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本来还以为朱炯故意找茬,可是往锅里一看,一颗滚圆的东西上下漂浮,显然不是馄饨。
老板也很吃惊,拿过漏勺,一捞,就着灯光一看,白惨惨的一颗眼珠子!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朱炯拿过眼珠子放在自己左眼上,眨了眨左眼,指着自己黑洞洞的右眼,“老板,劳驾您,锅里还有一颗呢?”
“鬼啊!”
也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声,呼啦一声,客人跑的一干二净。
有一个人饿的不行,看到大家都跑了,跑了两步回头端过馄饨跟着跑,边跑边吃,“哎我说,怎么回事啊?!”
“别提了,馄饨锅里捞出了鬼眼珠子!”
结果那人吃了小碗,反倒吐了一大碗,一算赔了啊。
老板紧紧抓着抽屉,看着朱炯,想跑却抽不出抽屉,钱全在里面,这要是丢了,回去会被老婆骂死的。
“大哥,你还认得我嘛,大哥你今天怎么没唱歌啊?”
“鬼啊!”
老板终于忍耐不住了,拖着湿淋淋的双腿丢下抽屉也跑了。
朱炯笑了好一会儿,笑得都累了,坐下来把自己的那碗馄饨吃了。斜眼一看,老板躲在一个断墙后面,一直在偷偷向这边看,小本生意,这些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不值钱的东西,确是他养家糊口的命根子。
朱炯觉得自己可能有些过分了,拿出一大块银子扣在碗下面,起身回店睡觉了。
老板就这么偷看着,虽然朱炯走了,他也不敢过来,一直等到天亮了才爬过来收拾东西。
令朱炯没想到的是,真正让老板收益的不是那块银子。
也不知道人都怎么想的,反正从此后,鬼眼馄饨名声大噪,人都愿意凑个热闹图个新鲜。
这一下子馄饨摊改馄饨铺子,穷樵夫,一夜就奔小康了。副作用就是,他老婆终于点亮女人卖卖卖的天赋点,从此他起早贪黑做馄饨,几年后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当初啊,我就不应该骗那个鬼,我好后悔啊!不然,我还是一名会唱歌的快乐樵夫。”
(本章完)
第67章 ,再回永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再说朱炯天亮起身,只剩下最后五里路了,他一边走一边看着四周的风景。
但见山岗上绿树成荫,河边野草蔓延不尽,还长着几朵小黄花。一边看一边走,景色越来越好,路越来越越窄,人烟越来越稀少。
不对啊,五里路早该到了,看着一片片绿意盎然连绵起伏的小山坡,树上不时飞起几只鸟儿,草丛里不时跑出几只野兔,一个个山丘,全是野草乱树,四周哪有人烟啊!
不会又被人忽悠了,走错路了吧?!心里一急,脚下加快步伐,翻过一个山丘,终于在一个爬满青藤的小山崖下发现一个破草屋。
一个老大爷坐在屋前一个木桩上在一旁树下剥花生。
“大爷,请问永安怎么走啊?”
“永安?嘿嘿,这里就是喽!”
朱炯一惊,仔细一问,原来这里的确就是永安。本来繁花似锦的东南第一大都市,如今荒无一人,草木丛生,野狗狐狼奔跑其间。
朱炯扯过一旁断崖上的藤曼,里面露出一段残破的的城墙,此地确是永安。
渐渐的朱炯以城墙为参考,辨别出了当年基本的建筑,找回到自己当初住的王府小院,扒开半人高的杂草,显露出了那个假山。
当初自己只恨假山下的蛐蛐少,如今四周一片虫鸣声。扒开泥土,露出一个石缝,塞着半截木板,破败的木板上刻着“朱炯”两个字。
抬眼望去,天地间一片绿色,有花有树有河流,有虫有鸟有青山,只是没有家。
孑然独立多时,擦去木板上的泥土,又将它放了回去,还用石块重新赛好,这是他家里唯一的东西了。
回到破草屋,朱炯向大爷问起当年的情由。老大爷用浑浊的双目打量了一下朱炯,放下手里的活计开始了他的回忆。
他本是一王府里面一名普通的卫兵,年纪大了需要退休,因为他自小无父无母,无家可回,王爷便举荐他做了看城门一名楼官。
楼官严格算来不是官,只是在城楼上负责打鼓的,早上打鼓开门,晚上打鼓关门,是一个养老的活。草屋后面的断墙,就是当年他打鼓的城楼。
那夜韩将军领兵冲进了永安,四处烧杀,门开后,城楼反倒没人理会,因此他捡了一条命。
后来兵撤了,那些存活下来人,十不及一,掩埋了亲人的尸体后,又走了一大批。死的人太多了,晚上到处闹鬼,永安俨然就成了一个鬼城,再后来能走的人都走了。
他实在无处可去,年纪大了也不那么怕死了,便一直留了下来。
老者长叹一声,“可怜润王爷有一百个儿子,一夜被杀了个干净,韩将军挖了一大坑把他们埋在里面,取名:百王墓,就在此处西面最大的那个土丘就是了。”
朱炯一双拳头捏的吱吱作响。
老者知道润王爷是冤枉的,时常去百王墓扫墓,并在百王墓前面挖了一个土坑,打算自己快不行时,就爬进去等死。
“王爷对我有恩,我能做的唯有如此了。”
朱炯怅然不语,过了一会儿问清楚了百王墓的位置,为老者留下了一些金银,老者一定要问他是谁,他说了自己的身份,转身走了。
老者激动的跪倒在地,眼泪模糊,喃喃说道:“王爷啊,你还有后,还有后啊!”
来到百王墓,那是一个巨大的土丘,有一座二层小阁楼大小,四周是一圈石头垒的墙,包裹着土丘,上面长满了高高的野草。
墓前有一块小平地,看得出时常有人来,定是刚才那个老者了,平地旁边有一个浅浅的土坑,那是老者为自己挖的坟。
朱炯打算在此过一夜,就当是为自己的父亲兄弟们守夜了,明日一早,出发去京城!
现在的永安完全是动物们的天堂,不时有兔子刺猬狐狸黄鼠狼等,从身旁跑过,朱炯坐在地上也不理它们,它们也不理朱炯,仿佛这就是一块石头。
半夜时分,银月东升,银霜满地,虫鸣阵阵,百王墓后面的树丛里却传来说话声。
“姐姐,这里早就被他们搜遍了,只怕我们今天要空手而归了。”
“我说妹妹啊,你想啊,现在他们都在别的地方,反倒这里空荡荡的。”
“你是说,他们会把那些游魂野鬼赶到这里来!姐姐你好聪明啊,那我们快开始吧。”
“瞧你急得,来布网吧,要仔细些不要有漏的地方。”
听到此处,朱炯不仅十分好奇,看这意思,这两个姐妹三更半夜是来荒山抓鬼的。
刚想要起身,看到眼前这座大大的坟茔,又停了下来。
“父王,各位兄弟,生的时候我们都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如今你们连魂魄都被人拒走了,我就好好陪你们一晚吧。”
朱炯盘膝坐下,不再理会那两个女子。
月光下,只见树丛中走出两个年轻的女子,身着轻纱,四条大腿,比十六的月亮还白,身材曼妙,步履轻盈,穿过杂草一步步走了过来。
“姐姐,这个大土包,阴气好重啊,那些鬼魂最喜欢了,我们就在此布网吧。”说话的女子瓜子脸,很活泼俏皮,身穿绿色轻纱。
“我就是奔着这里来的,这是百王墓,当然阴气重了。”姐姐长的略微丰盈些,更为端庄秀丽,身着黑色轻纱。
她们马上就发现了地上的朱炯,但朱炯此时一心想陪父亲和兄弟们一夜,收敛呼吸一动不动。
“这里怎么有个死人啊?”妹妹走上前来探了探朱炯的呼吸,果然一点人气都没有,还微微带着一丝鬼气,“皮肤还很软,应该是刚死了,看我拒他的魂魄。”
妹妹伸出洁白碧玉般的胳臂,从背后抱住朱炯,双手按在他的心口处。
接连作法,却一丝魂魄都没有吸出来。
朱炯心道,好你个妖女,竟然趁这个时候来非礼本王,在我的胸前又摸又挠,要不是本王打定了注意,非好好收拾一下你不可,定要叫你跪地求饶。
(本章完)
第68章 ,夜半荒山来抓鬼()
姐姐根本没怎么理会这个调皮的妹子,她感知不到朱炯身上的人气,便直接把他当死人看待了。伸出十个细长的手指,张嘴对着手指一吹,无数条丝线从手指里面飞了出来,径直进入了大墓中。
那些丝线看不见,但朱炯能感觉到上面的鬼气和妖气。
妹妹摆弄了朱炯半天,也没有拒出他的魂魄,有些焦急,她刚从姐姐那里学会以死尸的身体为媒介,来拒那人的魂魄,想不到一出手就失败了。
她干脆从背后,直接骑在了朱炯身上,双手紧紧抱着朱炯的头,拧着眉头,拼命的作法。
这两条修长皎白的大腿,挂在胸前,朱炯的心啊,扑通扑通的直跳。
“我说姑娘,你这么着急啊!不如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明天晚上再来找我可以吗,我们再好好耍一耍。今晚贫道真的没有时间陪你啊!”
朱炯只觉得背上的女子吓得一激灵,嗖的一声,从自己背上跳了下来。
“你,你没死?!”
姐姐也被吓了一跳,马上停止了做法,走过来扶住妹子,十分戒备的看着朱炯。
“说起来,我们可能是同行,我偶尔也抓个鬼。今天在此闭目冥思,让二位误会了,十分抱歉。”
听朱炯如此说,妹妹很是生气,原来朱炯也是一个抓鬼的,“你怎么假扮死尸,还占我便宜。”
“姑娘,我真的没想占你便宜,都是你主动的。刚才你都那样了,我摸都没摸你一下,对吧?!”
想到自己刚才的举动,妹妹更生气了,忍不住就要出手,却被姐姐拉住了。
她听闻有一种炼尸术,恶鬼直接侵入一个人的体内,在那人的体内炼化那人的精魂,将其吞食,因为有身体这个丹鼎,吸收效果特别好。眼前这个人,十有八九正是有个恶鬼在其内。
“既然是同行,我们并不知道你在此,但我们今天也不能白来,你冥想你的,别干扰我们抓鬼。”
“这位姑娘还是很明白事理的,你们请便。”
当下那个姐姐拉着闷闷不乐的妹妹走到一旁,二人坐下来说起了悄悄话,不知道姐姐说了什么,妹妹又重新开心起来了。
朱炯也不理会她们,他打定心思,要安心在此守一晚,为了自己那些其实并未怎么接触过的家人,但家人永远是家人。
到后半夜时,月色变得十分朦胧,也起了风,凉凉的,沿着杂草忽悠悠的吹来。
一道道模模糊糊的人影,踩着阴风,一头钻进了大墓中。
朱炯知道,此时墓里面只有尸骨,没有魂魄,而且韩将军那些人,也不会仔细准备棺木什么的,自然也没了守墓各种设施,因此这里才变成了众鬼可以随意出入的场所。
姊妹二人看到来了不少鬼魂,躲在一旁偷偷的乐。
等到快五更天时,月亮已经下去了,也快要天亮了。姐姐伸出十指,吹了一口气,那些墓里的丝线一根根又回到了手上,双手一抓犹如收渔网一般,呼的一声,从墓里拉出一群鬼,有二三十个。
只见那些游魂野鬼还都是他们临死前的模样,大都衣衫褴褛,骨瘦如柴,偶尔有几个穿着锦缎的胖子,不是胸前插着一把刀,就是头上有一个大坑,再不就是七孔流血。
众鬼被网住了,四处挣扎着,呜咽呜咽地痛哭。但被姐姐的渔网牢牢捆住,怎么也挣扎不开。
妹妹走到了朱炯身后,笑着说道:“我们家在此东面二十里外的翠碧山庄,有兴趣过来坐坐哦!”说罢还拍了拍朱炯的肩头。
“姑娘如此美意,贫道一定会去的。”
朱炯心道,正担心找不到你呢,不但告诉了我地址,还在我身上留下妖丝,都送上门了,本王一定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的。
说完这些,姐妹二人喜滋滋地拖着渔网,拉着一众鬼魂,驾风而去。
五更天明,朱炯对着坟墓磕了几个头,伸展腰肢站了起来,运出鬼气感知墓里面已经没有孤魂野鬼了,便使出鬼书秘术,在四周布下结界,使得那些鬼再也不能进入墓中。
回到老大爷茅草屋的时候,大爷还没醒,朱炯又留了一些金银在桌子上。
出门寻着身上的妖丝,化为一道残影凌空飞去。
然而这妖丝指示的方向却不是东方,而是北方。朱炯正纳闷儿呢,一座密林出现在了面前。
此处正是郑屠子的老窝,香肉磨坊。香肉是人肉,她们抓鬼来香肉磨坊干什么?!
心怀疑惑,朱炯悄悄潜了进去,吸取了上次和茅一飞来时的教训,这次他选择了从前门进去,并且是从屋顶进去。
那是一个极大的大厅,这样的大厅有很多房梁,朱炯掀开一片瓦,小心翼翼地向四周看去,房梁上空荡荡的,一个鬼也没有。
再向下面一看,地上全是鬼。
使了一个鬼术,穿过房顶,朱炯坐在房梁上向下仔细观瞧。
最里面一个高台上,坐着一位大汉,满脸胡须,身穿金色盔甲,身旁坐着郑屠子和花娘子。
高台下面坐着花娘子手下的那些妇人,每人身旁坐着一个兵丁;郑屠子手下的那些恶鬼,在更外面围成一个圈,里面是一些游魂野鬼,其中就有昨晚那两个姐妹抓来的。
郑屠子端起一杯酒,对着金甲大汉说道:“赵统领,以后我和花娘子就全仰仗您了。”
赵统领哈哈一笑,声音非常豪迈,“那里那里,我看方统领是被玉娘迷住了。他不要你们,正好,以后你们就是我老赵的人了,来,喝一个。”
赵统领端过眼前的大碗,仰头咕咚咕咚,干了一个精光,郑屠子和花娘子也陪着喝了一杯。
“好酒!”赵统领今天很有兴致。
“不知赵统领想吃什么菜呢?”花娘子笑着问道。
“来了香肉磨坊,当然要尝一尝这里的五香肥牛了。”
“好说好说!”郑屠子一挥手,早有几个恶鬼等在一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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