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嘛!
面对这帮子骄奢亟欲的和尚,佛祖都没开眼,那么对于自己做这么点偷鸡摸狗的小事,估计更加不会注意了吧!
二人一路跟着人流又参观了神仙像、碧曼宫、天神殿、藏经阁,中途这帮和尚的富奢,实在是超出了李清远的想象。
全程将近数公里的路程,所有的雕栏花饰全部都是鎏金的,就连屋檐上的瓦片也是镀金的,这帮子和尚简直就像是那些超级土豪暴发户一般,恨不得将所有的地方都刷成黄金。
至于说天神殿里面那尊四米多高纯金打制满身镶满了各色珍宝的金玉佛,就更不要提了。
看到那玩意,身边的若熙都差点走不动路了。
所以哪怕看到这座三十多米高全镀金,在阳光照射下差点能晃瞎一堆人狗眼的舍利塔,他都没什么好激动的了。
话说暹罗这地方,当年没打过仗吗?这大王寺,活脱脱就是个藏宝库啊!就算拆散了卖也能卖个首富出来了。
更何况,这还只是明面上的,谁知道这些和尚,私底下还藏了多少财宝!
“这里就是大王寺最重要的景点——舍利塔了,据说塔顶供奉着佛祖的真身舍利,千百年来也是因为这颗舍利的庇佑,所以大王寺才至今为止始终屹立不倒。”藤晓霞一路上做着最合格的女仆,卖力的介绍道。
难怪那些大人物都喜欢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
这有个养眼又能干的秘书,实在是太好了!
本来按照常理,佛骨舍利所安置的塔顶,是不允许游客参观的,但是现在嘛!
在舍利塔的下方又摆了一个巨大的功德箱,凡是进献三万暹罗币的香客,即可上去参观。
要知道暹罗国内陆普遍人均收入也就十万左右,上去看一眼舍利就要掏出整整一季度的纯收入,只能说这帮子和尚,心真黑!
不过尽管如此,还是观者云集,偌大的舍利塔内,挤满了人。
“这就是佛骨舍利?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嘛!”藤晓霞站在展览柜前方五米外,看着那被层层保护的金色琉璃塔顶端供奉着的一小截指骨,有些诧异的说道。
本来她以为舍利子,好歹是那种圆滚滚的如同无色大钻石那样,最好还能自动散发金光,那样才不负佛骨舍利的威名嘛!
那像这个,就是一截人的小手指头,苍白枯黄的,这玩意,医学院里要多少有多少了!
可是在李清远的眼中,却只看到这截指骨上面,散发出灿烂的金光,比起当初他在古玩市场淘出来的那个,根本就不能同日而语。
那颗舍利子虽然卖相很好看,但是上面蕴含的金光,不靠近了仔细瞅都看不到。
而现在这颗,还没靠近,就感觉锐气难挡,就连怀中的手办,都仿佛有了神识,在开始微微的挣扎。
如果李清远真的是鬼修之身,那么这座舍利塔他都休想进的来,不过虽然他现在练得是九煞练尸法,但是身体毕竟还是活人之躯,所以这些佛光,对他来说只是稍微显得有些刺目罢了。
第一百一十章 素斋()
耗费了整整一上午的光景,二人才将整座大王寺游览完毕,一座寺庙竟然造的这么宏伟壮丽,这么富丽堂皇,也不知道这些和尚到底有钱到什么程度。
“接下来,还有什么要看的吗?”李清远这半天时间,可真是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开了眼界了。
种花家的那些网民还一天到晚叫嚣自家的和尚多么多么富裕,可是到暹罗来看看,那些都是叫花子好吧!
“大王寺倒是没什么看的了,不过下午的时候,这里的主持龙婆蔓上师会在前面的广场讲经!”藤晓霞翻了翻手中的行程表说道。
“那我们等到下午看看吧!这里中午提供午餐吗?”从刚才进门开始,李清远就一直注意了整座寺庙的防御体系。
因为是节日的关系,所以驻扎在这里的部队也基本都放了假,除了舍利塔那边还有二十来名荷枪实弹的士兵驻守外,其他地方一律没有看到防卫的影子。
当然,除了那颗佛骨舍利外,其他东西,别人就是想偷也偷不走。
不管是那尊四米多高的金玉佛或者那块八百多吨的玉佛,不开几辆吊车来,谁也别想弄得动,让你拿你也扛不走。
刚才在舍利塔内,李清远不是没有想过暴起杀人,将那颗佛骨舍利先抢到手再说,可是虽然在突发的情况下,以他的身手,杀那二十来名士兵一个措手不及肯定是轻而易举,但是抢到之后呢?
历来所有的抢劫案,抢到东西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抢到东西后如何逃离,这才是最重要的。
君不见那些抢银行的劫匪,每次抢到运钞车的时候都是简简单单,可在逃亡的途中,基本十个有九个要完蛋。
他虽然自诩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是个小超人,可是面对现代化武器军队的追杀,还是只能想想罢了。
所以,想偷这玩意,还是等到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来悄悄弄走好了。
本来李清远还怕这些士兵会有什么红外线导弹仪之类恐怖的玩意,但是现在看来,他们也最多就跟广南市政府门口站岗的那些大头兵差不多,夜晚漆黑一片的情况下,他有信心不惊动大部队就将那颗舍利直接偷走。
只是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在外面接应了,毕竟当他将舍利偷出来之后,如果有人能在外面接应的话,那么等到这些守军和护寺物僧侣反应过来后,恐怕他已经早就出了咔唛城的范围了。
他侧头看了看身边的若熙大小姐,这个妞,应该可以信任吧?
不过在此之前,还是先去看看哪位吹得神乎其神的龙婆蔓上师,到底有几分本事好了!
二人跟随着人潮一起来到了膳堂,大王寺自然是不差这么几口饭钱,巨大的铁通内,搅和成一团的咖喱饭就这样摆在哪里,谁想吃就去舀一瓢。
咖喱饭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由各种香料混合在一起,再掺杂些各色肉汁和蔬菜,一锅乱炖出来的玩意,本来卖相就不是很好,如今再被这么多香客搅和过,看起来就像是一桶呕吐物的集合体,让人望之而生畏。
那些信徒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可是别说藤晓霞,就算是李清远,看到这么个场景,也实在是没了吃饭的心思。
这时负责膳堂的和尚,似乎看出来二人的不适,连忙走上前来念了几句李清远听不懂的话语。
“他说啥?”
“这个和尚说,下面这些是走客,显扬我佛慈悲的地方,但是如果我们真的吃不惯的话,可以去上面品尝下他们大王寺的特色斋饭。”藤晓霞连忙翻译道。
“要钱的对吧!”李清远蓦然的看着那笑盈盈的和尚,以及他后面那个巨大的功德箱。
“恩,他说佛渡有缘人,每人交两千暹罗币的话,就可以去上面斋饭了,但是如果每人交五万的话,还可以品尝他们大王寺首席亲自下厨做的净斋。”哪怕以魅狐小姐的阅历,也觉得这间寺庙的和尚,真是太塔麻的会赚钱了。
单是上去吃个饭,一个人就要四五百,那个净斋更是需要一万多,如果按照暹罗的收入来计算,七八个人上去吃顿饭,就能在咔唛城买套房子了。
虽然这个价格贵的实在是有些离谱,但是对于发了横财的李大师来说,都只不过毛毛雨了!
再说,拿了老子的钱,还想落得好?虽然那金玉佛太大不好搬,但是老子看它身上镶的那些宝石看起来很不错啊!晚上不行扣两块下来?
爽快的付了钱!
不对,是往功德箱捐献了一摞暹罗币之后,那名知客僧便非常高兴的将二人迎接到了楼上。
冬阴功汤、炒螃蟹、青柠檬炸牛肉、椰子糕、烤百节……
固然大王寺这帮和尚收起钱来黑的要死,可是这所谓的净斋,味道还真不错。
只不过。
李清远举着足足有一尺多长的碳烤大虾,有些无语。
和尚不是应该不吃肉的吗?为什么这一桌子山珍海味应有尽有,鸡鸭鱼肉一样不啦?
“佛教分大乘和小乘两种了,大乘佛教是不可以吃肉的,但是小乘佛教就没有这个限制,暹罗包括整个东南亚一带,信仰的都是小乘,整个世界范围内,貌似也只有我们种花家的和尚才是信仰的大乘佛教。”藤晓霞又再一次充当了万能解答机的角色。
阿弥陀佛!
看来不是我种花家的和尚偷偷的吃肉喝酒,原来全天下只有咱们家的和尚才不给吃肉喝酒啊,难怪呢!
只不过改善自己待遇这种问题,李大师可没什么兴趣去帮和尚们争取福利,那些秃头天天啥事都不用干,一天收的香火钱都够普通人累一辈子的了,要是再允许他们吃肉喝酒娶老婆,岂不是天下间相当和尚的人都会把山门挤破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库里斯古城()
“那个和尚就是龙婆蔓?”李清远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只见汉白玉广场上面,已经搭起来了一个九层莲台,一名和尚正坐在上面讲着听不懂的经文,下面的信徒,全部都盘膝坐在哪里,静静聆听。
尽管这些信徒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但是这个广场实在太过巨大,再说近万人在一起,就算是呼吸声,也是足以掩盖住任何声音了!
可是那和尚,明明没有动用任何现代化的仪器和设备,却使得近万人都能清清楚楚听到他的讲经声,就连站在角落的他们两,都听得见。
“神神叨叨的,这帮子和尚,肯定在地下埋了传音器!”藤晓霞立刻化身为资深名侦探,开始推理到。
跟她说了她也不会懂!所以李清远也懒得跟她解释了。
这应该是佛门‘金刚狮子禅’的神通了,佛教其他不说,单在这禅唱功夫下的本钱,那可是比道教高出太多了!
只可惜,他们还是修习错了,这嘴上再吹的舌灿莲花,也不如人家耶和华和穆罕默德手底下刀片功夫厉害,所以说能动手尽量少动嘴。
这和尚虽然没交过手不知道手底下功夫如何,可是看他大腹便便满脸红光一副中年富态弥勒佛的模样,好像跟记忆中的上师形象,有些不搭啊!
藤晓霞连忙跟附近巡游的知客僧打听,这才说道:
“这不是大王寺的主持龙婆蔓上师,而是这边的首座阿依法禅师!”
我就说,能有资格称上师的,怎么的也要七老八十看起来就要宝相庄严啊!这和尚目测不超过四十岁,想来也应该不是。
“那他们的主持哪里去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胖和尚露了这手金刚狮子吼的功夫,使得李清远对他的战斗力倒是稍微有了些了解。
看他那副体格和尊荣,估计也就比普通人要强上个三五倍罢了,相比起自己来说,还是有那么一截距离的。
就是不知道主持的实力如何了,如果也跟这胖和尚差不多的话,自己晚上来盗舍利子,应该就没什么难度了!
“知客僧说他们主持前几日出门云游去了,暂时不在寺内。”本来方丈大师出门这种消息,是不应该对香客说的,可是很明显,那个知客僧还没有参透红颜白骨这种法相,藤晓霞稍微发点嗲,他就什么都给招了。
“那就好!”看来真是天助我也!
李清远心中大定,估计是佛祖都看不惯这帮徒子徒孙拿着他的名义招摇撞骗,要借自己的手来收拾他们了。
“萨瓦迪卡!”
“萨瓦迪卡!”
库里斯古城原本是吞武里王朝的国都,只不过后来因为战乱和环境变迁,现在这里已经成了一处人迹罕至的森林遗迹。
平日这里是虎蛇横行,虫豸遍地,除了一些科考工作者外,根本就不会有人类入驻。
但是现在,这里已经变得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到处都是人。
暹罗国已经整整六十年没有人召开过吞武里大会了,这次伊布阿赞借助神龙现世的机会开了这个大会,不仅接到邀请的人全部都来了,就连没接到邀请的那些家伙,也都偷偷跑来了。
甚至不光是暹罗境内,临近的安南、交趾、苏泊丹、李家坡,甚至连婆罗洲的大巫祝都跑来凑热闹,可以说现在整个库里斯古城,几乎汇聚了整个南洋所有的地下暗势力。
普通人一辈子都休想遇到的超能力者,现在一瞬间在这里集合了几百上千人,再加上这些大师高僧巫祝,那个没有十个八个门人弟子,所以这原本是荒无人烟的古城,现在竟然出现了人满为患的景象。
人一多,是非就多,这不,伊布阿赞刚刚坐下来准备喝口茶,结果茶杯还没端到手上呢,就看到外面自己的二徒弟又冲了进来。
“师尊,不好了!安南的马塞思大师和三佛齐的阿克曼上师打起来了!”
伊布阿赞一口茶差点喷出来,马勒戈壁的,到底有完没完。
这帮王八蛋,每天总要打个三五场,毕竟这圈子就这么大,经常为了个跨界问题,导致双方出现矛盾。
只不过平日大家都坐镇总部,不怎么打交道,有什么事情也都是门人弟子去解决,像现在这种王对王的情景,那是很难遇到的。
虽然他恨不得让那帮闲的没吊事干的家伙打死了落个清净,可是作为大会的组织者,总不能会还没开就死人吧,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伊布阿赞只好悲哀的拿起自己的九骨法杖,向着两人交战的地方赶去。
“你这贼秃,老夫的弟子帮我去收集材料罢了,你竟然不顾身份以大欺小,将我徒弟打杀,实在是太过可恶,今天老夫就要跟你作过一场,好让你知道,我们安南也不是好惹的!”安南的马塞思大师,是个七十来岁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头上还梳着两只朝天小辫,看起来就跟那些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没两样。
至于他的对手,三佛齐的阿克曼大师,那人家可就看起来有卖相的的多了。
“阿弥陀佛!”阿克曼大师身披大红袈裟,头顶九个香疤,手持一串黄金念珠,整个人看起来就威严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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