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我们又没打过,会死人的。”
“就是啊,刀剑无眼,咱们上去顶不了用,最后白白牺牲,还不如躲在这里,咱是普通百姓,蜀军不可能把咱们都杀了吧?”
“可笑,刚刚一个个哭着说不想死,现在有个机会让你们摆脱死亡,倒是没几个敢站出来,青云城养出来的就是这么一群贪生怕死之辈吗?”
城楼上传来一道女声,声音传得很远。
说出来的话能把人气死。
不少人就被她气得瞪眼,或破口大骂。
颜芷枫气运丹田,声音盖过所有人:“倒是挺能骂,有力气骂难道没力气打倒敌人?”
“打仗是士兵的事,关我们什么事?”城楼下的老百姓气愤回道,“我们又不会打仗!”
“对,打仗是士兵的事,不关你们的事,更不关煜王的事,煜王大可回秦都,做他尊贵的王爷,何必跟你们参和在这里。”
她的话说得难听,但却不无道理。
如果说他们没有义务打仗,煜王爷更没有。
“青云城是你们的家乡,而这些守将士兵们眼下被敌人毒倒,他们当中还有你们的亲人,他们倒下了,你们也倒下了吗?除了骂你们还会什么?”
颜芷枫冷笑一声:“以煜王的本事,他想离开,纵是有二十万大军也拦不住他。他留下来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青云城的百姓,可是你们呢?一个个还没上就急着说不行,生怕煜王把你们拉出去垫背吗?你们把煜王爷当成什么人了?”
“贪生怕死,推卸责任,羞羞羞!”乐乐站在颜芷枫身边,踮着脚尖往下看,一边用手指头划自己的脸,一边嘲笑。
众人愤怒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有些人开始心虚地低下头。
一开始不觉得自己错的,在听了颜芷枫一连串,忍不住开始问自己。
他们真的不行吗?
第512章 热血沸腾()
第52章热血沸腾
就算真的不行,难道不应该为了亲人,为了家乡、国家奋斗拼搏一下吗?
大秦最尊贵的王爷都愿意留下来守护他们,他们却一个个推卸责任,这还是人吗?
看看,连小孩子都瞧不起他们了。
看到众人羞愧的表情,颜芷枫心底暗松口气,总算还有救。
她语气一改,激昂道:“煜王是大秦的战神,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只有手下有人,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神。而他有的是办法让各位成为有用的力量。煜王如此相信你们,你们却不相信自己?你们是在质疑煜王的眼光?”
“不,我们没有!我们相信煜王!”
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句,有人立刻响应,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喊。
“我们相信煜王!”
“我们相信煜王!”
声音越来越整齐,越来越大,声势之浩大,犹如海浪。
颜芷枫看到大家终于齐心了,眼里浮出淡淡的笑意。
她示意大家停下,用更大的声音喊道:“你们想不想与煜王并肩作战?成了煜王手下的一个兵,成为战神的兵?”
“想!”
众人被颜芷枫的话蛊惑,脑海中晃过以后的日子里可以逢人便说:“咱曾经也是和煜王一起打过仗的!”
光是那样想想,就叫人热血沸腾。
“好,现在你们的机会来了。”颜芷枫见众人被彻底激发出了斗志,满意地笑道,“下面,你们就听秦将军的命令吧。”
颜芷枫侧身看向秦琰煜,嘴角轻勾:“接下来看你了。”
“谢谢。”秦琰煜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又让自己意外了一次。
“废话就不要说了。”颜芷枫云淡风轻地回了一句。
闻言秦琰煜轻笑出声,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直白,却直白得可爱。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秦琰煜真想抱住她亲吻她。
他转头看向城楼下的百姓们,原本的垂头丧气没有了,绝望恐惧没有了,此时一个个如同被打了鸡血了一样,情绪高涨,眼睛发亮。
打仗,首先靠的是士气。
而现在,这些老百姓的士气都被带动起来了。
而这些都是她的功劳。
他要打一场漂亮的胜仗,才不辜负她的努力!
……
报——
一个骑兵从前方骑着马飞奔而来。
很快直通大军,到了秦景轩面前。
“报告轩王,蜀军突然向青云城发动进攻。”
“这么快?”
秦景轩身边有将领惊讶道。
“短短不到十日功夫,蜀军便攻占了通州,现在才发向青云城发动攻击,已经算慢了。”
“那我们还等什么?王爷,赶紧赶路吧,去晚了,青云城可就沦陷了。”
秦景轩望着还跪在地上的骑兵:“还有何事?”
“青云城里好像出了状况,似乎没有守城士兵把守。”
“什么?没有守城士兵?那些士兵都去哪里了?不会是逃了吧?”
“全都逃了?不可能吧!不要命了,逃兵可是要重罚流放的!”
“行了,都闭嘴!”
秦景轩冷喝一声,踢了踢马腹,驱马前行。
“都别废话,抓紧时间赶往青云。”
没走几里路,便又碰上探子。
探子报,蜀军细作在青云城中投毒,青云城的将士都中了毒,无法迎战。
这下子那些将士都惊吓到了。
没有将士,还怎么守城?
难道指望着一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吗?
秦景轩眉头紧锁,秦琰煜呢?难道已经离开青云城了?
若是秦琰煜在,应该不至于让蜀军投毒成功吧。
之前秦景轩想着若是秦琰煜在,自己就不用急着去,等青云城快被攻破的时候再出现,不仅能大大折扣秦琰煜的面子,让对方欠自己人情,而且还能取缔秦琰煜在百姓心目中的地方。
可现在秦琰煜很有可能不在,自己这个打算也就没必要了。
到时候只要在民间散布些消息,告诉那些草民,大军压境之时,他们心目中的战神弃他们而逃。而自己及时赶到,力挽狂澜,抵御敌军侵略,保住了一城的百姓,定能在他们心中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
心念电转间,秦景轩已经想好了自己如何能得到多少好处。
俊美的容颜一整,举起右手,严肃道:“所有人听令,骑兵先行,以最快的速度赶往青云城援救!步兵紧跟上!”
“是!”
众兵马呼啸而过。
两万骑兵跑在最前头,不用与大部队齐进,他们的速度快了一倍不止。
……
军临城下。
而站在城楼上的,则是没有打过仗的老百姓。
好在这个世界尚武,寻常老百姓很多也会习武健身,体力身手并不算差。
此时,上百名孔武有力的壮士站在城楼上, 各司其职。
望着前方密密麻麻的敌军,有些人忍不住腿软。
然而当他们扭头看一眼煜王,所有的胆怯没了。
热血男儿。
天底下有几个男人没有英雄情怀?
眼下,他们终于可以当一回英雄,而且还是跟着大秦最厉害的战神并肩作战,便是死也死得值了!
秦琰煜一声令下,站在最前排的壮士拉弓射箭。
底下蜀军用大盾牌抵挡。
卓青豫在后方,他以为没了兵,秦琰煜纵然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阻挡二十万大军的步伐。
然而,行军的止步令他感觉到了诧异。
“怎么回事?谁在守城?”
他的询问传达下去,很快有士兵将消息传过来。
“好像是青云城的百姓。”
卓青豫先是一愣,然后嘲讽地勾起唇:“不愧是煜王,没有士兵,就拿一群普通人来充数,只是一群从没有打过仗的人,能挡得了本王的二十万精兵吗?”
秦琰煜,你未免太小瞧本王了!
卓青豫不将秦琰煜的那些虾兵蟹将放在眼里,那些因为满腔激情而登上城楼的普通百姓也不敢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成功守住城。
此时真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听说通州死了无数人。与其等敌军攻破城门杀掉他们,不如拼一把,死得轰轰烈烈一些。
因着这个想法,很多人虽然怕,却没有退却。
而他们对打仗一窍不通,秦琰煜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守城看上去井然有序,一波波攻击,挡住敌军前进的步伐。
第513章 别废话!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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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别废话!冲过去!
与此同时,颜芷枫正在组织人手制作炸弹。
青云城这样的小城是没有兵工厂的,更别提什么炸药坊。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里有一座爆竹坊,而且这座爆竹坊还不小。
昨天她在这里做了几个炸弹,效果非常不错,打完仗后,还回来让人连夜赶制了不少。
但炸弹不好做,很容易爆炸,出现意外事故,因而只能由作坊的人来做。
昨晚连夜赶制出来的炸药和炸弹都已送去了城楼。
她此时正在教几个手巧的工匠帮忙配制。
这时,乐乐匆匆跑过来。
别看他个头小,跑得可快了。
那些看到他的大人刚躲到一边,发现已看不到他的人影,转头一看,哟,小世子跑得可真快,都跑到煜王妃身边了。
因为刚才颜芷枫在城楼上的一番表现,乐乐也插了一脚,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也都认识了乐乐,都很喜欢这个聪明机灵的孩子。
“娘亲娘亲,若雪姐姐配好解毒方子了!”乐乐兴奋地喊道。
颜芷枫放下手里的活儿,高兴地看向他:“那解药容易配齐吗?”
就在不久前,若雪和夜莺一起赶到,这简直是磕睡了就有人送枕头,解了颜芷枫他们的燃眉之急。
有了若雪和夜莺这两个擅长蛊术的高手,那些士兵的身体就可以由她们俩来操心,而她则专心在爆竹坊里干活。
“嗯嗯,很简单的!已经有好多士兵哥哥喝了解药,肚子不疼了。”
乐乐点头,黑亮清澈的眼睛纯善可爱。
颜芷枫高兴地勾了勾唇,事态的进展比预想中的还要好。
他们一定能守住青云城!
除了颜芷枫、秦琰煜以及从始至终都信任着他们的身边人外,恐怕没有一个人敢肯定青云城能够守住。
这场战斗从早上打到了中午,青云城顽强地坚挺下来。
男人打仗,女人老人就负责做饭和照顾伤员。
全城百姓齐心协力,坚守住了。
当蜀军退去时,他们犹不敢相信。
“敌军退走了?”
城楼上,一个男人用力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看到了,应该是走了吧。”总不会是诈退吧。
所有人仍然担心对方诈退,严阵以待,直至过去一刻钟,侦察兵回来报告,蜀军真的退到走了,众人这才放松下来。
欢呼声突然爆发,响彻青云城的上空。
二万铁骑赶来,听到前方传来的欢呼声,脸色齐变。
完蛋了,难道他们还是来晚了一步吗?
“靠,不会是蜀军那些夷子在嗷嗷叫吧?”
跑在前面的一个将领大骂。
真这样未免太倒霉了,就差那么一步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去,能不能把敌军从城里赶走。
秦景轩冷然道:“别废话!冲过去!”
而城楼上的人有眼尖的瞥见了远方出现的一片乌压压,脸色顿时一变:“王八蛋,不会又来了吧?”
这人一喊,很多人也都注意到了冲过来的铁骑,顿时个个心塞得不得了。
秦琰煜眼力好,看到了对方的服饰,淡定道:“是秦军。”
咦,是自己人?
骑兵速度非常快,前一眼才刚冒出头,一眨眼都近了许多。
很多人都认出了对方身上的铠甲,纷纷松了口气。
真是自己人啊。
“娘的,吓死了。”
“可不,我差点被吓死。这是哪里来的兵,也来得太慢了。”
“就是啊,咱们仗都打完了才来,马后炮啊这是!”
“呵呵,要不是有煜王爷在,青云城早沦陷了,咱们也都成尸体了,这些来得真‘及时’。”
众人阴阳怪气地说着话。
打退敌人的喜悦因为看到这些赶来的秦军而消减了不少。
若是他们早来一分,大家肯定会高兴死,可偏偏敌军前脚走,他们后脚来,让人有种对方是来捡便宜的,有些心里阴暗的甚至觉得这些军队是不是故意拖延,等敌军走了才露面。
也不怪他们这么想,主要对方来的这个时机太巧了。
倒是秦琰煜看得明白,蜀军之所以撤退,应该是因为打探到大秦援军到来。
他提醒大家:“蜀军随时可能再反扑,有援军是好事。”
“没有他们,咱们也能守得住青云城!”
“没错!只要煜王指挥,我们配合,咱青云城一定是牢不可破的!”
此时大家对秦琰煜的崇拜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简直将他当成了神来膜拜。
世上还有哪一个人可以一人守一城的?
虽然煜王靠了城中的百姓,但是他们觉得,换成其他人,也不可能像煜王做得这般好。
秦琰煜勾了勾唇:“我们要的不仅是守城,更重要的是把敌人赶出大秦的疆土。有援军是好事。”
大家闻言,议论声倒是小了不少。
他们清楚,今天能守住青云城全靠煜王爷,哦不,还有煜王妃配的炸药。
真让他们真刀真枪出城和敌军打,那铁定是要挨打了。
所以,也就没人再嫌弃援军来得晚了。
只是很快他们就生气了。
尼玛,他们刚把敌人打跑,这些秦兵居然攻击他们!
难不成这队人马是蜀军乔装打扮的?
秦琰煜皱眉,他觉得应该不是。
回头瞧了眼狼狈躲闪的众人,他立刻发现问题。
大家身上穿着粗布衣裳,并非秦兵的统一服饰。
这就难怪对方会朝他们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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