偻躯的身子,站在门外。
“大海,可是客人出了什么事?”
叫大海的中年男子脸色惨白,额头上皆是冷汗,声音颤抖道:“娘,娘他们说这房间闹鬼,还是个女鬼。”
老太太一听,一把推开儿子,来到了房间。
“小友没事吧?”
陆天风摇了摇头:“没事,让老人家担心了。”
老太太叹了一口气,招呼儿子把人都带到了农家乐院中的一处凉亭。
深夜,凉亭内,灯火通明。
老太太坐在一边,看着在场的人娓娓道来:“三十年前,农家乐来了一对夫妻,当时就住在小友所在的房间。那个时候,农家乐还只是简单的几间房,还有周围数不尽的果树农田,男人和妻子在这里一住就是一年,期间男子经常外出,女子却总是待在房间。几乎从未见过她出门。”
老太太回忆起那个时候,还觉得浑身寒戾。
“男人因为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又付了一年的房费,男人就离开了。
而那间他们居住的房间,也很少有打开的时候,当时她还年轻,会好奇,经常习惯性的敲房间里的门,里面一直都没有人讲话,却每次都有动静传来,她以为女子是个哑巴,并未多想,转身就离开了。
后来,一天晚上,农家乐里停电了,她的丈夫查了停电的原因,这才来到了女子居住的房间。
敲了门之后,还是没有人开门。
可是为了要查停电的原因,她的丈夫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间的门。。。
只见,房间里落满了灰尘,靠近窗边的床上,躺着一个女人,正是一年多前,来居住的夫妻二人中的女人。
她的丈夫走到病床边的时候,女子早已没有了呼吸,浑身冰冷,尸体因为长时间在空气中存放,裸露在被褥外面的肌肤已经开始出现所谓的尸斑。
她的丈夫惊慌失措的,找人来把女子抬了出来,她找到了他们居住时候留下来的住房信息。
发现,男子的资料除了姓名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女子死后,他们把房子从新装修了下,这些年也住过很多客人,可并未听说有人遇到鬼之类的事情。
故事讲话,所有人都唏嘘不已。
轩辕云晨问了句:“后来呢,那个男人有回来过么?”
老太太摇了摇头:“没有,我在这里守了三十年,从未再见过那个男子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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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莲花镇()
事后,叶菲菲嘲笑道:“都说了不让你来,你偏要跟来,现在知道了吧,你啊,是天生的阴人,最容易招惹一些鬼怪之类的,尤其是女鬼。”
陆天风恶狠狠的瞪了叶菲菲一眼,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他要不是怕路上叶菲菲出现个什么意外,至于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坐那么长时间的车,跟着他们来到这么一个穷乡僻壤的鬼地方么?
黄三在一旁打着哈哈:“哎哟,好了。既然没事的话,那我就先回去睡觉了,那个轩辕啊,反正天都快亮了,让他跟你凑合凑合吧,那什么,我先走了。”
说完,黄三扭着老腰,迈着脚步一溜烟就不见了。
凉亭中,轩辕云晨看了陆天风一眼,见他气色如常。
“明天一早还要开车,我怕睡眠不好了,容易出事,所以天风你一个人应该可以睡的吧!”
陆天风咬牙切齿的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就是死了个女人的房间吗?有什么不敢的,睡就睡。”
于是,陆天风大步流星的回到了刚才闹鬼的客房,轩辕云晨在跟叶菲菲道了晚安之后,也先后回到了客房。
叶菲菲的客房里,她一进去,就看到悠悠睁着大眼珠子,竖着耳朵听门外的的动静。,见叶菲菲回来,急忙起身:“怎么样?陆大哥没事吧?”
叶菲菲摇了摇头,有些心累,弯腰从床上拿了一件外套,看着悠悠道:“你接着睡,我怕他晚上在出事,我找了个躺椅,在门外给他守着。”
“公主,万万不可,要不还是我去吧!”
悠悠顿时大惊,白天里陆天风是她的大哥哥,可是到了夜里,叶菲菲可就是她的公主,一鬼之上,万鬼之下的鬼界公主。她有责任保护公主的安危。
叶菲菲拧眉扫了悠悠一眼:“就你,还是好好休息吧,就这么决定了,我先出去了。”
陆天风的房门口,叶菲菲从院落中抬了把躺椅,在上面垫了一层衣物,神情慵懒的躺了上去。
她知道陆天风受了惊吓,不可能睡着,于是出声道:“睡吧,我在门外给你守着,任何鬼都动不了你的。”
房间里,睁着两个大眼珠的陆天风,在话音落了之后,顿时松了一口气,他就知道叶菲菲不会置自己于不顾的。
转眼天明,等农家乐里的公鸡打鸣之后,陆天风正好幽幽转醒,脑子清醒了之后,迅速下了床,连鞋子都没有来得及穿。
直奔客房的门而去,打开房门,就看到门外放着一张躺椅,安安静静的放在那里。
陆天风下意识的伸手抹了一把,上面还有叶菲菲躺过之后,残留的温度。
心里一刹那,填满了一样。
一行人,在农家乐吃了早餐,就准备启程了。
临走时,农家乐的老太太,拎着一篮子酸甜可口的苹果走了过来。
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这些苹果你们带路上吃,算是昨晚老人家对你们的歉意了。”
陆天分本想大方拒绝,表示自己没事,却不想叶菲菲居然先一步从老太太的手里接过了篮子,并道了谢。
车子发动,陆天风看了眼身后放置的苹果,忍不住吐了吐口水。
用胳膊小力的碰了碰叶菲菲的胳膊:“诶,你不是不吃苹果的么?怎么还收下了老太太送来的苹果啊。”
叶菲菲闭着眼睛,一字一句道:“那是因为你想吃……”
简单的几个字,陆天风却感觉到了心跳在加速,原来叶菲菲是因为自己喜欢吃,才收下了老太太送来的苹果,这个念知,让他接下来颠簸的一路,都如同行走在白云般飘忽。
车子行驶了大约五个小时,在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来到了此行的第二站莲花镇。
这一代几乎都是以莲花命名的,简单的吃了顿饭,轩辕云晨让店家开了四间房,准备在这里休息一夜。
所有人都回房间休息了,叶菲菲在悠悠睡着之后,一个人离开了房间。
她隐约记得当年那个女尸煞就是埋在这个区域,可是这里太大,她有些不确定到底是哪里了,想问人可是时隔两百年,应该没有人会记得了。
深呼了一口气,想着反正他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慢慢来,所以并不是很着急。
莲花是这一区域地名的统称,昨天他们居住的莲花弯应该是最外围的一处小城,连镇都称不上。
目前所在的莲花镇,里面还有莲花乡,莲花堡,最靠近里面的应该就是两百年前埋着女尸的莲花潭。
叶菲菲站了良久,见到了旅馆的老板娘拎着一条鱼走了过来,出声把人给拦了下来。
“老板娘,我问你件事可以么?”
老板娘天性淳朴,善良,见叶菲菲有事问自己,随手就把手里五斤的鲤鱼,挂在了绳子上。
并细心的用水洗了洗手,毕竟弄了那么长时间的鱼,是要有鱼腥味的。
等洗了手,老板娘还特意把身上的外套给脱了。
“好了,这位妹子,有何事要问我,只要嫂子知道的啊,一定都告诉你。”
叶菲菲故作不在意道:“是这样的,来的时候,我在网上查的,听说你们这里还有个莲花潭,老板娘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啊。”
“莲花潭?”老板娘出声重复了一遍,眼睛里皆是迷茫,显然没有听说过。
有些不自然的摇了摇头:“大妹子真是对不起啊,我,我是十年前才嫁到这边的,不过我老公一定知道,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帮你喊。”
“好的,那谢谢老板娘了。”
热情的老板娘离开了有五分钟,就拉着一位啤酒肚大的跟怀孕七八个月大的男人走了过来。
“大妹子等久了吧,这就是我家男人,他是土生土长在莲花镇的,你问的地方,他应该会知道的。”
男人任由老板娘拉着,小小的眼睛在叶菲菲的身上只是看了一眼,就移开了,一点都没有被叶菲菲容貌吸引的感觉。
看起来应该是个疼老婆的好男人。
叶菲菲轻笑:“是遮掩的,我想问一下,这附近是不是有一个叫莲花潭的地方。”
一听到莲花潭,叶菲菲有注意到,男人眼神闪烁了一下,身子也无意识的朝老板娘靠了靠。
“这位小姐,你,你问莲花潭做什么?那地方好些年前就空了,里面的人走的走,死了死,现如今早已是一片空城,我小时候还听人说,莲花潭那地方闹鬼,好多人现在连靠近都不敢。”
叶菲菲眼睛倏地一亮,看来自己并没有找错地方。
跟老板娘夫妻二人道了谢,叶菲菲迈着轻快的步子,回到了住的房间。
准备好好的休息一晚上,天一亮就立刻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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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两百年前的往事()
回到房间的叶菲菲并未睡着。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却始终没有睡意。反而把睡在一旁的悠悠给吵醒了。
“唔,姐姐你在干什么?”
叶菲菲微愣,习惯了和夜晚那个暴走萝莉相处了,现在猛地听到白天的悠悠讲话,反而有些不习惯。
“没事,把你吵醒了,你接着睡,我在出去转转。”
“哦!”
说完,悠悠乖巧的闭上了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离开房间的叶菲菲顺着居住的房子,沿着一条有些坎坷的公路漫无目的的走出了很远。
两百年没有来这里了,早已经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关于两百年前的事情,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唯独她还什么都记得。
叶菲菲在发呆,不知道什么时候陆天风居然也来到了这里,看到叶菲菲的时候,微愣了下。
有些激动的上前,却见叶菲菲在发呆。
“喂,吃饱了饭不睡觉,你跑这么远做什么?”
陆天风熟悉的声音让叶菲菲瞬间回神,恢复清明的眼睛看了陆天风一眼。
“你怎么出来了?”
陆天风揉了揉胀痛的小腹:“吃饭的时候,估计吃多了,肚子有些痛,我出来散散步。”
“哦,没事别一个人瞎溜达。”
“切,你以为我傻啊,是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碰巧看到了你出来,所以我才跟来的,说说吧,你这两天有些不对劲。”
叶菲菲诧异的看了陆天风一眼:“怎么?什么时候驱邪师不想做,改成算命的了?”
陆天风没好气的看了叶菲菲一眼:“好心安慰你,你还拿我寻开心。”
叶菲菲没有再讲话,迈着腿继续朝前走着,很快就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石头。
叶菲菲和腿坐下,陆天风见她身边位置还多,也凑了过去坐在了石头上,这么近距离的挨着叶菲菲,闻着她身上好闻的香气,到是有些心猿意马。
良久,叶菲菲凝视着远方,默默的开了口。
“你想知道关于我两百年前发生的事情么?”
陆天风急忙点了点头:“听故事什么的,我最在行了。”
叶菲菲莞尔一笑:“这句话,两百年前,也有人和我说过,想不到还能从你嘴里听到一模一样的话。”
陆天风抓住了重点的尾巴,抬头看着叶菲菲幽幽开口:“你说两百年有个男人也这么跟你说过?”
叶菲菲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并未注意到陆天风说话的态度。
“嗯,说过,那是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少年!”
p,他为什么要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么?
可是怎么办?
他迫切的想知道两百年前发生了什么。
“两百年前,我凝聚成了魂体,在天地间无疑识的飘荡着,会来到这里也算是机缘巧合。我要找的一颗尸珠刚好在这一带,寻着尸珠的气味,我飘到了这里。正好遇到了当时的那个少年。”
他家里很穷,家里有重病的妈妈,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从小肩负着妈妈希望的他,一边要努力学习,一边还要谋生。
听村里的人说,倒斗可以挣不少钱,那个少年跟着同村的一位大叔出发去了距离家不远的后山,准备挖一座古墓。
他的年纪小,却力气不小,在和大叔的配合下,很快就挖开了古墓的洞口。
少年年纪小,大叔也有心利用,给了他一盏煤油灯。
“大侄子拿着煤油灯下去,凡是看见了宝贝都拿出来,到时候我七你三。”
少年答应了,接过大叔的煤油灯,身体灵活的滑进了墓穴。
那也是两百年前的叶菲菲第一次遇见那个少年的时候,少年脸上脏兮兮的,根本就看不出相貌,唯一好看的就是他那双透着希望的双眸。
其实古墓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宝贝,早前的盗墓人早就把墓中的一切都盗走完了。
看着少年的眼睛从希望变成了绝望,叶菲菲突然就想帮他一把。
于是用魂力把藏在棺木下的一件宝贝,凭空的塞到了少年的手中。
见少年感觉到害怕,叶菲菲只得出声哄骗道:“别怕,我是这墓中的神仙,念你救母心切,心性善良,这件宝贝算是我送你的,记住出去之后,不得告诉任何人关于我的存在,还有对上面那老头讲,这里什么都没有。”
少年懵懂的点了点头,激动的甚至想跪下来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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