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需要两千天,也就是五年多,光是这么算算,感觉都好心累。
然后再说粮食,人是铁饭是钢,这粮食吃在嘴里那是真重要啊,可是拿去换钱那也是真便宜啊。
换个什么灾荒年,粮食必定值钱,或者说连年征战的地方,那粮食是军备也值钱,李家的财产缩水那么快,就是因为早年间粮食金贵啊。可是现在承平多年,唐国一直政通人和的,现在一斗米才十文,据说还是因为谷贱伤农官府定了保护价的!
招弟想想自家仓库里的谷子,她是她爹的话,她也不卖!卖不了什么钱还不如自家吃再想别的法子赚钱。
难怪没什么人想当农民呢,种地那么辛苦,却不能凭这个致富,但凡有点特长,谁不想找个赚钱的营生没这么辛苦呢。
反正买这些根本花不了什么钱!
但是呢,跟农产品对比之下,物价就算高了,盐也是官府定了价不准卖贵,统一是二十文一斤,肉呢,在十到十五文之间,说起来不贵,跟米价比一比,好贵!
至于做生意的,带弟也去看了看,但是对于招弟来说,没什么参考价值,得要她自己去看才行。
但是如果真想卖个什么的话,招弟发现,貌似有点困难。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并不是说农民自己生活所需大部分都自己解决了,而是整个社会的生活所需,基本上大多都是自己解决的。
庄户人家靠自己有地,大户人家自己有庄子,日常所需都是庄子上供给,至于庄子上没有的,不好意思,招弟她也没有。
大户人家买东西会去熟悉的店铺,而平民百姓呢,有走街串户的货郎,所以说,真想卖个什么东西,除非是很特别别人没有的大概比较容易。
想要一锄头挖出个金娃娃,那真是得天时地利人和了,所以招弟决定,还是得自己亲自去看看才行。
姐妹俩商量了一下,招弟每天早上加强了锻炼,带弟觉得勉强能够达到要求了,家里就委托王婶儿照顾,带着招弟进了一次城。
带弟第一次是跟着村里人去的,为了路上方便,将父亲的一套衣服改小,扮成个小子去的。她长的本来就偏向父亲,又长期锻炼,比起说英气的小姑娘更象个俊俏的小子。
自那之后,带弟就更喜欢穿男装了,方便不说,感觉自己这样更有“一家之主”的气势。
路上歇了几次气,招弟终于进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城,古代的城墙啊,古代的城啊,这些感慨全都没有,只有一个感觉:“好累!”
这个城市是这边来人开荒之后才修建起来的,建筑都挺新,相应的,做生意的就不是那么多,日常所需的各种铺子倒是都有,但是要在这里找事情做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一句话,就是就算想做个伙计,你也得有担保。
这时候的担保可跟现代不一样,现在讲究连坐,所以不是知根知底并且有点关系,可没什么人会轻易给别人担保,如果是太平日子过的久了大概会好点,可是周围国家战乱才初平,唐国可不想给人家做嫁衣,该严的地方,从来就不会松。
招弟把自己想知道想了解的地方全都走了一圈,人累的不行,回去的路上全靠着带弟搭把手,但是,更累的,是心!
一直没放在心上的债务,现在沉甸甸的压在了心上。
27、初次尝试(一)()
欠过债的人都知道,即便知道自己能够还的上,但是在没有还完的时候,面对债主,心总是不自觉就虚了,总感觉欠人太多太多,不自觉的就低人一等了。
当初他们日子突然难过起来,许多事情堆在一起发生,李大郎宁可卖地也没有跟人借债,应该也是这个原因,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还,大家都是同样的白手起家,比起金钱来,这个人情可是大了!
招弟现在就明显的感到了这个压力,村长家是原本唐国之人,家里兄弟不少,自家又有三个孩子,而祖上传下来的地不多,生活捉襟见肘不说,一大家子人相处起来难免就有口角。
不是大家性格不好,而是在资源不够的情况下,人本性里那些计较就会不自觉的放大数倍,毕竟,谁都想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不是?
所以当开荒的事情一通知下来的时候,别人还在观望,他就已经动心了,先不说自己开出的地都属于自己这个诱惑,虽然他没读过书,但是也听老人讲过古,树挪死,人挪活还是知道的,加上那时候人正壮年,正是有冲劲的时候,何况,官府还保证,只要愿意去的,至少可以做个村长不说,每家每户还有三十两银子的安家费,就光这个,即便环境实在恶劣,开垦出的土地不好,有这些银子随便做个什么,也不会饿死人了。
不仅仅是有钱,还有权力的诱惑,对自认为自己不比别人差甚至远比别人优秀的人来说,已经可以支持着他赌上一赌了,事实也证明,他赌对了,现在的生活,比起在家乡来,真是好了太多太多。
村长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当然,能够放弃家里原本稳定而选择开荒这种不知未来如何的人,都是本来就有些能力的人。不然,面对一村子全是他国难民的村民,虽然背后有官府撑腰,这个村长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有些村长手里乍然有了点权,就想着为自己家里谋方便,虽然没有闹出什么大事来,但是村民们心里有怨,时间长了,当这些人彻底融入唐国之后,矛盾就比较突出了,逃难中,能够活下来的,又有几个是简单的呢?
而招弟这个村子的村长,比起那些人来,聪明多了,当然,也可以说他本性忠厚,从来都选择公平,公平说起容易,做起来却难,但是,对这些临时组在一起,却可能余生都要一起生活的人来说,公平实在是最大的尊重也是最需要的了。
何况,村子里有了什么事情,不论是需要出钱还是出力,村长总是能帮则帮,这十多年下来,在村里的威望还是不错的,就算是家里女人比较难缠的几家,只要村长开口,也是不敢再闹的。
他家里原本就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到这里后又添了两个女儿两个儿子,除了开荒外,家里大的两个儿子,被他早早的就送去做学徒,现今一个还在镇上,一个已经到城里去了,而家里多了这么多人,当初发下来安家费一点没用不说,积蓄还有增加,不得不说,也是一个厉害人物了。
借李家的银子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银子放在那里是死的,借出去,别人总是会还的,对他并没有什么损失,而且还收了人情,可是对招弟来说,却是雪中送炭,能早点还上,才是最好的。
招弟想了好几个法子,不过都被自己给否定了,做生意想成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而她现在,什么都没有,每天的锻炼时间,都被她拿来自我提议又自我否定了,简直是看见那几面墙都想抓狂,后来,干脆缠着带弟要上山,美其名曰山上空气好,对她的身体更有益处。
带弟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毕竟招弟的身体天天锻炼之下,比起以前真是好了很多,现在在院子里走上几圈也不像以前那么累了,最重要的是,她也想进山看看,总比关在家里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要好,爹去的太急,临去时交代的那些她根本都没有时间去瞧瞧,带着招弟,也免得她限制她出门的时间。
于是,来弟的活儿就被两个姐姐抢去了,放牛打猪草对做惯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很难很重的活,最重要的是,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外面混半天,对小孩子来说,家里再好,也比不过外面的世界有吸引力啊!
所以在家里带了两天小宝之后,两个妹妹不愿意了,小宝对着大姐很乖,那是因为从他还小就一直被提醒,大姐身体不好对着大姐的时候不准皮,可是对着其他几个姐姐,他就恢复这个年纪孩子的调皮了,到最后,变成了姐弟五个一起上山,小的三个在低处,大的两个去高处,林子虽大,嗓门大点还是能够听见的。
于是这天招弟跟着带弟爬到高山见着一片野生的花椒林之后,突然想到可以做什么了。
招弟出生之前,关于前世的记忆本该最清晰的,但是脑容量不够,又没有特意去回忆的意识,就跟人对那些过去的事情一样,以为印象深刻不会忘记其实早就记忆混乱了。
然后两次被刺激失忆都以为穿越了,记忆反而变深刻了,只是每次记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曾经,招弟也是想培养自己一种兴趣来转移对于家人漠视的不甘的,最初选择的是旅游,可是,对渴望爱的人来说,一个人的旅行太过寂寞,很难达到散心的目的。
相比于美景,无意中迷上的美食反而让招弟迅速沉迷了下去,每当吃到一样特别满意的美食,味蕾带来的满足仿佛也安慰了灵魂深处的渴望,何况,想要随时吃到自然就会去研究做法,这才是大大的占去了她的时间,根本就没空去感伤了啊,这世上,唯有美食不会相欺,不会辜负,更不会背叛。
虽然招弟动手没有什么天分,但是,当初她也是确确实实的记下过不少美味的做法的,而且对于那些不需要手法技术,而是靠秘方取胜的,更是扎扎实实的研究并且试验过的,刚刚好,有一种貌似很适合现在的她们啊!
28、初次尝试(二)()
卤味!
这东西不需要什么技术,关键就在于卤料的配比,卤料弄好了,卤出来的东西自然就香,而且卤料包可以重复使用,卤的越多,这卤水也就越好!
当时招弟就得了一个方子,其中用八角12克、三奈3克、小茴香5克、丁香3克、广香3克、粉甘草7克、安桂5克、紫蔻3克、草豆蔻3克、砂仁头5克、肉桂5克、草果8克、花椒7克等,再加姜25克,放盐6两,酱油1两,再放红糖来提色,加冰糖使色泽鲜亮,就可以卤出一锅好吃的卤味了。
虽然说信息大爆炸,但是,一般人能够查到的,也就只是一些基本的做法,真正的家传秘方必然有自己的独特秘方在里面的,招弟是参考了诸如卤牛肉、夫妻肺片、卤鸭等等菜谱里面的卤水起法,然后加上曾经吃过的一个十八味火锅底料,然后再与当地中药店配出来的卤水配方相比较,再加上了一味香草,自己试验了几次琢磨出来的。
因为当初做的认真,所以印象很深,再加上得到的方子计量单位是克,药店是钱,也不可能就这么将方子拿过去,得换算一下,但是,她对这个的确不是很搞得清楚,到最后,干脆用了个笨办法,算药材之间的比例,那简直就是刻在自己脑海里了。
如果说,能够有什么是自己特有的,招弟想,这个怎么也可以算一个了,而且卤味这东西,香的那真是能够轻易勾出周围百米以内人的口水,招弟觉得,一只鸡卤好之后,一百文那是怎么都可以卖的到的,这样,只要能卖出五十只鸡,就可以把村长的钱还上了。
至于原料,家里喂了那么多鸡,因为是要给她们补身子的,别的不说,关于孵小鸡这个技术,且不说母鸡抱窝这种自然规律了,当初招弟多了个可以自己孵小鸡的嘴,把以前听说过的努力回想了一下,家里女人多,嬷嬷就当哄孩子玩了,居然还真被实验了出来,这下,真是想有多少只鸡就能有多少只鸡的。
想到就做,这辈子做了农户,好处就是,很多调料其实是不花钱的,只要花点力气就行了,能弄到的就自己解决,自己不能弄到的,让带弟进了一次城,在城里的药铺也买奇了,而且象他们这种村子,各地的人都有,相互走动间,有一些做菜的窍门也会互通有无,不开饭馆的人,也没有什么要保密的意识,当初王婶儿来的时候,就提过山上一种藤蔓的种子,煮肉汤的时候加上汤特别鲜,招弟也试着加了进去,没想到让卤味的香味更浓了。
初次起卤水,招弟并没有用鸡,虽然卤鸡跟卤鸭是特别养卤水的,但是,第一次起卤水的时候,药材味稍微浓了些,以前招弟是先用的肉摊上最便宜的猪皮,卤过之后就直接不要的,即使那猪皮卤出来其实也挺香的。
现在么,自然不能这么浪费了,但是,既然这鸡是要卖的,杀了一只就少一只,招弟就不想浪费了,还是先用别的来养养卤水再说。
村子里林大牛家的大儿子林山娶媳妇儿,农家都是自家办酒,杀了一头猪,但是,这猪可不会全都用上,就象米价如此之低,可是,他们也不舍得吃米饭,而是一定会掺杂产量更高更好种植的粗粮混合着自家吃,把谷子拿去换钱,没办法,能够换钱的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很珍贵的。
所以林家这猪,差不多也只会用一半,另外一半,则是会换钱,招弟本以为可以捡个漏什么的,便宜弄点内脏猪下水什么的,结果。。。。。。
对于经历过战乱连草根树皮都吃过的人来说,怎么会有把明明可以吃只是味道不好的东西丢掉的呢?
别说这些了,据说有人吃鱼能够一点都不浪费,连鱼鳞鱼刺都能够弄的很好吃的吃掉,招弟第一次听说的时候,完全想象不到,这要怎么吃呀?
不过好在,虽然这些东西不象招弟想象的那么便宜甚至白送,但是,她本来也没想着拿这些东西起卤水的,只不过是最近发现自家真的挺穷的,想着能捡个便宜也是不错的么!
但是猪脚却是真便宜的,猪脚是个好东西,虽然卖不了猪肉的价可也没少多少,但是在这里,猪脚却只能卖肉价的三分之一而且还没什么人愿意要,毕竟几乎都是骨头,即便猪脚煮出来还是很好吃的,可是有那么些钱买肉回去吃不是更好?
到最后,招弟他们是抱了四只猪脚和一个没有耳朵、嘴巴跟舌头的猪头回去,弄的干干净净的,和缝好的卤料包一起下锅开煮。
招弟有时候也感叹,人的潜力真是无穷无尽的,想当初什么都方便的很,超市里会把什么都弄好,买个鸡啊鱼啊的,给杀好不说,还给破好,一句话,只要给钱,就可以拿到干净的半成品。
说起自己弄这些,不是好脏就是好血腥,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