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也想回归动物的兽性,但脑海深处对亲人们的依恋之情,始终如一根看不见也斩不断的丝线,不断地牵扯着他最脆弱的神经,让他始终不能忘却。
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他只是一只拥有人类灵魂的麻雀,不可能真正地融入这弱肉强食的动物当中。
除非他再死一次。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已的实力,让自已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其中包括凌驾在人类之上,成为一名新兴的让有人生物都惧怕不已,却又要顶礼膜拜的世界霸主。
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他这具既有人性又有兽性的躯体上。
一阵低空飞翔,林风来到之前与鹰王约定的地方。
但见这里居然一片狼籍,到处都是死鸟,那些羽翼如同秋天的浦公英一样,四处乱飞。
并且,前面的密林中,还不断传来零星的枪声。
看来,之前陈进吩咐来这里杀他的人马,早就在这里进行扫荡。
这简直就如同当年鬼子进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八格,我要你们全都死。“
林风暴跳如雷,睚眦欲裂。
虽然他对于这些同类没有任何的感情,但这些鸟类总归是鹰王的子民,而鹰王又是他的小弟。
那么这些鸟类也就是他的子民。
现在这些人直接枪杀他的子民,这不仅仅是对他的王者权威的一种侮辱与挑战。
而是一种赤果果的无视。
世上对人最大的伤害,莫过于无视。
尤其是地位崇高的人,那简直是无法容忍下去的。
快速扑愣着翅膀,林风电光火石般飞进密林,纵目瞧去。
一眼就看到有三个年轻人正举着猎枪,在树林中胡乱开枪。
尽管鸟儿们早将吓跑了,他们还是那样肆无忌惮地开枪恫吓着。
”你们,都可以去死了。“
林风一个俯冲,飞到三名年轻人面前,停在半空中,冷冷说道。
三个看上去就是混混的家伙同时愣住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有鸟儿能发出人类的说话声。
并且还是如此恶毒的话语。
不知哪个家伙突然来一句,“不好,这是妖鸟。”
于是,他们三个人齐操着猎枪,对林风开火。
他们这次组织到明月大山狩猎,就是为了消灭掉妖鸟。
一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看到有群鸟在聚会,无数的鸟儿朝悬崖那边飞去,心想肯定妖鸟在那儿。
于是偷偷摸摸地跟踪过去。
哪知,没有看到妖鸟,只看到几只苍鹰,率领着无数鸟儿在那片空地上。
一片嘈杂,纷乱不已,场面极为壮观。
于是,他们就开枪打死几只苍鹰,而那只体型异常大的苍鹰则仓惶逃走。
一时间,群鸟被枪声惊得四下乱飞。
他们怕群鸟攻击自已,就对着空中一阵乱射,打死不少的鸟儿。
其中一个人还说,可以将这鸟儿带回城内,卖给饭店,可以牟利。
于是,利益的驱使下,让他们更加疯狂的猎杀鸟儿。
在威力无比的来福枪口之下,许多鸟儿死于非命。
正杀得起劲时,却让妖鸟给截住。
于是,他们毫不客气地朝妖鸟开火。
毕竟,现在,城里人谈之色变,他们不杀妖鸟,妖鸟就会杀他们。
一声枪声大作,只是这是一些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混混子,哪里真正会打枪呢,他们不是打歪了,就是打偏,反正没有一颗子弹打在林风身上。
林风一阵暴怒,施展流光飞影,朝这三个混混头顶闪电般飞去。
对付这种只打架斗殴的小混混,他可是手到擒来。
他避过这三个混混子那笨拙的枪法,快速落在其中一名混混的右肩膀上,用金属钢爪朝他颈动脉轻轻一抓,那柔软的皮肉,就被轻易而举的划破,鲜血如同喷泉一样激射。
甚至都听到咯嚓的一声轻响。
显然,连颈椎都被林风所斩断。
仿佛,他的双爪就是两柄锋利无双的宝刀,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这名混混子丢掉猎枪,用手死死地堵住伤口,眼中呈现出极其惊恐的神情。
“救,救我!“
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终于因中枢神经被破坏而站立不稳,颓然倒地,四肢不断的抽搐着,眼看就活不成。
另两名混混子吓傻了,他们哪里见过这样的情景。
虽然他们也经常放人家的血,但真正砍死人的场面,还是没有见过。
他们稍稍愣了一会儿,就扛着枪,扭头狂奔,对同伴的遭遇不闻不问。
那名被害者瞪大眼睛瞧着同伴弃他而去,眼中浮现出极其悲哀的神情,张大嘴巴,却发出不任何声音。
之后,头一偏,四肢停止抽搐,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同伴离去的方向,只是瞳仁中的光泽渐渐消退。
105 我没说过不喝你的血()
面对人类在自已的利爪中慢慢地痛苦死去,林风那双冰冷之极的黑眸中没有任何表情。
甚至看不到任何的一丝波动。
对于这样的杀戮,他早就习以为常,就如同呼吸清新空气一样平常之极。
一双又黑又亮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那小混混子的生命气息慢慢消失,他知道,从这一刻起,自已那一丝丝人性,就快要泯灭。
脑中惟剩下的就是杀戮,杀戮,无穷无尽的杀戮。
只有在杀戮当中,才会变得更加强大,也就能让自已凌驾于一切生物之上,包括人类。
他召唤出空间储物盒,将这具刚断气的尸体装入,再放回意识当中,就振翅朝那两名混混逃跑的方向追去。
数次呼吸之后,凭着早已升到三级的流光飞影之术,林风轻而易举地截住这两个倒霉蛋,冷声道:”说,你们其他人在哪里?“
刚才他一进山,就只发现这三个人,却没有发现其他的狩猎手。
他发过誓,一定要将所有进山猎杀者统统消灭。
可是当他说出这话时,回应他的只有疯狂的子弹。
那两名混混一边开枪射击一边嚣狂的大叫,”打死你,打死你。“
可是林风的速度太快,面对对方那生疏的枪法,他从容如常,照样一个侧身,避过对方的子弹。
因为步枪并不是连发的,在换子弹的间隙空档中,林风轻而易举地飞到那名叫声最大的家伙右肩膀上,用那尖硬得可以划破钢铁的黑喙,朝他的咽喉极其冷漠地划了过去。
噗,一股滚烫的鲜血从那断裂处朝外狂飙。
这个倒霉的家伙甚至连思考的余地都没有,就搭拉着脑袋,砰然倒地。
甚至,断喉之处,都可以看见白森森的软骨。
而他的脸庞仍旧保持着极度亢奋的表情,那是因为枪支在射击时带来强大震动及呛鼻的硝烟味,让他大脑中充满了剌激兴奋,从而忘记了害怕。
”啊……“另一名混混眼见了两名同伴惨死在眼前,吓得状如疯癫一般,嚎叫起来。
他平端着来福步枪,不停地扣动着扳机,让子弹在枪口中不停地喷出,打得前面枝叶凌乱,簌簌乱响。
”说吧,他们在哪里,我就不杀你。“林风那如同妖魔的口吻在他的耳畔响起来。
在对方一种神经质的射击当中,林风就如同一阵风一样,落在对方的肩膀上。
没办法,他个小,声音不大,只能近距离跟人家说话。
”你,你真的不杀我?“最后一个混混惊魂未定的说道,同时瞥过眼光,小心翼翼地扫了一眼小麻雀,又很快收回目光。
他没有看到别的东西,只看两只黑得让人害怕的小眼睛,正瞪着自已。
仿那两只黑眼睛里随时能射出子弹,将自已的头颅给击碎。
”说吧,他们在哪里?“林风再次森冷地说道。
”他们在前面的老虎坡,正在围剿那几只山鹰的老巢……“
混混嗫嚅着说道。
但还没等他说完,林风的尖喙就已经啄入他的颈动脉,开始吞噬着他的鲜血。
混混极其惊恐,嘶声大叫,”你不是说不杀我?“
并用双手去抓颈上的小麻雀。
”我是说过不杀你,但我没说过我不喝你的血。“林风含糊不清地说道,同时开启吞噬副本,快速吸取对方的能量。
他第一次感到这鲜活的血液是如此的甘甜爽口,入口感极佳,简直要爽爆了。
仿佛他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好喝的东西。
哪怕是做人的时候,也没有喝过。
那混混感到自已的鲜血如同被一台小型水泵在快速抽着血一样,被吸得滋滋发响。
这让他不禁头脑发晕,眼光模糊。
他下意识地用双手去抓紧紧挂在脖子上的小麻雀。
可是当他的双手刚刚一接近林风,就被那两只锋利无比的爪子给切断几根手指,疼得他惨叫不已。
而颈部的疼痛让他无比恐惧。
他还年轻,可不想死去。
于是再次拼命地伸出双手,想将小麻雀给抓走。
只可惜,当他的手再次接近林风时,竟然使不出任何的力量来,而眼中的神光也渐渐地涣散。
终于他的身体一软,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睁大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嘀,宿主,我说这个人身体内的能量为什么这样精纯啊,原来是新鲜活血,难怪如此,这样子转化为进化值的程度可能更加高。“系统的声音在脑海中回响着。
”是的,我也才知道新鲜血液中所蕴含的能量更加精纯。看来,我得改变活吞人血了。“林风用意念跟着系统交谈。
一边又用吞噬副本加快吞噬这个小混混体内的能量。
不一会儿,这名小混混的身体变成一副黑漆漆的模样,躺在草丛当中,极是可怖骇人。
接着,林风又将空间储物盒召唤出来,将另两个刚死不久的混混子也一一吸干鲜血,吞噬体内一切的能量。
直到这两具尸体炭化成灰,他这才匆匆起飞,朝老虎坡飞去。
“恭喜宿主,你已获得30500点的进化值,距离第四阶段的进化只需197100点的进化值,请再接再励,争取早日升级。”系统那兴奋的声音又在脑海中响起。
但林风却有些疑问了,”不是每人只有一万点的进化值吗,怎么会多出500点的进化值?“
”据系统数据分析,是因为你刚才吞噬了鲜血的血液,才让其进化值要多出500个点,这就象是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类,被你吞噬之后,其能量也要比普通人类多一些进化值。就譬如之前在警局杀掉的那两名副将,其身上的能量转化为进化值,就高达15000个点。这在人类当中,是非常惊人的了。“系统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这也是为什么活物的能量这么精纯的道理。”林风恍然大悟。
“宿主,去吧,争取今日升级,到了第四阶段,你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无比的领域。快去杀掉那些人,吞噬他们所有的能量。”系统不忘盅惑着。
106 灵芝草()
离第四阶段只有十九万多的进化值,这不等于只要杀二十个人就可以达到升级的要求。
这对于林风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听了系统的催促,林风心里也极是兴奋,他渴想升级到第四阶段是一个怎么样的令人难以想象的领域。
“当然,我今天一定要升级。一定要升级。“
他喃喃道,一双细而圆的黑宝石一样的眼睛里闪烁着坚定无比的光芒。
他张开翅膀轻轻一拍,身躯就轻飘飘地浮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如同鹅毛飘在半空中一样轻忽清爽。
仿佛感到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只是随意一扇羽翼,身子就朝前划出一大段距离。
这次,他没有施展流光飞影之术,就用普通的速度朝老虎坡飞去。
当然,他做为鸟类的新成员,从来没有来过明月大山的深处,所以这里的环境,就有些陌生。
当他飞到一处山峪口时,忽然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有些熟悉,又有些压抑,
”大王,你终于来了啊。“
林风顺声瞧去,只见一只浑身毛茸茸的凌乱不堪,并且丑陋无比的黑色鸟儿,从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中快速飞出。
仔细一看,它头顶上还有血迹,似乎刚结了疤。
显然,这是一只乌鸦,只是因为外表太丑陋,而让林风认不出这家伙到底是谁。
”你是?“
他很是纳闷地问道。
他在记忆中搜寻,自已并不认识这么一只丑得让人不堪直视的家伙。
”大王,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强子啊,呱呱。”强子忍不住悲伤地叫了起来,当然也只是很压抑的叫着,并且一双小小的眼睛里也流淌出几滴小小的泪珠。
“是强子,不会吧,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让我都认不出你来?”
林风忍不住要惊叫起来。
说实话,他都开始认为这家伙是在冒称自已的小弟强子。
但一听这声音,就确定这个浑身邋遢的家伙就是强子无疑。
只是变成这个样子,实在让他有些认不出来。
“大王,我也是被逼的,这段时间成天在逃亡,所以才变得这样难看。大王,这次你回来就好,你一定要为死去的兄弟姐妹们报仇啊。“强子强忍着悲伤,诉说着痛苦的往事。
”那些人是什么人?“林风很平静地问道。
”他们是枪手,一共有五个人,至少杀了我们近三百名同胞。“
”哦,这样啊,那些人全被我给杀了,你们的仇,我也替你们报了。现在,你告诉我,老虎坡怎么走?“林风淡淡地说道。
”怎么啦,你要去老虎坡?那可不是我们去的地方。“强子双眼中闪过一抹惊慌。
”为什么?“
”以前的老虎坡是几只山鹰的领地,但今天我听说,那儿有一队猎人将那儿给包围了。据说是要剿灭那些山鹰,以摘取鹰巢边上的灵芝草。“
强子边说边梳理着凌乱的羽毛。
”灵芝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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