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
有点别扭,人多的时候,估计我是不好开口的。
吞吞吐吐的一声叫唤,三公的脸上就乐开了花,有点血色了。
他一下子从竹躺椅上翻起身,说:“明天早上九点半钟,你到老鹰山去给王家回一个喜神,记住,就是水井边的王永福家,他家独根苗结婚,期辰是我定的……”
“师……父……”
我嘴巴像被冻僵了一样,终究还是喊出了师父:“我还背不熟回喜神的后半截呢。”
“老子看你……跟着我起码也回过四次喜神了呢,还背不了?背不了就照着念!”
我嘴角一扯,悄悄笑了一下。
三公又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很享受的样子。他知道我是故意逗着玩,不过还是耐心地把回喜神的程序交待了一遍。
“在堂屋门口摆好香案,焚香秉烛,你就念偈语。念完后记得拿着香蜡纸烛,围着香案转上三圈。这拿香蜡纸烛的方法也很有讲究,左手拿着纸钱,三寸厚,三寸左右,也没那么绝对。右手拿着三炷香两只烛,要笔直朝上。你转上三圈,叫主家安排一个管事的人,拧着公鸡跟着……”
“晓得的师父,嘻嘻……”
“鬼崽崽!”
三公笑骂了一句,突然环顾左右,见无人,就小声说:“整完了,你把米带回来,利市钱你就自己揣着,那只公鸡,你就……”
又四顾一番,声音压得更低了:“你送到元婆家去。”
本章完
第3章 初出茅庐()
“元婆?”
我知道三公是个善人,但是元婆,她是一个疯子啊,值得行这份善吗?她会领这份情吗?
尽管镇上的、城里的、多少有点文化的人,都不拿正眼待见端公,认为端公都是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不值一提。但是三公一直告诫我,别人咋看是别人的事情,自己首先要看得起自己。我们端公不管是请神送鬼,趋吉避凶,做的都是善事。
想起来的确是这个意思,大到超度亡魂、小到收拾“夜哭君”,哪一件不是功德无量的事呢?
“嗯,小声点!”
三公的意思是怕三奶知道他把公鸡送给外人,然后就会生气,就会不停地念叨,他受不了。
虽然家里不缺公鸡,三公就是著名的“黄鼠狼”,三天两头都能把公鸡逮回来,但是一只公鸡,怎么说也要值八九块钱,我们一家五口,一个月的油盐差不多就是这个价。穿的吃的用的,两个小孃的学费,大多是靠三公的利市钱和卖鸡的钱。
回一个喜神,利市钱也就三块钱左右,大方一点的人家,最多给五块;那一升米,就算六斤的升子,五角钱一斤的大米,也不过就三块钱,加起来也没超过那只公鸡的价钱。
三公的这个善,行得有点大。
不过三公不要我说话,我也只得噤声。
第二天是因为三公同时接下两单活,他要去塘寨给人家安香火,要写佛家道教祖师爷、事主家列祖列宗很多的牌位,我拿不下。所以我只能独自去老鹰山给王家回喜神,这个简单多了。
这是实习三个月后第一次独立做的活儿,谈不上是法事,但也和鬼神有关。
三公的生意很好,以后小一点的事情,我和他分头做会成为常态。
临别的时候三公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势,却又有着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无奈。
“师父,还有什么要交待的?”
三公回过神来,急忙装出没事的样子,说:“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鹰山久留。”
这是我们做端公的规矩,做事的时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给帮亲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玩改天再去。
“知道了,师父!”
老鹰山在马鞍山的西北面,不远,大概就七八里路,但是路不好走,都是崎岖的山路,而且大都是陡坡。
这是一个初冬的季节,我穿的是四个兜的那种军绿色衣服,很薄。三公说以后我自己挣的利市钱都归自己用,要穿军大衣都不是难事。但是按照惯例,这一趟只能得三块钱,也只够买一件普通衣服的两只袖子。
要是加上那只公鸡……
一路泥泞,山上的荆棘挂满了晶莹的冰凌子,风冷刺骨。我不敢耽搁,一路走得很快,却又小心翼翼,生怕泥巴脏了裤脚,好在九点半的时候赶到事主家。
这时,稀泥已经淹翻了脚背,绿色军装已经凝上一层薄冰,冰凌条纹像动物化石一样爬在胸前,身子一动就哔哔啵啵作响。
里面只穿了一件衬衣,中间夹着一件很薄的毛衣线,很廉价的那种,还不是真正的羊毛做的。
我冷得难受,特别是脚快冻僵了。
我穿的是一双白网鞋,夏天买的,早已被稀泥浸透。
但是回喜神的事情不能耽搁。
哪年哪月哪天结婚,都是事先就算好的。王家结婚的期辰也是三公算的,他的规矩我懂,具体到新娘什么时候出娘家的门、什么时候进婆家的门等等,时辰都很有讲究。
回喜神的时间自然也是算好的。
还好我及时赶到了。
王家的土屋就在村子的路边,爬一个五六米的斜坡就到院坝。新娘已经到了,站在院子边上等着,有人给她打着一把红伞。
端公还没有来回喜神,新娘就不能踏进婆家的门,这个规矩大家都懂。
时辰不能错过,这个规矩大家也都懂!
关于喜神的传说是这样的,喜神原本是拜北斗星神门下修炼的一个虔诚女子,修道成仙时,北斗星君询问她是否有什么要求,女子以手抿口,笑而不答。北斗星君误以为她是祈要胡须,就赐了她长须,因为她笑时呈喜像而封为喜神,因有长须,不再让凡人看到她的形象,从此喜神专司喜庆,却不显神形。所以,喜神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形象,也没有专门的庙宇,高度抽象。
对喜神的敬奉在各种礼俗活动中都很常见,尤其在民间的婚礼中,西南片区一直盛行。
婚礼中的喜神,主要是针对新娘家的。出娘家的时候,娘家的喜神就一路车马护送,确保新娘沿途平安无事,大吉大利。到了婆家之后,必须将喜神迅速送返。倘若喜神一直在婆家逗留,新娘就会有可能出现异象。
至于会出现什么异象,三公没有说明,我年纪太小,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香案已经摆好,民间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会摆设香案。一张四方桌,上面摆放着一个升子,里面装着米,然后插着香烛。桌上摆放着值钱,还有一把菜刀,用来杀鸡的。
道具很简单,程序也不繁琐。
我和三公在老鹰山做过几场法师,大多数村民都认得我。
“三公没来?”
管事是村民组的组长王大明,论辈分是新郎的堂叔,四十岁左右,很和善地问我。
“我师父去塘寨了,这个事情又我来做。”
“哦哦……”
王大明还是笑着,不过笑的诚意不是太够。看得出,他对我这个十六岁的端公不太信任。
我仔细一看,才发现结婚的人居然是我初中同学王筱雪的哥哥王华,心里就有点不爽。
初三的时候我给王筱雪写过情书,被王华发现后,曾经在某个赶场天,把我拦在电影院门口威胁过我,说再给他妹妹写些乱七八糟的,他就要狠狠揍我一顿。
其实我不怕!
后来是我大哥二哥出面结解围的。虽然我们家住在乡下,但是大哥二哥的朋友多,一帮人跑来把我带走,事情才没有恶化。
但是后来王筱雪也警告过我,说他哥哥买了一把小叉子,也就是书面语说的匕首,叫我不要在给她写信了。
其实我还是不怕,但是王筱雪都这样说话了,在坚持下去也没意思。
那段懵懂的爱情因此无疾而终。
如今再看王筱雪,后脑勺的马尾辫子更长了,眼睫毛也更长了,苹果脸似乎瘦了一些,更好看。
老鹰山是什么风水宝地,咋就孕育出这么一个美人?
我不敢看她,看上一眼,下面就会有状况发生,内裤太紧,胀得我难受。
王筱雪已经考上了高中,在县城里读书,寒假才回家的,我几次在老鹰山做事情都没有碰到过她。
如今的我当上了端公,王筱雪不可能再用正眼看我了。
一码归一码,这个喜神我得好好的回,越是这样,我就要做得更好。
考取高中,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学。而我干了端公的行当,就一定会当上掌坛师的。
王华也看清楚是我了,眉头皱了一下,但没说话。
喜事嘛!
燃好了香烛,烧了九张纸钱,我也懒得掏出揣在帆布书包里的小本本,朗声就吟诵起回喜神的偈语。
“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娘到此,车马还乡……”
不就回个喜神嘛,这点小事还难得了我?
但是就在收场的时候,突然出事了。
回了喜神,我却忽略了各路神仙,还有前来王家看热闹、蹭吃蹭喝的鬼怪。
本章完
第4章 喜堂诡事()
回完喜神,要拎着公鸡围着新娘绕上三圈,原则上程序就算结束,剩下的是茅山弟子自己的事情,大概也和一般人家回喜神的程序没有多大关系。
拎公鸡的是王大明,作为生产队村民小组的的组长,这种事情他见多了,也干多了,就非常老道。
左手就将大公鸡的两只翅膀和鸡冠牢牢控制,右手唰唰几下就把鸡脖子上的毛扒光,然后抓起桌案上的菜刀就要杀鸡。
我突然很可怜这只鸡,同时也是可怜自己。要是把这公鸡卖了,再加上利市钱,我就可以买一件带棉的夹克了。
“慢,这个鸡不要杀了。”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王大明,按年龄应该叫他叔,但是我不是太喜欢这个人,所以就打着敞口说话。
王大明愣了一下,很快就醒悟过来,知道我想要活鸡,好卖钱。反正这公鸡怎么都是端公先生的,活得死的,主家也不会太在意。
但是回喜神的过程中,一定是要见鸡血的。鸡血可以辟邪,办喜事自然必不可少。不过不杀鸡同样可以见血,这个王大明也懂。
但是我们都忘了,鸡血辟邪不假,同时也能引来吸血鬼。
王大明朝我笑了一下,很有巴结的意思。身为村干部,怎么就这么没有主见、没有原则呢?这就是我看不起他的原因之一。
不过话说回来,黔州省的山水都有灵性,特别是云雾山一带。现在都改革开放了,大家都有信仰自由,官再大钱再多的人,虽然不是那么明目张胆的主张迷信,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该干嘛就干嘛。他王大民不就是一个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吗?就算他自己不迷信,难免老爹老妈会有个头痛发热的时候,孙子孙女会碰上“夜哭君”的时候。
这些事情,他总得找端公帮忙。
这样一想,我享受王大明的巴结也就心安理得了。
王大明笑了笑,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一拧,长长的指甲就掐掉了大红公鸡的大红冠子,鸡血就汩汩的冒了出来。
他拎着公鸡在我的身后,围着新娘转了三圈,地下了稀稀拉拉的撒了不少鸡血。
然后,所有人都认为回喜神的事儿算是完了,其实我也觉得完了。
不过三公在昨晚上就交待过,我第一次出来做事,还是谨慎一些为好,不要嫌麻烦。
于是我就提着桌案上的那把菜刀跑到厨房去。
以前跟着三公回喜神,也看过他提着菜刀钻进厨房过,但是却没怎么注意。昨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回喜神能面面俱到当然是好事,因为主家办喜事,各方神仙鬼怪都会赶来凑热闹,能把招呼打到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有一点,厨房是一定要去的,因为有厨神在那里。
民以食为天,厨神的招呼是一定要打到的,其他神仙鬼怪忽略也不要紧,喜事嘛,他们也不会见怪。
我在大灶前面焚香烧纸,然后用菜刀在大铁锅里比比划划,凭空画了“刺令”的符。
几个厨师在一边咋着纸烟,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很是诧异。我满足地画完符章,算是对厨神一个交待了。
做完这一切,我把那一升白米倒进帆布书包,刚好装满,然后拎着没有杀的公鸡,当然红包早就揣好了的,我就去元婆家。
走出王家百米远,我才发现我并不知道元婆家住哪里?
以前只听三公说过这个人,是个神婆,会下神,却是换一个神神叨叨的婆娘,跟疯子无异,就住在老鹰山最边上的土屋里。
可是村子边上的有很多间土屋,我却不知道元婆住的是哪一间。
正准备找个人问问,却听见身后有人喊:“闵得权!”
声音很急。
一回头,却见王筱雪气喘吁吁跑过来,一脸怒气:“你站住!”
咦?什么意思?
我正纳闷着,却见王筱雪的表情正在复杂的变换着,慢慢的怒气竟然就消散了,换成一脸牵强的微笑:“闵得权,我求了,我家就一个哥哥,你得想办法让我哥哥给我们家传宗接代……”
“咋回事?”
我更是纳闷了,你家哥哥要传宗接代,关我什么事?难不成……不行,你嫂子太丑,我年纪尚小……
心里龌龊地乱想着,嘴上却问:“咋啦?安?”
王筱雪突然嘴角一瘪,泪水就躺了出来,把长睫毛点缀得非常好看。
我突然有些心疼,大声问:“咋啦?你说话啊……”
“我嫂子疯了!他们说,是你回喜神的时候,没把事情做干净……”
放你妈的狗臭屁!
心里骂着,我却顿时遭电击一般杵在原地,冷风吹在脸上也不觉得冷了。
手腕子一松,手里的公鸡扑腾几下就挣脱,咯咯叫着窜进了山路边的荆棘丛中……
“怎么会这样呢?”
第一次单独做事就见鬼了,是哪个程序没有做好?还是有人捣鬼?
“走,回去看看!”
我也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