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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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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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王君临调查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些粟特商人与西域马贼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首先,粟特商人在在丝绸之路上几乎从来不会被马贼抢劫;其次,杀阡陌麾下三万西域最强悍的马贼每年抢到的货品、珍宝无数,但从来没有听说杀阡陌有自己的商队或者店铺;最后,粟特人本来就是昭武九姓的后裔好不好。

    据中国史书隋书记载,粟特人先民原居祁连山下“昭武城”(即今甘肃张掖),汉时被匈奴人所破,被迫西迁至中亚,于随时建立了康安等九个小国,即中国史书中著名的昭武九姓。

    所以,王君临有理由相信这些粟特商人背后就是杀阡陌那个马贼王,甚至王君临回忆杀阡陌当时表现出来的恐怖财富和如王族一般的架势,很可能杀阡陌就是这些粟特商人的王。

    王君临看到的这家店铺叫‘撒马尔罕珍宝店’, 撒马尔罕意为“肥沃的土地”,翻译成汉语称之为“康居”,所以一看便知道是昭武九姓中的康族人所开,历史上昭武九国就是在隋朝时于中亚建立,这昭武九国也就是后世中亚五个斯坦国的前身。

    王君临这些天一直在想,自己若是不来到这个时代,那杀阡陌岂不是就中了砷毒而死,可按照原本历史杀阡陌死了,是不是他麾下九股代表昭武九姓的精锐马贼就跑到中亚建立了九个小国,便是所谓的昭武九国。

    可是如今因为他而改变了历史,昭武九国还会不会按照原本历史出现,这件事情让王君临很纠结,或许杀阡陌想要建立一个比昭武九国加起来还要强大的国家,所以他一直在积蓄财富和势力。

    刚走到店门口,一名头戴卷檐虚帽的粟特中年男子便迎了上来,用隋朝的礼节拱手施礼道:“尊贵的客人,欢迎光临本店,不知我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王君临挥手让四个亲兵待在门外,自己一个人走了进去,小猞猁跟着他脚边跑了进去。

    王君临注意到这粟特中年男子在看见他脚下小猞猁的时候脸显异色,仿佛在那一瞬间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一些,这让他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猜测,不过在这一瞬间他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想法,随口说道:“莫非我大哥让你在这里等我?”

    粟特中年男子顿时一脸惊讶,快速扫过店铺中其他客人,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这里之后,他热情的说道:“小人本来想要晚上去府上拜见二王,不想二王竟然已经猜到大王的意思,二王请到里屋坐。”

    王君临心想这粟特人果然是杀阡陌的人,然后又想起对方说的话,便有些惊讶了,他只是突然生出的想法,结果杀阡陌还真有这意思。

    “还有,叫二王?打扑克呢!还二王。我怎么就成二王了,就因为与杀阡陌结拜为异姓兄弟?不对,杀阡陌没有这么大方,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有求于他。”王君临心中暗自嘀咕不已。

    王君临随这掌柜的走进里屋客厅,这是粟特商人招待贵客之处,房间内光线明亮,墙壁刷得雪白,挂了几幅镶有金边的波斯绒毯,靠墙的小橱柜内摆满了大马士革名匠打制的银器,地上铺有厚厚的波斯地毯,布置得十分华丽。

    他在胡榻上坐下,粟特商人给他奉上一碗酪浆,这才说道:“大王昨天刚刚传来旨意,让小人去找二王说一件事情,不想今日二王便亲至。二王和大王不愧是兄弟。”

    王君临笑了笑,心想这心理攻势已经开始了,不过在他对未来的谋划中,将来的西域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既然无意中结识了杀阡陌,就如对方这个时候来找他帮忙一样,他岂能不借助对方的力量做一些事情,比如每当皇帝真有将他调离张掖郡想法时,让杀阡陌派一队马贼到张掖郡跑上一次。

    所以,他不怕杀阡陌打他帮忙,就怕自己如今势力弱小帮不到对方的忙,这样一来会让他在杀阡陌中的地位下降,从而不能对等称兄道弟,进行更大的合作。

    “好了,不要废话了,大哥想要让我帮他做什么,直接明说吧!”王君临已经发现眼前的粟特中年男子明显不是普通的粟特商人,能够代表杀阡陌来找他,很有可能是杀阡陌麾下一个重要人物。。。

    粟特中年男子笑了笑,说道:“二王,小人名叫康奥巴马,在大王麾下专门负责筹备军资,大王让小人来找二王,是想让二王筹备一些兵器。”

    王君临心想中亚历史的变革要开始了吗?

    他略有些感慨的说道:“你汉语说的如此流畅,看来经常在大隋活动。我问你,大王是不是在三万马贼之外,又暗中招兵买马,筹集了一些军队,所以才让你找我筹备兵器武具。”

    康奥巴马心想看来大王与这位大隋毒将阁下关系非同一般,就连这等昭武九族中最机密之事都说了,他略一迟疑,便说道:“没错,二王明鉴,大王又聚集了三万军队,开始暗中练兵,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不好在西域大量筹集兵器,所以才让小人找二王帮忙筹集。”

    王君临想了一下,说道:“大哥想要多少兵器?”

    康奥巴马说道:“六万柄刀,四万把弓,五十万枚羽箭,五千套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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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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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眼王君临,康奥巴马接着又说道:“大王说,会以比西域市价高一成的价格付给二王黄金或者白银,当然二王若是想要其他的东西,我们也会想办法筹集。”

    王君临心中苦笑,杀阡陌也太高看他了,他只是一个小小果毅都尉,麾下只有五千人,哪能拿出这么多兵器,高台城倒是有一个兵器库,先不说里面东西也没有这么多,即使有他也不敢私自拿出来买给杀阡陌啊!那可是杀头的事情。

    要是鱼俱罗的话,就能够轻易的在整个雍州武库中偷偷挤出这些兵器。

    不过,这是他与杀阡陌第一次合作,却是要尽可能的办成,这样才好开展后面的合作。

    沉思半响,王君临说道:“这么多兵器从隋军武库中拿出来,风险太大。但是我手中有不少能够打造兵器盔甲的铁匠,他们的水准不比大隋军器监那些铁匠差,而且效率更高。但是在大隋私自打造这么多兵器是欺君之罪,你们若是能够在大隋之外,高台城往西三百里之内提供一安全之地,又有足够的铁矿和煤炭,我可以将铁匠派过去帮你们打造这些兵器,而你所说这些兵器,最多半年时间便可以打造完。不知大哥那里能不能等得了。”

    康奥巴马显然没有想到王君临会是这样帮他们筹集兵器,但他紧接着便看出这件事情后面长远的好处,眼睛不由一亮,眸中精明的光芒闪动不已,若这位二王真的能够拿得出这么多的铁匠,且所说的都是真的,以后他们昭武九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兵器。

    想到这里,康奥巴马立刻便说道:“二王放心,二王所说秘密之地和铁矿、煤炭一个月内小人会给二王办妥。到时候打造出的兵器依然按高于照市场价的一成和二王交付。”

    王君临摇了摇头,说道:“你们负责铁矿石和煤炭,以及场地的事情,更何况以我和大哥的关系,哪还能按照这个价格收钱。这样吧!按照市场价的三成交付就行。”

    康奥巴马略一犹豫,便不再坚持,说道:“那就依二王所说,只是小人听说二王要去大隋京城,不知什么时候回高台城。”

    王君临说道:“这件事情你不用担心,我走的时候会安排好,到时候你只要到我府上找管家武四就行,由他和你配合做好这件事情。嗯……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万不可将消息泄露出去。”

    康奥巴马立刻将手放在胸口,说道:“二王放心,我康奥巴马以大王的名义发誓,绝不会让除我们人之外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王君临对康奥巴马的反应非常满意,点头道:“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回头具体事项我会让武四和邓郁卓来找你。嗯!今天我亲自来这里是想采办一些好东西送给京城的贵人,你这里可有什么稀奇的宝物。”

    康奥巴马顿时笑着说道:“小人已经准备好了几件宝物,本来是要晚上去拜见二王的时候一起送过去的,二王先看看,若是不行,这店里面的任何珍宝,二王都可以随意挑选,分文不收。”

    王君临笑着点头答应,一点也没有客气,一番挑选之后,最后走的时候,拿走了四件宝物。

    一对精美的红色珐琅瓶;这是从遥远的拂菻国也就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运来的货物,运到这里一般都是十倍利润,价值一万吊。

    一把用迦沙铁打制的宝剑,迦沙铁也就是陨铁,主要出产的黠戛斯人所在的米努申盆地,‘每雨,俗必得铁,号迦沙,为兵绝犀利’,这可是真下的宝剑。

    一张完整的雪狐皮,这是极北之地的黠戛斯人猎到的北极雪狐皮,轻松细软,王君临相信包括独孤皇后和长公主在内的京都那些贵妇会很喜欢这个东西。

    此外,王君临又拿走了四枚婴儿拳头大小的珠宝。

    这些东西价值万金,但是比起王君临与杀阡陌之间兵器交易就不算什么了。康奥巴马表现的极为慷慨,送给王君临这些东西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没有丝毫勉强,从此事上足可看出杀阡陌带领的昭武九族是如何的富裕。

    历史上昭武九姓建立九国,主要就是依靠庞大的财富招兵买马,聚集军队一举成功,不过这也给昭武九国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昭武九国不足百年便先后一一覆灭。

    王君临以为就这些东西了,可是康奥巴马又笑着说道:“二王,前几日我们的人在西域神马谷中围捕了一个野马群,弄来上百匹好马,二王威名赫赫,却无相匹配宝马坐骑,不妨在其中挑选一匹坐骑。”

    王君临一听,不由眼睛一亮,说道:“那还不带我过去!”

    康奥巴马说道:“小人给二王带路,请二王随小人来。”

    康奥巴马在前面带路,王君临紧随其后,小猞猁跑前跑后的在后面欢快的跟着。

    商铺后面有一个小型的养马场,据康奥巴马所说这里的马只是那匹野马里面最好的一部分,有四十多匹,一匹匹格外的神骏。

    已经从西域带到了这里圈了起来,这些野马都已经被驯服了。

    只是这群野马虽然被驯服了,可野性尚存,还没有上马鞍,更没有上过战场,还不算是真正的战马。

    站在马圈之前,王君临目光如电,仔细打量,发现这些马的确比他以往见过的马要神骏一些,但和以往他所见过的马一样,面对他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对他生出畏惧之感。

    突然,从这马场的一侧角落马厩中传来一声唏溜溜野马的爆嘶,那马嘶声犹如沉雷在地平线上炸响,惊得牧场中的马匹一阵的惊慌。

    野马刚被驯服,野性尚存,这一惊可不得了,这四十多匹野马朝着马圈外就冲了过去,好像发疯似的。几个养马的武士上前阻拦,被野马撞得飞了出去,倒在地上是大口的吐血。

    小猞猁也吓了一跳,但不愧是凶兽,即使才一个多月大,面对受惊的马群,竟然毫不畏惧,站在王君临身前龇牙咧嘴,发出威胁的叫声。不过有王君临站在这里,这些马根本就不敢向他这边冲过来,而这马场里面的十多名西域战士分明都是驯马好手,经过起初的慌乱之后,迅速的开始行动起来,很快就控制了局面。

    康奥巴马同样丝毫不怕,只是见这些马竟然绕开他们所在,心中大奇的同时,若有所思看着王君临,收起手中鞭子,说道:“奇怪,那匹怪马虽然还未彻底驯服,但是这几个月时间性子也磨的差不多了,怎么突然发疯,跑了过来。”

    “怪马?”

    王君临一脸疑惑,忍不住问道,他从那马嘶的声音中可以听出,那匹马绝非凡品。

    康奥巴马连忙回答道:“这匹马不是野马,但却是一匹孤马,长得非常丑,也很不合群。是在这个马场里面出生的,刚生下来的时候,不知为何,没有母马愿意喂它。而且经常和其他的马冲突,咬死踢伤了好几匹马,小人好几次都想杀了它,但这马实在是通灵性,每次我们的人拿着刀子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它一边剧烈反抗,一边就流眼泪,最后大家便都舍不得杀他。”

    王君临不由对这康奥巴马口中的怪马生出极大的好奇,连生它的母马都不愿意喂它,这完全不符合常理,不禁问道:“那匹马多大了?什么样子?”

    “这马长得怎么说呢!算是丑的很……马还不到两岁,但却非常的暴烈,小人这里有两个驯马师都被它踹伤,十数匹马被他咬伤和踹伤。”康奥巴马说道。

    正说着,王君临就听见前方再次传来一声声暴烈的马嘶声。

    两人和小猞猁快步走近,王君临看清眼前情景,却是目瞪口呆,久久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马场一角,一匹黑色的烈马被团团围住,四五根绳索套在它的身上,十几个大汉奋力的想要把它拽倒。

    但是烈马依旧高昂着头颅,脖子上好像狮子一样的血色鬃毛随风飘舞,发出撕心裂肺的咆哮。即便是绳索套在它的脖子上,即便是被杀死,它也不愿臣服于人类。

    只见它四蹄蹦跳,忽而仰蹄,忽而后踹。

    那双略带着紫色的眸,不时有五彩的光芒闪过。强健的四肢,雄峻的躯体,无不给人以力的美感。虽然它的样子很丑,看上去更像是野兽,而不是马。可即便是再挑剔的人也无法否认,这匹马,才是真正的草原之王,才是真正的龙驹。

    王君临看呆了!

    在烈马挣扎反抗的时候,他能从马眸中看到,它内心中的孤寂。而最让王君临惊疑的是,这匹马竟然对他没有丝毫畏惧,要知道他在西突厥面对统叶护可汗的那匹汗血宝马的时候,后者都对他莫名的有所畏惧。

    这马虽丑,但绝对不是凡马,而且我喜欢!

    想到这里,王君临大声吼道:“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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