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乌鸦见他行动,也不甘示弱,朝那妇人及黑狗进行袭击。
一时间呱呱声乱作,人与狗惊慌失措,连忙抵挡乌鸦们的进攻。
很快,妇人身上被叮着一个个的小血洞,鲜血直流,极为狼狈。
她与狂吠不已的黑狗一道,跌跌撞撞地向园外逃窜。
“不要伤他们的性命,只是教训一下即可。”林风远远的瞧着,威严地吩咐道。
他现在还是对人类有感情,所以不愿伤及无辜性命。
如果真的弄出人命来,他也会于心不忍,良心不安。
驱逐了菜园主人与狗,林风将乌鸦们带回来的虫子,当着众鸦的面,都一一收回到空间储物盒里面。
众鸦们看着偌大一堆的小虫子凭空消失在一个只有人类鞋盒大小的木盒里,都目瞪口呆,从而对林风更加如妖魔鬼怪一般的忌惮不已。
022 我们是披着羊皮的狼()
“那个,老秃,刚才你做得很好。奖励你十条虫子吧。”林风从空间储物盒里面拿出十条小虫子,扔在地上,对秃鸦说道。
“谢谢王的赏赐……”
秃鸦兴奋得连秃头都是一片通红,急忙上前,将十条虫子几下吞吃了,那神情好象打了大胜仗一样得意非凡。
惹得一些乌鸦们嫉妒地瞧着他,不停地吞着口水。
“以后,我们就是一个团队,我希望大家都能团结一致,共抗外敌,就象刚才老秃一样,很值得大家学习。”林风开始进行演讲了。
毕竟,这收买人心还是重要的,必须要耍一些小手段,来笼合人心。
另外,还用不时对这些手下们进行洗脑也是至关重要。
林风清楚的知道,自已以后所需的食物更多,得靠这些手下人帮忙觅食,否则会影响他的进化升级。
如果让变身人类的计划无限延后,那就得不偿失了。
“另外,你们中间有谁知道哪里有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请说出来。”
这里距离人类社会太近,加之刚才众鸦们对那个妇人发起进攻,相信不久,警察就会来调查。
对于这些事态的发展,林风很是清楚。
那些警察们对于抓鸟撵狗很在行,但真正的破案却不在行,有时甚至还愚笨得很。
他可不愿让自已新建的团队在人类的围剿下丧失殆尽。
所以必须防患未然,趁早离去。
“报告大王,离此地有五十公里之处,有一座大山,叫做明月大山,是政府专门开发的原始森林,几乎算是无人区,山里面有很丰富的资源,可以供我们居住在那边。”
秃鸦急忙讨好的说道。
“不好吧,那座明月大山虽然大,但是有几十只山鹰把守,已划分了各自的领地,恐怕他们会攻击我们的。还有一些蟒蛇与群狼也生活在里面,各自都划了领地,我们再去的话,只怕没有容身之地。”另一只羽翼黑亮的年轻乌鸦好心的提醒道。
“这……”秃鸦为难的看了一眼那只年轻的乌鸦,不由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这些本地鸟当然听说过明月大山的一些轶闻。
那都是一些凶险的奇闻,他们也只是听说过,没去过,不知到底是真还是假。
“如果真有这么好的地方,那我们肯定要去,至于那些危险动物,不足为虑,我们不去惹他就是,如果他要来惹我们,那就杀得他片甲不留。”林风霸气侧露地说道。
众鸟儿见他眼露凶光,不由自主地心里一阵哆嗦,仿佛看到了林风在不久的将来,要大杀四方,浴血奋战。
“这样吧,大家都休息一会儿,自由活动,可以去寻觅一些食物吃,半小时后,咱们前面三里之外的田野里见面。”林风吩咐道。
他要静下心来,吃掉刚才那么多的虫子。
因为若放在空间储物盒里面,就会被系统给偷吃。
刚才他感觉,自已的身体并没有那种令人强大的能量,看来是全部被系统给独吞了。所以,为了他现在的体力,他一定亲自将这些食物给吞吃掉。
于是众鸟一哄而散,四处飞翔,各自寻食物去了。
“嘀,恭喜宿主,已成功获得这么多食物,据统计,这里大概有五百多个进化点数,要不要本系统帮你消化一点,省得你胀了肚子。”系统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林风却骂道:“不劳驾你了,坑爹的系统,我还是自已来,等会要飞行一百多里的路程,我的体力会根不上的。”
接着又疑惑地问,“既然你这么想要能量,这空间储物盒里面不还有几十只乌鸦,可以供你食用啊。”
“不行,因为系统正处第二阶段,不能进食肉类食物,只能进食植物性的食物。必须要升级到第三阶段,才能进食肉类食物。”电子合成声在耳边说道。
“可是我就纳闷,这我现在吃的小虫子,难道不属于肉类食物吗?”林风不解地问道。
“当然算,只是系统是这样判断的,凡流鲜血的就是真正的肉类食物,里面有血肉之精气,可以化作充沛的能量作为进化点数。而这些小虫子则没有血肉之精气,所以不能算作肉类食物,只能算介于肉类与植物类之间的食物。它比草籽谷类能量稍高,但又低于有血肉精气的肉类。”
“原来如此,这样我就明白了。”林风恍然大悟,飞到一个僻静地方,将空间储物盒拿出来,开始啄食里面那些蠕蠕而动的虫子们。
换作从前的他,一看到这些虫子就要作呕,更何况还要去吃。
可现在,这些虫子们在他眼中不啻于一串串喷香流香的烤串。
“嘀,恭喜宿主进食一条菜虫,获得一个进化点数……”
林风才懒得理会系统的声音,不停地啄食虫子,补充能量,壮大身体。
正吃喝着,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我擦,真的闲得蛋疼,连被鸟儿啄了,还要报警来驱鸟。尼玛把我们俩人当作哈里波特了吧,能飞到空中去抓鸟,才判他个十年八年的。哼,这些人吃饱喝足没事干。”一男子不满地声音传来。
“可不是,谁叫咱们是人民的好警察呢,什么阿猫阿狗犯了法,还要抓起来审问。可真正的犯人却让他逍遥法外。哼……”另一个略微有些嘶哑的声音小声说道,言语中极为不满。
“唉,谁叫人家有钱有势呢,不说远的,就说半个月之前滨江大道那一桩车祸,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一场谋杀,可是上级愣是作一起交通意外处理。直到现在,那个肇事者还不是天天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过得很好。可怜那个苦主至今连尸首都找不到了,他一对年老的父母亲都相继病倒,成天以泪洗脸,也没见到有人为他们申张正义。”
“是啊,听说那个苦主的未婚妻已经上诉咱们警察局,说咱们办事不力,屈枉正直,可是她能理解咱们的难处么,咱们也是顶着莫大的压力才这样,要不然,不但工作要丢,能保住家人平安就是很满足的了。”
“算了,别说这些,说了没用,这就是现实生活,太黑了,真他妈的操蛋,让人家戮我们是披着羊皮的狼。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怪那苦主命苦啊。”
023 回城见未婚妻()
林风一直静静听着,连空间储物盒里面的虫子也忘记吃了。
一双黑亮的眼睛里面早已泪花闪烁,甚至连瘦小的身躯也微微颤抖。
他何尝听不出这两个警察对话中的含义。
在他死后,从偏远农村来到城市的父母为了寻回自已的尸体,肯定是历经千辛万苦,也是久寻不得,从而忧急成疾,大病一场,未婚妻则向上级法院控诉警方的无能,肯定也是举步艰维。
这背后的黑幕,林风很想弄清楚。
今天幸亏这两名警察来这里发牢骚,才抖露出一些见不得人的惊天秘闻。
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自已的亲人们是如何艰难度日的。
林风本想带着自已的团队去明月大山打地盘,来个占山为王落草为寇。
可是听到这消息,他心急如焚,坐如针毡,决定要去城区看看未婚妻,还有两位伤心的老人。
以前他不敢去,是因为身体素质太差,怕在半路上被人弄挂了。
现在不同,他拥有金钢尖喙,与流光飞影二级,来去如风,不说所向披靡,也算是少有敌手。
所以他决定将去明月大山的计划暂缓,先去看看家人与未婚妻,顺便去看看那个撞死他的仇人。
他倒要看看那个可恶的家伙活得到底有多好。
或许未婚妻与父母双亲根本就不知道真凶是谁。
主意打定,林风迅速将空间储物盒里面的虫子一一吃尽。
不知不觉中,他感到自已的食量增巨,区区数百条虫子居然不到二十分钟吃得一干二净。
这是他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问题是,吃了这些虫子,他居然觉得肚子不是很饱呢。
将空间储物盒重新收入体内,林风拍打着翅膀朝前面田野飞去。
十分钟后,到了约定的时间,众鸦们与斑鸠们一齐聚集这里,还有一些乌鸦陆陆续续向这边飞来。
看来大家都还蛮准时的。
“下面,我跟大家说一件事情。就是我要去市区一趟,见一见故人,至于你们可以留下来,在这儿安身,也可以去别的地方营生,我只要几天就会回来,然后大家一起去明月大山打一片属于我们的地盘。不知大家对此有何异议?”
当看到自已的团队成员聚集得差不多时,林风便大声说道。
他想一个人静悄悄地潜入市区,如果带这么多乌鸦去,动静太大,影响不好。
有可能还会引起轰动,让人们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异象,从而联想到地震大灾难之类的,继而引发骚乱。
作为拥有人类的思维,林风当然知道危言耸听,谣言可畏。
虽他现在只是一只麻雀,但仍对人类有着极重的感情。
总是潜意识中把自已当成一个人,而不是一只鸟。
“大王,你要去哪里,我们都跟着你去吧。”秃鸦急切地说道。
现在,他已将林风视为他们的真正新王,哪怕林风长得个矮体瘦,也不影响他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我考虑过,还是不带你们去好,大家一去,目标太大,会影响我的正常行程,再说也会引起警察们的关注,反而会很危险。”林风摇头道,同时也感动众鸦们的关心。
“要不,大王,我跟你去吧,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先前那只羽翼黑亮的年轻乌鸦站出来,自告奋勇说道。
“是啊,大王,带个帮手去吧,有什么事,你们俩也有个照应。再说强子是咱们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乌鸦,身手强健,反应灵敏,并且聪明伶俐,要他去肯定没有错。”秃顶乌鸦点头道,用一双赞许的目光瞧着那只浑身黑亮的年轻乌鸦。
后者则感激地朝他投来一瞥。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让强子跟着我去。强子,我们现在就启程吧,三日之后,我们在这里与大家重新相聚,一起去明月大山建功创业。”林风说道,就振翅起飞,朝远方的市区飞去。
那只年轻的叫做强子的乌鸦紧跟其后,眨眼间,两只鸟儿消失在天际边。
两个小时后,林风依照脑海中仅存的记忆找到苗苗家的小区。
其实他想先去找他父母,但根本不知道父母住哪儿,想起有可能就还住在他以前租的房子里面。
只是租房离这儿太远,且要经过苗苗家,所以林风进城的第一站打算先去看苗苗,再看父母。
看着这些依旧熟悉的建筑与街道,林风脑海中往昔的记忆再次被勾出来。
每次下班,他都会在苗苗单位上等她下班,然后骑着那辆二手的山地车,载着苗苗,送她回家,并且望着窗户玻璃后面的倩影朝他挥挥手。
虽然,苗苗自已有一台小车,但很少开出来,一般都是坐他的山地车。
对于苗苗的屈尊,他当然知道,这是女孩子对他的一种尊重与体贴,而不惜与同甘共苦。
他依然记得,那天晚上他与苗苗在这院子里面的浓荫下,借着树下浓重的阴影,第一次既生疏又狂热地亲吻了苗苗的那如花瓣的香唇。
没想到那一吻,不但是他们的第一吻,也是最后的一吻,堪称绝世之吻。
想到这儿,林风不胜唏嘘。
虽然他仍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是以一只小麻雀的身份活着,面对昔日的爱人,只能望而却步,无法相识。
这份心酸痛楚让人无法形容。
虽然如此,他也愿意每天都能看着苗苗,他就开心了。
哪怕只是一瞬的时间,他也满足了。
他打算,就算以后去了明月大山,也要每天回来看看心爱的女人。
他有金钢尖喙,也有流光飞影,这距离不是问题,时间也不是问题。
此时正是下午五点多,林风估计苗苗快要下班回家。
于是他与强子两只鸟儿都蹲在浓密的树枝里面耐心等候。
强子弄不懂他们的大王为何一直呆在这个小区不走,也不敢问,只是默默地守候着。
嘀嘀……
一阵汽鸣声响起,一辆火红色的甲壳虫车从前面缓缓驶过来,停在苗苗家楼下,从车内下来两个人,正是苗苗与母亲王平平。
024 爱你一生一世()
人们常说,人生中最难过的是生死离别,最欢喜的就是劫后余生的重逢。
现在林风瞧着苗苗,就不亚于劫后余生的重逢。
当然只对林风单方面而言。
至于苗苗,根本就不会理解一只麻雀会跟她有什么劫后余生的重逢之喜乐。
当林风乍一见到苗苗时,心情极其激动,浑身不禁轻轻颤抖。
他忍不住从树上飞下,飞到苗苗面前,不停地盘旋着,并大声说道:“苗苗,是我,是我,我是林风,我回来了。”眼泪不住地从双眼中流出来。
可惜,他只能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并不能与苗苗交流。
满脸消瘦的苗苗十分诧异地瞧着这只突然出现的小麻雀,不知道这只小鸟为何敢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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