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想念与眼间。
恨不得时时刻刻,何时何地的都在一起。
你不懂的,老爹。
顾峥就带着几分的不被理解的没落,从怀中真之愈重的掏出来了两根金灿灿的花钗。
递到了何墨水的手中,再一次的恋恋不舍的看着这个阻挠了他的爱情的小院,一步三回头的退出了其中,朝着落寞的顾家寨的方向而去。
还有三天,漫长而难熬。
等待啊,就是如此的焦心。
但是在顾峥所不知道的地方,就在何老爹的身后的那扇门的背后,却是在顾峥的身影消失了之后,就慢吞吞的挤出来一个人,缓缓的朝着顾老爹的背后走了过去。
“爹,东西拿来。”
这突然的一叫唤,差一点就将何墨水给吓了一个哆嗦,手中的花钗一下子就朝着地上滑落了下去。
“小心!”
身后的人一个提醒,手中的动作却是不停,一个猴子捞月,麻利的将两根花钗就捞到了手中。
隋唐花钗之美,美在于它的繁花似锦,美在于它的无边华贵。
单股为簪,简单流畅。
双股为钗,繁复精致。
金为钿鸟簇钗梁,水精鹦鹉钗头颤。
这是一对左右对称插戴的花钗,用八瓣宝相花形饰片,以细小的金珠连缀成花叶,嵌以松石,花心还有一只小鸟。
看起来俏皮动人,却是手工精细,如同栩栩如生一般的,着实不凡。
顾峥果然没有骗人,这是长安最好的工匠之手,并非是一般人家能够买的着的稀罕物件。
这也让这难得的爽利的何大妞,脸上飞上了一朵红晕。
映衬着她原本就红苹果一般的好气色,更是艳丽旖旎了三分。
她这般的红润的肤色,对于以白皙肤色为美的大唐来说,难免粗糙旷野了三分。
但是本就是黑铁塔一般的汉子顾峥来说,那个拥有着小麦色的健康肤色,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的何大妞,却是他心中最漂亮的女神。
当日间,他满是迷茫的随着顾老娘前来相看,在不大的厅堂的后边,他只是悄悄的朝后瞄了一眼,却看到了那一双偷看他时露出来的蓝色的绣花鞋。
以及在屏风后边笑的灿烂的乌黑黑的大眼睛。
就是那一眼,直击到了顾峥的心扉,让这个本就是黑红黑红的汉子,变成了一颗炭头,冒出了腾腾的热气,惹笑了顾家的老娘,也气笑了对面的未来的丈人。
这就是顾峥未来的妻,不嫌弃他的年龄二十多的剩男,也不嫌弃他的大手大脚。
看着由中人递过来的针脚细密的黑绸缎的鞋子,顾峥只觉得嘴巴如何都合不拢了。
这就是那个朴实又甜蜜的何大妞,那个敢狠狠的瞪上何老爹一眼,复又笑的开朗甜蜜的自家的小媳妇。
小院之中的何大妞,手中紧紧的攥着精致的花钗,对于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幸福的憧憬。
那山,那水,那院落人家,那喜怒哀乐,尽数在风中散去,在云中淡去。
却是在一转头的时候,再一次的升腾而起,画面就转向了那熟悉无比的顾家寨内。
此时的顾家寨,花开花落,朝朝暮暮间,已经度过了多年。
比先前顾峥初辟的时候不知道繁华多了何几。
但是那一方住在其中的人,却是多了一众陌生独特的不属于顾家寨的外来户。
他们是一众须发皆白,没脸没皮的老不休。
凭借着毫无底线的耍无赖的手法,指挥着手下的亲兵们,在山谷内原本就为数不多的空地中,建造起来了一栋栋的规格相同,内容一致的房屋。
把这里当成了度假休息之所,放松心灵的港湾。
顺便也体现一下他们吃大户,一赖到底的决心。
就在这群老头们转头面向笑忘书的镜头的时候,就算是岁月给这群人留下了无尽的沧桑,只不过才分别了许久的顾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群人的模样。
程咬金,秦叔宝,尉迟恭,他们难道不应该驻守在边疆和朝廷,为自己的子嗣后代的荣耀延续而奋斗吗?
怎么现如今一个个的在这里搬房子弄瓦片的,将丝绸长袍,华美衣衫,如同是破抹布一般的别再腰间,赤脚穿葛鞋,光头裹布巾的一派的田园翁的风格了?
莫名的……现实里的顾峥接着往下看去,却看到了一脸苦笑的那个世界的顾峥,插着腰的对着这群老不休的怒骂着。
“你们这群无赖,这可是给我的小孙孙建造的休假的地方。”
“他们平素中下学,就农忙的时候能到山中松快松快。”
“俺家中的人口越来越多,你把俺的宅基地都给占了,你让俺去哪里盖房子去!”
被喷的满脸的口水的程咬金,作为耍无赖的代表,满不在乎的抹去了胡须上的唾沫星子,反倒是一脸滚刀肉的表情,毫无廉耻的回到:“那山坡上那么多的地方,你给俺们兄弟一块地咋了。”
“俺们又不是没给银钱,这么多的银钱,在长安都能买上一块一模一样的大小的房屋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早些年就知道坑俺们兄弟,到老了老了还不忘记趴在俺们身上吸血!”
“就是,就是!”
徐世绩,哦不对,现在应该叫做李绩了,也唯恐天下不乱的跟在身后一并吆喝着。
激起了一众老无赖的七嘴八舌的声讨,让本就是嘴笨的顾峥满头冒汗的,无法辩驳。
就在这个时候,从远远的地方奋力的跑过来了两个肉团子。
白胖白胖的,一看就是没有吃过风餐露宿的,下地干活的苦。
但是这两个白胖子却是继承了顾峥高大的身材,和勇武的性格,一个两个的滚到了像是要团战的老年人的队伍中间,一个横刀立马的握紧了拳头,准备撸胳膊就上啊。
“呔!哪里来的老头,敢欺负俺顾文顾武的爷爷!”
“哇呀呀,看拳!”
这是顾峥大儿子家的两个孙子,俗话说的好,老爷子的小儿子大孙子,那可是家里的心尖子。
见到这两个小不点如此的维护自己,却是让顾峥的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
可谁成想,程咬金等人的无耻,已经到了突破天地的程度。
他们还真的饶有兴趣的将一根手指头伸出来,戳住顾文和顾武的额头,坏心眼子的调笑到:“哎呦,人不大,口气不小?还想对你爷爷动手,你打一个试试啊,哈哈哈,小王八蹬腿,够不着啊!”
太无耻了,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
但是这群老头是一般人吗?
他们不但不觉得羞愧,反倒是哈哈的大笑了起来,因为年轻的时候被顾峥抓小鸡子一般的窘迫,竟是被这两个小孩的无助给冲散了。
今儿个怎么这么高兴啊。
哈哈哈哈。
而这般的欺负人,也让许久没有动过怒的顾峥,终于是老虎发威了。
“嘿!你们有什么仇冲着我来,竟然对着我孙子下手!俺跟你们拼了!”
说完,顾峥一手一只的将顾文和顾武拎到战局的圈外,撸着胳膊腕子袖子的就朝着程咬金一伙人的方向冲了过去。
“看拳,你们这群无耻之尤的不速之客!”
“来的正好!大家抄家伙上啊,千万不要跟顾峥讲究啥君子之风啊!”
“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你现在空手还能锤晕一头狼吗?就问你能不能,不能就一起上!”
那就上吧!
于是乎这群人再一次的战斗到了一起,根本就没了什么大将军,某某公的气度尊严。
就像是街头斗殴的王八拳的小商小贩的一般,毫无章法可言。
但是就算是这群老头滚到了土路之中,蹭到了烂泥满身,但是这顾家寨周边的人,包括被自家爷爷的勇武给惊呆了只知道在一旁吃手指看热闹的顾文和顾武在内的所有的围观群众,都是该干嘛干嘛的……不受任何的影响。
因为周围的这群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自从这群不速之客到来了之后,具说是带着任务而来,为皇帝陛下修建一个山林小屋做一个简单的落脚休假之地的时候,他们每日间撕打在一起的时间,反倒是比监工的时候还要多上几分。210
600 十三个世界的回放(完)()
大家从一开始的震惊,恐惧,到了现在的麻木甚至带着点无奈的状态,那都是这群人给锻炼出来的。
而这一次,长达五分钟的混战散开了之后,则是一伙人哈哈大笑的搂搂抱抱,互相拍打着身上的浮土,依然不忘做出了他们标志性的动作。
“一二三,笑!”
“我们是什么?”
没牙佬!
大家的笑容十分的灿烂,每一个人的牙齿都或多或少的缺了几颗。
这是他们永恒的代表着荣誉的军功章。
也是他们在朝廷上一套和朝廷下一套的小团体。
这是男人间的羁绊,一时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情谊。
一生一辈子,直到黄土埋身,带到那地下,他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战友,最好的亲戚,最好的惺惺相惜。
多年以后,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三年。
对于自己的大限将至,能做到隐隐绰绰的心中有数的顾峥,一个人一个背篓,离开众人,独自来到了林中。
那里有一口潺潺不断的清泉,为这座山脉提供者永不断绝的流水。
而即将老去的顾峥,觉得是时候为这一方水土,做出他最大的贡献。
他的右手的掌心,放飞出了一汪清澈的泉水。
仿佛多年的相伴,让这死物也多了几分的灵性。
在它看来,它脱离了又一个主人的束缚。
而在顾峥看来,这就是他送于泉水的永久的自由。
“去吧,莫再要被人发现了。”
“去吧,安静的为自己活上一次!”
这低声的呼喊,让清泉仿佛明白了顾峥此时的心中所想。
它并没有重新的化成让别人能够拾取的玉石,反倒是在空中滴溜溜的盘旋过后,一头就扎入到了这一方清澈的泉眼之中。
将这座大南山,当成了它自由呼吸和栖居之地。
从这一刻起,顾峥不再控制这一方泉水。
而这一方泉水,却是选择了用一辈子来回馈这让它自由的人所居住的天地。
情谊,产生的就是如此的莫名,却就是这般的简单。
万物有灵,人为上。
万物有情,心为上。
真情还是假意,自有那人心来分辨。
而背着筐子露出了告别的微笑的顾峥,则是颤颤巍巍的重新下到了顾家寨中。
这是他一生守护的家园,此时无憾了。
叮……
寂寥的音乐响起,诉说着大山的故事。
笑忘书的镜头再一次的模糊,浮现出了不一般的镜头。
沧海桑田,风云变幻。
大南山起雾了。
一道悠远清扬的音乐声响起,一道加了层层滤片的镜头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伴随着这镜头响起来的是一道浑厚而充满了磁性的男性的配音。
而这个声音,对于顾峥来说是无比的熟悉的。
此时的他拖过来了一个板凳,竟是难得的认真的坐了下来,如同他观赏过无数次的舌尖上的中国纪录片一般的,看着剩下来的回放。
“大南山,是一座位于东山省境内的一座海拔并不算高的山脉。”
“温润的海洋季风气候与温带针叶林的地貌,完美的融合到了一起,就构成了大南山温度适宜物种丰富的现状。”
“而就是这座并不算起眼的山,却是祖祖辈辈的养活了顾家寨中那一代又一代的顾家人。”
“清晨六点,雾气升腾,山林之中的寒霜未曾退下,却是到了顾家人上山采摘的时节。”
“顾成才,已经沿着这一条无比熟悉的山路,在这座大南山中,走过了二十余载,属于自己的岁月了。”
“此时的他,是要到山林中去搜寻这座大山所赋予他们的独一无二的美味,草蘑。”
“这般平常的野蘑菇,对于山里生活的人家来说,算不得什么稀奇的物件。”
“但是大南山的草蘑,却是不同于旁的山林中的蘑菇,经过不少的植物学家扎根于这坐山脉研究这里的地产物种,得出了一个结论。”
“大南山中的草蘑,可能是现如今我国所发现的蘑菇类的一个新的品种。是真菌分类之中的一个新的分支。”
“因为不好界定,又与普通的草蘑十分的相近,因为它的个头硕大的原因,植物学家将大南山的草蘑,称为霸王蘑。”
“今天,顾有才的目标,就是隐藏在山中的,土生土长的霸王蘑。”
“想要吃到最好吃的霸王蘑,就要翻过三个山坳,爬十几里的山路,到山坡的背阴面,以山中的自然泉眼作为分界线的北山坡中前去寻找。”
“而就是因为这份寻求美食之路的坎坷,也为这种少见的顶级食材,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此时随着顾有才的走动,山顶上的浓雾渐渐的消散,当第一道阳光穿过了密林的遮掩,洒落在了山地之中的时候,顾有才就找到了他发现的第一片的霸王蘑的生长地。”
“这时候的霸王蘑的如同汉堡包一般大小的伞盖,终于整个都展了开来,一簇簇的拥挤在了一起,震撼到了让人目眩神迷的地步。”
“啪”
“这般带着水润脆滑的掐断蘑菇的根茎的声音,能够感受的到,这个白皙剔透的大个蘑菇,它所富含的丰富的水分以及足够厚实的肉质手感。”
“而当地的最有名的霸王肉的取材,就是全部的用这种厚墩墩的蘑菇,一种食材单独料理制成的。”
“今天的顾有才运气着实不错,只不过发现了一片分散不远的霸王蘑的生长地,就将他身后采蘑菇的背篓全部的装满了。”
“因为顾家寨的山民,对于这片山林的爱护,我们可以看到,顾有才在采摘完霸王蘑的时候,都是只挑选其中最大最肥美的蘑菇下手,却是将这些弱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