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狸降到水池边,伸手去摸那些细线一样的金光,没想到那光却是有实质的,还有些韧性,阿狸扯下了一缕拿在手中,不禁吃了一惊,这分明是人的头发!这是谁的头发?来不及细想,阿狸扯住一缕头发用力一扯,真有东西让她扯了上来,是一颗年轻女子的头颅,看上去是新死不久……
这么多头发……这水池里究竟有多少死人?那年轻女子的头颅上,丝丝金光沿着发丝流向空中,整个头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转瞬间已成一个骷髅……
阿狸明白了,这些金光并不只是这些尸体的魂魄,还有他们身之精元,这里的死人想必都非常年轻,凡人若是横死的,其魂魄入枉死城,其身之精元不灭,这也是很多妖怪热衷于杀人的原因。诚然偷取凡人的精元是修行的捷径,却是大大的逆天,势必要遭天谴。
“今日遇到本公主,就是你的报应来了!”阿狸一掌扫过,将那些丝丝缕缕的金光尽数扫断,那旋转的“月亮”已经变得如车轮大,升到了十丈的高度。阿狸早就料定那妖物的真身就在里面,果然,金光一断它立刻停止了旋转,伸出了数十条触角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向阿狸卷来。
阿狸站着不动,任那些触角将她缠绕起来,密密麻麻的触角越来越多,最后将阿狸裹的如一个茧般,触角开始收缩,阿狸被卷进了金光四射的大车轮中。
那车轮般的金球并不是实心的,它的表面是层层叠叠纠缠不清的金丝,为了将阿狸吸进去,金丝分开一条缝隙,漏出了里面的一抹血红……
突然包裹着阿狸的金丝蚕茧动了一下,一道白光蚀透了层层金丝,直击那血红色的妖物。
阿狸的弑魂术没有白练,只一招便将那妖物打的失了妖性,霎时间金光尽散,妖雾无踪,阿狸伸开右手,手中有一枚金针,针眼已经断了。
鸡鸣五鼓,东方既白,阿狸环顾四周,发现此处于天香楼一墙之隔,应是芳华绣苑。
回到天香楼上,正欲推门进去,突然旁边的门打开了,郑元齐神清气爽的从屋里出来。
阿狸刚要同他打招呼,惊觉自己还没变回书童的模样,幸好郑元齐出的屋来就闭眼吐纳晨气,阿狸趁机溜回屋里。
“回来了?”陆公子正倚在床边似一夜好眠,阿狸选择不跟他计较,得意的将手中的断针给他看。
“甚好,虽然花费的时间久了一点,终究还是大获全胜了”。
“什么叫花费的时间久了点,我已经很快了好吧,它包裹的那么严实,我总要等到机会,一击中敌”。
“说的很是”,陆公子点头道,“其实它的那层壳也不算硬,若是你有兵器在手,一定能将它整个劈开”。
阿狸就不开心了,嘟嘴道,“说的容易,问题是我的兵器在哪里呢?前辈公子你不是答应过要送我一件兵器的么?”
“兵器么,早晚会有的。”陆公子起身穿衣,“但现在我们该去用早膳了”。
此时天光还未大亮,卖早点的铺子刚刚开门,两人坐在一张小桌之上,就着包子稀粥,看着对面的芳华绣苑,方才论及那个妖物。
“它是个针妖么?我都不知道针也能修炼成妖。”在她的印象中只有飞禽走兽,草木虫鱼这些生灵可以修炼成妖,因为它们是活的啊,死的东西如何也能成妖她就不明白了。
“世间万物都能成妖,那些器物是死的,但是使用它的人在它身上倾注了情感,它就不再是死的了,这种情感赋予器物灵性,当这种灵性积累到一定程度,死物也能开灵智,变成活的,久之便成了妖。”
“关于这根针,我倒是听说过一些它的来历。”陆公子端起粥来如饮茶般抿了一口,“据说这芳华绣苑已经成立了百余年,它的创始人是一位绣工绝伦的绣娘,她的绣艺天下无双,就连当时的皇帝都曾召见她,封她做金指夫人,并赐她一根金针。”
“就是这一根?”阿狸将金针拿在手中,只见它细如毫毛,长不过寸许,心道这个皇帝倒是个会过日子的,就这一点点能花多少金子?
“据说那位金指夫人,一直活到九十多岁,依旧能绣出最精美的丝卷,不过她只能用这根金针才能绣的出来,所以人人都说是皇家赐予的金针带给了她福气”。
“其实那个时候,这针就有了灵性吧,”阿狸若有所思道,“你的意思是金指夫人在用这根针的时候,倾注了很多情感,所以这根针就有了灵性,后来即便夫人年老眼花了,它依然可以自己绣出丝卷?”
“没错,这些凡人虽然不知道这个道理,但他们也认为这根针是神奇的,因此在金指夫人去世后,他们没有依从她的遗愿,用金针陪葬,而是把它留了下来,作为镇苑之宝。”
“所以它后来就变成了妖了?这才不过百年的时间它就能修炼的这么厉害,也是不简单呢。”就连天师府里的狼管家都修炼了四五百年呢。
“没有那么简单,”陆公子摇头道,“器物化成的妖与一般的妖不同,不管是飞禽走兽还是草木虫鱼,皆有本性,它们的本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成妖的善恶。但器物之妖则不同,它们没有本性,其善恶皆在人为。据我推测,应该是金指夫人去世之后,芳华绣苑的绣娘再也无人能达到夫人的境界,即便是用了夫人的金针,还是绣不出同样精美的绣品。当人力达不到的时候,便会想到求神问卜,而此时,有人给她们出了一个恶毒的办法。”
“什么办法?”
“活祭,用活人的血肉来供奉这根针,以求能保证芳华绣苑能绣出最好的绣品。我听说芳华绣苑每隔三年便会选三位绣工好品貌俱佳的未婚女子,入苑做金针绣娘,做了金针绣娘就不能再回家,一生都要生活在苑中,外人也没有再见过她们。”
“你的意思是,那些金针绣娘都做了活祭的祭品?百余年,就有百余位年轻女子做了祭品,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么?就没有人怀疑过吗?那些女孩子她们的家人呢?”
此时天光已经大亮,街上行走的人多了起来,他们也吃的差不多了,便起身在街上闲逛,路过几座牌坊,都是历代皇帝赐给金指县的,陆公子停下来,缓声道:“你看到了么?这座小城名叫金指县,家家户户都以刺绣为生,这街上的商铺,往来的商旅,都是做得绣品生意,整座县城以及方圆数百里,都以芳华绣苑为尊,一旦家中女儿选中金针绣娘,绣苑会给她的父母一大笔钱,县里会赐给匾额以示嘉奖。所以人人都想让自家的女儿选中金针绣娘,并以此为荣,谁还会去想那些绣娘的死活呢?说到底凡人生而碌碌,无非是为了生存而已。”
凡人是为了生存,那神仙是为了什么呢?阿狸想不明白。但自己终究是没有做错,除了这个妖物,以后就不会再有女孩子为它赔上性命了。就算是日后县里没有那么繁华,人们生活清苦一些,也总有人会感激她的,没有人感激也没关系,至少对得起昨夜在她耳边叫她醒来的那些女子。
随手将金针抛到地上,它没有了针眼,已经连一根普通的缝衣针都不如了。
芳华绣苑已经开了门,看上去还是那么繁华兴盛,但阿狸却觉得,一眼便能看得到它的衰败之日。
第一百零六章 凡间客栈()
太阳已经高升,但乡间的小路晨曦未散,草茎上的霜花尚未融化,沾湿了过路人的鞋袜。
阿狸提着一个油纸包,里面是打包来的包子,留着路上慢慢吃,看这情形,他们是一路往山里去了,下一顿饭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不过人逢喜事精神爽,打败针妖对阿狸来说,实在是一件很成功的事,她已经开始幻想自己成为了司战天神……心情好就是不一样,今日的步伐也轻快了,旅途也清净了许多呢,哪像昨天……
“糟了,把郑元齐忘在客栈了!”阿狸惊呼一声,早上吃完包子就在街上逛了起来,逛到了城门就顺便走了出来,忘了还有一位同行者了。
“无妨,有缘自会相见”。陆公子毫不在意。
“也对,我们都是去灵鹫山的,肯定还会再遇到,说不定他现在正在努力的赶上我们呢”。路痴的阿狸完全没注意到此刻行进的方向与昨日正好相反。
从清晨走到了傍晚,路是越走越细,从乡间小路走到羊肠小道,越走越看不到人烟了。眼看太阳落山,阿狸的包子早已吃完,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山,不禁悲哀的想,今晚肯定是要在野外露宿了。
“我们要翻过这片山吗?如果前辈公子只是想看这山里的风景,不如我们先找地方住下,明天再回到这个地方继续欣赏沿途的风景,你意下如何?”阿狸衷心的给出建议,陆公子但笑不语。
“莫不是这山里住着什么妖怪,我们要去消灭它?那就赶紧去吧,少耽搁一会儿,就能早点解救黎民苍生了……”阿狸倚住一棵大树,说什么也不往前走了,除非姓陆的能给出一个理由来。
“天色已晚,是该找个客栈住下了,”陆公子微笑道,“我正是要带你去一家客栈。”
“客栈?在这深山里居然还有客栈?”
“正是,此山名叫青化山,有一家凡间客栈,就开在这山里。”
“是什么人头脑不清醒会把客栈开在深山里?凡人有几个能爬的上这山?”阿狸深切的怀疑陆公子是诓她的,但还是挣扎着起来,一步步的向更深的山里行进。
山路崎岖难行,暮色四合之时,终于来到了其高万仞的悬崖边。
“我可以使用法力吗?”阿狸看着崖下的云雾真诚的征求陆公子的同意,后者只是微微一笑,优雅的伸腿,一脚将阿狸踹了下去。
“啊——”阿狸当然不会摔死,悬崖的高度确保她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运起身法,缓缓的飘落在地。
陆公子随之飞下,阿狸却没工夫计较他方才那一脚,她完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崖底宽阔而平整,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悬崖,悬崖上垂下数条瀑布,水脉环绕着崖底凸起的高台,高台之上有一座黑色建筑,其形制与凡间那些建筑颇为不同,阿狸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上了台阶,看到了楼上挂的牌匾,凡间客栈。
原来是客栈的名字叫凡间客栈,真是奇怪的名字。客栈整体用一种黑色岩石建造,阿狸认得,这是玄武石,很多仙山道场都用玄武石建造,没想到在凡间也有人用。楼前高挂着数十盏灯笼,迎风飞荡。不知怎么,阿狸总觉得这座建筑有一种沧桑的感觉,可她已经活了两万岁了,凡间还能有什么东西能让她觉得沧桑?
客栈的门开着,却不见有人迎出来,陆公子看来是熟客,阿狸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门廊很长,走了十余步,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大厅出现在眼前,长宽各有数十米的大厅,摆满了几十张桌子,此刻,已经有数十人在座,只是十分安静,无人说话显得十分诡异。
陆公子示意阿狸坐在门口的桌子边,也无人过来招呼。
“这是什么地方?好奇怪的样子。”阿狸悄声问道。
“客栈么,自然是迎接八方来客,做生意的地方。”
阿狸仔细打量那些客人,发现他们都非普通凡人,而是修行之人,身边都带着兵刃法器,或多或少都有些煞气。
角落里有个大和尚侧对着门口露出半张脸来,阿狸认出他是在南坪州遇到的那个黑面僧。
佛道通吃啊,什么客栈这么神秘?这些人都不说话,时不时的往向大厅正前方的圆台,好似在等着什么。
“他们在等什么?我们又来这里做什么?”阿狸真是摸不着头脑
陆公子折扇一打,轻笑道,“我们来的目的跟他们一样,都在等那个。”说着折扇一指,只见青衣伙计捧着一个大盒子,从侧面一个门里走了出来,将盒子放在圆台上,打开来,盒中红光四射。
“火焰琉璃刀,请诸位上眼。”
厅中如同一滴水溅进热油里,顿时便炸开了,所有人都对那刀评头论足,跃跃欲试。
原来到这里来为自己选兵器的!阿狸不仅一阵窃喜,她看出这把刀虽不算十分厉害,却也是一件仙家法器,聊胜于无。
“这里怎么会有仙家法器?”阿狸疑惑道。
“你以为这里叫做凡间客栈,它的主人就一定是凡人?”
“难道它的主人是神仙?把仙家法器偷偷卖给凡人,这可是有违天规的!”阿狸低声道。
“嗤~”陆公子冷嘲道,“天规只好管天界的神仙,管不了三界那么宽。”
话虽如此,终究是不大好……
“你还想不想要兵器?”
“想啊,当然想。”管它呢,先弄一把试试,以后再慢慢找好的。“这把刀就不错。”
“傻,”陆公子用扇子敲了一下她的头,“这把刀在天界只能算是不入流的兵器,你拿它出去不嫌丢人,我却还嫌丢脸呢。等着吧,明日还有好的。”
啪,先前捧刀出来的青衣伙计将盒子又盖上了,高声道,“今日的兵刃已展示完毕,诸位要是有中意的,还请准备好钱,明日抢的一个先机。”
诸人闻言便陆陆续续的散去,有的顺着侧面的楼梯上楼去,有的则是出门走了。
陆公子显然的这里的熟客,带着阿狸穿过长长的走廊,从另一个楼梯上楼,直上到四层楼才停了下来,进入一条很短的走廊,两边各有一个房间。
陆公子两边一指,让阿狸选一个房间。阿狸随便选了一个,陆公子转身欲往对面的门里走去。
“等等,前辈公子,明日你是要买一个兵器给我吗?”
“当然是买了,你以为抢啊。”陆公子头也不回的关上了门。
管你抢还是买,不要我出钱就好。
第一百零七章 拍卖大会()
凡间客栈虽然建在人迹罕至的崖底,倒还不乏吃食,送来的晚膳很是丰盛,也很对阿狸的胃口,更有一壶果酒,竟是仙酿。看来这客栈的主人真的是个神仙,不知道是哪位神仙发财都发到凡间来了,司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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