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田居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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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田居小日子- 第5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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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驶远了,身后的男记者眨眼间已被一群丧尸淹没。

    远远可见,一人一机腾空而起,轰的一阵爆炸声,地面的丧尸或丧尸粉被炸得粉碎。

    拎枪的修女一直看着车后,爆炸的那一幕让她目瞪口呆。

    “凤庭?怎么回事?!”修女司机冷静地问,继续高速行驶。

    “没事,走你!”拎枪的修女坐回副驾,神色漠然。

    原来他是异能者,难怪那么淡定……

    与此同时,一栋大厦的楼顶——

    “小染,那个女的咱们认识,以前在大裂谷碰到的杀手之一,没想到她躲在教堂里。”与教官结盟那位。

    “那又怎样?”饿坏了,苏岭染从包里取出热狗面包啃起来。

    “不怎样,小染,咱们离轰炸辣么近却毫发无伤,观众会怀疑我们炒作吧?”趁战火暂停,小能回放拍到的片段指出可疑之处,“还有那枚导弹……”

    明明就落在他身后,却激不起半点火花,因为是哑炮。导弹里装的不是火药,而是火箭燃料以及各种炸药,被他抽走了。

    他是行走炸药包,想炸就炸,想哑就哑。

    “……哑得太刻意了,你不觉得吗?”小能批评说。

    “所以观众都说我运气好,是上帝之子,有神庇佑。”

    “还好那些哑炮不是咱们家的军工装备,否则声誉不保。”

    一连几枚导弹落地无声,质量奇差,买家估计要气得爆炸。

    练功到达瓶劲的苏岭染决定休息一段时间,于是成了一名记者,偶尔到战乱地区进行采访。对他来说,身边一次次震耳欲聋的巨响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乐章。

    人类的和平年代结束了,属于他的精彩时代正开始呢。

番外 四 柏少华的前世今生 上篇() 
和平年代的一个冬天,阳光明媚,是个适合出外散步的好天气。

    来往的人群中,一位穿着米色长外套、拄着拐杖的男子漫步广场。

    他身高腿长,深棕的发色,很有立体感的五官轮廓俊美异常,高贵的气质中透出一股时尚的气息。

    如此人物,走在路上回头率百分百。

    他是一名混血儿,姓柏,名少华。华夏的户口本,黑眼珠子。长期在国外出差,喜欢到处走走,这是少年时期养成的习惯。

    流浪惯了,他享受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他讨厌热闹,从来不去那些热门的旅游景点,但今天例外。天气好,心情好,想到这座文化广场走走,感受艺术的熏陶。

    世界艺术之都,文艺复兴的发祥地,那种氛围无需任何文字描述,静静站在那里便能体会与感受得到。

    瞧,离他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位姑娘站在那里左瞄右瞄,精致秀美的脸上流露出愉悦的微笑,像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

    这是一位亚洲姑娘,气质干净,犹如华夏的瓷娃娃。

    而她的旁边站着几位男女,有西方的,也有亚洲的。有两位姑娘与她特别亲昵,大概是闺蜜之类。

    “哎,那边有热饮,苏苏要不要?”

    “不要,谢谢。”大冷的天,她懒得找厕所。

    苏苏伸开双臂,沿着路面呈一条线慢慢走着,头顶时而听到鸽子扑簌簌地飞过。正在自得其乐时,一阵欢快的铃声响了,她眉头轻皱,从包里取出手机。

    不小心勾出钱包掉在地上,一枚硬币“叮叮叮……”地逃离她的身边,碰到一双皮鞋才停下。

    对他来说,她很矮,约莫一米六七左右。

    她眉头蹙起,一心追逐的那枚硬币被他弯腰捡了起来,然后安静看着她走近。近在咫尺,才发现她的脸庞只有他的巴掌般大,皮肤细腻白皙,十分年轻。

    “你的吗?”他目光噙笑问,神色温和,期待她的抬眸一笑。

    “是的,谢谢……”

    她感激地向他垂眸道谢,嗓音软软的格外好听。她刚抬起头,却被身后的女同学喊走注意力:

    “苏苏,快点——”

    她迅速回头再次向他道了谢,转身就跑了。跑了跑了,不曾抬眸瞧他一眼,真遗憾……

    目送她与小伙伴们撒欢儿走远,男子也转身去往另一个方向。

    这姑娘长得很美,五官柔和,与华夏传统小人书里的女妖精颇为相似。

    犹记得胞兄最喜欢看一本叫《葫芦娃》的小人书,里边有一条性子很野的女蛇精,那是老哥喜欢的类型。

    当时,小小年纪的他深受感染。

    不过,他喜欢性格温柔的女妖精。性情柔软而娇媚,不是妩媚,正如方才那位。

    有件事说出来会让人笑话,他年近三十了,还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滋味。如果她是父亲给他安排的女人,相信两人很快就能再次见面。

    或许,他可以破一次例。

    但世事变幻难测,缘之一字,妙不可言。那一天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

    偶尔想起,略有一丝遗憾,原来她不是老头安排的小奸细。

    一晃三年过去了,在y国一座偏僻小镇的酒吧里,有一位帅气高冷的调酒师。

    他调的酒华丽醉人,深得顾客们的喜爱,尤其是女士。

    因为他不仅调酒厉害,长得还很帅。抿抿嘴角,目光似笑非笑的,比他的酒更醉人。

    可惜他不爱说话,不受搭讪,除非碰到感兴趣的话题。

    “……你知道吗?那女孩就像一只误闯虎穴的小白兔。她的同胞四处奔走,希望找到证据证明她的清白。太天真了,这件案子已成定局,不可能有证据。”

    说话的男子是当地一名资深警员,那女孩是华夏人,在y国留学的一位语言文学博士生。不仅精通现代语言,连本国人民都看不懂的古文字她居然懂。

    正因如此,她受到一支考古队的邀请帮忙翻译出土文物的文字。

    很不幸,这位聪颖而美丽的女士最近惹上一桩麻烦。

    她所在的考古队出事了,一批出土不久的价值不菲的古董不翼而飞。诸多证据证明,她是最大的嫌疑,面临各方的起诉。

    “或许真的是她,你不能凭外表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调酒师淡然说。

    他与这位警员很熟,平时很聊得来。

    谁知,那位警员醉眼醺醺地摆摆手,取笑说:“年轻人,这世间有太多黑暗你不懂。上头催促给她定罪,找个黑鬼当她的同伙指认她,这锅她背定了。”

    敢明目张胆地栽赃嫁祸,明摆着欺负她是外国人,又不是什么权贵子弟,整了就整了。

    “可怜的姑娘,她那美丽的眼睛即将黯淡……”资深警员叹息着,继续喝酒。

    有些事已经司空见惯,偶尔有些不忍却憾不动半分,顶多趁酒意上头牢骚几句,改变不了什么。

    见他不住地夸对方美,调酒师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那可怜的姑娘叫什么名字?”

    “这我不能告诉你。”醉是醉了,还不至于糊涂,警员一脸神秘地冲他摇摇手指,“但我告诉你,她的名字也很美,像那秋天的金叶子。哎,不说她了,老弟,那边有个美女一直盯着你……”

    调酒师:“……”

    原本是随口一问,被他这么一说倒真想知道了。

    尽管这里不是他的地盘,尽管他要改名换姓才回到这个国度。当天晚上,他下班回家时,那份资料已经摆在书桌上。

    随手翻开第一页,一张姣美的东方面孔出现在眼前。

    男子不由微怔,呃,是她?三年前那个让他惊鸿一瞥的小美人。原以为她是老头派来的美人鱼,结果不是,且一别三年。

    依稀记得,她叫苏苏。

    化身调酒师的柏少华心情莫名开朗,凝视佳人的相片,目光温和,唇角微微勾起。

    他脑子有病,三年前的隔日就对她失去兴趣。今日意外重逢,可见缘分不浅。拿起资料来到窗边的一张椅子坐下,兴味盎然地阅读起来。

    谁知,第一眼便看到她的配偶栏:已婚。

    呃,他嘴边的一丝笑意微僵,兴致索然。耐着性子往下看,哦,原来她是柏家大舅好友的小徒弟。

    剑眉轻蹙,不由想起警员说的话,小小年纪就是语言文学博士生?智商感人(真心赞),就这么栽在异国他乡挺可惜的。

    想了想,伸手取来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三天之后,苏杏被无罪释放。

    前阵子她被控盗窃文物,据说人证物证俱,面临牢狱之灾。没想到柳暗花明,近日有记者爆料,说那些文物在当地一位富豪家,有照片与录音为证。

    在媒体的监督之下,警察在那位富豪家搜出大量古董。有现在的,也有过去失踪的,终于还她清白。

    老实说,在异国他乡惹上官司很麻烦的,她受惊不浅。

    直到看见自己国内国外的导师与同学笑吟吟地看着她,原本沉甸甸的心情一扫而空,人生的希望瞬间飞扬。

    小姑娘就是容易哄……呃,不,她不再是小姑娘了,是有夫之妇。唉,年纪轻轻的,怎么辣么想不开?不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她有慎重考虑过的吧?

    远处的一辆车里,一位身穿白衣裤的男子瞥了这边一眼,然后淡淡吩咐:

    “走吧。”

    不管怎样,他衷心祝福她。

番外 四 柏少华的前世今生 中篇() 
尽管住在华夏,尽管两人之间略有渊源,自那一次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在柏大舅面前也从不过问她的事。

    何况他很少去西城柏家,他们也极少打扰他。

    他在华夏一个叫梧桐镇的地方居住,选了一处比较荒凉的地方。据说那里是古代的刑场,革命时期的死人坑,风水奇差。

    华夏人迷信不敢在那里建房子,故而便宜了他,方圆五里无邻居。

    长年在外漂泊,偶尔回到华夏也是深居简出。附近的乡民只知道死人坑里住了一群海归土豪,门禁森严,但从未见过里边的人。

    就这样过了十几年,他家老头去世,他的报复计划正式开始。

    他的胞兄,也就是真正的柏少华被同父异母的老大哥三兄弟害死。胞兄临死前摆了所有人一道,让人们以为死的是天才小弟,让小弟借用他的名字活着。

    为使父亲安度晚年,这个仇拖到今天。老头一死,他就让那位“钢铁战士”老大哥把自己三兄弟灭个干净。

    尤其是那位老大哥,亲手把自己家的子孙一一诛杀,简直丧心病狂!

    ——这是各国媒体的报道。

    对外界来说,造成这桩悲剧的正是老大哥本人。媒体说他妄想打造钢铁战士,一时失误把自己家灭了。

    与他人无关,更与远在华夏的柏少华无关。

    远在华夏的柏少华正左拥右抱,乐享美人恩,逍遥自在地研造各款军备武器,直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世界乱了,他这黑市商人得以浮出水面,与人争王称霸。

    那时候的华夏有很多基地,却只有两股势力最强大。

    一个是政府军的大安区,另一个就是他的银伯军团,他的伯爵城几乎权倾四野。

    原本他住的地方叫梧桐,末日之后准备叫梧桐城的。柏少君等人知道他拥有伯爵的头衔,与有荣焉,便改名伯爵城。

    他无意逐鹿天下,但为了日后出行能够畅通无阻不交税,必须争。

    多年以来,他身边的女人换了好几茬。到了末世,很多女人已经不干净了(他认为),于是在身边挑了几位聪明能干又有战斗力的女人成为固定伴侣。

    育有几个儿女,可惜没有一个能继承他的天赋。这时候他才理解父辈的郁闷,理解父亲为何看重他。

    孩子并非无能,女人的基因也并非不行。他这种天赋本来就百年难遇,所以受人敬重,让人忌惮。

    父辈,祖辈千方百计地改善族人基因,结果百年以来只出了他一个灰眸。

    所以,他不强求。

    不过,他与孩子不亲,女人和孩子都以为他嫌他们笨拙。实际上,是他脑子有病导致情感缺失,一直不曾痊愈,对待签了契约的兄弟和下属反而更亲和。

    但是他懒得解释,认为没必要解释。

    他身边的女人衣食无忧,他对孩子们进行精英教育。看不顺眼或者过不下去的尽可离开,他不阻拦。

    当然,走了就别回来。

    平静的日子悠悠而过,有一天,他率领一个小队出去打猎,在返回途中遇到一小波尸潮。

    其中有几只是高阶丧尸,把大家乐坏了。普通货色不是他们的对手,他连车都懒得下。

    倒是柏少君,意外收获两枚深色晶核笑得合不拢嘴,一时大意,被一只速度丧尸冲到面前。千钧一发的时刻,砰,那只丧尸在下一秒被撞飞了一丈远。

    同一时间,柏少君被眼急手快的陆易扯到一边。就算没有那一撞他也不会被咬,咬了也不怕,他穿着防护服。

    事发突然,那只被撞飞的速度丧尸一落地就被队友击杀,挖脑。

    至于撞丧尸救人那位,众人本要向对方道谢,谁知被对方的面容吓了一跳。

    救柏少君的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华夏少女,她秀气的脸庞沾了血迹与尘土。一双剪水瞳眸像被蒙上薄薄的膜,眼里的生命之光很微弱,很倔强。

    一身简朴的素衣裤被撕了好几个口,大家能清晰地看到她身上的伤口。

    她是异能者,被感染了。

    “她是丧尸?!”又一枚高阶晶核送上门,让几名队员兴奋怪叫。

    少女赤着双足,茫然无措般左看右看,搁在胸前的双手紧紧握着一张陈旧的纸,染了血迹。她眼睛里的水润光泽在逐渐黯淡,颤着唇喃喃自语:

    “不,我是人,是人……”

    现在是,待会儿就未必了。

    众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将她围起来,生怕被她逃离。她是好心,奈何将要变异,高阶晶核的吸引力很大。

    坐在车里他听到动静往外边看了一眼,就这一眼,让他万般惊愕地下了车。

    不可能啊?!

    她是华夏的知名学者,对古文字的认识她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灾难是一时的,人类不会灭绝,传统文化的复兴需要她,她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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