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 第4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今天生意怎么样?”

    “唉!别提了,就飞哥你今天给我的那个手机,50都卖不出啊,亏了,亏了,下次再销赃你得给我便宜点”老赖表面惋惜的说道。

    我笑着看着他,这只是一套话术而已,一般小偷给老赖嚣张的时候,当然老赖大多都是收手机,老赖一般会先装作仔细看看东西的成色,不管成色多好,他总要先挑出几十处毛病,从哪哪有裂痕,到这屏幕发黄,再到玩游戏发热啊等等,以此来减低收购的价钱。

    我不能顺着他说,因为他已经落进我的套里了。

    我装作不可置信的样子认真且紧张的说道:“真的,你让我看看,这不值钱的东西我可不能让老赖花那么多钱买走,我要补偿你!”

    一个手机再怎么样也不能只值五十吧,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

    老赖一听补偿两眼放光,急忙从大衣里面掏出我上午卖给他的手机,交到我手里。

    我暗自窃喜,说:“那你觉得这破手机顶多值多钱?”

    这时候老赖极具正义,义正言辞,刚正不阿,伸出两根手指,声音铿锵有力的说道:“顶多二十!”

    我淡定的把手机装进口袋,又掏出二十块纸币,放在老赖的两根手指间,忧虑的说道:“我怎么忍心看你销赃不出去?别说话,我买了!”

    说完笑着跑掉了,半饷老赖才反应过来,拖着人字拖在后面追:“小兔崽子,人精到爷爷头上了巴拉巴拉。。。。。”

    老赖四十多岁,又胖还穿着人字拖,自然是完全没有一丝追上我的机会。

    我拿完手机就回到了家里,躺在床上,准备睡上一觉然后明天把自己的手机换回来。

    现在想想也挺后悔的,不就是一个女孩在我面前哭了吗?至于把自己的手机搭进去?要是直接走了不就什么麻烦事都没了吗?

    我不是一个有钱人,也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君子,手机对于我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不说手机的价格,里面有我的各种通讯软件,还有令人羞耻的自拍,这。。。。。。这不是价格可以衡量的。

    我躺在床上打开女孩的手机,没有设置密码锁,是个人都有好奇心,更何况我现在比较无聊就随便翻了翻,手机上有些休闲的小游戏,还有一些看书的app,打开一看,全是一些畅销名著之类的书,我点了点头,这倒是个相同的爱好,虽然我是个小偷,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读一些书,偶尔也看看网络,但是自从我有一天连点开十本书八本开头就是退婚的时候,我就不再看了。

    最后我点开了相册,那个女孩本来就比较漂亮,不出所料的,相册里有许多的自拍,而这些自拍比本人更加完美,我开始没有细致观察,现在近距离的看五官,才发现她的眼睛特别大,五官特别的精致,精致的就像是大师雕琢的一样,但是又很自然。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她在我面前哭的时候我会把手机给她了,因为她美啊,要是换一个丑八怪哭肯定是另一个结果。

    我知道外貌协会很肤浅,但是这是人的本性啊,天下人中,绝没有一个是不爱美的。

    因为每个人都希望世界变得美好。

    相反的我认为那些说看人不要看外表的人才虚伪,虚伪至极。

    所以即使我肤浅,也绝对不虚伪,同时我也认为长相美丽是人类进化的结果,不然为何长相漂亮的人人生总是顺畅一点呢?

第十四章:我没有见义勇为(下)() 
翻了几张相片,上面从来都没有跟男生的合影,我猜想这女孩应该是单身,不过我也不奇怪,大多数漂亮的女孩都是单身,因为太飘亮的人,眼光都不会太低。

    不会太低,这个门槛就已经足够挡住太多人了,恕我直言,现在的人啊,只要不太邋遢就已经不错了,更别提上门槛了。

    而且像这女孩,一般或多或少都有点伤感忧伤文青病,多半也看不上有钱的。

    她们喜欢的应该是吉他,星星之类的吧,其实我不反感文青病,但是也不太喜欢,这不太喜欢来自与某一部分人,他们眼里所谓的文青就是旅旅游,拍拍照,发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天天囔囔着酒啊故事啊,实际俗不可耐,这类人还是先去好好治病吧。

    而另一部分文青则是让我佩服的,他们勇敢的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文青深埋在心地,努力的赚钱,因为他们懂得,要想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受约束,钱是少不了的,这是个很正确的目标,这不是拜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在我们赚钱的时候,终归躲不掉这俗气的世界,而我们陷入这俗气的世界,是为了有一天能脱离这俗气的世界,在这时,世界观总免不了迷茫,误入歧途,或是坚持自己绝尘而去,多有趣。

    我想我,已误入歧途。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昨天说的时间去那个胡同等那个女孩,可是左等右等却都没有人来,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等的急了,一脚用力的踢在墙壁上。

    心想自己真是****,哪有人会把拿了贵的手机还乖乖回去把原先的手机换回去的。

    可我又总是觉得她会来,我看人向来准确,从来没看错。。。。。。可是她偏没有来。

    算了,自认倒霉吧。

    我准备走了,在离胡同不远的地方,忽然听到几个男人在说话。

    走过去看时,是三个大汉在围着一个女孩。

    女孩被挤在角落。

    能在街头干这种事情的,只有混混,年轻的混混,而我最讨厌的两种人里面,第一就是混混,其实原因很简单,混混绝对不是黑道,混混就是混混,这一点要分清。

    他们的特点就是混和混,第二个念三声,特征是团体不大,一群混混顶多二十多个人,但是做事情极其不计后果,常年在东南街的批发市场购买砍刀和电棍,下手没轻没重,动不动就要跟人干架,要知道群架是很乱的,非常容易出事。

    其次他们为什么混呢?他们不是黑道,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恶习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样样精通,半夜飚摩托车是常有的事。

    第二讨厌的人是年纪大的混混,这一类混混最可恶,他们深知年轻混混的心理,所以特别容易挑拨他们为自己做事,讨债砸店之类的,万一遇见硬茬,这些年轻混混就都完了。

    从前有部电影叫古惑仔,主要讲的是现在混混的义气,我看了直想发笑,在黑道的体系或者是混混的团体中,根本就不存在义气这种东西,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他们所谓的义气,只是一起干坏事的心安理得,想一想,一群易怒,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会思考义气的含义,一个表面关系很好的两个人,为了一件小事觉得没面子,为了一个女人当街火拼的人会懂义气。

    想一想,一个人只是受气了,就拉着所谓的兄弟去打架,从来不思考他们帮自己打架会不会被连累,会不会因为对方人多被打死,这叫义气?

    而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东南街的夜市发生,你有没有感受过正在好好上网的时候,旁边的人被另一个突然拿刀割喉血渐到你身上的感觉,你怕不怕?

    在我还没有做小偷的时候就经历过,我看见我旁边的人一只手捂着脖子,另一只手青筋暴出的乱抓,最后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却发不出声音,我想他大概是想说救我,我当时很怕,我怕的快晕眩了。

    最后警察究其原因,这两个人仅仅是因为被杀的那个人跟凶手因为口角约架,然后输了,就趁着他不注意进来杀了他。

    我很愿意相信他只是一时上头,我不敢相信一个稍微有一丝理智的人可以做出这种事情。

    我仔细看那三个人时,发现那三个人我认识,领头的是刚得了新人王的小吴,而其他两个是名不见经传的混子,难道跟着小吴混了。

    小吴对着挤在角落的人说:“妹子,怎么样,交个朋友来来”说着就要拉那女孩的手,从我的方向看只能看到那女孩拼命挣脱,却没有发出声音。

    这时候一个混子说:“吴哥,给这个,还怕她不跟着你”

    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是最新型的毒品,欢喜丸,上瘾性强,而且人只要吃上一口就会意思模糊,混混沌沌还会断片,这特性是什么用处就不多说了,我心想真特么的畜生,这要是给人吃了跟毁了一个人一生没什么区别。

    这一行管人闲事是大忌,别看电影上英雄救美挺爽快,在现实上你这么做简直就是自己作,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能管,你也管不了,坏人图的就是个干坏事,想一想被人一管是什么感觉,你的结果还能好吗?

    可我就是偏偏对毒品有很大的抵触,我没法心安理得的在看见这一幕离开,我当然不是英雄救美,也不是见义勇为,我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也没有这么高的素质。

    我一天是小偷,一辈子都是个小偷,这背负在我身上许久,我不是好人,要是让人知道我做好事还不被笑掉大牙,我要给自己找个管闲事理由。

    我要找小吴的事,因为他抢了我新人王的位置。

    “哟!这不是小吴吗?”我边向他走去边说道,又装作刚看见他们似的看看周围。

    “没你的事,赶紧走!”正在兴头上的小吴显然有些不快。

    “不过是个小偷,干这种事情不太合适吧?”

    “神他妈小偷,吴哥现在跟着大牛”一个混子说道。

    怪不得这么嚣张,原来是跟着个角色了,大牛是这里的16夜总会的一个经理,很有势力,要不怎么说新人王有机会了,这小吴第二天就出头了。

    这本该是我的机会。

    而小吴出头之后底气也不一样了,记得以前还跟我称兄道弟,一出头就直接不把我放在眼里,果然在这行都很势力,交浅言深泛滥。

    小吴没好气的说道:“什么不合适?!这女的穿成这样来这么偏僻的地方能是什么好女人?!就是小骚蹄子!就是在勾引老子犯罪”

    我看了一眼那女孩,那不就是被我偷的人吗?怪不得我等那么久没来,原来是被截了,她今天穿着斑马纹的短裙,没有口袋,手里还拿着我的手机,眼里泛着泪光,受到侮辱也不敢还口,看上去委屈极了。

    她穿的并不暴露,果然鲁迅先生说人的想象力在看到女人露出胳膊就联想到躶体,想到躶体就想到困觉一点都没错。

    看到这种情况,我笑了笑,一把推开一个混混,拦过那女孩,说道:“她是不是好女人不重要,但她是我的女人”

    我宠溺的看了看那女孩,发现她今天洗了头,身上有一种茉莉花的清香。

    ”东南飞!你特么是不是找事!“小吴气愤的说道。

    ”新人王输给了我不服是不是,不服找地解决,别特么扫我的兴致!“

    ”那天还特么装b,结果钱都没有我多,是不是笑话“小吴对着两个混混说道,他们三个齐声的嘲笑起我来,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我心里就来气。

    输给这烂人,真特么丢人。

    ”你在这劫我的女人,到底是谁找事“我压着怒火说道。

    ”南飞,你最好想一想你今天这么做的下场“小吴脸色一变对我威胁道。

    最差的结果已来,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决不能服软,绝对不能。

    ”要不现在你们三个一起来,跟我练练“我不动声色的说。

    这下小吴被震住了,他知道就算他们三个加起来也打不过我,小吴以前跟我练过,结果被一招撂倒,差点摔成脑震荡。

    ”你给我等着!“小吴甩下这句话带着其他两个混子走了。

    又得罪了一个人。

    我松开了搂着的女孩,她把手机递给了我,我也把她的手机递给了她。

    ”谢谢“她说。

    我承受不了这句谢谢,因为我根本没有救她,我相信因果,如果我没有偷她的东西,那么她就不会有现在的遭遇,所以听她说谢谢我很惭愧。

    我和她找了石凳坐了一会,我从旁边的店里买了一瓶果汁,和一瓶啤酒。

    她一杯,我一杯。

    我喝的是酒,我一难过就喜欢喝酒,喝酒后的头昏脑胀会让自己短暂没空去想那些烦心事,那女孩只是安静的喝着果汁,我斜躺着看着她,才发现她的脸上红红的,眼中还泛着泪光,而那些红红的,好像一个巴掌。

    怪不得她不敢出声,小吴打了她,小吴打了女人,我心里忽然对他无限鄙视,一个小人得志的烂人,一个人多却连我都不敢打的人,却带着两个混混打一个女人。

    女人,本应该用来宠爱,尤其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我看她看得呆了,特别是如此楚楚可怜的模样,她对于我来说太美,美得只要我再看上两眼就会不可自拔的爱上,也许这只是一时的冲动,随着时间会慢慢消散。

    但这一刻的冲动如此强烈。

    但我不能爱上她,因为我是个小偷,在这行里,一个人的缺点当然是越少越好,一旦我爱上了她,我就多了个缺点,一个大佬可能因为家人而心甘情愿的走进仇家的陷阱,这就是缺点的危害。

    但我不是怕这个,因为我是小偷,爱情如此盲目,如果我爱上她她也恰好爱上我的话,我就等于连累了一个人误入歧途,我有自己的良知,我不能。

    我在心里苦笑,现在才觉察出一件事,一件我从未注意的事情,原来,当我误入歧途的时候,也被剥夺了爱一个人的权利。

    我不再看她,不管她有多美丽我都不再看她。

    我今天坏了小吴的事,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尤其是他现在上位了,由一个新人到有了靠山,他肯定会找人冷杠我。

    想让他不找我麻烦,那就只能我先去找他麻烦,我不能坐以待毙,从小我就知道,当一个欺负你的时候,你不反抗只会被欺负的更凶,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要发狠,挨了拳头要还回去,让人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

    我从来不主动找人麻烦,但是这点觉悟还是要有的,在这行一个人惹了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