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好,他呢?还好吗。”
男子微笑着问。
似在寻问一位老友,又似是一个陌生人。实际上,对于他,也的确是再陌生不过的人,所谓现任。
“他刚刚告诉我,他很好。”
巧笑倩兮,女子的眼眸如星光璀璨,狡黠,灵动。
……
“坏了!”
不远处盯着监控器的导演猛地一拍大腿,低声呼道。
“骆冰记错词了,这是薄锦辰的!她这时应该说‘他很好,她呢’,然后服务员时机恰好的把咖啡端上来,坏了坏了,剧情错了,节奏也乱了!唉,无论是光还是走位,所有场景画面都这么好,结果……可惜了。”
第三十六章 广告拍摄完工()
这份若精灵般的灵动、狡黠,属于剧情里的女子,更属于骆冰本人。
她,在故意逗自己!
几乎瞬间薄锦辰就意识到了藏在骆冰笑颜后的俏皮。
“她呢?”
她笑意盈盈,眼底满是无辜。
这女人,真是……
“先生,您的拿铁。”
不知变故的服务员按照事先准备的时机端来一杯拿铁,再又离去。
视线扫过服务员离开的背影,薄锦辰脑海中灵光乍现,有了!
“它也不错。”
晃了晃手里的咖啡杯,他脸上的弧度放佛与窗外灿烂的阳光融为一体,温暖,和煦。
“CUT!”
导演举着扩音喇叭高声喊道。
“郑导,重来吗?”
场记手里托着打板,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自然知道刚刚薄锦辰的临场应变很好,但谁知道脱离剧本的演绎,郑导这里能不能通过呢,导演,大多是独裁者。
“不用了,就这个版本,非常好。”
郑导满意地点点头。
前文就已经提到,镜头走位、灯光等等都十分完美,唯一的漏子就是骆冰说错了台词,但薄锦辰的补充却是画龙点睛之笔,好极了!
“收工!”
……
化妆室内。
“你是故意的。”
卸完妆从更衣室换了身休闲服出来,看到骆冰还坐在沙发上整理背包,薄锦辰走上前,低声说道。
“但你也化解了尴尬啊。”
眨巴两下眼,骆冰并没有否认。
此刻她还没戴上口罩与黑框眼镜,吹弹可破的肌肤,精致的五官,秋水般的眸子,就这么暴露在薄锦辰面前。这是薄锦辰第一次真正看清楚她,与酒吧的昏暗光线,先前的外物遮掩、妆容粉饰不同,眼前素净的骆冰让人心生爱惜,如同无暇的瓷娃娃。
有多久没看到过让他感觉这么舒服的女人呢?薄锦辰不知道,也许从未有见过。
“你是故意等着我化解尴尬的。”
浓密上翘的长睫毛完美隐藏了他眼底的欣赏,薄锦辰轻声叙述道。
方才卸妆的时候,他回想起对话时的点滴,突然捕捉到了一个细节。骆冰将一句话的对白有意分解成了两句,弥补上设定对白的节奏。
“他呢?”
“他很好。她呢?”
“她刚刚告诉我她很好。”
服务员来。
这是原先的设计,如果骆冰是真的记错了台词,对话应该是:
“他呢?”
“他刚刚告诉我他很好,她呢?”
“xxx”
服务员来。
假如是这样,他根本就没机会说出事后被大家称赞的“它也不错”来,这是典型时间差的问题。即使薄锦辰早早就想好了如何解决,没有服务员的配合没有咖啡杯,他也依然无计可施。
之所以一切能如此吻合,是因为骆冰早早就把节奏拿捏好了,其他人都被她骗了去,以为刚才是失误或临时起意,但实际上,薄锦辰的反应从一开始就在她的预料当中。
“唔……你难道不能装作不知道么?”
皱了皱鼻头,骆冰有些不满。
女人可以很聪明,但绝不能让男人知道。一个美丽的女人,会让男人甘心臣服,但一个美丽又聪明的女人,却会让男人唯恐避之不及。
“那你呢,难道就不担心我没按照你的想法进行?”
挑了挑眉,薄锦辰的嘴角有些许玩味。
骆冰的顾虑,他大致能够猜到,然而,那不过是世上99%的男人,一名不羁的公子哥的口味能与一帮下半身思考的牲口相等么?他,截然相反。
“程程说,你很有天赋,也很聪明。刚巧有这个机会,如果不行,大不了重拍咯。”
骆冰抿唇浅笑,态度倒十分无所谓。
“谢谢。”
薄锦辰同样勾了勾唇角,没有多说。
骆冰是星克拉历年的代言人,地位形象无可争议,无论是否出彩她的吸金力与魅力都是不容分说的。但薄锦辰不同,他的第一个代言,自然是越出色越好。
按照原先的剧本,两人都算不上标准意义的主角,主角是那杯咖啡,但现在,广告的主角却已经巧妙变成了薄锦辰&咖啡,他们被捆绑在一起。从某种角度而言,骆冰是刻意放低自己,成为那片衬托的绿叶。
她不说明,不讨人情,满不在乎,却未必他不心知肚明。
拍摄现场,工作人员陆陆续续整理着各项杂物,一名群演趁没人注意悄悄上了楼,躲在楼道旁的杂物间,拉开门缝,露出一双小眼睛牢牢盯着过道。
翘课,这种事莉莉在大学里做过很多,反正她成绩好也不用在乎,但私闯工作区域,像贼一般偷偷摸摸地观察四周,还真是她人生头一遭。
砰…砰砰……
一颗心脏剧烈跳动着,小眼睛更是不敢放过走廊上的任何一道身影,既怕被人抓到现行,更怕错过了薄锦辰本人。当然,就眼下看,她还是太高估了薄锦辰的人气。
大咧咧的从化妆室走出来,薄锦辰没有给自己做任何遮掩,脑子里想着明天拖油瓶上学的事,嘴边溢出一丝幸福的笑容。
忽然!
身前的房门被人打开,一个胖乎乎的女生朝他冲了过来……
“薄锦辰,你,你好…我,我是你的粉丝…我……”
这一刻,莉莉大脑空白,惯来自诩伶牙俐齿的她,竟然结结巴巴,嘴里的每个音节都在颤抖。
天啊!好丢脸……他,他走了!他是不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像个神经病,所以就走开了。
朝思暮想的人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感受着他在空气中留下的余温,莉莉的脑袋里顿时有无数念头涌起,她甚至痛恨起这个瞬间的自己。
“嗞……咔!”
一阵门栓合上的响动,惊醒了沉浸在深深怨念中的莉莉,回过头,却见到心中的男神只是走过去将杂物间的门关上,然后又重新朝她走来。
“下次,要记得把门合上,不然会被发现的。”
薄锦辰嘴角挂着抹淡笑道,嗓音清澈,温醇如酒。
刹那间,莉莉的眼前仿佛开启了一扇神门,里面草语花香,生机勃勃,犹如天堂。
看着身前的胖女生一副愣住的样子,薄锦辰轻声笑了笑:
“你是我的粉丝?”
“嗯嗯。”
木木地点头,莉莉觉得她陡然丧失了语言功能,整个人都好似沉浸在梦中,周遭的一切实物都幻真幻假,充满了梦色的瑰丽。
“走吧,这里不适合聊天,前面街角还有家咖啡厅,我请你喝咖啡。”
低头瞧了眼手表上的时间,薄锦辰微笑道。
颜墨由于办理拖油瓶入学的事,今晚要在外面吃饭,所以小家伙的晚饭就落在了薄锦辰的身上。但晚餐时间离现在还有差不多两个小时,他倒是可以和眼前这个自己的粉丝聊聊。这么多年来,虽说勾搭过不少女性,可粉丝这个神奇的存在,他还当真有些好奇。
在生活中与他素未谋面,更没有瓜葛的人,却这么莫名其妙地追逐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捍卫一个人,这或许不是世上最坚守的爱,但一定是最无私的爱。因为,她们都是他的陌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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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到!第二更又要迟到了,两点左右上传。
谢谢大家的推荐票,有熟悉的名字和之前从没在书评区出现过的,因为只能看到前三名,所以就不一一点名道谢了。总之,你们让我知道真的有人在追看这本书,感觉很微妙,美好。谢谢~
第三十七章 缪斯庄园()
“安安,一会儿就要去上学了,开心吗?”
餐桌上,看着拖油瓶穿着天蓝色小西装的校服,薄锦辰的眼底满是笑意,这萌帅的样子,真不愧是他的儿子。
“爹地,什么是上学啊?”
圆圆地大眼望着薄锦辰,小脸上尽是疑惑。
“上学,就是有一堆小朋友和你玩。”
慈爱地摸了摸拖油瓶的脑袋,薄锦辰微笑着解释道。
“一堆小朋友?是玩具吗?”
拖油瓶兴致勃勃道。
闻言,薄锦辰满头黑线。原身自己的生活圈太过封闭,导致拖油瓶也与外界接触得不多,完全不知道小朋友的意思。
“不,小朋友就是和你一样大的小孩子,但是,你们可以一起玩玩具。”
“这样啊。”
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拖油瓶的小脸上居然浮现了一丝与薄锦辰平日如出一辙的玩味笑容,像是故作深沉,又像是捉摸不透。
“哈哈……”
看得薄锦辰不禁一乐。
“先吃早餐,吃完后你去了就知道了。”
“嗯。”
眨巴下眼,拖油瓶专心致志地消灭起身前的鸡蛋羹来。
考虑到昨天已经出现粉丝拦路的情形,薄锦辰终于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送拖油瓶上学的任务想当然落在了颜墨身上。
目送两人出门,薄锦辰的心里忽然有点涩涩的,他是拖油瓶的父亲却不能亲自送他上学,果然是一得必有一失啊。成为演员,固然令他和拖油瓶的生活产生了良性变化,但这份父子间的天伦之乐也牺牲了不少。
甩了甩脑袋,他索性走到电脑桌边上网。昨天遇到的那个粉丝在与他合照拿到签名后说,会在网上给他建一个粉丝俱乐部,正好现在有时间看看。
点开搜索页面,输入自己的名字,嗬!出来的消息还不少,居然有近百个网页,底下的分页码已经到了第4页。
第一条:致青春惊现高领暖男
第二条:致青春发布会,看本年度最励志的新人
第三天:《初恋复仇记》,史上最帅胖子大转身,晋级男神
……
第1页全是《致青春》与《初恋》的官方新闻,薄锦辰稍稍浏览了下标题就跳过了,而第2页的情况与第1页也差不多,都是一些花边新闻,还有不少是剧组自己放出来的。
直到第3页的末尾,一行大字突然跳入薄锦辰眼帘。
【缪斯庄园:薄锦辰的粉丝俱乐部】
这就是那个叫莉莉的女生给自己建的论坛么?带着疑惑,薄锦辰点了进去。
和大多数明星论坛一样,一张他在《致青春》发布会上的照片成为了论坛的背景封面,目前它的结构还很简单,点进来后没有类别分项,直接就是贴子,贴子不多,只有五个,论坛总点击量也仅有37。
被置顶的一条是:「论坛须知(有薄锦辰的私人照噢~!!)」
发帖人:版主…管家莉莉。
1。关于论坛名:为什么叫做缪斯庄园?
版主昨天有幸去了贵公子(为什么这么称呼他?详见第二条)拍摄星克拉广告的现场,是在逛其他论坛无意中捕获的讯息,贵公子现在是新人,根本没有官方的日程信息,版主也是机缘巧合发现的,这个暂且不提,版主要说的是:
贵公子真人好帅啊!比网上的照片,潜意识视频里还要帅上一万倍!
是版主夸大了吗?NoNoNo!文末会附上一张版主与贵公子的合照,看见近距离素颜照你们就懂得了,但版主还是要说一句:真人比照片帅一万倍!
是不是跑偏题了?好吧,原谅下版主至今都在小鹿乱撞的小心脏,既然偏题了,那就先来说说版主与贵公子的见面经过吧。(*^__^*)嘻嘻……
得知了贵公子的地理位置,恰巧和版主是一个城市——我大帝都!哈哈哈……于是版主二话不说,拉上几个姐妹,翘课奔赴现场。其后,又凭借版主得天独厚的外形条件入选……群演。(呃~~(╯﹏╰)b)
于是,在成功入场,广告拍摄完毕后,版主成功混入了二楼工作区域,终于!终于与贵公子见面了。
那一刻,版主仿佛站在了世界,噢不,是宇宙中心,贵公子就是永恒的星光。贵公子人很温暖,比致青春的王可可还要温暖,王可可的只温暖了玉倾倾一个人,但贵公子温暖了全宇宙啊!
贵公子邀请我去街角喝咖啡聊天,(不要把贵公子想歪了,他没有任何杂念!为什么这么说?看到文末的照片你们就懂了,版主实在……实在不是传统意义上能让人升起杂念的人……Orz…)
好了,重点来了!为什么是缪斯?在与贵公子的聊天中,我问他:你是科班出身吗?他告诉我:不是。我就继续问他:那演戏是你的兴趣爱好吗?
他回答我:每个行业里都有各自的缪斯,而我的缪斯就在那里,我在这里。我不知何时将会走向她,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站在她的身旁,她就在那儿,这(指演戏)是我通向那里的路。
其实我觉得贵公子是担心我听不懂他的意思,所以刻意加了第一句话,在我看来,这就是关于贵公子的寻找之路,寻找属于他的缪斯。
马丁·路德·金说,信仰是在你看不见整段楼梯时就踏出第一步。缪斯,就是贵公子的信仰,终将走向的彼岸。
所以,论坛名是缪斯。
2。关于贵公子的称呼。
刚刚是不是没有解释庄园?别急啊,首先呢,在版主个人与贵公子的接触中,发现他不仅是目前为止饰演的角色都是富家大少,他本人身上更充斥着浓浓地贵族气息。
如果说,那些角色展现了他凌驾一切的财力,那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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