状紫青色的花纹连成一片,肚子圆鼓鼓的涨起,似乎是个孕妇。
林愁用方便铲把一块大石劈成两半,挖出凹槽,权当是一口锅了。
手艺有限,这个“锅”实在有点厚,看起来也不太美观。
松脂引火,烧的是整条的枯枝,三块石头做支架,把装满溪水的石锅放在火堆上。
林愁趁机处理花鲢,花鲢的肚子里满腹鱼子鱼油,肉质肥美,去鳃去鳞取出内脏清洗干净,石锅内的水已经开始沸腾。
将整条花鲢放入锅中半分钟后捞出晾在一旁,倒掉石锅里的水重新换上一锅烧沸。
“这是干嘛?”
林愁再次将花鲢放入锅内,挤上一只生涩的青柠檬的汁水,“花鲢土腥味很重,水焯简单去血沫去腥,再用没熟的野柠檬汁一起煮,也是有去腥的效果,条件有限,只能这样了。”
花鲢米色的鱼籽成条状,上面附着着雪白的鱼油,林愁在其表面均匀撒上少量青盐,沿着石锅边缘码放一圈。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兔子。
在头顶开个口,剁掉四个爪子,用力一撕就能轻易撕掉整张兔皮,
剥了皮去了内脏的兔肉呈现出精致的粉红色,林愁选择将兔子放血杀死就是这样的兔肉会显得更加晶莹剔透。
用随处可见的小红葱头和树薯填充进兔子腹部后缝合,红葱头清新鲜辣,能带来独特的植物清香。
树薯是灌木状多年生植物,块根膨大,生食微毒,而熟后甘香清甜,有着面包一般柔软的口感。
用芭蕉叶将整只兔子层层包裹,穿在削尖的树枝上,分出另一堆火来烧烤。
芭蕉叶在明火热力炙烤下冒出阵阵清香的烟雾,沁出白色的汁液,然后又被烤干。
芭蕉叶很厚,水分极多,外面猛火灼烧,内里沁出的汁水沸腾并将热量传导给兔肉,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烹煮。
半个小时的烤制后,芭蕉叶基本变成灰烬,林愁剥掉一层层的芭蕉叶,将已经变成微白有点绿意的兔肉暴露出来。
兔子的腹部简单缝合处冒出滚烫的蒸汽和红葱的清香,格外诱人。
在表面撒了一点青盐,将燃烧着的枯枝挑出火堆,只留下红彤彤的炭火,重新将兔子置于炭火上,小心翼翼的烤制。
兔肉极易烤干,没了肉汁的烤兔等于失败,这时林愁特地保留的兔子网状板油就派上了用场。
每烤几分钟,就将几片网油覆盖在兔子表面,红彤彤的炭火炙烤下,板油化作金黄色的油脂在兔子表面流淌,锁住水分的同时,在油脂的作用下,兔肉迅速由粉白色向金黄色转变,肉香扑面。
盆栽皱着小鼻子,“好香啊,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啊,急死人了。”
林愁说,“如果烤的是那个很肥的鼻涕虫的话,咱们现在已经在吃饭了。”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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