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们认定凌霄虚张声势,完全是走了狗屎运,这才救活了高衙内。
“你们这帮人狗眼看人低!”阿丑脸上的胎记越发血红,显得更加丑陋难看。“不要以为你们读过书就可以轻易污蔑别人,俺们阿宵就是有真本事,他不仅懂得医术,还知晓药理,还教我背诵歌诀……”
“什么歌诀?乡下小调俚曲?!要么就是哼哼唧唧不堪入耳之物!”
“就是!从他们嘴里能说出什么好东西!”
一群人大声讥笑,讽刺起来。
看着他们嘲讽嘴脸,阿丑再也忍不住了,大声把凌霄交给他的《汤头歌诀》背诵出来………
“补益之剂,其一,四君子汤
四君子汤中和义参术茯苓甘草比
益以夏陈名六君祛痰补气阳虚饵
除祛半夏名异功或加香砂胃寒使
其二,升阳益胃汤
升阳益胃参术芪黄连半夏草陈皮
苓泻防风羌独活柴胡白芍姜枣随
其三.黄芪鳖甲散
黄芪鳖甲地骨皮艽菀参苓柴半知
地黄芍药天冬桂甘桔桑皮劳热宜
……”
阿丑刚开始背诵的时候,范明,江平,还有薛涛一帮人还在大声喊叫,认为他背诵的东西狗屁不通。
可是渐渐地,随着阿丑背到第三首时,骂声少了;背到第五首时,喊声低了;背到第八首时,只剩下了嘀咕声……
并且随着阿丑把《汤头歌诀》补益之剂中的十首药方全部背完时,整个现场早已变得鸦雀无声。
阿丑还在背诵,他记忆力不好。背这个歌诀吃了不少苦。当初给凌霄背诵时,更是断断续续,难以一气呵成。可是现在,不知为何,他那口吃毛病尽无,整个汤头歌诀犹如堵在他胸口之江水,一旦决堤,便汹涌而出。
阿丑声音洪亮,滔滔不绝。
那原本胎记丑陋的脸上,竟似焕发出神圣的光芒人仰视……
这首在后世流传甚广,被誉为方剂学大成之歌诀,犹如洪钟齐鸣,震耳发聩。
范明,江平还有薛涛等人,全都是医馆的优秀学子,对于药理方剂当然是懂得许多,可偏偏从未听说过如此神奇,如此奥妙之歌诀。仔细揣摩,每个字,每个词,竟全都意义深刻……
他们沉浸药理的世界里,畅游方剂的大海里,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大宋虽学风蔚然,却也仅限于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在医学方面,虽依靠活字印刷,出版了《难经》和《伤寒论》等医学著作的注解版本,但是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对已知医学的补充和完善。
在民间,医术这种特殊技艺,往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以至于很多医学方剂都是口头传授,甚至于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临终前还要“留一手”。
因此,当范明等人听到阿丑所诵《汤头歌诀》之后,那种震撼是无以复加的。
……
时间慢慢过去。
阿丑将自己肚子里存货背完,然后才发现,不对劲儿:周围太安静了。
再看那些原本气势汹汹者,有的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自己;有的闭着双眼,摇头晃脑,似乎在回味什么;还有一些目光疑惑,似在沉思什么。
范明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万没想到这个丑八怪竟然能背出如此发人深省之歌诀。
仔细琢磨那歌诀,越是琢磨,越觉得奥妙无穷。
这时,阿丑开口说了,“其实这歌诀我也才学了皮毛,要是让阿宵说来,还不吓死你们!”
闻言,范明深吸一口气,说道:“呔!你这丑八怪,不要胡说八道!如此精妙歌诀,岂是那凌霄能够作出?定是他抄袭别人的!”
“抄袭?你去给我抄一个看看。站着说话不腰疼。俺阿丑虽然知道的少,却也知道,这种歌诀别人绝对做不出!”
范明没想到自己会被阿丑驳斥,脸面挂不住,“有胆就让那姓凌的站出来,倘若这歌诀真的是他所作,我范明甘愿拜他为师!倘若不是,就让他滚出杏林医馆!”
“就是!把那歌诀写出来,我们去对对看,看他是不是抄袭哪本典籍……”
“写啊,快点!”
……
看着这帮死不要脸的家伙,阿丑就有些冲动,刚要开口说,“写就写,谁怕谁”。忽然,他发现那些人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发着光,太急不可耐了。
阿丑看见过这种眼神。当时他还小,几名衙役来匠铺勒索钱财。他做铁匠的老爹就说,当你看见有人露出这种眼神时,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在千方百计算计你。
阿丑的目光从范明身上,移动到江平身上,再从江平身上,移动到薛涛身上……
这些人的眼神全都充满了贪婪和诡异,就像雪地里觅食的豺狼一样。
所以阿丑笑了,“你们当我傻呀!想知道这歌诀么,门都没有!”
范明等人大失所望。原以为这丑八怪傻乎乎,可以从他嘴里套出《汤头歌诀》,然后再拿回去仔细研究揣摩,可是………
人家不上当。
范明看了一眼江平,薛涛等人,把失败归咎于这帮猪一样的队友,认为他们举止太过刻意,这才让丑八怪看出破绽。
“哈哈,荒谬!我们岂会觊觎你那什么歌诀!”范明觉得自己笑得很干巴。
阿丑的回答是,砰地一声,回屋,关门。
吃了闭门羹的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第一次觉得这个丑八怪貌似很有个性。
不过让他们更加震惊的却是,那《汤头歌诀》是否真是凌霄所做?听那丑八怪意思,他也只学了皮毛,倘若学全了,那还了得。
如此推算,那个凌霄岂不更加厉害?
想到这里,众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继而寻思,事情闹这么大,那个凌霄又去哪儿了?+器!,,;,】
029 柳下惠重生()
凌霄揩了揩鼻子,距离很远,他就闻到了高衙内病房中传出的酒肉味。
这高衙内也是奇葩。
原本病情好转以后,应该搬回他老爹太尉府休养,毕竟那里条件设施什么的,都要比这里强。
可高衙内考虑的不是这些。
他考虑的是自由,是放纵。
太尉府固然好,可是有那个成天板着脸的老爹在,他高衙内又要装小白兔了。还有那个一天到晚吃斋念佛的老母在,他高衙内更要循规蹈矩装好孩子。
不能喝酒吃肉,更不能倚红偎翠,把那心仪已久的标志小娘子叫来弹弹曲儿,唱唱歌儿。
所以思前想后,高衙内这才断然决定,留在这医馆养病。
高俅是朝廷重臣,不可能一天到晚守在这里,孙氏也是耳朵根子软的老人,只要哄骗几句,就把她支回了家。如此一来,他高衙内就得偿所愿,在这里要风要雨,肆意放纵。
只可怜,这房间本是那老太医吕望溪的休憩地,多年来清静无为,清雅别致,如今却酒池肉林,放浪的不得了。
此时此刻,高衙内正斜靠在床榻上,怀中搂抱一艳丽妞儿,一手手持酒壶,肆意痛饮,一手手摸妞儿,用手感受那滑腻和丰软。
凌霄推门进来,对他作死模样,视若无睹,径直走到桌边,看见上面美味,自动手,吃喝起来。
高衙内嘴里酒水溢出,有些傻眼,“你没看见我吗?”
“我必须看见你吗?”
“你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
“你是医生,我是病人。看到病人这样暴饮暴食,还不禁酒色,你是不是该阻止?比如说,说一两句酒色之毒甚于毒药,说一些重病忌口什么的……”
“我说你会听吗?”
“这个……大概不会。”
“那不结了。我干嘛要多费口舌?”凌霄咂了一口美酒。
高衙内被凌霄兑呛的哑口无声。
拍拍怀中艳女她起身离开。
那艳女看着凌霄,咯吱吱地笑。
高衙内就拍打她的一下,说:“你这个骚娘们,看见俊俏的就忘了我这个相好的。”
那艳女笑得更浪,说道:“人家喜欢俏郎君嘛。”说完还冲凌霄抛了一个媚眼。
高衙内哈哈一笑,就说:“凌霄,你听到没有?碧玉说喜欢你。你看她如何,如果觉得满意,我就让她今晚帮你暖床。”
凌霄微微一笑,看也不看那碧玉一眼,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怎么叫夺?我这是送!”高衙内刚才似乎笑得太大声,牵动了伤口,不得不放低声音说道,“碧玉可不是一般女子,是汴梁风月楼的红牌,一般人想要一亲芳泽都不可得,便宜你,还不情愿。”
凌霄这才起身,像看什么货物一样,看着那红牌女碧玉。
碧玉更是使出百般娇媚姿态,对着凌霄搔首弄姿,一副吃定你模样。
也的确如此,在汴梁城还没几个男的能逃出她的芊芊玉掌,被她姿色所迷惑。
在碧玉看来,凌霄年纪轻轻,一定未近女色,这种初哥最容易应付,只要自己稍微使出个手段,就能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高衙内也等着看好戏。
碧玉床第之间的功夫他清楚的很,勾引男人的功夫更是一清二楚。
像这样的人间尤物,就算柳下惠重生,也不一定能把持得住,何况凌霄这样一个初哥少年。
碧玉见凌霄目光迥然,禁不住发骚发浪,更将自己衣襟拉低许多,露出芙蓉凝脂般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最知名,也最致命的。
曾有眷客用她的锁骨饮酒,美其名曰“锁骨酒”。
这正是:锁骨美酒夜光杯,青楼一渡谁人醉!
碧玉对自己的锁骨“必杀技”很有信心,在她看来,凌霄既然打量她,那么就是对她感兴趣。诱惑这样的少年,轻而易举。
可是………
“不过如此!”凌霄说。
这句话是对碧玉说的,也是对她的评价。
霎时,碧玉像是被皮鞭抽了,整个人都颤抖一下,紧接着脸红羞怒,顾不得许多,夺门而逃。
当然,在跑出去的时候还不忘狠狠地剜凌霄一眼,嘴里斥道:“木头!”
凌霄还一本正经,耸耸肩:“抱歉!我叫凌霄,不叫木头。”
“哈哈哈!哈哈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也许是用力过度,他剧烈地咳嗽几声,这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好好好!凌霄,你好样的!我见多了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连我自己也是她的裙下之臣,可偏偏你……咳咳咳,竟然用‘不过如此’来形容她………‘不过如此’,四字轻巧,却回味无穷,对于靠脸吃饭的红牌来说,当真乃诛心之言。”
“你想死吗?”
“什么?”
“想死的话就这样大笑。我保证,你的伤口锋线会很快崩断,然后鲜血直流,倘若止不住血,你很快就会一命呜呼。”凌霄轻描淡写。
高衙内却瞬间绷着脸,憋着气,变成乖宝宝,再不敢肆意大笑,强压抑着肚子里的笑意,模样古怪。
“你不是在吓唬我吧?”
“我为什么要吓唬你。”
“咳咳,那我真的会死?”
“至少现在还死不了。”
“你要不要帮我检查一下?我忽然觉得这几天伤口有些肿疼。”高衙内忽然开始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吃喝玩乐固然,可那也要有身体这样的本钱。
凌霄冷冷看他一眼,“不用。”
“为什么?”
“能吃能喝,还能搂着女人嬉戏的人都死不了。”
高衙内脸色尴尬,“每个人应对痛苦的方式都不一样。”
“嗯,领教了。”凌霄依旧冷漠。
“那你看我这身体多久能好?”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
“明年春天呢?”高衙内忽然眨巴眼睛问。“我必须要好。因为我要去辽国………”
凌霄皱起眉头。
高衙内舔了一下嘴唇,说道:“父亲大人给我安排了差事,要陪检校太尉童贯童大人一起出使辽国……”
凌霄清楚地知道,高俅高太尉的实际职位乃“殿帅府太尉”,而“殿帅”是三衙的最高管,也就是三个有最高统兵权的人之一,除此之外,高俅还掌管大内禁军,以及皇帝近卫队,可以说是殿前司最高司令员。
而童贯才被晋升为检校太尉,实际上就是一个没啥军权的荣誉称。两者比起来,童贯无论权势还是资历都弱了很多,再加上他本是太监出身,因此在军队方面,比起高俅就更加不如。
也正因为如此,高俅才会安插自己的儿子高衙内与他一起出使辽国,借机镀金,赚一些功勋。
只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还没等开春出发,这高衙内就遭了林冲一顿爆揍,差点把小命送掉。如今能不能和童贯一起出使辽国,还是未知之数。
见凌霄端杯不语,高衙内就哀叹一声道:“不能出使辽国,吾心痛不已!”
凌霄诧异,这浪荡子何时忧国忧民,难道看走了眼?
“听闻那辽国女人高大,皮肤却极是白皙,也不像我们这里,没胸没的……不能去辽国,我定会抱憾终生!”
凌霄,一口酒喷出。的,、、,,、、
029 不过如此()
凌霄揩了揩鼻子,距离很远,他就闻到了高衙内病房中传出的酒肉味。
这高衙内也是奇葩。
原本病情好转以后,应该搬回他老爹太尉府休养,毕竟那里条件设施什么的,都要比这里强。
可高衙内考虑的不是这些。
他考虑的是自由,是放纵。
太尉府固然好,可是有那个成天板着脸的老爹在,他高衙内又要装小白兔了。还有那个一天到晚吃斋念佛的老母在,他高衙内更要循规蹈矩装好孩子。
不能喝酒吃肉,更不能倚红偎翠,把那心仪已久的标志小娘子叫来弹弹曲儿,唱唱歌儿。
所以思前想后,高衙内这才断然决定,留在这医馆养病。
高俅是朝廷重臣,不可能一天到晚守在这里,孙氏也是耳朵根子软的老人,只要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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