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等人是什么情况,林檎已经在脑中脑补出了一部恐怖片了,还是连续剧,而且是《美国恐怖故事》这种一出好几季的恐怖连续剧。
“你不会是一个……恶鬼吧,等到人过来,想要谋财害命……”林檎大嘴巴的说道,说完后他就后悔了,怎么能直接的把怀疑的话说出口呢,他的嘴以前没有这么欠啊,不会如此不经大脑直截了当的把话说出。
这肯定是变身幽灵的锅!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对,幽灵都是没脑子的傻瓜,否则也不会被林正英领着俩三脚猫功夫的徒弟就能降服。
“恶恶恶鬼?”果然,黎水吃惊的张开了小嘴,两只手紧紧的捂着,惨白的脸唰的一下愈加惨白,“我不是恶鬼啊……啊!我等在这里,真的,真的是在等人,不是要做什么坏事的!”
月光如练,洒在路面,一株株行道树披上了银色的纱,唯独两个幽灵,不会被月华披盖,她们的小声低语却似乎带上了月光。
林檎将信将疑的看着黎水说道:“哦?”
“我是在等……在等我的发小……”发小两字说出口时,黎水害羞的低下了头,有一搭没一搭的用伞尖戳着地面。
那被月华洗着的地面,被伞尖戳出了阴影的洞,鬼是没有影子的,但这把伞却带着虚虚的黑,若是不认真看,是发现不了的。
“发小?你不是说你没见过其他的鬼吗……”
林檎错误的理解了黎水“发小”的意思,黎水又不是从小就是幽灵,她只是因为意外,才在三年前死去,也就是说——黎水的发小是活人咯?
想通了其中关节的林檎比划着手势结结巴巴的说道:“你的发小难道是……活人?”
“嗯!”黎水兴奋的点了点头,“他就是活人哦,跟我同岁,而且他正在上高一呢。”
林檎突然感觉到了难过,明明两人是发小,但却在三年前生死相隔,一个沐浴在阳光之下活在世上,另一个则只能每天站在路边等待对方的到来。
“所以你站在这里,就是想等他上下学吗?”林檎觉到了另一种悲哀。
连鬼都有青梅竹马了,自己呢……自己好像有妹妹吧……妹妹能算是青梅竹马吗?
“对的哦,每天上下学的时候他都会经过这里。”黎水伸开了两个肩膀,与这条笔直的路平行着。
“早上的时候,他从这一头到来,然后再到公路的另一头,等到放学的时候,他就会从另一头过来,再到这一头。”黎水语言含糊不清、手足并用的说道。
“其实以前我是到他家门前等他的,不过后来我一想,我们小学的时候,就是在这个路口汇合,然后肩并肩去上学。虽然现在他看不见我了,但我还是能看见他的。”黎水放下了两条胳膊,用手碰着下巴,“放学的时候我就会在学校门口等他,陪他一起走夜路,嗯,还能在暗中保护他!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我可是看的出来的,秦洋洋他很怕黑。”
“……”林檎受到了十万吨的暴击,他竟然从幽灵那里领了一袋狗粮。
不过,秦洋洋,这个名,
他怎么感觉这么熟悉呢。
“秦洋洋……”林檎在脑中滤了一遍后,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名为什么他这么熟悉!
这可不是青青草原上那些凶残的boss们的名字吗!什么喜洋洋、美羊羊、沸羊羊、还有那个头上顶着个翔的翔羊羊。
当然这是说笑的,刨除掉脑中不切实际的幻想后,林檎所知道的秦洋洋就在他们班级的隔壁,依着黎水提供的上学路线和年龄,隔壁班的秦洋洋有**成的可能就是她口中的青梅竹马。
林檎进一步的提出了问题:“你说的秦洋洋,是不是在河一上学?”
“就在河一,难道你认识他啊?”黎水的回答佐证了林檎的想法。
“说不上认识,只是我们在一个楼层罢了,而且,秦洋洋在学校里也是个小名人。”秦洋洋这种学校名人,从来都是林檎认识他们,决然没有倒过来他们认识自己的可能。
话题一到秦洋洋,黎水瞬间就兴奋了起来。
“太巧了,你居然也认识洋洋,那洋洋为什么在你们学校是个小名人?他做过什么很……很……就是很出名的事情吗?”
黎水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形容词,憋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形容词。
“很出名的事情到是没有做过,( w。)不过秦洋洋,本身就很出名。”就算是林檎这种学校中的咸鱼人物,也是听过秦洋洋的名字的,“因为他很帅啊。”
秦洋洋出名不是因为个人的才艺或者学习,而是因为一张脸,一张长得和电视上那些小鲜肉一样的脸,虽然比之刘元廷还远远不如,但也算是帅哥一枚,在学校里有一定数量的迷妹。和人生败犬林檎是两个世界的人。
“啊,洋洋就是很帅吧。”星星在黎水的眼中旋转着,“作为我的青梅竹马他当然很帅啦。”
黎水的话匣子被打开了,她的嘴像机关枪似的开始回忆自己和秦洋洋曾经的事情,或喜悦或悲伤,一件又一件的被她抖了出来。
“洋洋他小的时候……”
“你别看他平常一本正经的,其实……”
“知道洋洋小名是什么吗?他的小名是……还是洋洋啦!”
两个鬼在街头一边散着步,一边交流起一个大活人,放在不知情的眼中,估计就要联系殡仪馆了。
虽然说是交流,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黎水在说,林檎在听,听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听到了路上稀稀落落的走着车子和行人。
望着已经升起的太阳,林檎用手遮了遮眼睛:“黎水,今天是周日,河一的学生不上课的,你在这里是等不到秦洋洋的。”
“怎么会呢,我早就跟他约好了,他会来的。”
黎水脚步一转,后跟撑地,橙色的伞随着旋转被打开,像是一朵巨大的花,被她举在头顶,伞杆倚在肩膀上。
“你看那边,洋洋不是来了吗?”
第123章 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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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约好了?不对啊,你不是鬼吗,是怎么和他沟通的?”林檎的脑袋变得一个有两个大,他想不明白,一个鬼是怎么跟人约定好的?
莫非是用托梦的方法?这很有可能,但约定好了时间和地点后,一人一鬼又要如何见面?鬼能看见人,人却看不见鬼,而且相互触碰到一起,也不会感受到对方的体温。
既然秦洋洋是个男神,那就不单单是样貌长得好,就算是身材也是非常的出众,一米八三的身高既不算太高,也更称不上矮,但关键是秦洋洋的身材很匀称,健康的上下匀称,两腿修长,走起路来两条腿像是拨弄水面的船桨,很是拉风。
这种身材又好,长相又好的人,上学的时候百分百会收到妹子的情书,在社会上的时候说不定也会受到上司的青♂睐,就是做公交车都会时不时的被妹子搭讪,要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那就是在进入单位后,越帅的人反而升职的可能性越低。
现在不就是这样么,天边刚泛起鱼肚白的临河市,路上的行人还稀稀疏疏,再加上是放松心情可以睡懒觉的周末,在街道上的人就更少了,但走在街上的行人即使不多,秦洋洋也是很多女性的视线焦点。
“还真是秦洋洋啊……”看清了来人后,林檎低声的说了一声。
他转过头,想要招呼黎水一声,但他还没来得及转过头,黎水就一声惊呼,一阵风似的抱着雨伞跑了过去,整个一不折不扣的小迷妹。也正当这个时候,林檎才发现了黎水身上除了把雨伞外,还带着另一个物什。
一个小小的肩包跨在肩上,随着黎水的奔跑,肩包一晃一晃,和两个小马尾摇摆幅度高度同步。
黎水的肩包没有拉上拉链,所以在摆动中,包中的东西有一小部分露在了外面,露出的是一个薄薄的本子,还有一支笔。
“洋洋!”黎水欢快的跑到了秦洋洋的身边,亲昵的抱着他的胳膊,一张脸在上面蹭来蹭去。
这动作和神情,分明就是一个热恋中的小女生,而且抱胳膊的动作也不知道重复做了多少遍,是那么的熟练,那么的亲密,看来在过去的时间里,黎水已经不止一次两次的抱住秦洋洋的胳膊蹭来蹭去了。
是真的青梅竹马啊,林檎默默的吃了一口狗粮,味道不错,挺适合单身狗。
“洋洋!你今天到的又是很准时呢。”
由于死的时候才仅仅初一,所以黎水个子不高,要是一般的女孩,抱着秦洋洋的胳膊,应该是能靠在肩膀上的,但黎水最多只能用自己的头蹭到肩膀下端的一点点,这还是稍微踮起了脚尖后的结果。
但林檎仔细的一看才发现,黎水抱着秦洋洋的动作还是很不和谐的,两个人的身体根本没有触碰到一起,黎水的双手距离秦洋洋的胳膊还有一公分左右的间隔,而自己身子的另外一部分却“凹陷”进了里面,这些差距很细微,乍一看是看不出来的。
毕竟只是一个鬼魂,只是现实世界的一个幻影,黎水是永远也不能触碰到活人的,她毕竟只是一道幻影,看起来像是黎水在抱着秦洋洋的胳膊,可实际上呢?
就像泡沫一样,黎水小心翼翼的维系着自己和秦洋洋之间的距离,
把握着两人距离不要太远,也不过太近,让两人至少在看上去,至少是在看上去像是一对亲昵的情侣。
虽然并不会被人看到,甚至连秦洋洋都不知道“黎水”抱住了自己的胳膊,但黎水却乐在其中,因为这是她为数不多可以证明她仍然“活着”的事情。
“洋洋,你今天果然很准时啊,踏着点来了呢。”
……
“我跟你说哦,几个小时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她也是一个鬼,这是我第一次在这座城市里见到其他的鬼呢。她人很好,啊,是鬼很好,而且还跟你是同学,她叫林萍,你认识吗?”
……
“今天也要去邮局取信吗?”
……
“前几天下雨,你没拿伞,被淋着了吧……嘻嘻,其实我手里一直有伞哦,本来想要替你打着的,不过没办法, 我根本接不住雨点。”
……
“马上就要到你的生日了吧,秋天的时候,嗯,我记得很清楚的,因为那一天正好是你最喜欢的景象出现的时候,其实我也很喜欢哦。”
黎水一边说着,脸上一边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她丝毫没有在意身边秦洋洋那淡然的表情。
无比的淡然,秦洋洋双眼目视着前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板着一张脸,脚步沉稳的朝前走着,身旁少女的话和动作,没有给他造成半点影响。
可即便是这样,黎水仍是努力着,紧随着秦洋洋的脚步,絮絮叨叨的开始说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什么早就约好了时间和地点?林檎明白了,原来这只不过是黎水摸清了秦洋洋的时间表,知道了每逢周日的早上,他都会在此经过。所以一个幽灵少女就这样拿着一把伞,呆呆的站在街头,打着伞,等着那个人到来。
林檎鼻子酸酸的,摸了摸鼻子后,他几步走上前去,跟在黎水身后。
“怎么样,我和洋洋很般配吧,不过就是他这人说话太少了,是个闷葫芦。”
“嗯,是挺般配的。”林檎点了点头,不忍的回过了脸。
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完全升起了,阳光朦朦胧胧的射了过来,照在了人的身上,打在了树木的叶子上,也笼罩了两个幽灵,林檎倒还好,阳光对他的影响并不大,但幽灵界的老前辈黎水则撑开了伞,遮住了射来的阳光。
“到了,洋洋,我们终于到邮局了!”
邮局?林檎记得刚才黎水的话语中是提起过邮局。
第124章 这是不是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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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洋洋所去的邮局是一个有着绿色院墙的小院,小院的门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邮政标志,绿色抽象的中字和两个翅膀结合起来,象征着“鸿雁传书”,以横与直的平行线为主构成,代表秩序与四通八达,稍微向右倾斜的处理,表现了方向与速度感。
虽然和现在兴起的快递相比,邮政在很多方面都不占优势,比如速度,快递走几天就能到的快件,邮政可能需要一个月,在强调流动与时间的现代,邮政的速度着实是太慢了。但即使这样,作为一个存在了几十年的国家机构,邮政依然在社会中有自己不可替代的作用。
很多偏远地区的信件与物什,除了邮政之外不会有哪个集团或者单位肯付出大量成本去开辟一条注定亏本的线路,从天山的脚下既往海滨的一封信,一袋干果,一件衣服,这种距离上的天堑与思念,唯有寄托于邮政来冲破空间上的阻碍。
在取件的邮政点收到了件后,会把放到仓储里,然后再由邮政局的派送员骑车把信件分发到相应的地址,速度慢,但递件的安全性却很有保证,可有的人偏偏喜欢麻烦,非要自己亲手到邮政局来取件,秦洋洋就是如此。
秦洋洋已经是邮政局的“老顾客”,一进邮政局小院,守门的老大爷就对着秦洋洋笑了笑,几颗黄色的老牙露了出来:“小洋啊,又来拿信了?”
保卫室建在大门的旁边,老大爷的头从保卫室的窗户里探出,身上还穿着一身警卫的衣服,保卫室的墙上挂着制式的头盔与警棍。
要是让一个壮年人穿着一身装备,制服歹徒是不难的,但一个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大爷……
好在不会有哪个歹徒会把目标放在邮政局上,去邮政局抢什么?抢邮票吗?等着几十年后邮票涨价了就发财了?那还不如先攒上一批教学课本,穿个几百年到自己的子孙后代手中,也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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