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明将视线移到院子中心孤零零的小楼上,眨了眨眼睛。
红砖小楼的三层房间内亮着昏黄的灯光,似乎还有人影闪动。三层房间的结构和别的楼层不同,整个楼层是一间大型的会议室,而一楼,和二楼还分为几个不同的小房间。
忽然,战歌直立起身体,耳朵迅速地转动着。它仰起鼻子,朝天抽动着,喉咙里发出轻轻的预警声。
白歌心说糟糕,肯定有危险在慢慢靠近。
从另一块花田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吼叫,如龙吟,如虎啸,气盖四野。
战歌立刻仰起头,对着一片漆黑的花田发出威胁的“呜呜”声。
夜风吹来,红色的罂粟花群被吹得花枝乱颤,花瓣纷飞。
一个巨大的野兽身影渐渐浮现在花丛中。
第159节
孟虎轻轻地举起了95式自动步枪,瞄准那个正在一步步靠近的野兽身影。
白歌用手掌按下他的枪口,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丛林匕首。孟虎心中一阵懊恼,怎么能在这种情况下开枪,这不是暴露自己的目标吗?他立刻才从腿上拔出了一把97式丛林匕首。
匕首在月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如同战歌露出的牙齿一般。
那只野兽优美地走在花田间,它冷静地向前疾驰几步,又傲然停顿一下,接着四肢沿直线作平行的走动。它不急不慢地上了田垄,居高临下看着这些不速之客,似乎并不着急进攻,仿佛这些生物已是自己的口中之物。
战歌的锋利犬齿已经露在了大口之外,前爪上的利刃如钢针一般伸出,眼睛一眨不眨,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动物,眸子里射出黄色的寒芒。它在静静等待主人的命令。
对面田垄上的野兽站立在月光下,大约有一米高,它轻轻晃着短而粗壮的颈部,头部的粗糙长毛遮住了它又黑又小的椭圆形眼睛,从它深邃的目光中射出一种威严。野兽拱形的胸部宽阔深厚,腹部微微收紧,背部平直且宽阔,全身发达的肌肉上覆盖着灰色的长毛,腰部的长毛形成鬃状,四只巨大的爪掌后面生着马刺一般茁壮的毛丛。从身型和毛发上看,这只动物更像是一只成年棕熊。
孟虎握着匕首的手有些发抖,经常执行特种任务的他常年和歹徒作战,可面对野兽的机会并不多,即使有,也是狼、狐狸之类的小型动物。而此刻的这只野兽,实在大得令人心惊。
白歌低声对孟虎说,“这是生长在布拉克和里海之间的高加索山脉犬,英文叫CaucasianOvechar,它的祖先发源于住在伊拉克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森林山区里的古代巨犬,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猛犬之一,比藏獒还大一个量级,它们的攻击力和看守欲望极强,是俄罗斯部队最喜爱的军方用犬,这只体重估计在150公斤以上。”
“这帮恐怖分子有点道行,这种猛犬都能弄来看家护院。”孟虎下意识地回答,握着匕首的手微微出汗。
白歌镇定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浸着麻醉药的牛肉,用力扔到田垄上。巴掌大的牛肉在田垄上弹了两弹,落到高加索犬脚边。
高加索犬似乎没有看到,依旧一声不吭地看着入侵者们。白歌意识到这只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拒食能力很强。
战歌吐着鲜红的舌头,慢慢站了起来。
它知道白歌绝对不会让它上场。
但在这个时候面对这种敌人,它必须上场了,也只有它能上场。
第160节
战歌缓缓走出花田,缓缓走上田垄。
它离那只熊一般的高加索犬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了。
白歌心里焦急,他不能大喊阻止战歌,却也无法阻止,心里暗骂这小子又搞擅自行动。在战歌移动的时间内,他仔细分析了一下目前情况,若不开枪,单靠人力制服这只高加索山脉犬至少需要三四个人,仅靠他和孟虎是绝不可能的;高加索犬一般不主动发动进攻,前提是没有生物入侵它的领地,想到这里,白歌不禁心中一紧,难道自己所处的花田并非高加索犬的领地,那么是谁的领地?难道还有其他恶犬在身后埋伏?他立刻转身,向四周望去。
转身时,他望了逐渐远去的战歌一眼,默默为它祷告。
四周的花田一片寂静,只有清凉的夜风吹动罂粟花瓣发出的沙沙声,此起彼伏的罂粟花群宛如海浪波涛一般上下起伏,红砖小楼像是罂粟海洋中的灯塔,闪着微弱的灯光。一轮巨大的圆月挂在陡峭的悬崖之上,伴着几声隐隐传来的狼啸,整个夜晚显得凄美绝伦。
白歌对孟虎打了个手势,两人手握匕首背对而站,警惕地看着周围。被捆得结实的阮文明在两人的脚下一动不动。
战歌在田埂上停下了。
巨大的高加索山脉犬斜着眼睛瞟了一眼战歌,没有理会它,继续盯着不远处的白歌和孟虎。战歌向这只灰毛高加索山脉犬轻轻吠叫了几声,声音中尽是友好的意味,生长在它脊梁和尾巴上的长毛讨好地晃动着,一股暖烘烘的昆明犬味道随风飘去。风里面夹杂着它对高加索山脉犬的问候,高加索山脉犬侧过风头,用开阔的鼻孔轻嗅风尾,它闻了后就知道,这只相貌英俊的昆明犬不是大院内生活的犬。
高加索山脉犬像个老侦察兵一样,不叫也不吼,懒洋洋地呆在自己的领地里,等待对方的下一步行动。
战歌很放松,依旧慢慢地靠近高加索山脉犬,战歌离它越来越近,举止也越来越不屑,仿佛一个游手好闲吹着口哨的小流氓。战歌似乎在努力向高加索犬证明自己和那两个入侵者毫无关系,它只是代表它自己,并不和他们一伙。
在一片和平的氛围中,战歌走到了高加索山脉犬的身边。
白歌用余光看到战歌的行动,手心里捏着一把汗。孟虎小声问他,“你的犬在干什么?”
战歌把自己结实的胸脯全部暴露给高加索犬,要害部位空门大开,它很诚恳地将脖子伸过去,紧闭嘴巴,眼睛里闪着昏黄的温暖光芒。它乞求似的哼哼着,把鼻子凑近了高加索山脉犬的凸起的黑鼻子。
它在向高加索山脉犬表示感谢。
高加索山脉犬心中冷笑,也回应似的哼哼了两声,仿佛表示宽容。
突然,高加索山脉犬巨大爪掌上的利刃全部紧缩,小黑眼睛射出凶狠的光芒。伪装得像个得道高僧的高加索山脉犬在这一瞬间张开血盆大嘴,一口咬向战歌布满黑色毛发的脖子。这是一种优秀的攻击习惯,所有擅长厮杀和攻击的野兽都习惯于攻击猎物脖子这个致命的部位,特别是始终坚守自己的祖先们的猎食习惯——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森林山区的那些古代巨犬。所以当这一口咬出去的时候,高加索山脉犬仿佛已经听到这只昆明犬的颈骨断裂的声音。这是今晚主动走到口边的美食啊。
可是它忘记了另一件祖先们很忌讳的事情,在攻击对方脖子的同时,也要小心自己的脖子。
可这只曾在西伯利亚冰原上单枪匹马杀出饿狼群的高加索山脉犬这次轻敌了,它太相信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太低估身旁这只漂亮健壮的昆明犬的能力了。
高加索山脉犬是能力超群的攻击犬,它自己想,让对手送上门来,自己大嘴一闭,战斗就结束了,这种骗局式的进攻方式的确会让许多头脑发热的动物丧命。
可是很遗憾,它这次遇到的是中国犬王战歌。
战歌天生就是为了进攻而生的,它早就知道满面狡诈的高加索山脉犬不会放过自己,在它的身后,就是主人白歌。战歌早就盘算好,如果高加索山脉犬要攻击白歌,必须踩着自己的尸体过去,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比自己大出几倍的对手,按照常规进攻的话,即使杀死对方,自己也要大伤元气,最重要的是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为了一击取胜,它就采取了一个极端冒险的战术,抛砖引玉——用自己的脖子去骗对方的脖子,这个战术也只有战歌敢做。
高加索山脉犬锋利的犬齿剧烈撞击着,它幻想着战歌的血液正在自己的口中激荡,甘美而甜蜜。可是它的想象被一阵剧烈的疼痛撕碎了。它的确闻到了一股甘甜香美的血腥味,只不过这股味道,是从它自己的脖子上发出的。
高加索山脉犬咬到了战歌,更准确地说,它咬到了战歌的一团无关紧要的鬃毛。而那致命的皮肉血管,却丝毫不差地躲开了它又长又利的犬齿。
第161节
战歌在这时反击了。它猛然张开大嘴,颈部的肌肉仿佛要爆炸一般,一块块地凸起,雪亮的犬齿在月光下闪着妖异的白光,狠狠向失去平衡的高加索山脉犬的脖子扎去。
“扑哧!”
两排犬齿牢牢钉入高加索山脉犬的颈部,没入牙龈。
血花四射,田垄上平地射起一股红色的激流。
战歌咬住的是高加索山脉犬的大动脉。战歌的牙齿直接割断了它的动脉血管和气管。战歌用力地甩着粗壮的脖子,将如棕熊一般的高加索山脉犬横拖入罂粟花田,夜色下的田垄腾起一大片黄色的尘土。
高加索山脉犬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它的灵魂在腾空而起时倍感遗憾,它的肉身还未来得及叫一声,就已经死去了。
第162节
“这是你养的犬?”孟虎半蹲在花田里说。他看到高加索山脉犬被战歌拖入花田后,忍不住惊诧地问白歌,“它一口就把那只什么索犬给咬死了?它是犬吗?我怎么觉得是老虎,是狮子?”
白歌还没来得及回答,对面花田里一阵抖动,战歌像鬼魅一般地钻了出来,静悄悄地慢跑下垄道,钻进白歌藏身的花田。
它蹭到白歌身边,舔舔白歌的手背。
白歌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牛肉干放到它嘴里。战歌立刻大嚼了起来。
“它是咱们中国的犬王。”白歌激动地小声告诉孟虎,“它曾在世界赛场上打败过海豹突击队员。”
在孟虎的一片啧啧惊叹声中,两人的耳机又响了,李南生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起伏。
“鹰眼呼叫鹰王,红砖楼内三层房间,一戴黑色面罩的恐怖分子刚刚出现,正在用刀杀蛇,举行蛇祭,风力3级,距离500米,命中目标概率90%,是否射击,请指示?”
白歌和孟虎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明白彼此的心意,尽可能抓活的,让这个跑遍世界的恐怖头目见见天日。
孟虎回答:“鹰王收到,继续观察,随时汇报。”
第163节
白歌和孟虎将俘虏阮文明扔在花田里。由战歌开路,两人一犬成品字型在花田中蹲行,向着红砖小楼慢慢靠拢。
不知被放了什么特殊的催化剂和肥料,这里的罂粟花生得又高又粗,几乎有半人多高。大部分的罂粟已经开花,红得像血的罂粟张着碗口大的花蕊,一片片花瓣有女孩巴掌那么大,黑夜中,白歌涂着油彩的脸颊被花瓣轻轻扫过,一股股异香钻进他的鼻孔。
孟虎右手带着自动步枪,低头看了看左手腕上的夜光手表,凌晨三点五十分。他对走左侧两米外的白歌晃了晃手腕,意思是要抓紧时间,天快亮了。
白歌会意,对走在最前面的战歌吹了一声短而有力的口哨,催促它加快速度。
可此刻战歌忽然停下不走了,它低着头,在前面的花丛中低头嗅着。
有一个黑糊糊的东西拦住了它的去路。
白歌快速地赶到它身边,低头一看,不由倒吸了口凉气,急忙伸出手去。
躺在地上的是先前潜入的一名猎豹中队战士,无线耳机和话筒摔碎在地上。战士的双眼睁着,脸上都是血污,脖子几乎断了,还在汩汩地流血,伤口处尽是凌乱的齿痕,白歌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早就没了,但身体还是热的,显然刚刚死去不久。几行凌乱的爪痕清晰地印在潮湿的土地上。
孟虎凑过来,伸头一看,顿时热泪盈眶,悲声说:“操,是石头,我一手带起来的侦察兵。”他痛苦地闭上眼睛,不忍再看,却用手将石头那双睁开的大眼睛轻轻合拢,“他还是个孩子,才21岁。”
皎洁的月光照在大地上,罂粟花红得真鲜艳啊,妩媚地摇啊摇的。大片的花海中,年轻的侦察兵石头静静躺着,宛如熟睡。可是他再也看不到这么美丽的景色了。白歌看着石头,低下头,轻轻念了一句话:
“如果我们死了,我们的魂将永远守卫祖国的疆土。”
孟虎看着四周的动静,小声问白歌,“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白歌抬起头,“我在看他的伤口,他是被野兽咬死的。”
“嗯,伤口上尽是牙齿的痕迹。”孟虎低声说,“真够狠的,什么动物?”
“犬。”白歌警惕地看着周围,“一种很凶猛的攻击犬,非常冷血。”他顿了一下,轻声说,“孟队,看前面。”
孟虎抬头。
一大片奶白色的雾气从悬崖边上升起来了,这是西南边陲特有的雾水天。白雾随着风的方向,逐渐吞没了种满罂粟花的院落。那幢三层的红砖小楼,在雾气中若隐若现,灯光时明时暗,不到五分钟的功夫,整个院子都笼罩在雾气之中了。
孟虎不得不向全队人员发出语音指令,“各单位小心行动,注意隐藏,原地待命,一有情况立刻报告。”
孟虎刚说完,白歌突然想过来,“犬,我的犬呢?”
“战歌呢?”
两人开始在附近寻找战歌的踪迹,白歌心里骂着,“臭小子,又跑了,每次都这样。”
孟虎扒开一处花丛,对白歌招了招手,白歌过去一看——
战歌正爬在一个草窝里,闭着眼睛懒懒地打盹。
第164节
战歌凭借警犬天生的预感和遗传的灵气,并依靠死去的石头伤口上的味道,它意识到这块花田附近有一只非常不好对付的同类。它必须让自己先休息一会儿,半个晚上的劳顿让它付出了一些体力,它知道现在自己最应该做的事就是补充体力,以逸待劳,等待一场恶战。
所以在当白歌拍打它后背的时候,它只是微微睁开了眼睛。
“你的犬病了?”孟虎不安地问白歌。
白歌看着战歌的眼睛,用手摸遍了它的全身,摇摇头,“没病,它在休息。”
“现在还有心思休息?”孟虎惊讶地说,“都四点了,雾气一散,天就快亮了。”
白歌不说话了,在这个时候他是最相信战歌的人,他明白战歌不是普通的警犬,它所做的事情一定有它的道理,即使现在不理解,以后也能明白,原来它是为了这样。
雾气慢慢下来了,海水涨潮一般淹没了整个院子。
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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