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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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五十年-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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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答?嚣张同学永远是这样可爱,都说了不收他钱了,竟然还要报答,真是个好人。

    不过,自己也是说话算话的人,说不收钱就不会收的。

    子墨想了想笑道,“嚣张同学,我说过不收钱的,你不用这样。”

    岑鹏天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被点燃,他看到什么,他看到子墨竟然在笑?还有钱,他竟然又提钱。

    自己的承诺是能用钱来衡量的吗?钱是什么?钱哪怕再多,也只是一串无意义的数字。像自己这种顶天立地的人承诺是能用一串数字衡量的吗?

    羞辱,**裸的羞辱。岑鹏天看向子墨,那笑容,一定是在嘲笑自己。他感觉,自己就像个猴子被耍。

    好不容易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而子墨回敬自己的只是毫不犹豫的嘲讽。

    涵养,涵养。

    岑鹏天再次在心里提醒自己,他觉得自己十几年的涵养,都在今天被用玩,可偏偏又无从发作。

    他不再去看子墨的脸,如果再看这张脸,他怕他再忍不住冲上去将这张脸撕碎。

    他闭上了眼,吐出一口气,声音尽量不带上怒气,“你救了我的命,我报答你,这很正常,你说需要我怎么报答你,只要你提出要求,我一定完成。”

    真是个好人。子墨再次感叹,犹豫了下,既然嚣张同学这样诚心诚意的要求了,那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他。

    嗯,所有的诚心都不应该被辜负,那自己应该多要点价,才能对得起这种真诚。

    子墨眼珠子转了转,伸出一个指头,“一百万,就一百万,再多给我也不要。”

    一百万?什么一百万?

    钱,又是钱!

    什么涵养?什么修养?这一刻,所有的一切都被岑鹏天抛弃到了九霄云外,他差点准备冲上去,狠狠的撕碎这张可恶的脸。

    他低下高贵的头颅得到的是什么?羞辱?嘲讽?

    岑鹏天眼睛涣散,冲动再次被压下,因为他悲哀的意识到,自己似乎不是子墨的对手,冲上去,就是自取其辱。

    这绝对是他这十几年的生命里活的最憋屈的一天,一次又一次的怒火,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压下。

    岑鹏天有气无力再次说道,“能不能提别的要求?”

    “没钱?”

    子墨这时候已经有点不高兴了,没钱,没钱你装什么大尾巴狼。他突然想到了,净土和废土似乎不同。

    在废土,想要就是想要,给就是给。在净土,似乎有一个词叫做客套。好吧,嚣张同学只是和自己客套。只有自己傻傻的当真,自己还真是天真。

    子墨看向岑鹏天的目光已经有些不善了,净土的人就是这样,玩什么虚的。

    “不给钱,那说什么?算了,我说了不收钱,就是不收。况且,现在要钱,也不知道有用没用了,估计也只是一团废纸!”

    “你”

    岑鹏天很想发火,可偏偏又不知道说什么。看到子墨说没钱时,那满满的嘲讽,那样子就像他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

    小人?可恶!

    他岑鹏天是谁?他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一口唾沫一口钉,一言九鼎。

    从小到他,无论朋友还是陌生人,哪一个谈起他,不伸出个拇指,点一个赞?

    钱,钱算什么?他从来没有把这些庸俗的东西放在眼里。

    岑鹏天深呼一口气,握紧的拳头送开,极力克制着自己。

    反击,他要反击,重重的反击。

    混蛋,不就是钱,拿出钱来狠狠砸死他,告诉他,老子不在乎这些东西。

    这无意义的数字,和自己的一个承诺相比,连个屁都不是。

    不过,马上他就愣住。一百万他现在还真支付不了。

    在这场二次末世前,他动用一百万虽然可能被家族查处,但还是有可能的。

    但现在他还真拿不出,一时间,岑鹏天愣在了那里,不知道怎么办了。

第一百章:岑鹏天加入() 
子墨看看岑鹏天,撇撇嘴,好吧,净土人的思维我不懂,错在我,他在心中原谅了岑鹏天的错误。

    不过还是满脸不爽,所以说话也变得不耐烦起来,“嚣张同学,该走走了。”

    走?

    岑鹏天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走?不能走。他还要给这个小子狠狠的好看,告诉他,虽然他很厉害,但自己同样也不差。

    他已经想好了,无论如何子墨救了自己的命,仇是仇,恩是恩,他分的很清楚。

    那自己再救子墨一命就行了,一命换一命,这很公平。

    等到那时候,他会伸出手指指着子墨,狠狠的告诉他,看吧,你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你不还是需要我帮忙。

    但做这事的前提必须是跟着子墨他们一行人,否则还谈什么救子墨?说什么让他好看?

    岑鹏天咬着牙,告诉自己忍住,他不得不再次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可不可以带上我?”

    “带上你?”子墨摇摇头,“嚣张同学,不行,这样会害死你的。”

    子墨他说的的确是实话,如今他们正被孙梅湾暗杀,如果岑鹏天跟上,恐怕岑鹏天一个不小心也会被杀掉,这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表现出来为别人考虑的情况,如果不是因为岑鹏天是他同学,他才不会说这么多。

    但在岑鹏天看来,完全不是这样。他的脸色已经能挤出血,自己这样低下头,他竟然还是拒绝?他感觉自己的脸面像垃圾一样被丢在地上,然后又被狠狠地踩了两脚。

    可偏偏踩的这个人还没有这种觉悟,仿佛在做一件无比平常的事情。

    岑鹏天怒气冲冲道,“你嫌弃我是累赘?”

    累赘?

    子墨一挑眉,从上到下,扫视了岑鹏天一眼。从实力上讲,这小子还算一般般,不能帮上什么忙,却也不算太累赘,但现在可不是是不是累赘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孙梅湾在暗中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带上岑鹏天,不过是给孙梅湾多了一个靶子,最后甚至可能害了岑鹏天。

    孙梅湾并没有走,子墨有这种感觉,他在暗中一直窥探,只要他们稍稍露出破绽,他就会毫不犹豫发动一击,或许会再次带走一条人命。

    加上岑鹏天,给孙梅湾多一个靶子,对于他们并没有什么坏处,当然也没有多少好处。

    子墨思考了下,自己虽然和岑鹏天不算很熟,有时还有点小矛盾,但是岑鹏天一直是个好人呐,他觉得他需要给岑鹏天提个醒。

    “嚣张同学,实话告诉你,我们遇到了一个强敌,暗中有一个敌人已经盯上我们了。如果你跟着我们,有可能会死。”

    子墨的表情无比认真,但在岑鹏天眼中却是那么可憎,这样还不是嫌弃自己是累赘?

    什么叫会死?你能抵抗住,为什么我不能?

    等等,岑鹏天猛然发现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

    强敌,对,强敌。

    那么只要自己帮他们解决了这个强敌,算不算是既回报了他们的恩情,又让子墨高看一眼。

    最重要的让子墨高看一眼,自己可以在他面前不用这样低头。

    机会,天大的机会。

    一定不能走,一定要加入他们的队伍,岑鹏天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岑鹏天想到这里有些兴奋,他看着子墨说道,“多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力量,多一份把握。说不定,带上我,这个敌人就被解决了呢?”

    解决?

    子墨再次瞄了岑鹏天一眼,从痛苦中走出来,嚣张同学依旧是嚣张同学,无论什么时候,总能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

    但嚣张同学可以嚣张,子墨可不会,他可是知道孙梅湾的难对付,就这几天,已经袭击了他们数次,虽然没能杀到人,但是搞得他们心力交瘁。

    一个有耐心的猎人,比一个实力强的猎人更加可怕。

    子墨不再搭理岑鹏天,该说的他已经说了,至于怎样决定是别人的事情。

    就像别人一定要找死,他怎么拦也拦不住。

    这时候方正平也走了过来,听到了岑鹏天的话,他看着这个偶然遇到,看起来英俊傲气的少年。

    老实说,傲气的兵并不讨喜,傲气有时候意味着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意味着不听命令。

    菜鸟不讨厌,但是不听话的菜鸟,没有一个指挥者会喜欢,哪怕这个菜鸟实力不错。

    不过,相同的经历很容易引起共鸣,刚刚失去士兵的方正平对于岑鹏天还是很同情的,所以倒也没有对岑鹏太天产生厌恶。

    方正平并没有回答岑鹏天的话,他拍下岑鹏天的肩膀,叹口气道,“没事了吧?”

    岑鹏天一呆,心里再次一痛,最后点点头,说道,“没事了。”

    真是有活力,打不倒的少年啊,看来自己真的老了,方正平在心里感叹一下。

    他看着岑鹏天说道,“子墨说的没错,我们的确遇到了一个敌人,强敌,我们已经有两个兵被他杀死。你跟着我们甚至有可能死?”

    岑鹏天以为方正平要拒绝他,赶紧说道,“我不怕死。”

    齐飞跃在后面看着这一幕,又看向了子墨。

    怕不怕死啊?岑鹏天的回答,才像一个正常少年的热血,而不是像子墨那样,似乎是看透一切的沧桑,与年龄格格不入的成熟。

    这就是废土给予的东西吗?

    方正平看着岑鹏天一笑,热血的少年,然后情绪莫名说道,“不怕死,不怕死好啊。人活的久了,就会怕死,怕自己死,怕自己身边人的死,不怕死,好啊。”

    “哎,人老了就这样,喜欢感叹。”方正平自嘲一下,然后朝着岑鹏天,“嚣张,噢,不,岑鹏天,我再问你一遍,你真的要跟着我们?”

    岑鹏天重重点着头,看样子,这位大叔是同意了,他又瞄了一眼子墨,你的阴谋又没有实现,早晚有一天,面子会找回来的。

    方正平这时候严肃道,“既然你已经选择加入了我们的队伍,那么现在第一条要遵守的规则,就是要服从命令,千万不要擅自行动,知道了吗?”

    岑鹏天脑袋如同小鸡啄米一样的不断点头,只要让自己加入队伍,一切都好说。

    子墨耸耸肩,岑鹏天的加入,与他而言不过是多了一个人,只要他不惹麻烦就好。

    一支队伍,从开始的七人变成了四人,现在又变成了五人,但到了目的地又能活下去多少人呢?

第一百零一章:是动词() 
又是一天过去,方正平的脸色难看无比,孙梅湾仍旧没有捉到,来无影,去无踪,这个本命太难缠了,一行五人的心里笼罩着巨大的阴霾。

    最近血眼的活动越来越频繁,血眼好像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影响,变得躁动无比,而且恢复智慧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一路他们已经遇到了不少恢复神智的血眼。

    按照血眼这种进化速度,很快可能所有的血眼都会恢复神智。

    如果从进化的角度上看,血眼这是完成了新的一轮进化,而且是最关键一步的进化。

    文明种族形成的标志是诞生智慧,然后建立属于自己的文明。说不定很快,血眼就会形成一个不下于尸族的种族。

    这种瘟疫式的传染方式,最为可怕。

    从进化速度上讲,血眼似乎是更优于尸族的一个种族,比尸族潜力更可怕的种族。

    方正平停了下来,没有转头,说道,“子墨,你去警戒,打发一下肚子,小心孙梅湾的袭击。”

    孙梅湾一日不死,他们难安,这时候已经,不仅仅是报仇这么简单,还牵扯到,他们能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完成任务,很可能,他们没有到达,就在这路上全部被孙梅湾杀掉。

    这注定是一条血色之路。

    岑鹏天听到方正平的话,马上自告奋勇,“我的本命适合警戒,还是我来吧。”

    说完这句话,他得意的看了子墨一眼,他觉得他终于有一项东西比子墨厉害了,当然也只是他觉得。

    方正平转过头,看着岑鹏天说道,“鹏之本命?也是,那你就去吧。”

    鹏之本命、狼之本命、猿之本命像岑鹏天这种本命,还有一个总的称呼,为兽类觉醒者。

    他们这种本命,觉醒后可以获得这种物种的力量,本命认知到最高级,甚至能直接化为鹏。

    例如净土有一位本命为猿的强者,觉醒猿之本命,凭借于此,战斗时愈战愈勇,杀出斗战圣者的称号。

    兽之本命觉醒者,觉醒后,能获得如同野兽一样的直觉能力,像岑鹏天这种鹏之本命,在警戒方面的确有独特的天赋。

    当然这种兽类本命的弊端也很大,比之普通本命,人性格受到的影响更大,掺杂了兽性,人很容易就会失去控制。

    曾有兽之本命的觉醒者,受到本命影响,失去控制,在净土差点屠灭一座城。

    就像岑鹏天,傲气的性格,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原因,一部分是本命的影响。

    鹏是什么?不飞则已,一飞九万里,性子自然傲。

    所以说,本命只是人类的手段,如果一味的依靠本命,失去本心,人本身反而会沦为附庸。

    任何力量的获取都不是没有代价的,本命觉醒后,必需对自己本命有合理的认知,这样才不会被控制。

    子墨听到岑鹏天的话,也不在意,能不去警戒更好。这种活又苦又累,嚣张同学既然既然喜欢,那就让他去。

    不过,嚣张同学要是连这件事都做不好,那他可真是菜到极点,菜到死了也是咎由自取了。

    子墨看着准备的食物,随着这场二次末日时间的越来越长,食物已经越来越少,幸存的人类很快就会因为食物而发生冲突。

    现在幸存者很少,而血眼多,这不得不说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样食物的需求量会少一点,但也不会坚持很久,冲突最终还是会发生。

    子墨摇摇头,真是熟悉的场景啊,小心翼翼,哪怕是为了一点食物,也要竭尽全力,甚至拼命。

    星曜城、二次末世、废土。

    一切似乎连成了一条线,又像一个圆圈,在绕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似乎变了点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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