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一声冷笑:“如果她杀了我呢?”
林涓喜一怔,明白自己是白费了口舌,李邺不可能放过维多利亚,因为她直接对他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车内静得呼吸声都听得到。
残墨忽然开口,打破了僵冷的气氛:“涓喜,其实剩下那八颗凤珠也在主人这儿。”
“哦?”林涓喜很吃惊,“那我们是干什么去呀?”
李邺说:“卡尔告诉我凤珠下落的时候,我就把伦科尔家的凤珠拿来了——”
残墨笑着说:“是啊,我家主人做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
李邺轻责:“好好驾你的车!”
残墨笑声收敛了些:“是,属下不插嘴了,主人请讲!”
李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这么想说话,你来给林小姐讲。”
“是!林小姐,你听着哦!主人把凤珠从伦科尔家取来了——这叫完璧归赵,本来就是我家主人的,那伦科尔用诡计骗去了——没过多长时间,伦科尔就死了,杜路穆公子当家,主人给了他一箱子黄金,和他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走漏凤珠在赫连家的消息,势必会有好多人来偷,杜路穆把假凤珠放在机关重重的禁地,不管谁偷走了,杜路穆公子都会让所有人知道,把这烫手芋头丢给那个偷假凤珠的人,以后人们都会去找偷假凤珠人的麻烦。但是,咱们也是一定要去昆仑山‘偷’凤珠的,而且还要让三界人士都知道,这么做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真正的凤珠其实在咱们这儿。”
林涓喜说:“如果人们都不信,还认定了凤珠在杜路穆手里,赫连家不是永远麻烦不断了?”
“这就是败家子啊!”残墨清清脆脆地说,“主人会经常给他金子,让他继续享受这种麻烦,反正这浑人只要有钱吃喝嫖赌就行了。”
看来教育后代真的很重要啊!林涓喜喟然叹息。
林涓喜假意恭敬实则戏谑地说:“李公子真是活诸葛,我太佩服了!”
李邺只是看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任何假话都不适合从你嘴里说出来。”
林涓喜愣了,这算是抬举她吗?
李邺已经将一本书翻完了,放回去,又抽出一本来,林涓喜瞥了眼,是本俄语书,她曾经有段时间十分迷恋维塔斯(注:俄罗斯男歌手),所以虽然不知所云,却能看出来那是俄语,左右没事,便盯着李邺的书看。
李邺抬眼看她,眸子清凌凌的,映出她刘海低垂的身影,她唬了一跳,他神色平和地说:“你能看懂俄语?”
林涓喜摇摇头:“看不懂。”
“那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林涓喜垂头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吗?”继而抬头朝书努了努嘴:“什么书?”
“《叶浦盖尼·奥涅金》。”
“哦,普希金的——我听我哥说过,普希金的婚姻很失败。”
李邺澹然而笑道:“他娶了俄罗斯最美的女人,所以成了俄罗斯最不幸的男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邺也微笑着,这样的笑容,好像惠风和日,高贵中带着让人舒心的儒雅。
林涓喜想,在他下属的心中,他或许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导。
第二十四章()
赫连杜路穆的领地,是一座中型城市,名明镜镇,听残墨介绍,这里全民皆妖,杜路穆是领主。
小镇的一切都是四百年前的样子,无论建筑,还是衣着,所以,在入境之前,他们都换上了汉服。
林涓喜灰头土脸,身上还有血,残墨引她去洗了澡,清清爽爽的,才换了衣服。
李邺一身雪白道袍,迈步时可以看到内藏的衣摆,蕴藉风流,好看极了,头发一部分挽起,一部分披垂,他乌发十分丰厚,当真是云鬓如雾,香腮胜雪——虽然林涓喜并不想把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他身上,但偏偏想不起来更恰当的了;残墨着一身火红戎装,足蹬鹿皮小靴,头发盘成双螺髻,梳几根小辫子垂在肩头,分外可爱;林涓喜穿袄裙,袄衣浅紫底色,绣米分红夹竹桃,白色满天星下裙,浅米分腰带,翠绿宫绦,由于林涓喜头发过短,残墨就将她的头发全披垂于肩,头顶两股再结成双鬟,自然垂下,别了跟小巧银簪,素雅清新。
林涓喜第一次穿汉服,新鲜地不得了,李邺瞅了眼,说:“什么稀罕的,现在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林涓喜本以为明镜镇住的都是妖精,肯定方圆几百里都能看到冲天的妖气,却不料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是一座古镇,让她有“穿越了”的错觉。
到明镜镇时,是上午十点多,许多人还在赖床,但早有勤快的货郎于路边卖炊饼雪梨,赚了大把铜钱了;店铺次第开张,小二哥和伙计们卸去门口的木板,咔咔声清晰而宁静;装饰俗艳的秦楼楚馆还是香锁朱门,偶尔一户绮窗半推,探出云鬓半偏、花冠不整的米分面,脂米分香艳气息呼之欲出,不知道会不会掉下竹竿,打着谁人的脑袋,从而引起一段风流韵事;路上行人稀少,无论是垂髫小儿,黄发老者,红颜少女,还是绿鬓青年,皆神色安详;走过古旧的石拱桥,踏着青石板路,路边人家门口栽种的茉莉,被细巧翠叶托起一簇簇洁白花朵,带着晨露,整条街都是郁郁的甜香。
他们三人戴着宽边帽,免得别人一眼认出来——当然李邺的意思是两眼认出来是可以的——投身于一家叫做“沉香”的客栈。林涓喜又兴奋又开心,有种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错觉,其实只是来偷东西的。
要了两间房,林涓喜和残墨一间,李邺独自一间。
订好房间就上楼回房休息了,要求店小二把饭端上来——林涓喜见到了传说中的店小二,不多看几眼,怎么对得起您的盛名和巨大影响力呢?
回到房子里,林涓喜卸下帽子,问残墨:“李公子一直这么吝啬吗?”
残墨笑着说:“不愿意和我一间房?”
“没有,就觉得他特别吝啬。”林涓喜嘻嘻笑着,加重了后两个字的读音。
“吝啬你个头!”残墨知道林涓喜在开玩笑,便也笑眯眯地说,“还想住单间?超标了哦!”
林涓喜被逗得哈哈大笑。
残墨也笑得很明媚,最后,稍稍收起笑容,认真地说:“这镇上就你没法力,我要不跟你一间房,半夜采花贼把你抢去做压寨夫人了,主人以后找谁当保镖去呀?”
“既然我是个累赘,为什么还要带上我?”
“这你就不知道了,带你来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真有个事儿,你可是唯一不怕灵符法器的人!”
林涓喜这才明白,反正无事可做,就默默收拾床铺。
残墨拍她一下,说:“晚上再收拾,好不容易来趟明镜镇,我带你好好玩玩,说不定还能邂逅个帅帅的魔王救你脱离苦海呢!”
林涓喜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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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李邺独坐房中看书,耿耿孤灯,火苗跳动,窗外清风拂过树叶,沙沙声不绝于耳,夜色宁静而不寂静,很适合挑灯闭门读佳篇。
李邺将一本《论语》读完了,又抽了本《春秋》翻看,突然开口说:“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走进来一身红衣的倾泓,小麦色的脸庞俊美依旧,只是神色冰冷,隐隐有怒意。
李邺放下书,看着他。
他向李邺生硬地行了一礼,依旧单膝跪着,抱拳说:“主人,绿野、霜铖和我,我们三个已经把泰山罗娜灭门了。”
“辛苦了,请起来吧!”李邺重新拿起了书。
倾泓站起身,却似还有什么事情,踌躇了半会儿,上前一步,衣带烈烈:“主人,这个月为什么不给我送解药?”
“因为我知道你这两天一定会来见我,何必多此一举?”李邺眼瞅着书,翻过一页。
“主人真是料事如神。”倾泓嘴角勾起讽刺。
李邺一扬手,书丢了过去,倾泓宛如泥塑木雕,一动不动,书狠狠砸在倾泓额角上,片刻就肿了个包,他表情没什么变化,刚进门是什么样子,依然是什么样子,只是蹲下来拾起书,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这才看着倾泓笑吟吟地说:“咱们的关系也算奇怪了。你总是管不住嘴,惹我生气,然后我朝你飞东西,你又从来不躲,言谈可憎,行为却无可挑剔。”
倾泓躬身说:“主人,请把解药给我。”
李邺并不回答他,而是说:“我的属下这么多,偏偏只给你吃了噬心丹,你想过是为什么吗?”
“这是属下的光荣!”倾泓生硬地说。
李邺容色平淡,眼中却是冷的,他掏出一个白色瓷瓶,丢进倾泓怀里,因为略微嗔怒,所以神态动作便带着轻慢和无礼。
倾泓忙打开瓶子,闻了一下,才倒出一颗白色药丸,服入口中。
李邺冷眼看着他的动作,说:“怕有毒?倾泓,如果我想杀你,你早都死一万次了。”
“不是怀疑主人会杀属下,而是提防主人又研制出了更厉害的药,让我连言语的可憎也不敢了。”
李邺笑了:“没想到朽木也可以雕,粪土之墙也可以朽了。(注1:《论语公冶长篇第五》愿文: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倾泓不说什么,定睛看着李邺,眸子深处掩藏着两柄暗黑的利刃。
李邺淡淡瞅着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怨气,不过,你恐怕找错仇家了。”
倾泓一愣。
“主人什么意思?”
“知道是谁让我给你吃噬心丹的吗?”
李邺如深邃寒潭的眸子,凝看着倾泓,那份逼迫感,让倾泓有些承受不住,他感到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双腿不听使唤,后退几步,他尽量镇定,一个“谁”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五章()
李邺平和地说:“是你敬爱的师兄,我的师父。”
倾泓一张脸刹那间惨白,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精光四射的眸子突然涣散了,瞳孔却是倏然紧缩,盯着李邺,半晌,他握紧拳头,克制住颤抖的身体,压低嗓子,掩饰发抖的声音说:“主人,你又想耍什么诡计了?”
李邺抚平衣襟,叹了口气:“我没耍什么诡计,只是告诉你一件事而已。”
倾泓牙关打战:“师兄他……师兄他……他才不会——”
“我尊敬的师父的确很能藏,在这样子的世道,表里如一只会不得好死——也只有师叔你不明白罢了。”
倾泓长眉几乎要立起来,拳头握得咯咯响,眼中怒火和仇恨不加掩饰,低吼道:“李邺,你这个逆子!亏得师兄还救了你的命,把你带回来,悉心教导——每次想起来,我都恨不得扭断你的脖子!”
“师叔,你最好管管自己的嘴,我手旁边还有一方砚台。”李邺顿了顿,接着说,“是这样的,我杀掉师父的前一天晚上,他老人家把我叫到书房,因为他发现了我炼制的噬心丹,我早对他有所了解,所以根本不担心他会大发雷霆,果然,他只是沉着脸告诉我,他也一直想研制这样一种□□,但是没有成功,我现在研制出来了,好得很。他和我谈了会儿这个药的研制方法,最后吩咐我,让我给你吃一丸,我特别吃惊,师父一向最疼你这个师弟了,有必要吗?师父说了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话:‘再忠心顺良的家畜,都有野性,何况是人?人心无常,无法揣测,如漆黑之夜,且时时刻刻,变化多端。’我就给你吃了噬心丹。只因为第二天我就杀了师父,你便以为这全是我的预谋,所以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如果师父在很久以后才仙逝,你肯定会对他起疑心的。”
倾泓惨白一张脸:“我凭什么相信你?”
李邺悠闲地摊开宣纸:“无所谓!”
倾泓继续急急问道:“为什么过去上千年了,现在才告诉我?”
李邺垂眸,动作优雅地在砚台上匀笔,说:“其实不愿意告诉你,是觉得太残忍,但是,你最近很过分,让我觉得很有必要澄清一些误会了,免得你哪天被仇恨冲晕脑袋掐死我——”
李邺哼得一笑,抬目看着倾泓。
倾泓知道,他就算不信,这句话也极大地动摇了他,他奉若神明的师兄,他的信仰,居然如此卑劣,最重要的是,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是啊,师兄对他远远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倾泓盯着李邺蛇蝎美人般的脸,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我好恨,恨不得亲手剐了你!”
“好,我随时奉陪。”李邺优雅地说,“不是我说你,把全部精神都押在一个你并不了解的人身上,把他当太阳,是件特别可怕的事。”
倾泓一拳击在自己胸口,通一声闷响,他沙哑着声音说:“总有一天,我也要让你尝尝这种滋味!我要让你永失所爱,不!我要让你害死所爱之人,然后在悔恨中发疯!你毕生追求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你会遭所爱之人唾弃!!”
李邺脸上带着笑意:“真恶毒呀!我是不寒而栗了,师叔向来疼我,连结局都替我想好了。”
怒火和仇恨几乎将倾泓点燃爆裂,他站在那里,盯着李邺,李邺却丝毫不受影响,研墨练字,写满一张,拿起来端详。
时间一点点过去。
李邺写满了两张,搁下笔,揉着发酸的手腕,这才看向倾泓:“你还有事吗?”
过了半个多小时,倾泓怒火渐熄,神色也平复了许多,他走近一些,跪下说:“请主人饶绿野一命!”
李邺靠上椅背,饶有兴致地看着倾泓,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绿野?记得我好像说过,他要是杀了罗娜,我就饶了他。”
“绿野背叛主人,况且,他知道得太多了。”
李邺淡淡一笑说:“这两千年来你真是长进了不少,都学会揣度我的心思了。”
倾泓抬头,扬着刚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