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京城第一家,上百平米的大堂内摆满了几十张桌子,竟然没有一张是空闲的。
“开间雅间。”她不喜欢热闹,来这仙客来自然是有另外一番打算。
“好的,客官请跟我来。”小二恭恭敬敬地朝凤华摆了一个请的姿势,带着她上了二楼。
仙客来二楼的雅间共有十二间,分别是:梅、兰、竹、菊、风、雅、颂、琴、棋、书、画、舞。
十二个大字配上十二幅相对应的画,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些笔墨丹青都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再怎么喜欢一名书画家也不可能在自己的店里挂上他所有的作品,想必这作品都是这仙客来楼主的真迹。
浓浓的墨香风味将整个二楼的格调都不同于一楼的热闹,反而给人一种文人墨客的视觉冲击。
看来这个从不露面的幕后老板不仅会赚钱,想必还是一个喜欢舞文弄墨的学者。
这样的人才不可多得。
既然这幕后老板是一个胸中含墨的人,那么凤华有信心可以让他出现并说服他同自己合作。她今天来到这的目的并不是吃吃喝喝这么简单。
但是要想实现自己接下来的计划,还是得先见到合作者。
只是听闻仙客来的掌权者性情古怪,从不见客,除非能拿得出令他心动的东西。
心动的东西她凤华没有,但是中国古代著名诗人的作品她记得一堆。就不信看到经典绝伦的诗词之后,这个热爱文笔的神秘人不现身见她。
凤华:“请给我一张纸和一支笔。”
小二似乎是明白了凤华的意思,道了声:“请稍等。”
将面前的女子送进雅间后转身朝柜台走去,只是片刻便再次来到雅间,只是这次手中多了上好的宣纸和毛笔。
对于凤华的动机,小二很清楚。
在凤华以前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想见见仙客来的幕后老板,其中也不乏她现在所用的方式。
只不过每一次都没能成功,也不知到这会不会打破之前的记录。
其实在他的内心是认为面前的女子会成功,不知为何,这种感觉异常强烈。
墨香蔓延了整间房,白纸上开始落下黑色的笔记: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lt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唐代诗人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虽然是写行军征途中带有离别的伤怀,有些不适合一名酒楼的掌门人。
但是这诗歌中的词句都是贯穿古今的优美绝句,定然是文人墨客的挚爱,相信那神秘的老板一定会喜欢。
吹干了墨迹,转身递给一直在身旁侯着的小二:“麻烦帮我亲手交到你主子的手上。”
小二心一惊:
亲手?难道她知道他的身份?这怎么可能,他自认为掩饰得很好。
面上还是淡然地接过凤华递过来的文章,他从不亲自为人给主子递送诗词,只是这一次就破破例吧。
能一眼看穿他身份的人定然不是普通人,或许这一次主子真的愿意见客也说不定。
只是小二还是很疑惑面前的女子是如何看穿了他的身份,却也不多问。毕竟世间能人志士如此多,被看穿并不奇怪。
其实凤华第一眼看见迎门而来的小二时就开始怀疑。
敢问你见过哪家招呼客人的跑堂小二是一身干干净净毫无一点油烟味。
敢问你见过哪家的小二是一个刚毅俊美的帅哥。
敢问你见过哪家的小二是身轻如燕,身怀内功的绝世高手。
不过之前都只是怀疑,直到刚刚她说话后看见小二眼中一闪而过的诧异时,才确定了此人定不是单纯的仙客来工人。
不知何时,传信的人早已退出了房外。只留下凤华独坐在软塌之上,轻啜着手中上好的碧螺春。
雅间就是雅间,不同于大堂的喧闹。
而且这仙客来的位置选得极高,不过是二楼就能看到京城的半片天地。
若是登上顶楼,想必整个西楚王朝的京城都尽在眼中。这里简直就是一个临天王者视察民情的绝佳境地。
一壶碧螺春渐渐见底,半卧在软塌上的凤华手指一顿:“十,九,八…………三,二,一。”
话音刚落,只听“吱呀”一声,雅间的木门被人由外而内推开。
来人一张方脸,透着精光的双目印在微含皱纹的面容之上反倒是显得慈祥。
五六十岁左右的年纪配上一袭八答晕春锦长衣当真将整个人体现出一股名人墨客的气息。
小二跟在老者的身后,略显恭敬,仿佛身前的人真的是他的主子一般。
“姑娘,方才那诗词可是你所做?”话语期间毫不施舍凤华半个眼神。
自顾自地坐在雅间内的左上位,一副主人家的气势状态。
凤华潦倒众生的美眸小弧度地眯了眯,在心里冷哼了一声:“既然你家主子无意见我,我想我还是离开吧。后会有期。”
就这点李代桃僵的小伎俩,百八十年前她就不玩了。此时此刻这两人竟然用她熟悉到喝了孟婆汤都还能记得的招数来对付她。
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凤华又何尝不知道面前两人同真正的幕后老板的绝色互换不过是在给她下马威。
既然别人如此傲娇,她又何必做那先低头之人?谈生意的硬道理,谁先低头谁先谁就吃亏的那一方。
离开的脚步决绝,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意味。
果然,雅间之内的两人见凤华坚决的态度便坐不住了:“姑娘请留步,我家主子请您移驾四楼。”
只是转眼的时间,两人便出现在已经出了雅间的凤华面前,摆出了请的动作。
态度诚恳,不似方才的傲慢。
第四十六章:钱真多()
仙客来的每一层都不同,一路走上来,第一楼是普通酒楼的热闹。二楼是书香人士的天堂,三楼是贵族的低调奢华。
则这四楼却不同于下三层逐次递增的风格局调。整层楼道只有两间房,四壁通体皆是用价格昂贵的古铜木修筑。
深棕带黑的古铜木墙壁上每隔一米就镶着拳头大小的深海夜明珠。
柔和的光恍如白昼般明亮却不刺眼,将整个阶层渲染出黑暗中的神圣,地狱中的光明。
楼道一波三折,一走进走廊就是“天”“地”两个套房的房门相视而立,天在左,地在右。
带路的老者顿在地门前:“姑娘,我家主子就在里面等着您。”
伸手推开地门给凤华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看样子是只有她一个人能进入这个房间。
点了点头,凤华正准备踏入地门。
突然心中一种强烈地被偷窥感油然而生,她总觉得在这条笔直的走廊某处一直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转过头,目光所及的只有空荡荡的走廊。没有人,更没有偷窥的眼睛。
扶了扶额,或许是最近太累而产生了幻觉吧。
不再多想,凤华脚步轻抬踏进地房内带起一阵裙摆微扬。
天房内一身着弹花暗纹锦服的男子凝神屏息,丝毫不动弹。直至走廊上的女子进了另一间房才微微吐出一口薄吸。
才刚走进地房,一道温柔到令人如沐春风却又带着邪魅的声音传进耳膜:“这白纸上的诗词可是姑娘所做?”
凤华凝眸而望,直觉两眼一黑差点休克。自认为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大的她此时此刻也对入眼所见的情况蹩了脚。
满屋子的金光闪闪,甭说墙壁,就连这任人践踏的地板也是由金子铺成。
更强大的一项工程,这得花多少钱啊。简直比她前世五百多平米的豪华大别墅来得奢侈千万倍。
更可怕的是,衣衫半敞地坐卧在软塌上的男子。
且不说身上那件金丝勾勒的万字穿梅团花茧绸直裰,就连其头上的发饰也是插着五六根金钗。
十只手指上戴满了各式各样的金戒指,手腕上的金环也不计其数。若是把脚露出来,想必也是戴满了金子打造的装饰品吧。
似乎四周的空间都变成了金子的世界,就连那人也仿佛是一个金人。
总而言之,面前的一切只给了她唯一的一种感觉,那就是:
太特么的钱多了。
忍住心中无比的激动,凤华面部微抽:“这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正是小女子所做。”
对不起了岑参大大,借您老的佳作一用。
“哦?能写下这番意境的人可不多得。更何况还是一个女子,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软塌之上的男子手中的孔雀羽毛扇微摇,天然的红唇随着扇子的摇动一张一合。
不得不说眼前的男子除了穿着打扮的风格稍微有点……俗……之外,其容貌可算得上是上上乘。
不谦虚地说,他简直可以和夜洛那个妖孽相比美,是她自夜洛之后见到的第二个能入眼的帅哥。
不同的是他不同于夜洛的刚毅,反而是带有一种男人中的妖艳美。
宛如……小……受。
皮肤素白中带着桃红,天然红的薄唇不用上唇纸都堪比女子的艳丽。
肤如凝脂的词语本不该用在一个男人身上,但此时此刻对于眼前的妖艳男子,用这么个词简直再合适不过。
最特别的是那双眼,都说眼睛是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
这男子的眼很美,是凤华阅人以来见过的最美的眼睛。
带着狐狸眼的微翘,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沦。配上慵懒而性感的身躯,半敞着衣衫坐卧在软榻上。
只觉这男人就是一只狐狸,不仅狡猾,还……*******子无才便是德,本姑娘刚好是那既有才又有德的万中无一的女子。”毫不谦虚客气的话自凤华嘴里泄出,满是自信的神情能让人一下便信服。
随即便找了一处比较适合的方位如同主人一般,自顾自地坐了下来。
一开始凤华还以为这男人不过是继承了家业的富二代,但几句话下来彻底改变了她原先的看法。
更何况这仙客来能经营成这般模样,定然不是一个只靠家里的富二代能做到的。
就算眼前人是富二代,定然也是一个有真本事的富二代。
“呵,姑娘还真是一点都不谦虚。”男人虽然是有些嘲讽的语气,但若仔细观察,却不曾发现他的眼中带有一丝一毫的嘲讽。
“过奖过奖。”贬义褒用,顺利地化解了一场尴尬。
几句的相互打趣后,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变了态度。
方才都不过是为了先探探对方的底细。对话下来,似乎都不相互讨厌。
毕竟这两人都是聪明人,而聪明人只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坐卧在软塌上的男人拢了拢衣衫坐了起来,不似片刻之前的不正经。
仿佛变了一个人,现在的他成熟老练,在凤华看来简直就是一个久经商业界战场的老油条。
男子轻咳了声道:“姑娘费尽心思见我想必不止是为了给我欣赏一首诗词歌赋吧。”
既然对方都已经矫正了态度,凤华自然也不会再矫情。
当下也临襟危坐,说出了心中的想法:“我来找你自然是有别的目的,就不知你感不感兴趣。”
“说说。”
凤华:“合作,我提供方法让你的仙客来遍及整个风云大陆。至于利润,咱们二人五五分成。”
就算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但是即使是在不同的世界她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商业女王照样能再创辉煌。
经济永远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只要掌握了全国上下百分之五十的经济来源,就算是皇帝在你面前也得给三分薄面。
只有那样,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古代女人才能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手里。
凤华很清楚凤翼雄为何突然间对她那么好。
一个美人绝对是一个嫁入皇宫博取权势的最好棋子。
虽然此时还没有出现最坏的情况,但她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第四十七章:原来是钱多()
“把仙客来遍及整个风云大陆?”男人微微吃惊,就连他堂堂一个混迹商业多年的人都不敢轻言此事。
不仅是他,就连那人也不能轻而易举地做到不动声响就将一国的产业扩张到另外一个国家。
曾经,他们并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想将经济打入别国是何其的困难,他国掌权者又不是傻到将命脉送入外人手中。
所以没当仙客来出现在西楚王朝境外后,总是在短短几十天之内就被瓦解。
而眼前的这个初出茅庐的十六岁女子竟然敢夸下海口,当真是初出牛犊不怕虎。
或许这个女子并不是如他一开始想的那般聪明伶俐。
本以为是个可教之才,想收归旗下,但此刻还是算了吧。他们的队伍不需要一个不知轻重的愚蠢之人。
看清了这一点,软塌上之人的神色变了。不似方才的严肃,反而多了一丝丝看白痴的眼神。
凤华又怎会看不清男子心中所想,只是他做不到的事情并不代表她做不到:“正是,将仙客来遍布整个风云大陆,掌握各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简直是胡闹。姑娘,看你年纪轻轻还是回房做一个不知人情世故的单纯女孩罢,商场不适合你。”在他看来,凤华的想法简直就是天马行空。
这么美丽的一小姑娘有这样的志向是很好,但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她的伟大志向很对他的胃口,就当好心提醒一句吧。
男子起身就要离开,他觉得同凤华已经没有再继续谈下去的闭眼。
只是正准备离开之时被人挡住了去路,正是同他大言不惭的女子。
好脾气并不是代表着他没有脾气,正想开口训斥时,一阵话语直接将他惊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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