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宋鬼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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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宋鬼医-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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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容易养活。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凌霄:“那你有没有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李艳春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凌霄笑了,“以后你还是问清楚了再跑。”

    李艳春摇了摇头,“我不会跑了。”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凌霄摸着自己的脸,“是吗?”

    不知为何,李艳春见凌霄如此问,竟然脸皮又是一红。似乎掩饰自己的窘态,李艳春忙岔开话题道:“你不怕冷吗?我是说你……光着身子………”说完这话,竟然不敢拿眼去看凌霄裸露的地方。

    凌霄耸耸肩,说:“本来不冷的,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就冷了。这衣服是给我的吗?”指了指李艳春捧着的那袭白衣。

    李艳春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忙道:“是的,这是周昌先生让交给你的。”

    周先生就是周昌,乃负责医馆学徒生活作息的那位负责人。

    凌霄点点头,拿起那件衣服看了看,纯白色棉袍,和李艳春身上所穿差不多,上面全都刺绣“杏林医馆”几个字。

    别小看这几个字,其中大有文章。

    凡是绣有这些字的,基本上都是医馆的学徒。像凌霄这样,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就等于是医馆的学徒了。从不入流的杂役,到四大医馆的学徒,多少人梦寐以求,凌霄却一步登天。

    当然,凌霄丝毫没在意这点,他的是………为何这衣服只有一套?

    当凌霄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李艳春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周昌就只给了他一套。

    凌霄见他发呆,就指了指阿丑说道:“我一套,他一套,一共是两套!”竖起两根手指,语气不容置疑。

    李艳春顾不得脸红,咳嗽一声说:“那个,周先生就只给了我一套。”

    “那好,你回去告诉他。必须两套,要不然,这衣服我决不会穿!”凌霄脸上笑盈盈,话语却斩钉截铁。

    李艳春原本就生性柔弱,这差事又是被逼迫来做,当即“哦”了一声,不敢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只是心里寻思,这多好的衣服啊,又厚又暖和,他为何不要?看他那一身旧衣服,应该很破了……还有他那个朋友阿丑,朋友真有那么吗?

    李艳春,想不明白。器咯!,,。。

018 传说中的“狮子楼”() 
作为医馆的负责人之一,周昌其实并没有把凌霄放在眼里。倘若不是吕太医吩咐他去关照凌霄,他也不会让李艳春去给凌霄送新衣服。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凌霄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阿丑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也必须有新衣服。当周昌明白这个阿丑原来是凌霄朋友的时候,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穷鬼就是穷鬼,这时候了还惦记着有福同享。

    周昌心中鄙视了一下,于是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拿腔拿调地告诉凌霄,医馆还没有那么大的衣服,阿丑体格太大,倘若要穿,必须定做。

    原以为这样就可以打消凌霄的念头,把此事搪塞过去,没想到凌霄竟然撂一句:“那就定做吧!”直接把周昌顶了回去。

    周昌没想到这厮这么不识好歹,好赖不吃,水火不浸。

    又寻思,自己堂堂的医馆负责人,要是连吕太医吩咐的这点小事都办不成,还不被人笑话。

    思前想后,周昌就退一步,答应再给那个叫什么阿丑的做一套新衣服,那意思是说也会把阿丑列为医馆的学徒。心中鄙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衣服的事情解决了,不过让周昌更加头疼的却是凌霄的住处问题。

    按照吕太医吩咐,凌霄现在住的地方过于简陋,马上要搬到医馆的东厢去住,并且是住在东厢最好的房子里。可问题是,那间房子现在已经有人住了。先不说住房子那人身份不容小觑,周昌暗地里还收了人家好处,如今就算周昌把吃到肚子里的钱全部吐出来,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搬。

    如何解决着实让人头疼。

    想来想去,最后周昌做了一个决定,不仅把收来的银加倍奉还,还费尽口舌解释了自己的处境。

    总算那人也还给他面子,口风松动,答应愿意搬迁,此事方才告一段落。

    解决完这两件事,周昌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就等着凌霄那小子搬家了。

    ……

    凌霄并不稀罕医馆赏赐的新衣服,乎做不做医馆学徒,也乎搬不搬家,因为他已经把那千两银票兑换开来,阿丑五百,他五百。

    凌霄清楚地记得,当他把那五百两银票都给阿丑的时候,阿丑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估计这一辈子他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五百两银子对于有钱人来说并不多,可是对阿丑这样的贫寒子弟,却绝对是一个大数目。

    不过想来想去,阿丑打死也不愿意接受凌霄给的五百两,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得到这么多金钱,按照他老爹的话来说会折寿的,所以最后只肯拿走一百两。

    凌霄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嫌钱多的。见阿丑执意如此,也就不再勉强,直接拿出一百两给他,寻思,剩下的权当寄存在自己这边,以后可以帮阿丑做点投资什么的。

    话又说回来,其实一百两也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在如今的大宋朝,五两银子就够一般人家生活一年半载,一百两用的,足足可以生活十来年。阿丑又不是那些花钱大手大脚的人,对于他来说,这百两银子已经是天文数字,又哪里敢奢望五百两。总之,凌霄的慷慨与大方阿丑更加下定决心,以后要忠心耿耿,紧随凌霄。

    身上有了钱,吕太医又给了假期,凌霄决定先去外面吃一顿好的。

    回到大宋这么久,除了这两三天吃的还不错外,凌霄吃的几乎都是粗茶淡饭,不,准确地说连粗茶淡饭都算不上,因此他决定,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肚皮,也算没白来这个世道一趟。

    ……

    东京汴梁成有很多家名气大的酒楼,酒馆,以及酒肆。听说一些酒肆还有胡女歌舞,露着肚皮,敲着铃鼓,舞姿妙曼,犹如蝴蝶蹁跹。

    凌霄没功夫也没时间去那种酒肆一睹为快,而是找了一家距离医馆最近的酒楼,作为自己打牙祭的目的地。

    这家酒楼的名字很怪,使得凌霄很想一睹为快,这家酒楼的名字就叫做………“狮子楼”。

    “狮子楼”是一家老字大酒楼,以菜肴味美,却又价格昂贵闻名。

    倘若在平时,依照凌霄那打杂的身份,别说进去吃饭了,就算在门口站一站的资格都没有,但是今天,他却要享受一下这里的酒菜。

    放眼看去,偌大的狮子楼雄伟壮观,两层上下,远远望去,犹如一头雄狮盘踞在河畔。

    尤其临近过年,整个狮子楼的房檐全都悬挂有大红色的灯笼,齐刷刷的,煞是壮观。

    再看那大门口,则蹲坐着两头巨石雕刻的雌雄狮子,憨态可掬中又不失威武。最难得是那狮子楼的鎏金大匾,据说那三个大字还是大宋朝最有名气的大学士苏东坡遗留下来的墨宝。

    据说当年苏东坡初来东京,寻觅美食,偶然之间来到这狮子楼,品尝了这里的招牌菜“红烧狮子头”之后不禁赞赏不已,于是就提笔赠赐墨宝“狮子楼”。

    如今东坡学士业已仙去十来年,物是人非,唯有这狮子楼依然屹立如故。

    对于凌霄来说,他当然不知道苏东坡与这狮子楼的典故,更不知道苏大学士爱极了这里的美味“狮子头”;他只知道,曾经有位好汉“血溅狮子楼”,还有一个叫西门庆的倒霉鬼被丢到楼下……

    当然,也许两座酒楼只是同名,但依然让凌霄遐思不已。

    中午时分,正是狮子楼生意最好的时候。

    那些在汴梁城有身份有地位之人,都会选择在这时候呼朋唤友,选了可以观看街道风景的座位,一起笑谈风月,亦或谈论买卖,继而俯视那些街道上辛苦奔波蝼蚁,得到一种贵族式的心理满足。

    凌霄就在这样的时刻,抬步走向这家酒楼,而走到门口时,恰好与一辆轿子撞在一起。

    凌霄退让一步,那装饰豪华的轿子落地,轿帘掀起,从里面走出来一男一女。

    “大少,这就是狮子楼啊,挺气派的。”

    凌霄忽然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妖冶女子模样,仔细一想,却是那个抛夫弃女的后妈………花二娘。【!,。

019 狗眼看人低() 
凌霄对这个花二娘并不感冒,可是她却在自己脑海中印象这么清晰,这不禁让凌霄觉得有些诧异。

    他忍不住抬眼一望………

    只见那花二娘姿态妖娆,穿着一身华贵的锦袄,上面刺绣着大红的牡丹花,衬托下人比花娇,更加艳丽。

    再看那男的,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男子,皮肤白皙,模样微胖,左脸颊有一个痦子,痦子上两根黑毛,随风飘动,看起来很是滑稽。不用说,此人就是花二娘新找的男人,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

    “算你还有眼光。这狮子楼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进得来,今天我带你长长见识,看看什么是富人生活。”张全张大少得意地说。

    “凌霄,你怎么会在这里?”猛然看到眼前的凌霄,花二娘吃了一惊。

    对于花二娘的虚荣,凌霄已经看透了,所以对于这个曾经的“后娘”,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他只是淡淡的说道:“当然是来这里吃饭了。”

    “吃饭?你在开玩笑,你确定不是来这里打杂的?”花二娘吃了一惊。

    这里可是狮子楼,以凌霄的穷酸样,连这里一杯茶水都喝不起,怎么可能在这里面吃得起饭?

    而一边的张全张大少饶有兴趣的看着凌霄说道:“二娘,你可认得此人?”

    花二娘不屑的撇嘴道:“以前那个拖油瓶。”

    “哟,原来是你以前的继子呀。”张大少故做一脸惊奇的看着凌霄,一脸的鄙夷。

    “怎么着,听说你在医馆打杂,难道做得不好?我那丝绸店倒还缺个跑腿儿的,只要勤快点就有钱拿有饭吃,看在你是二娘曾经继子的份上,便宜你了!”

    在把花二娘弄到手之前,这张全也是下过功夫的,把凌家的底细摸得清清楚楚,因此也知道凌霄的事儿。

    花二娘闻言就对凌霄说:“还傻愣着干嘛,赶快多谢张大少抬举……以后做了跑腿儿的,可要知道感恩图报。”语气充满了施舍的味道,仿佛凌霄沾了她多大的光。

    “不必了………我和你好像没半点关系。”凌霄淡淡的说,然后就准备进去酒楼。

    张全张大少没想到凌霄这么不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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