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暹罗人的心目中,能够服侍一位上师,那就是莫大的光荣,要是能够与上师一起共赴**,那更是值得吹嘘一生的资本。
要不然龙婆蔓怎么私生子好几十,而且好多女人甚至都是那些高官显贵的老婆。
李清远直接脱掉了衣服躺在沙发上,将恰雅德的头颅拿了过来。
“干活!”
这位只剩下一个脑袋的美人,立刻开始尽心尽力的服务了起来。
开始他还怕她会不会破罐子破摔会直接用牙咬来的,可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根本没有半丝半豪反抗的意思,动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瞬间就让他享受到了人间极乐的感觉。
就是这个感觉!
实在是太棒了,哪怕当初给韩梦婷下药的时候,感觉都没有今天来的舒服。
毕竟当时他跟韩梦婷两人都是第一次,磕磕碰碰在所难免,而恰雅德的技术,那可是从诸多女演员中杀出来的,用过的都说好,自然不能比。
更何况现在这位大明星心态发生了转变,服侍一位上师和服侍一名恐怖分子的心情和服务态度,自然是大不相同的。
而且这位上师还掌握着她的生死,虽然现在她只剩下一个头颅,但是恰雅德相信,自己只要把上师服侍好了,上师肯定会再赐予她身体的。
没办法啊!被忽悠洗脑的有神论者,就是这么愚蠢啊!
种花家!
本来个个义愤填膺准备将那个敢落整个南洋修行界脸面的混蛋碎尸万段,灵魂抽出来用九幽烈火慢慢煎熬的各位大师,立刻面面相觑,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了言语。
要说以他们的能力,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敢去闯一闯,哪怕是米帝或者毛熊,当年很多大师纵横天下的时候,也曾经在哪里闯出的偌大的名头。
可是要是说到这个世上唯一一个对他们来说算是危险的地方,那就是种花家了!
遥想当年,种花家的修行界响彻天下,昆仑、蜀山、大林、太极……
诸多修行门派,都是天下赫赫有名的存在,修行者在整个种花家,夸张地说,几乎是随处可见。
但是五十年前一场大变,使得整个种花家的修行界,造到了灭绝性的打击,无数传承了几千年的大门派,全部断了传承,昆仑变成了废墟,蜀山成了火海,大林和太极,全部变成了骗子集中营,以至于现在只要一说到种花家的超自然现象,全部都被人冠上了沐猴而冠坑蒙拐骗的名头。
那场大变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不过在场这数百位上师,至少有着三分之一是当年从种花家逃难出来的,靠着自己学的那点本事和逃亡时携带的门派典籍,在南洋这里扎住了根,现在也都混得不错了。
固然现在的种花家,已经从那场浩浩荡荡的大变中恢复了过来,可是只要是修行者,绝对是不愿意去那里的。
没办法,那种恐怖的场景,一辈子遭受一次就够了,谁也不想再遭受第二次。
这也是李清远靠着他那半瓶水的本事嚣张至今都没有遇到敌人的缘故,因为哪怕种花家还真的剩下一些残存下来的老怪物,那也是藏得死死的,根本没有人能找到他们。
“要不,咱们回去叫神龙从新选一个吧!”马塞思皱了皱眉,提出来这个在场大部分人都想说的话题。
此话一出,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哪怕跟他不和的阿克曼大和尚,都带着一丝感谢。
毕竟谁也不愿千里迢迢的去种花家追杀一个自己根本不知道实力深浅的敌人,犯不着啊!
可是要是说这么一大群大师,都不敢去种花家兴风作浪,那也是实在太丢人了是不是。
“马塞思大师说的对啊!”
“回去找神龙从选一个骠骑好了!”
“就是就是,现在要是去种花家,要找到那个混蛋都不容易,到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一个个吃瓜群众开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根本没人愿意去干。
“一群懦夫!”
正当吃瓜群众商议着一起回去重新选骠骑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
众人纷纷侧目,只见伊布阿赞慢慢的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龙婆蔓,叫你的人准备飞机,老夫一定要去种花家将那个敢杀了我徒弟的混蛋抓回来,剖心切脑,以正我御蛊宗威名!”
巴坤那个混蛋,死就死了,可是那本《御蛊真经》,那是肯定要追回来的。
而且最重要的,伊布阿赞在巴坤的尸体附近,发现了他饲养的那群食金飞蚁的尸体。
从食金飞蚁的死状,伊布阿赞得出结论,那个杀掉巴坤的人,**强度很高,但是实力,却最多也就跟巴坤伯仲之间。
自己现在只要去杀掉他,一方面可以杜绝御蛊宗的传承流失,另一方面,自己只要夺回了龙珠,这个盟主之位,谁敢不认?
至于说恐怖的种花家,那都是几十年的老黄历了,当年的参与者几乎都死的差不多了,有什么好怕的!
第一百四十二章 震惊(加更,原因不明!)()
“蛤蟆!你小子这个月到哪去了?”杨胖子在走廊上竟然看到了一个好久都没看到的身影,略带激动的问道。
他开学就没看到李清远,本来还以为这小子不读了,毕竟对方现在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读到一半缀学也是很有可能的。
至于说申请奖学金,那根本是痴心妄想,因为虽然李清远的家庭状况是符合了申请的标准,但是他的成绩嘛!
你认为一个一天到晚喜欢对着校花意淫的家伙,成绩能好到哪里去?
他倒是想打电话问下,可是李清远那时候人在暹罗雨林之中,手机早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杨胖子要是能联系上他,才是真的有鬼了。
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在学校里遇到。
虽然二人不算什么生死之交,但是好歹也能算得上狗肉朋友,骤然相见,还是有些兴奋的。
李大师虽然铁石心肠杀人如麻,不过遇到杨南,还是有些高兴。
毕竟在没得到鬼书的传承之前,整个宿舍,他也就跟杨胖子有共同语言,两人一个是愤世嫉俗的废宅,一个是专精二次元的死宅,固然好像在宅的眼中双方完全是南辕北辙,但是单从相性上来说,好像都差不多。
反正都是没人爱没人疼每天窝在宿舍懒得动的家伙。
“这不是没钱吗!出去赚钱了!”李清远抖了抖手说道。
“好小子,有你的啊!走,胖爷请你吃饭去!”杨胖子也没细问对方到底去哪里赚钱了,毕竟在他心目中,李清远就是个啥都不会的废材,估计最多也就是去工地搬砖。
搬砖这种工作,虽说现在貌似工资给的也不少,但是说出去总归是不好听的,至少在学校里说出来的话,肯定会造人笑话。
“算了,我请你吧!”感觉杨胖子真的是诚意满满,李清远看看时间也到了吃饭的点,连忙说道。
“那咋行啊!你那都是辛苦钱,别跟兄弟我客气啊!”杨南已经固执的认为对面这小子不愿意丢面子,连忙说道。
对于学院里面这帮号称天之骄子但是脑袋有坑的同学们,李大师已经习惯了,知道杨胖子肯定已经在脑海中自动补充了他挥汗如雨在工地打工的场景,笑了笑。
“那我先去拿车吧!”
“恩,那好,正好你能带我,话说!胖爷我这体格,你那车能带的动吗?”杨胖子估计对方肯定买了自行车,或者说二手的电动车。
以他这二百来斤的体格,还真怕李清远带不动呢!
“放心了,绝对带的动你,你就在这等着吧!”说完,李清远就对准车库走去。
“这蛤蟆,一辆电动车还放车库,锁路边不就好了。”
杨南正站在路边等着对方骑车过来载他,却不料一辆黑色的四环轿车,直接停到了他的身边。
“上车吧,杨胖子!”副驾驶的车窗被摇了下来,李清远坐在驾驶座上喊道。
“啊!这是你的车?”
“废话,不是我的难道还是你的!”
杨南惊讶的差点下巴都掉了,整个人完全处于懵逼状态,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打开车门坐上去的。
直到被一车拉到了品江南的包厢,他这才反应过来。
“远哥,你这是发财了?”
“发财算不上,赚了两个小钱吧!”李清远招呼服务员点了几个招牌菜,然后问道:
“能喝白的吗?”
“啊!白的,不行不行,我这身子都是虚胖,白的喝不了!”杨胖子连忙摆手。
“那就来瓶玛歌庄园吧!对上雪碧!”既然杨胖子不喝白酒,那么本来就对红酒无爱的李清远,自然也不会强求,就顺手点了瓶这家饭店最好的红酒。
固然现在只要是个上档次的饭店都会挂着82年拉菲的招牌,可是整个82年拉菲庄园才出产了多少瓶红酒?估计还不够种花家一个星期卖的。
所以那些所谓的82年拉菲,有一个算一个,根本都是假的,全是蒙人的。
而相对的,这玛歌庄园,虽然在种花家名声不显,但是口感和质量上来说,比起拉菲真差不了多少。
当然这些知识,当时还是季若熙那贱人教给自己的,毕竟就凭他二十年的**丝生涯,哪里懂的这些。
杨胖子看了看菜单上的价格,硕大的几个零赫然入目,吓得他小心肝都开始乱跳。
对面这货,真的是跟自己混了一年,每次去食堂吃饭都要捡便宜点的李清远吗?
“远哥,您这是在那发的财啊!”饭菜上桌,看着那些自己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海味,杨胖子有些心虚的问道。
这一桌饭,好像至少吃掉了老子大半年的生活费吧!
所以,哪怕是对李清远的称呼,都直接改掉了。
“没什么,哥们以前不是穷吗,所以前段时间就去暹罗三角洲那边,搞了一车白面过来,所以现在就发财了!”
“啊!”本来还在大快朵颐的杨胖子,立刻吓得整张脸都憋成了猪肝色,手里正捧着啃得龙虾都掉到了地上。
自己嘴贱问那么多干嘛,这下完蛋了,知道了对方的经济来源,会不会被杀人灭口啊!
也不能怪他多想,你一穷的要死的朋友短短两个月竟然变成了超级大富翁,除了祖坟冒青烟中彩票或者老房子被拆迁以外,好像就只剩下贩白面这么个选择了。
而贩白面这行,貌似只要被发现,那是直接要吃花生米的吧!
本来因为空调开房而显得有些凉飕飕的包厢,杨南竟然能感觉到无数汗珠从自己的额头上滴落了下来。
“哈哈!骗你的了!”看到杨胖子的表情,李清远这才笑着说道:
“我爷爷以前留给我的那些破烂,原来是古董,我这段时间,是去变卖那些古董了!”
“原来如此,远哥你真是吓死我了!”
杨胖子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这时候他才发现地上那只掉下去的龙虾,连忙捡起来擦了擦。
“那都掉了,从换一只吧!”
“不用了,远哥!这么大的龙虾,不吃多浪费啊!”杨南立刻抱着那只一尺来长的龙虾,拼命的啃着。
吃大户的感觉,就是爽啊!
一百四十三章 养蛊()
送走了胡吃海塞足足一顿饭胖了七八斤的杨南,李清远这才开着新买的四环轿车,回到了自己的公寓。
在暹罗待了太久的时间,都差点忘了,自己好像还有个身份,是广南大学的学生啊!
本来,按照他的想法,是绝对不想继续去读什么劳什子书的。
老子现在坐下冤魂数十,身下头颅一颗,卡里面还有着几十万存款,读书?
有个毛用啊?
就算读出来,最多也就是混一张证书,要是以前吃饭都成问题的话,好像还需要靠着那张纸去找一份糊口的工作,但是现在?
老子挥挥手不说多,几十上百万还不是随处可以不告而取,再去读书找工作,那不是傻子才去干的吗?
可是等他将那本《御蛊真经》完全的看完了之后,这才发现,自己要是想修炼的话,好像啥条件都不具备啊!
所谓修行者修炼的五大要素,财侣地法器,貌似他啥都没有。
财自然不用说,固然卡里有那么几十万软妹币,可是对于修行所需要的花费来说,那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太复杂的不说,但是一味补气汤,就是用来给新入门的弟子固化精血用的,就需要十三种药物。
而这些药物中,貌似最便宜的那种百年老山参,自己手里的这点钱都不够用。
侣就更别说了,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摸到修行界的大门,唯一一个遇到好像能打点交道的家伙,还被他给杀了。
至于说地!
拜托,现在种花家只要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貌似全部开发成了旅游风景区,到那找地去?
法嘛!还真有,只是这本《御蛊真经》貌似练不起,而身上的《阴阳鬼书》却看不懂,真是坑了个大爹的。
器就不要再谈了,目前为止他身上唯一一件有灵性的东西好像就是那块九死一生盗回来的佛骨舍利,只是这玩意,对他一个鬼修来说,有什么用处?
茫然四顾,李大师本来还有些小得意的心思,这才慢慢的淡了下来。
闹了半天,自己原来还是啥都没有啊!
若不是在暹罗国后来遭受的惊吓,以他当时的心态,回到广南之后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摸到季若熙家的‘绿地地产’,杀他个血流成河人头滚滚,将那个敢阴他一手的贱人折磨的苦不堪言方才解得了心头之恨。
可是现在,深知要夹着尾巴做人的李清远,可是再也没有了那种目空一切嚣张跋扈的气势。
毕竟连小小的暹罗都隐藏着那么厉害的敌人,天知道我堂堂种花家,还有多少像那样隐藏起来的绝世高手。
电影里面不是经常演的嘛!说不定公园里打太极的那些老头老太太里面,就隐藏着传说中的不世高人呢!
所以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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