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初笙勾勾嘴唇,说:“他自己?你见过一个准备和心上人殉情的人,去跳河前,还煮了饭放在锅里吗?我想,是你给他送你们小姐的信时,他退缩了,不想私奔了,所以你一怒之下,失手把他推进了河里吧?”
小萱的脸颊上滑过两行清泪,却依然嘴硬:“没有,我怎么会给他送信……我区区一个丫鬟,怎能想出府就出府?”
鱼初笙凌厉地看她一眼,回答:“你是不能出府,但是厨房的大娘却可以,所以你假借帮她出去买菜,却溜去替你家小姐送信,据我所知,你可是没少去送信。”
小萱垂下头,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氤氲开来,在地板上留下痕迹。
一室寂静,也不知是不是太过震惊。
鱼初笙把手背到身后,踱了两步,感觉浑身舒服多了,继续说:“如果我说的没错,你家小姐一直跟凌卿有来往,而你一直替他们传信。直到你家小姐怀了他的孩子,但是你家小姐是丞相的千金,又是安宁王殿下的准王妃,这种事情,传出去不仅安宁王蒙羞,就连整个叶府都会被人家说三道四,所以,她和凌卿就策划着私奔,谁知那天你送信给凌卿,他看过信后,却让你转告你家小姐,他不想私奔了。”
鱼初笙伸出手,颇有大哥大的架势,孟华把一张看起来皱巴巴的宣纸递给她。
鱼初笙在小萱面前展开。
上面的字迹虽然模糊,但是可以辨认:“凌卿,万事俱备,今晚到府前,天涯海角,愿伴君行。”是叶倩兮的字迹无疑。
看着小萱惊恐地睁大眼睛,鱼初笙解释:“那晚你听凌卿说了那样的话,而你,十岁被你家小姐从市上买来,她一直对你不错,算是恩重如山,所以你一怒,失手推了一下毫无防备的凌卿,就那么把他推到了河里。”
鱼初笙看小萱低下了头,双手拽着衣角,她接着说:“事毕,你害怕此事暴露,就把信扔到了河边的杂草丛里,但你没想到,我会让人去那里找到这封信。那晚虽然下了雨,但是却不大,而这信扔在杂草里,竟然保存了下来。我想你回府后,肯定跟你家小姐说,凌卿因不想私奔而跳河自尽,所以你家小姐才会心灰意冷也要死,这时候你想劝也劝不住,一切都晚了。”
小萱轻轻地闭上了眼睛,心里却是难言的悲痛。
就因为自己一时冲动,失了手,两条,不,准确地来说,是三条人命就这样没了。
孟华又拿出那封凌卿写的“绝笔书”,问:“既然凌卿不是自己跳水而亡,又为何写了这绝笔书?”
鱼初笙下意识地看一眼洛云清,他正悠然自得地玩弄自己手上戴的玉扳指,这人还真是心大,自己的未婚妻都出轨跟别人有孩子了还这么淡定。
鱼初笙展开那封信:
巧笑倩兮,凌卿欢喜。
倩兮美目,缭绕吾心。
倩兮泪目,疼惜吾神。
与倩执手,相看流年。
与倩分离,悲痛一生。
如有来生,吾定富贵。
今生只愿,相约黄泉。
然后指着诗的后两行说:“诗的后两句,今生只愿,相约黄泉。和前面的内容,并不是出自一人的手。前面的内容墨汁均匀,字迹有力,而后面两句,墨汁粗糙,写的人很心急,虽然着力模仿,仔细辨认,还是可以看的出来的。而且,落笔时间不同,字迹的颜色也不同。还有一点,凌卿根本没准备写后两句,诗的前面,布局均匀,到了后面,却显的有些挤,所以后面两句,是小萱加上去,为了制造两人是殉情的假象的。”
半晌,厅内都是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
小萱的双手紧紧地握着,仍然要垂死挣扎:“照你这么说,是我先把凌公子推入河里,而后小姐才自杀,可是小姐的尸体先被发现的不是吗?为什么不是小姐自杀了凌卿又跳河自尽?”
众人也都不解地看着鱼初笙,只见她面色从容,依然不疾不徐地开口:“好个伶牙俐齿的丫头。人溺水死亡,尸体2——7天才会浮上来,这一点,你是不知道的吧?还有,你家小姐怀有身孕,若不是情郎先死,她是绝对不会想到自杀的。”
孟华也附和道:“确实,人溺水死亡,尸体2——7天才会浮上来。”
众人还是一片沉默,小萱闭了闭眼睛,嘴角是苍白的绝望,她却轻轻笑了:“小姐对小萱情同姐妹,还教小萱认字读书,小萱对小姐无以为报,只盼她能择得良人,一生幸福,谁知那凌公子却是如此懦弱没有担当之人。
他那天竟然告诉我,他不能给小姐幸福,让小姐喝了打胎药,另寻良人,我家小姐为他牺牲了那么多,甚至可以抛却荣华富贵,他却……
我只是没想到,小姐因为他的死,会……所以,你说的都对。”
一室寂静,只有零零碎碎的抽噎声,撞击着空气中漂浮着的细小浮尘。
叶英以手捂面,不知是羞愧,还是未从女儿的死中走出来。
洛云清把玩着手里的玉扳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好像这整个世界,都是与他无关的。
半晌,还是叶夫人殷雨湘站起来,走到小萱面前,问她:“你为何要一口咬定盼儿是凶手?盼儿究竟哪里得罪了你?”才打破了这一室的寂静。
小萱抬起头,面无表情,回答:“大小姐一向不喜欢你们母女,她死前,特意嘱咐我这么说。”
看来这叶倩兮,还真是心思缜密的主儿,即使死了,也要再摆叶盼兮一道,同父所生,也不知究竟是有多大仇怨。
鱼初笙脑袋瓜突然灵光一闪,说:“我原以为,叶大小姐的首饰是要私奔给收拾走了,可那包袱里却没有,如今看来,是给了你,让你撒谎的吧。”
小萱摊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头,颤抖着说:“就算小姐不给我任何东西,她说什么我也都会做的,我虽是丫鬟,她待我却情同姐妹,就算我明知道她做的不对,也要做的。”说到最后,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
叶英还是一直用手掩着面,不住地摇头,老泪横流,对殷雨湘说:“这些年来,我一直念倩儿母亲去的早,心中对她偏袒,甚至她对你们母女刻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知却是委屈了你们母女……造孽啊……”
殷雨湘也是不住地流泪,喃喃道:“别说了,老爷……”
钱远墨把小萱带回了衙门,秋后处置。
离开叶府的时候,天色已晚,虽还没到宵禁时刻,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有坐着洛云清和鱼初笙的马车行走的声音。
洛云清看一眼鱼初笙,她正盯着马车壁发呆,净如初露的眼睛隐在长长的睫毛下,面容呆滞。
她究竟是什么人?
“本王说过案子破了,帮你寻人,现在说说,你要寻什么人?”洛云清问。
鱼初笙微微睁大了眼睛,握了握拳,难掩欣喜,随即说:“我的未婚夫,我知道他被常乐长公主带回府……当面首了……不知……”不知他是否安好,不知他是否已经背叛她。
洛云清微微一怔,回答:“本王可以帮你寻,只是结果,可能会让你失望。”
天下谁人不知常乐长公主?
第十二章 给点银子吧()
洛云清说帮鱼初笙,案子都侦破几天了,这事他却再也没有提起,倒是钱远墨这几天往安宁王府跑的勤快,用现代人的话说,他成了鱼初笙的铁杆粉丝,有个什么案子都要过来问一问她。
一声一声的“鱼神探”倒是叫得她挺舒心的。
她大学专业学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学更是精通,如若不是刘院长拦着她,她就去警察局报到了。
叶英贵为这大光王朝的左相,也还是败在了这理不清的家事中。
鱼初笙听王府上八卦的门房大叔说,叶左相的大女儿,虽贵为王爷殿下的未婚妻,却无福消受,年纪轻轻染上恶疾,一夜之间就去了。
叶左相因为伤心过度,办了丧事就辞了官,遣散家丁,带着自己的二夫人和小女儿回家乡了。
看来这保密工作做的的确好,鱼初笙想。
毕竟这么大的事,关系到安宁王名声,怎会公开?
她突然想起案子侦破后的第二天傍晚,叶盼兮来府上的情景。
外头秋阳悬在半空中,天地间都被染的红彤彤的。
艳红的余晖透过木窗射进“墨云阁”,映在叶盼兮的脸庞,说不出的娇柔动人。
她跪在洛云清的面前,求他能让她留在王府,做一个小丫鬟她也甘愿。
她不愿离开京都,随父亲回乡,她想待在洛云清身边,即使什么都不是。
看来爱情的确是让人盲目啊。
谁知那王爷只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丢下一句:“本王府上不缺一个丫鬟,叶小姐还是请回吧。”站起来就走了。
最后还是鱼初笙劝了半天才把那倔强的少女劝走了。
那洛云清,真是个没有人情味儿的主儿。
想想人也真是可笑,老大不爱洛云清,偏偏被皇上赐婚,不愿意遵旨,跟一个穷书生搞上了,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老二爱慕洛云清,却爱而不得。
毁了一个家啊。
鱼初笙拍拍自己的脑门,自言自语道:“多管闲事干嘛,这是人家的家事,还是管好自己吧!”
这洛云清堂堂王爷,看起来不像说话不算数的人啊,看来得旁敲侧击地提醒他一下了,鱼初笙想。
这几日她在王府里没少溜达,王府的路都摸的差不多了,因为洛云清可能是怕别人误会,一直“命令”她穿侍卫衣,所以府里的人都自觉的忘了她是被王爷带回来的狼狈少女,都亲切地叫她“鱼侍卫。”
走出别院,绕过一座小石桥,便是洛云清的书房,没事的时候,洛云清一般都是坐在书房里,看看公文,弄弄墨。
唐风依旧一身黑衣,在庭前练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唐风虽然依然是冰着一张脸,没有笑过,但是见了鱼初笙也会点头示意,不像初遇那样,一脸鄙夷了。
笑嘻嘻地跟唐风打了招呼,鱼初笙径直走向“墨云阁”,透过镂空的雕花木窗,依稀可以看到洛云清正襟危坐,似是在看公文。
鱼初笙轻轻敲门,得到应允,便推门而进。
洛云清头也不抬,神情专注,仍是在看手里的公文。
鱼初笙不禁觉得有些尴尬,这王爷,当自己是透明人么?
往前走了两步,微微欠了欠身,这几日她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知道在这些大爷面前,要“俯首称臣”。
她轻咳一声,拿眼瞧了一眼洛云清,这才开口:“王爷,奴婢过来,是想问一下,王爷何时启程去边疆?”她知道洛云清是因为自己的未婚妻死了才匆匆赶回来的。
洛云清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抬眸看了她一眼,随即,又是没有一丝温度的语气:“本王知晓,你是怕本王出尔反尔,拍拍屁股去了梓州,就不帮你寻人了。”
鱼初笙咂舌,果然,什么都逃不过这洛云清的一双眼睛。
洛云清低头,把玩着手上带的白玉扳指,继续说:“边疆战事本已经稳定,本王只是提前回来了而已,你且放心,本王不去梓州,只是你要寻的人,在常乐府,本王要去拜访自己的皇姐,也得找个理由不是?
你不要心急,不出意外,本王明天就能带你入常乐长公主府中,只是结果怎样,还是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鱼初笙一听明天就可以去那个刁蛮的长公主的府里了,那就可以寻得白亦辰了,不禁喜上眉梢,但又想到了什么,轻轻皱了皱眉头。
鱼初笙富有灵气的眼珠子一转,眉开眼笑,一副巴结的样子,说:“王爷,奴婢这次帮您破了这案子,您是不是得表示表示?”
洛云清抬眼,声音低沉,没有一丝温度:“嗯?”
估摸是上午八九点钟,初秋的阳光,从镂空的窗缝中,碎碎地打在洛云清脸上,照出几分柔和来。
鱼初笙又往前走了两步,手捏着自己身上穿的侍卫衣服,不满道:“我明天要见的可是我未婚夫啊,你也知道,女为悦己者容,我总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吧?也总不能穿着府上丫鬟的衣服去吧?所以王爷……能不能给我点银子?”
拐弯抹角就为了要点儿银子,容易吗?
闻言,洛云清看着站在他面前一副讨好相的少女,她的头发像男子一样束起,穿着侍卫的衣服,看起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少年。
脑海中突然闪出那天,她穿着暴露,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样子。
洛云清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扔给她:“你拿去。”
反正买了衣裳胭脂,你明天还是得穿着这侍卫衣跟本王进府,想到这,洛云清心情有些愉悦,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嘴角。
接到荷包,鱼初笙眉开眼笑,连忙感谢道:“多谢王爷体谅,我这就上街置买些衣裳和胭脂去。”说完,脸上荡开一层淡淡的红晕来。
洛云清却是又叫住了她,看她这般欣喜模样,问:“你确定要此刻上街?”
鱼初笙点点头,回答:“当然了,明天就去长公主府中了!对了,借一借碧桐碧橘一用,谢了!”说完就一溜烟跑出去了。
洛云清盯着她的背影良久,才自言自语:“让她先有个心理准备也好。”
第十三章 繁华南市()
鱼初笙跟着碧桐碧橘,到了这京都其城最繁华的南市。
其城有南北两市,但据碧桐碧橘说,那北市不如这南市繁华,南市可谓样样齐全,既有日日乐声萦绕的乐坊,又有众多食铺,裁缝店,胭脂店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当碧桐碧橘问鱼初笙要到南市还是北市时,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南市!”
所幸洛云清够大方,给她的荷包里有不少银子,让她们三个一路上,吃到了不少小吃,肚子虽然还没填饱,一会儿买完衣裳还可以再找个饭馆吃一顿。
碧桐碧橘领着她到了南市口碑最好的裁缝店,几个人进去时,倒真的有很多人,有人在看已经做好的成品,也有人正在量尺寸,选择自己喜欢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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