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妖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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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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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黄开动了车,李邺抚了抚林涓喜乌溜溜的马尾辫,说:“帮我做件事。”

    林涓喜的杏子眼在暗光下晶莹清澈,她问:“什么事儿?”

    李邺将计划告诉了林涓喜。

    在他讲述的过程中,林涓喜盯着他那两片浅朱色的唇,身上和心上忽冷忽热,脑中仿佛被利物贯透,疼痛,但震愕的成分更大。

    待他讲完了,她垂头说:“我知道了,我会做好的。”

    她侧头看着窗外,一片黑暗中,只有车厢内是亮堂的,而这亮堂蒙蔽了前路,连星月光辉都看不到,只有眼前浅短的一切。

    前座的地黄,瞥了眼后视镜中脸色略略苍白的如花少女,嘴角浮起一个嘲讽的意味,带着丝怜悯,而倾泓还是一动不动看着前路,面无表情。

    一路颠簸,悍马开到了荒原。

    四人下车,借着黯淡星光,可以看到不远处停着辆马车,不甚华丽,拉车的小兽火色鬃毛烈焰般在夜风中猎猎飞舞,缰绳在一个白皙近乎透明的少年手中,少年睁着比夜空还漆黑的眼睛——甚至一丝微光都没有,他没有瞳孔。

    那正是昆仑厉焰和薛先生。

    看到林涓喜走过来,薛先生黑洞洞的眼睛转向她,有几分诧异,她抿嘴一笑:“好久不见了。”

    薛先生勾勾嘴角:“嗯,快半年了,我都快把你忘了。”

    如此直率的话,也就只有薛先生能说得出来。

    薛先生驾车,其他人坐车厢内,昆仑厉焰升起,马车轻微晃动了下,林涓喜看了眼窗外渐渐细小的万家灯火,由不得胆寒,李邺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掌心干燥而温暖,她却越发心慌。

    窗外是浩渺无尽的暗夜,星子越发微茫,看久了会生出冷落孤寂之感,她便垂头盯着自己帆布鞋上的星星标志。

    倾泓直直看着前方,依旧对林涓喜视而不见,地黄偶尔和她说两句,李邺头靠铺着柔软兽皮的车壁,闭目养神,握着她手,始终一言不发。

    四十多分钟后,马车开始下降,晃动几下,停稳了,倾泓和地黄先跳下去,一字儿站一边,正好在马车车辕旁,李邺探出身,地黄双腿如钉在地上般,一动不动,垂下头,恭肃地伸过臂来,李邺扶着下了车。

    林涓喜在车上,冷眼瞧着,待李邺站稳了,她才出来,一跃而下。

    一抬眼,林涓喜就是一惊,真够劲爆的,马车载着一鬼一人三妖,直接停在了道观门口,此刻月明星稀,可以清晰看到一尺开外青苔苍苍的石阶,尽头一扇黑漆剥落的残旧木门,门环明晃晃,门上设一匾,清洵的隶书曰:离尘观。

    四周都是黑黢黢山石,繁茂的林木如鬼爪般探出,林涓喜环顾一番,知道是在山里。

    地黄三步上前,叩响门环,不一会儿,门彭一声开了,四个小道士鱼贯而出,分列左右站着,道观内深深庭院中,一位长袍道士缓步而出,走近了,跨过门槛。

    道士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岁,林涓喜以为名动魔界的法师该是位银须长者,不料这样年轻。

    他就是李邺刚在悍马上介绍过的沐淩道长。

    沐淩此刻一脸冷然和厌憎,说:“李邺!你想干什么?”

    地黄优雅有礼地微微笑道:“道长,我家主人对您慕名已久,前来造访。”

    沐淩哼了声:“废话少说,我离尘观从来不接待妖孽,如果你们想送死,我倒很乐意。”

    地黄上前一步,依旧带着笑:“道长这话就不对了,来者皆是客,三岁孩子都晓得待客之道。”

    沐淩冷冷地说:“你们这群妖孽,少在这儿装模作样了,哼,再装出来温文有礼,也改不了非人的本质,不过是沐猴而冠!”

    李邺眼中一冷,地黄快如光速地一挥手,林涓喜还没反映过来,那四个道童的脖子就被利刃划开了,鲜血如高压水般喷射而出,伴随着沐淩失声的惊叫。

    隔着温热咸腥的红色空气,林涓喜看到沐淩震惊、恐惧和愤怒交织的扭曲的脸。

    有几滴热血溅上李邺手背,宛如白雪中绽开的红梅,他掏出丝帕,拭去血珠,神色平淡。

    沐淩面容苍白,狠狠咬牙,怒视他们,嗓音都尖利了起来:“李邺,我们离尘观和你无冤无仇,何至于下狠手?!”

    李邺清清冷冷地说:“李某带着众下属驱车千里拜访道长,不过,道长似乎并不高兴,难道是因为在下没准备礼物?所以,就随手结果了他们,算是补上的见面礼,仓促之间,还请道长笑纳。”

    沐淩眼光扫过在场的五位,那眼神,真如刀刃箭簇一般,带着寒彻骨的恨意,让林涓喜打了个冷颤。

    沐淩咬牙切齿地说:“这次是你们不义在先!好,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们几个妖孽!”

    说罢盘腿而坐,双手放于膝盖,闭上眼睛,口唇微动间,有红光迅速从他头顶升起,铁圈般围住他们六人,沐淩在一头,李邺等五人在一头,呈扇形分部。

    李邺和倾泓表情如常,地黄和薛先生却变了脸色,林涓喜知道,沐淩使的这个法术,叫千锁屠妖阵,刚才李邺在车上告诉她了。

    这是离尘观独门杀手锏,堪称妖魔克星,它将妖魔困于圈内,施法时天王老子也靠近不得,而圈内妖魔则一动不能动,在毫无感觉的情况下,灵力流逝,慢慢死去,虽然没有痛苦,但等待死亡的过程,最是折磨人。

    除非施法的人突然死了。

    此刻,李邺他们五人都失去了自由,包括林涓喜,她感到自己颈上的灵珠像个泉眼,灵力泉水般汩汩涌出。

    是的,沐淩以为林涓喜是妖,因为李邺给了她一颗灵珠,让她戴脖子上,偷天换日,此刻,只等这颗灵珠的法力流逝干净,她就自由了,千锁屠妖阵对人类不起一点作用。

    然后杀了沐淩。

    没过多久,林涓喜就感受到了灵珠耗掉最后一丝灵力时,凄厉绝望的哀鸣,倏然,她能动了,第一个动作是下意识斜目看李邺,只见他望着盘膝而坐的沐淩,面无表情,依然是那副让她深深迷恋的清绝侧颜。

    她心中柔情顿起,飞身上前,枪口抵住了沐淩的太阳穴。

    沐淩睁开眼,神色镇定,目光却精锐犀利,对上林涓喜莹然的眸子,她不由一镇。

    她应该立刻马上开枪,可她顿住了,沐淩双眸如镜,不怒自威,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的眼睛明亮水润,暗光下的瞳孔黑洞洞的,显得深沉,太阳穴处动脉在洁白的肌理下强健地跳动着。

    温热的感觉,活人的气息。

    林涓喜心肺像被一双铁手用力揉搓着,虽然仍维持着表面的冷峻,盯着瓮中之鳖般的沐淩,带着杀手的冷血,好像在看陷阱里的猎物,可她知道,自己的心颤抖到了怎样剧烈的程度,几乎无法维持表面的沉着。

    沐淩似乎也感觉到了,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按动板门,这件事就结束了,可林涓喜手指僵硬,怎么都按不下去。

    黑洞洞的冰冷枪口还抵着沐淩额头,他感到它随着这只玉手和娇躯颤抖着,他冷冷一笑,瞬息之间腾身而起,一脚将她踢翻。

    林涓喜身子重重摔在地上,后脑勺磕上坚硬石板,钻心的疼痛如一记闷棍,她几乎晕了过去,好歹强撑着,准备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

    这时,劲风袭过,一个黑影扑上来,重重压上她的身子,将她双手举过头顶按在地上,而她的双腿被对方膝盖钉住,力气大到令人吃惊,她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呛人的尘土中,林涓喜眯眼聚焦,近在咫尺,是一张年轻男子的脸,因为愤恨而煞若修罗,正是沐淩。

    脖子一凉,沐淩擎着匕首,抵在林涓喜喉头,愤怒地吼道:“我不想杀人,但你根本不配当人!你这魔鬼的婊、、子!”

    他的手按了下去!

第七章() 
沐淩的手按了下去!

    突然,沐淩身子一震,瞳孔倏然紧缩,现出了无比震惊的表情,林涓喜感到,有热乎乎液体,流到自己胸前,空气中血腥味浓重地让人喘不过气来。

    沐淩被人从后背来了一刀,刺透,正中心脏,匕首尖从前胸顶出来,十分漂亮的专业手法。

    林涓喜推开沐淩,站了起来。

    她愣住了。

    眼前是位红发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有着剔透的浅蓝色眼睛,嘴唇苍白,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虽然胸小屁股小,但双腿修长,倒也英姿飒爽。她长发披垂,穿件黑色的宽松皮衣,拉链敞着,露出里面的高领黑t恤,蓝牛仔裤,腿根处别着短刀——现在在沐淩心脏上,女子腰间只余刀鞘——长长的卡其色帆布靴子,鞋帮有反转万字图形。

    林涓喜只觉心脏提到了嗓子眼,一下一下狠狠跳动,她感到骨子里隐隐的恐惧、和着胸中直腾脑门的崇仰。

    这个女子,正是杀手界的“ef”,“响哨”——玛利亚凯多!

    玛利亚凯多迈着精干优雅的步伐,走到沐淩身边,蹲下来,注视他片刻,然后拔出插在他后背穿心而过的短刀,从口袋掏出手帕,将匕首上血迹擦了擦,重新插回刀鞘,才站起来,看也不看林涓喜。

    林涓喜注意力全被玛利亚凯多吸引了,连红圈消失千锁屠妖阵被破都没察觉到。

    玛利亚走到李邺面前,林涓喜想,莫非他俩认识……就见玛利亚对着李邺单膝跪下,双手抱拳,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主人!”

    林涓喜很错愕,更是不解,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李邺点点头,玛利亚站起来,径直来到地黄跟前,两人相视一笑,互相吻了吻对方的唇,然后玛利亚就挽着地黄,站在他身边。

    林涓喜还呆在原地,沐淩死去的黑洞洞眼眸正对着她,她情绪不好。

    李邺向林涓喜走来,黑眸生出熠熠光辉,凝视着她,她转动眸子,也看向他,他如旧的眉目,干燥而温暖,他伸出手来抱她,她无动于衷。

    他双臂顿了顿,收回来:“受伤了?”

    林涓喜这才发现,自己满身满手满脸鲜血,除了后脑勺和屁股被摔疼,没有受伤,这些血是沐淩的,便说:“还好,没受伤。”

    李邺递过一方丝帕,林涓喜犹豫一下,伸手接了,胡乱摸把脸,擦擦手,将满是血污的手帕丢地上,李邺来牵她,她往后一缩,说:“我手太脏,你穿着白衣服。”

    然后,她没再理睬他,自己上了马车,余众也都各归其位,昆仑厉焰腾空而起。

    窗外还如来时般夜色苍茫,点缀着碎钻般的星子和一勾残月,天明还早。

    玛利亚凯多依偎着地黄,一脸温柔;地黄恭顺地垂头,嘴角带着柔情的笑意;李邺幽黑的眸子深沉蕴藉,不知在想什么;倾泓直勾勾望着前方,一个关心的眼神都没有,弄得林涓喜一阵伤心。

    李邺突然说:“涓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响哨’玛利亚凯多,现在是叫蓝莓了。”

    蓝莓?还地瓜呢!林涓喜想。

    玛利亚似是看出了林涓喜心中所想,便说:“我喜欢吃蓝莓,便请主人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林涓喜点点头,对玛利亚微微一笑,说:“你好,我是林涓喜。”

    玛利亚淡淡一笑:“知道,主人手下唯一一个用真名的,不过,现在你可不是属下了。”

    经她这么一说,林涓喜才想到,自己的确一直在用真名,也不用叫李邺主人,难道自己比“响哨”还厉害吗?显然不是,唯一行得通的解释就是,他在乎她。

    忆起往昔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林涓喜表情柔和起来。

    到凤凰城,已经是凌晨三四点钟。

    马车停在市区的晓岚公园,这个公园本就人迹罕至,此刻更是半个鬼影都没有。

    下了马车,李邺将自己的鹤氅解下来,披林涓喜身上,因为她一身血。

    然后,李邺说:“蓝莓,给林小姐订个酒店。”

    林涓喜表情木木的:“我不想住酒店,我想回家。”

    地黄微微一笑,说:“林小姐,这么晚了,你一身血,吓了邻居怎么办?”

    林涓喜一听有理,作罢。

    李邺说:“蓝莓,你陪林小姐去。”

    确实只有玛利亚可以干这件事,因为除了林涓喜,只有玛利亚穿着现代便装。

    “是!”玛利亚应道,接着对林涓喜说,“林小姐请!”

    林涓喜对李邺淡淡地说:“走了。”

    李邺点点头,平淡的神色:“嗯,小心点儿。”

    林涓喜跟着玛利亚走了。

    两人同坐一辆出租车,林涓喜这才发觉,玛利亚其实不美,之所以让人在第一眼就印象深刻,暗暗喝彩,主要是因为她夺人的气质,并且和身材长相相得益彰。

    玛利亚一路并不多话,只是公事性地说几句,林涓喜和陌生人话也不多,所以她什么都没问,今天的一切,仍扑朔迷离。

    到了酒店,玛利亚拜托优雅美貌的女服务员,等天亮了给林涓喜买身舒适衣服。

    将林涓喜安顿好,玛利亚就离开了。

    玛利亚走后,林涓喜仰躺在酒店华丽的大床上,盯着装饰精致的天花板,静默着。

    厚重窗帘缝隙间透入金色阳光,落在林涓喜眼睛上,天亮了,她居然这样盯着天花板看了半晚上。

    她坐起来。

    扫了眼窗外,应该是早上十点左右的样子,林涓喜无心吃饭,坐在床边,继续发呆。

    中午时分,有人敲门。

    林涓喜一身血污,提起掉落在地的李邺的鹤氅,瞧几眼,还是丢一边,扯下床单胡乱裹身上,开了门。

    是酒店的服务员,她微笑着,将一身衣服和零钱都给了林涓喜。

    林涓喜谢过,关上门。

    这是一身果绿色的运动装。

    她去卫生间冲了澡,洗掉一身恶心的血腥味,换上新衣服。

    出来后继续坐床边发呆。

    窗子没关,外面甚是热闹,汽车的哔哔声、呼啸声,大卖场震耳的俗艳歌曲,小孩子的嘻嘻笑语,沉默的各怀心事的大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人出现在窗边,林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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