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一夜之间,秦安侯府藏着很多秘密,成了一块肥肉,引来了无数的饿狼垂涎三尺。
事实上不管是能够一桶毒死上万人的毒药,还是可以让人发疯且又无所觉察的神药,以及可治失眠的秘药,等等,这些药任何一个都可称之为宝物。
……
……
跑马场上,小猞猁毛毛已经被血鬃马追着狂奔了数圈,每一次从王君临身边跑过,见王君临都不理睬她,就委屈的一边发出叫声,一边瘪着嘴巴一边继续跑动,小家伙脑袋上冒着热气,黄褐色的眼睛看着王君临流露出极为人性化的委屈之色,轻轻的对着王君临叫唤。
小家伙睁开眼睛第一天看见的便是王君临,在它的心中王君临就是父母亲人一般的存在,事实上王君临也没有将其当成普通的宠物对待,他此时对小家伙有些心疼,但却故意扭过头不去看。因为他从杨丽华哪里要了一个可以用在猛兽身上的筑基之法,这种秘法比人类武者用来筑基的方法还要稀少,也就是曾经为北周皇后的杨丽华才能够拿得出来。
小猞猁跟在王君临身边,吃得太好,跑动的又太少,所以身上蓄积了不少肥肉,只有通过激烈的跑动,才能消耗掉它身上多余的肥肉,如此,才能开始筑基的第一步,最终将其肉体一切潜能尽可能的全部激发出来。
即使是猞猁这等凶兽,虽然拥有得天独厚的身体灵活性和速度等优势,便它的本事也不是天生的,野外的猞猁自有其父母带着狩猎,饥饿和生存也会逼迫着猞猁快速的掌握和练就出捕猎和厮杀的本领,如今毛毛没有了这个条件,王君临却不想将其真的养成一只宠物。
等王君临让玩的正乐呵的血鬃马停下之后,小猞猁就立刻跑过来趴在王君临脚下,把小脑袋埋在王君临的膝盖上,颇有些讨好的意味在里面。
王君临自然不会心软,探出双手,就开始揉捏小猞猁的肌肉,每当这个时候小猞猁就会发出舒服的哼唧声。
彻底跑开,让血脉畅通的时候,也正是涨力气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灵兽的筋骨保持松弛,气血才能无所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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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果儿的能力 第三章()
这是那本不知道何人所著的《灵兽筑基法》中所说的一句话,王君临将其与自己后世知识印证之后,感觉没有问题,才在小猞猁身上开始实施。
揉捏之法非常的费力气,足足一炷香的功夫,当王君临感到有些手酸的时候才算完成。
不管是给人类用的,还是给凶兽用的,能够称之为秘法,光是运动和推拿揉捏之法自然不够的,事实上核心是用来泡药浴的药方。
五十三吊钱一次成本的药浴,王君临已经给小猞猁准备好了,将小家伙扔到小小的浴盆里面,让小家伙自己瞎折腾着,不让其爬出来便可。
花这般大的功夫在一头凶兽身上,整个天下恐怕也就是王君临一个人了。
将药汤里面的药力全部吸收之后,王群临又将小猞猁扔进干净的清水中,将其清洗干净才算是彻底结束。
干净清爽的小猞猁,依旧那么萌萌的可爱,只是前面耗力太大,此时没有什么精神,趴在王君临怀里无精打采,被王君临逗弄两下之后,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沈果儿站在平台下面很是失望,这几天在这个时候,都是她抱着小猞猁,然后去找鱼子默去玩的。
“果儿,子默这几天状态怎么样?”王君临是打心眼里面喜欢果儿这个懂事、聪明、机灵的小丫头。
“侯爷,子默哥哥有我陪着,心情很好,只是他总是想起来走走,都被我阻止了。”沈果儿轻声说道,小丫头每次在王君临面前都表现得乖巧。自从被晋王府的大夫重新诊断了病症,开出更好的药方,这些天不计成本的调养,小丫头的病情已经好了很多,不光是脸上多了红润和光泽,身体也有了长开的迹象,显得越发水灵了。
王君临叹了口气,他能够理解鱼子默的心情,想起鱼子默的性格,他很庆幸沈果儿的出现,甚至很感激沈果儿对鱼子默做的那些事情。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再加上以鱼子默的性格,要是没有沈果儿,除非王君临一直陪在鱼子默身边,否则肯定是在床上躺不住,根本耐不住这种寂寞的。而王君临还有各种事情要忙,怎么可能一直守在鱼子默旁边。而且即使他守着,最多能够阻止鱼子默不要乱动,让其不会影响腿骨的愈合,却不能如沈果儿那般带给鱼子默很好的心情和状态。
“侯爷,有一个叫徐进柱的仆人好像是个坏人,我偷偷注意了一下,他这几天对子默哥哥的住处,还有侯爷的书房很感兴趣。”就在王君临再次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快将杨嵘这个伤了鱼子默腿的家伙杀了的时候,沈果儿突然说道。
王君临想了一下问道:“果儿,你能辨别好人跟坏人?”
果儿嘻嘻一笑,小脸上自信的说道:“哥哥不在的这两年多时间中,我一个人能够在京城好好的活下来,除了从小与哥哥和那异人练了一些武术之外,全靠我能够分辨出好人和坏人的能力。”
王君临点了点头,心中大为好奇,问道:“你是怎么分辨好人和坏人的。”
沈果儿说道:“我只要闻一下,就能分辨出谁好谁坏。”
王君临听的目瞪口呆,心想这难道是特异功能不成,不过这个世界无奇不有,相比他能够穿越到古代,沈果儿拥有这种不可思议的能力,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果儿,从现在开始,你在陪你子默哥哥的同时,抽时间找到府里面的恶人,然后告诉我和你哥哥他们都是谁!呃!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侯爷放心,我一定将坏人都找出来。”沈果儿知道自己的病要花费很多钱,在侯府中又享受着主人家小姐般的待遇,虽然有哥哥在给侯爷做事,但是她还是对能够帮到侯爷而感到开心,所以当王君临郑重的安排她找出府中坏人的时候,她心中极为开心。抱着王君临递给她的小猞猁便蹦蹦跳跳的走了。
吃完晚饭,天色也就完全黑下来了。
王君临惯例看过鱼子默,亲自喂食过血鬃马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只是在距离卧室十步的距离时,他停了下来。
他的卧室灯亮着很正常,但透过窗户一个人影坐在窗前就不正常了,府里面负责打理他卧室的丫鬟绝对不敢做这种事情,而且晋王杨昭送给他的丫鬟虽然都长的还算清秀水灵,但绝没有这般绝美的身形。
秦安侯府虽然护卫少了一些,但能够瞒过沈光的耳目,悄无声息的来到他的卧室,至少也是破功期的高手。
而这般明目张胆,显然没有想过隐藏,王君临眼睛一眯,隐隐已经猜到了来客的身份,想起那晚上的疯狂和美妙,嘴角不由的流露出一丝笑意。
王君临推开门,走进宽敞的卧室外间,看见一个绝色美女静静的坐在窗边,拿着桌子上的天青瓷瓶正在打量,看见王君临进来,她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
此女不是春女楼那位神秘莫测的月宫仙子陈丹婴还能有谁。
王君临卧室外间靠窗的案几上放着一整套的茶具,天青瓷瓶只是其中一件。
此刻,那个被丫鬟擦洗得甑明瓦亮的的铜壶已经盛满了水,并且放在了木炭火之上,这会已经隐约有沸滚的声音。
陈丹婴将天青瓷瓶放于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然后从檀木茶盘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一个瓷瓶里面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你是要煮茶给我喝吗?”王君临心中暗自惊诧,微微一笑,走过来坐在了陈丹婴的对面。
自从进了屋子,陈丹婴的一举一动都给了王君临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杨丽华比作美丽妩媚的未央湖水的话,眼前的陈丹婴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
陈丹婴做完这些,才回转身来,冲着王君临这个主人略带歉意的笑了笑,依然没有说话,只是示意王君临稍等。然后就把心思专注于铜壶之上。
待壶中沸滚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她又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没过多久,壶中的水便沸声如落珠,陈丹婴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瓷碗内。然后,又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
一边搅动,还一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房间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
王君临不管是在后世,还是来到这个时代,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此时心中不由感慨惊奇不已。
对于王君临的惊艳,陈丹婴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陈丹婴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王君临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王君临品茶。
王君临也不说话,很配合的同时举盏相还。
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王君临只感觉自己是在欣赏一场优美的表演,甚至机械般地随着陈丹婴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陈丹婴的落盏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只感觉高贵而又迷人之极,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只想着把陈丹婴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
“此女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不光是春女楼,天下间任何青楼都培养不出这种气质!更何况她那破功期的武力。”王君临心中暗自感慨着一些废话。
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陈丹婴按照华夏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王君临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都已经简化。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江南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王君临能够回味上半个月之之久。
但王君临知道陈丹婴在他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看见这一套还算不错的茶具,一时心痒,在等待王君临的这些时间内顺便煮茶而已。
所以,无论她怎么做,王君临都觉得亲切自然。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便被两人给喝完了,其中大半进入了王君临的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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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你是我的男人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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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旷豪迈。这种只有江南豪门才可能传承下来的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邱瑞、裴世矩、独孤氏这些最顶尖的门阀贵族之家,也绝没有人能做得如此高雅优美。
“晚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佳人便不同。”王君临很有耐心的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将最后一口茶喝完,将茶杯放在案几上,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宋朝杜小山的一首诗,与眼前的一幕是如此的契合,便随口念了出来。
“你竟然会作诗?”一直平静如冰湖的陈丹婴吃了一惊,一脸惊诧的看着王君临。这不能怪她如此意外,实在是关于王君临凶名、毒名、狠名太多,让很难联想到这样一个人会作诗。
事实上,王君临自然是不会作诗的,他只是抄诗,但他打死都不会说这诗是自己抄别人的。
王君临微微一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晚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佳人便不同。”陈丹婴一脸陶醉的将王君临说出口的这首诗念了三四遍,才停了下来,此时再看向王君临的神色又有了一些不同。
她神色复杂的盯着王君临看了半响,不再纠缠诗的事情,而是说道:“你难道不想问我为什么要射杀杨丰?”
王君临大为意外,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已经知道是你射杀了杨丰?”
陈丹婴白了他一眼,说道:“我故意在你旁边的雅间射的箭,你若是还闻不出我的味道,还算什么用毒大师。”
王君临苦笑着摸了摸鼻子,立刻从善如流的说道:“那你为什么要射杀杨丰,而且还故意让我发现你的身份呢?”
陈丹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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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杨丰是因为他是杨素那狗贼的孙子,故意让你发现我,是因为你是我的男人。”
陈丹婴好像早就在心中将这句话说了无数遍,所以当王君临问出口之后,立刻便很流利的说了一遍。
王君临听了后半句话,心中那份对陈丹婴的情愫莫名的浓了一些,脸色神色也变得温柔,但心中却若有所思,问道:“你和杨素是什么样的仇恨?”
陈丹婴心思极为细腻,王君临神色的变化,特别是对她的细微不同之处,立刻便被她感觉到了,心中因为那晚上的失身对王君临最后一丝恼怒也烟消云散,眸中闪过一抹决然,死死的盯着王君临,说道:“灭族之恨,亡国之仇。”
王君临身体一震,怜惜的伸出手臂将陈丹婴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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