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楼下,李杰告诉我们,这家的东主也姓李,叫李世情。老婆早逝,一个人守着女儿过了将近二十年了。
我问李杰:“为什么他不再找一个那?”
李杰说:“我们苗族的离婚率是零,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摇头,他们的离婚率是零,这在现在社会简直就是传奇。李杰神秘的笑笑,低声对我们说:“他们苗族的女人有自己的手段,男人只有服从得份。”
说着我们上了楼梯,可能是东主听到了我们上楼的声音。。从房间里迎了出来。东主李世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身的汉人打扮,衣服有点陈旧,但感觉非常的干净。
李世情站在楼梯口,身子向旁边一让,正好留出一个人的过道。李杰先上去,上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李世情拍了一下李杰的肩膀。李杰上去,站在李世情的侧后面,手抬起略有四十度左右,手摆向李世情:“这是我们今天搜刮的对象,李世情。”。…。
我们上楼都经过李世情旁边,李世情和我们衣衣握手,我能感觉李世情的手上的皮肤很嫩。都上去,李世情把我们让进客厅。
这个客厅并不大,大概有十个平方左右。进门放着一张长沙发。中间放着一张矮桌子,但不小,大概有一米宽,两米长,两边各放两张长凳。正好和桌子差不多长。
靠近里墙中间放着一张农村用的长茶几,大概有一米多高,上面放着香炉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茶几两边各有一道门,大概是厨房或卧室吧。
桌上已经放了两个菜,一个是鸡,一大碗,一个是牛肉,一大盆。鸡是红烧的,能明显的看到鸡的皮发黄透亮,明显就是家里的小菜鸡。牛肉也是红烧的,每一块大概有小拳头大小,看得人垂涎欲滴。
李世情让我们坐下后,就出去了,很快又端了一个盆进来了,嘴里嘟哝着:“这是从黎族小伙子那里买的一只兔子,我用中药炖的。”
李世情把菜放在桌上,转身打开茶几下面的柜子,拿出一坛子酒,说:“这是我自己酿的酒,就这一坛子放的时间长点,我现在也存不住酒了。”。…。
李世情又从我们的桌子底下拿出几副碗筷。直接把酒坛子上的绸布撕掉,把酒倒进了碗里。李世情递给每个人一碗酒,又开始客气:“今天准备的比较仓促,没什么菜,让见笑了。”
李世情说话带着明显的汉人气息,一开始喝酒,我们才发现他更有汉人的豪爽:“来,兄弟们,干了这个,阿杰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当这里是自己家。”说完仰头就干了。
我的酒还是还是可以的,我直接一抬头也给干了,然后我立马皱着眉头,挤着眼,张开嘴,伸出舌头,用手扇着嘴巴,嘴里抱怨着:“太辣了。”
就听得一个银铃般的笑声“嘻嘻”传来,然后我们四个都转向门口,看到一个二十左右的姑娘,穿着一身苗服,但让人一看就忘不掉的是,这姑娘皮肤白里透着一点红,皮肤细腻的有点像个皮娃娃。她手里端着一个碗走了进来。…。
李杰就对姑娘说:“来闺女,坐你叔边上。”
只有李世情没有转向门口,而是夹了一块牛肉放进我面前的小碗里:“兄弟,喝不惯吧,其实这酒并不烈,只是没有勾兑,就不显得柔和。”。…。
我看了看,除了我和李世情,其他人都只是抿了一下,碗里基本就没怎么动。
那姑娘把碗放下,我一看是一碗菌,带着汤。具体名称也叫不出来。然后那姑娘从桌下拿出一副碗筷直接坐在了李杰的下手,并且抱过来酒坛给自己倒了一碗。
我看看,好像不止我,吴迪他们两个也挺惊讶的。李世情笑笑:“你们不知道吧,在我们苗族,女人当家,也就在我们家,别家里都是女人坐桌子,我们站着吃。”
我还真不大能接受这种生活,那女孩子做好,就对着李杰说:“李叔叔。。你怎么不把你碗里的酒给干了。”没想到她竟然说出那么纯正的普通话。
李杰说:“我等着闺女敬我那,闺女不来我可不敢干。”
那女孩端起自己的酒:“干了。”一抬头,自己干了。
李杰一招呼吴迪两人:“来,干了吧,第一个必须要干,这是规矩。”说完自己拉着长脸给喝了,那两人也囊着脸给干了。
李杰看都喝完了,说:“我给介绍一下,我们江苏彭城公安局来办案的马明,吴迪,王元坤。”接着又指着吴迪和我说,“这两位都很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我们系统的干部。”又指着马明,“这是我几十年的朋友。”。…。
我们都站起来和李世情握了一个手,女孩子傻愣愣的看着我们。
接着李杰开始介绍他们两个。李世情被他一句带过。当李杰叫那小女孩侄女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她是李世情的闺女,但李杰介绍她的时候说:“这是我们苗族的才女,精通好几个名族的语言,现在在我们的告诉服务区上班。你不要问了,在我们黎区和苗区,没有不知道我们李明珠的。”
李世情接着趁了一句:“人家知道李明珠,是因为她的酒量吧。”说话时带着明显的责备。我看到李明珠偷偷的一伸舌头。
到底在苗家女人的地位比较高,虽然李世情对李明珠喝酒很不感冒,但是他还不会直接要求他的女儿不去喝酒,而且,李明珠还是恣无忌惮喝。
这里面几个应该是我的酒量比较好的,李明珠好像也看到了这点:“来,王叔。我们喝两碗。”
我看看李杰,李杰点点头,我端起碗:“来,干。”
我们先喝了一个,李明珠自己倒满,然后把酒坛子递给我,我接过酒坛子,一边倒酒一边说:“李小,不,阿妹,你不要叫我叔叔,就叫我哥哥就行了。”我本来要叫李小姐的,想起李杰说的,这里叫阿妹,就改口了。。…。
李世情接话了:“哪能,还是叫叔叔,我们兄弟相称,你叫我哥哥,明珠叫你哥哥,那她叫我什么。”
我马上接着说:“李大哥,我们那里是各亲各叫,没有你说的那么多讲究,再说,我和明珠妹子年龄差不多,都让他叫老了。”
李杰说:“现在的年轻人,我们接受不了了,来,老李,咱两个喝两个。”
李世情也不再说话了。我和李明珠有喝了一杯。
本来我们五个人喝酒,还要有一个轮空,这李明珠一加入,正好两两的配成三对。…。
李世情和李杰喝完,李世情端了杯子敬马明,而吴迪端起杯子敬了李杰,又变成我和李明珠闲着。我看看李明珠,她也正好看着我,我们两个相视一笑,同时都端起了杯子。
我们又喝了一个,不能一直不停的喝吧,于是我开始和李明珠闲聊:“阿妹在那里上班怎么样,应该还蛮轻松的吧?”
李明珠说:“是轻松,但是没有钱,都不够花的。”
我说:“你会那么多语言,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应该不难。”。…。
李明珠摇摇头,端起了杯子,我们又一起干了,李明珠一边倒酒,一边摇头:“这个地方就这样,都穷,那里也没有好工作。”
我又问她:“那你怎么不去内地。。到内地机会肯定比这里多。”
李明珠叹了一口气:“到内地?谁也不认识,到哪里去找工作。”说着一顿,看了看李世情,接着说:“你们汉人也不像我们,你们坏人太多了。”
李世情听到他女儿说这话,马上训斥:“明珠,怎么说话的。”
李明珠翻白眼看看她爸爸:“这是你告诉我的,有不是我说的。”说完还撅了一下嘴。然后对我说:“阿哥,来,咱们喝酒。”
我为难的端起了杯子,我不能老是和她一个人喝酒吧,我干了这一杯,对李明珠说:“阿妹,你看哥哥不像是坏人吧。那里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们一会再喝,咱都喝了五六个了,下次有机会,你到我们那里,我陪你喝个尽兴。”
没想到李明珠敬抓住了我的话柄:“阿哥,要不你把我带走吧,反正这里我也呆够了。”。…。
我以为她只是开个玩笑,就接着说:“行,你跟我走,我正愁天天没人陪我喝酒那。”
李明珠说:“行,你帮我找个工作,我天天陪你喝酒。”说着又端起了酒杯。
我和李明珠又干了一个,我真的觉得和她喝的有点多了,就说:“就这样定了,你明天就跟我走。以后我们天天不醉不归,今天不喝了。”
我敬了李杰两个,敬了李世情两个,敬了马明两个,有点喝多了。其实后来能感觉到,酒的度数确实不太高,而且用坛子往碗里倒酒,都不会太满,要不会漾出来。但那么样喝,也确实不少。
李明珠有端着酒杯找我了:“阿哥,我的以后全靠你了,你一定要帮我。”
我晕晕腾腾的:“阿妹,你到了我那里,一切包在我身上,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我养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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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废了一杆枪 二 准苗家婿()
我和李明珠聊得眉飞色舞,毕竟我只是说帮她找工作,不能算是调戏她,所以李世情也没太说什么。
苗族的中药是很有名气的,而我们吃的很多的调味品都是中药,所以,苗家的菜做的还是很好吃的,只是中药味有点重。但像野兔之类的野味,本身的膻味很重,也只有浓重的材料味才能掩盖住,所以说,苗家的野味还是炖的很好吃的。
我问李明珠:“小妹,菜都是你做的吗?非常好吃。”
李明珠害羞的笑笑:“是我做的,但在我们这里,我做的菜是比较差的。”
我想起了黎族的饭,想她肯定也知道黎族吃的什么,毕竟住的那么近,就问:“阿妹,我们中午在黎族家吃的,他们上了一道菜,说是只有贵客才给吃的,太臭了,太难吃了,不像你们的菜那么好吃。你知道他们给吃的是什么吗?我都没看出来。”
李明珠表现的很惊讶:“他们竟然给你们吃了南杀。。这可是他们招待贵宾的菜,一般人吃不到的。”
我惊讶的问:“南杀是什么东西,我没听说过,是不是也是野生的。”。…。
李明珠咯咯的笑了,她一笑起来,脸上微微现出两个小酒窝,我看得有点呆了。李明珠白了我一眼,脸有点发红的说:“看什么看。”
我马上回过神来,用手抹了一下下巴,还好,没有流口水。然后我又看向李明珠,听她继续讲:“你听过一句话吗,叫‘不做黎族座上宾’,就是说的这回事,他们的南杀做起来非常麻烦,所以,只有招待贵宾才给上。你们还是比较有福的。”说完又咯咯的捂着嘴笑了。
我好奇的问李明珠:“他们费了那么大的功夫做得菜。为什么那么难吃,是用什么做得?”
李明珠笑眯眯的说:“他们是用------”李明珠正要说,李杰叫住了:“小侄女,来,陪你叔叔喝两杯。”
李明珠看看李杰,我看李杰好像挤了一下眼,李明珠又对我笑笑:“算了,下次再告诉你,要不,你就吃不下饭了。”接着端杯子和李杰喝了起来。
我还在愣着,李世情端杯子叫我:“来,王队长,我们再来两个。”
我赶紧端起杯子:“敬你哥哥。”。…。
一坛酒我觉得怎么也要有七八斤吧,我再倒酒的时候,已经要把坛子掀起来老高了,我倒完自己的,然后摇了一下坛子,还有,但不多了。
李世情看我摇酒坛子。眯着眼说:“弟弟,你不要问,咱家里就多着那,不用怕不够喝的。”
其实,这一坛酒,光是洒在外面的也不少,你要不然用大坛子倒大碗试试,会倒的还好,不会倒的,可能要洒一大半。
我问李世情:“李哥,你这里怎么酒量都那么厉害呀?”
李世情说:“你嚼过槟榔吗?”
槟榔,我还真的嚼过,就像一个木头片子,在嘴里太难受了,时间长了还卡的喉咙生疼,太难吃了。于是我回答:“吃过,不好吃。”
李世情笑笑又问:“你吃过新鲜的槟榔吗?”
我摇摇头,我们那里那有鲜槟榔,就是干的也不大有人卖。李世情对我说:“你机会,你吃一次鲜槟榔,就知道为什么我们这里的人的酒量那么大了。”说完,对我点点头,端起酒杯,“再来一个。”
我看李世情也不会再对我说什么了,又看到李明珠现在闲着了,于是问李明珠:“阿妹,吃槟榔和喝酒有什么关系吗?”…。
。…。
阿妹说:“有啊,吃了槟榔和喝醉酒一样的,常吃槟榔,酒量就会变好的。”
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回事,那就是应该槟榔里面含有大量的酒精。
李明珠看我找她说话,又开始问我:“阿哥,你们那里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呀?”
我想这么又到这里了,只能糊弄她:“在我们那里机会很多,随便都比你现在的工作好,到了阿哥给你安排好,你不要问了。”
其实,人一喝酒,就开始胡言乱语,我也不知道开始怎么称呼的了,反正还没乱辈分,我家里有个伙计就不一样,他去见未来老岳父的时候,就是喝多了,被人赶走了。
那小子,一切都好,岳父一家都很高兴地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结果,送节礼的时候,在未来岳父家吃的饭,未来岳父专门请了几个酒量比较好的陪着喝了点酒。。这小子一喝多,嘴就有点不听话了。他搂着未来岳父的肩膀,说:“大爷,我今天很高兴。”
这老头看他喝点酒,倒也没生气,而且,在我们这里,没结婚的不叫岳母岳父,只是叫婶子大娘。可是,这小子又拉过来未来岳母:“俺婶子,今天俺很高兴。”。…。
在我们这里,婶子的对象叫叔叔,大爷的对象叫大娘。这下老头老太太有点受不住了。结果,一桩美满的婚姻就这样飞了。
但这小妮子可当真了,竟然直接偎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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