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的确确如方无邪所说,不是绝地而是“活地”。这处活地唯一和外界有联系的是那处永不干涸的流水。而地下河网纵横,他的修为不够,达不到不用呼吸的地步,屏住呼吸深入两次寒谭差点没冻死在里面,就再也不敢试验了。
胡斌是华夏势力最为雄厚的胡家小公子、是极富盛名的“青年才俊”、是拥有一方势力的掌舵人,他是个聪明人,极其聪明的人。
聪明人很少会做糊涂的事儿,胡斌更是不会,除了绑架苏苏威胁方无邪一事上。
每每想起此事,胡斌都恨不得抽自己俩巴掌。他明知道方无邪(方苏)是那人的传人,还敢用极端的手段去谋取想要的东西,真是后悔死了。
当然,这后悔不是他不应做那样的恶人,而是后悔他被猪油蒙了心,这些年来无往而不利的强权让他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只当人人都是他胡家可随意揉捏的泥人,却忘了泥人也有三分火气,狗急了都能跳墙,何况疑似仙人的传人。
如果时光能重来,胡斌是绝不会做出绑架那女孩这么没技术含量的事情,尤其是被萧炎怂恿后,竟然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还给那女孩下了必死的毒药,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然后再把自己埋了的节奏吗!
唉,十六岁就是商海里最引人注目的弄潮儿,二十多年来,已经成长为华夏最富盛名的风投家。没想到却在关键时候忘记了风险投资这个老本行,做起了剪径强盗的买卖。
如果时光能重来,胡斌想:自己定然会在盛德斋失利一事发生后就及时收手,从另一个角度接近方无邪,就像一直以来唐敬亭那样支持方无邪,慢慢的和他成为朋友。那小子是个情种,又极重江湖道义,若真的成了朋友,还怕将来没有好处吗?
可惜时光不能重来,胡斌被关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除了总结失败的经验外,就只能日夜不停的修炼。期待着自己能熬过去,熬到方无邪记起了他,再次来到这里,那样才有生离此处的希望。
不得不说,此处世外桃源是个非常适合修行的地方。这里环境优雅,天地灵气充足,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手机、电脑这些乱七八糟的设备,见不到任何人。如此一来除了吃饭、睡觉、发呆外,所有的时间都能用来修行。
百多天的时间,胡斌竟然已经跨过了五阶门槛,成为名副其实的罡气境修者。
境界的提升,让胡斌隐约间对修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曾经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甚至如神话中获得永生不灭的身体,因此才会魔症一般去追寻那人曾留下的东西。但随着境界的突破,他忽然明白,修行上也许有很多捷径可走,但强大的力量,必须靠一步一个脚印的获得。与其妄图一步登天,不如夯实基础,走出个步步生莲。
关着吧!就关在这里也很好,说不准哪一天真的修炼成仙呢!
时间缓缓流逝,胡斌也慢慢的沉下心来。
这天他行功三十六周天后,去寒谭里洗去身体里淬炼出的赃物,光着身子往回走。之所以光着身子,是因为他被抓来的时候只有一套衣服,还破破烂烂不堪大用,若是每天穿着,一旦有机会出去,连个遮羞布都没有了。
他光着身子回茅草屋休息,还没进门就觉得屋里似乎和平时不一样,好像多出了一股气息。他有些茫然的四处看了看,这里隔天绝地,不可能有外人进来,难道是错觉?
胡斌手放到门上,没有听到呼吸、没有心跳,反倒是觉察到一股死气。修者对天地之间的气机感应最是灵敏,他虽然不是捉鬼大师,但也能隐约感觉到死人身上才有的“死气”。
这处绝地外人无法进来,有死气,莫不是那厮身死道消后,肉身回到了这里?
胡斌心下一动,忙伸手拉开屋门,看到床上躺着宛如干尸一般的尸体,他的心彻底凉了下来。
“果真是死了吗!”胡斌怔怔的站在门口,他当然不是伤心看到方无邪死了,而是担心方无邪一旦身死,他就再也无法离开此处了。
可这厮为何死的如此奇怪,怎么变成了一具干尸呢?
胡斌真气布满周身,凝练出淡金色的罡气护甲遮住身体。他的皮囊生得好,光着身子的时候有些滑稽,可这淡金色甲胄加身,看起来英姿勃发,到像是仙人临世。
他小心翼翼的走到床头,伸手探了探干尸的鼻息,又摸了摸心口,完全能确定此人已死。但他对方无邪并不算熟悉,被关在这里太久了,记忆多少有些浑噩,更是忘了方无邪的模样。此时虽然猜想干尸就是方无邪,可看着面前的骷髅,越看越不像记忆中的样子。
胡斌的视线在干尸身上来回观察,那灰白龟裂的皮肤下一丝血肉都没有,透过皮肤的裂纹,能看到微微发黑的骨头。他拿了根棍子敲了敲干尸裸露到外面的腿骨,竟然应声断裂,很明显是酥得不行了。
这尸体绝非新死!血肉都烘干了,骨头都酥了,最少也死去个把月了。
胡斌得出了这个结论,吓得心里有些突突,一个死了个把月的干尸,怎么会突然间出现在自己床上。难道是那厮特意弄来吓唬人的。
对,一定是他在吓唬我。
胡斌隔空一抓,罡气凝成了大手要将干尸扔出茅草屋,可那大手刚碰到干尸的身体,就如同一滴水浇到了海绵上,霎那间就被干尸吸收了。
胡斌心下大惊,忙后退两步,看到了耷拉在床下的干尸的右手,拇指上赫然带着一枚玉扳指。
胡斌隐约记得方无邪的手上也有一个墨青色的玉扳指,虽然拿不准这干尸戴着的是不是方无邪那枚,但现代社会带这玩意的人少之又少,如此看来,这个有古怪的干尸,十有八九就是那厮无疑。
【作者题外话】:第二章
第四百八十章 活着,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如果面前的干尸真的是方无邪,那还有离开这里的希望吗?”
胡斌心下忐忑,蹲下身抓起了干尸的右手,那墨青色的玉抉初看时就如同一块最普通的石头,可盯着看了一会,竟发现里面流光闪烁,似有云雾升腾、万物生长。
胡斌吓了一跳,他是懂玉的人,却从没见过这样的宝玉。揉了揉眼睛再此看去,这次看到里面漆黑一片。仔细盯了一会,又发现在那黑暗中有点点亮光闪现。再看一会,他的心神忽然一颤,视线所及竟然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宇宙。
“这不是普通玉抉,这是什么神器?”
胡斌心知此玉抉有古怪,他伸手想把玉抉从干尸手上摘下来,可玉抉和拇指之间明明是空的,却如同长上了一般,根本就褪不下来。
反正玉抉主人已死,是宝物就也不急于一时。胡斌定了定神,再次朝玉抉看去,这一次又有不同,原本墨青色的玉抉似乎变成了一片血色**。眨了一下眼睛,画面又变成了漫天雷电。
胡斌有种要疯了的感觉,他不信邪了,魔症一般不停的盯着玉抉去看,各种各样的景像数都数不过来,还不带重样的。大概在看到第一千三百四十三种景象的时候,胡斌喘着粗气,双眼通红,还想再看下去,忽觉头疼欲裂,浑身乏力,想起身喝口水,却是双眼一翻,彻底晕死过去。
此处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时间的流逝很难去感知。胡斌醒来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感觉周身乏力,肉身血气消耗掉了七七八八,且真气躁动异常,在经脉里窜来窜去,好不容易归拢入气海,竟然也只剩下了两成。
“好可怕,照此情况,我若是再看了千头八百的画面,岂不是也要成为这种干尸!”
胡斌本来打算将玉抉摘下来,可他盯着玉抉看了一些异象,差点没把自己看死。看来在没有摸清情况的前提下,还是放在干尸身上比较安全。
他将干尸的手放在床上摆好,对着干尸上下其手,试图找到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可惜干尸衣衫破碎,一掏兜兜比脸都干净,根本没有任何可证明身份的东西。
无奈下,胡斌又把注意力放在了干尸的脸上,他一会站在干尸左侧,一会又跑到右侧,最后还骑到了干尸身上,从正面去看干尸的样子,终于从那张骷髅头上找到了一丝熟悉感。
“咦,这是什么?”
胡斌看到干尸的脖子上起了一些皱皮,伸手搓搓皱皮没搓下来,但那好似生人一般的触感吓得他直接从尸体上跳了下去。
他再次伸手探了探干尸的鼻息,的确没有呼吸。伸手捏住了干枯的手腕,也没有脉搏传来。
但他却发现了一点异常之处。他伸手在干尸手腕上摩挲,这的皮肤干枯犹如老树皮,再把视线放在脖子上的皱皮上,心中灵光闪现,又翻身骑在干尸身上,低头朝那处皱皮看去。
靠近些,再靠近些!
胡斌的脸几乎和干尸的脸贴在了一起,还不停的伸手摩挲,终于发现了皱皮上方的皮肤和下方皮肤是不同的。虽然看起来两处皮肤同样都是干瘪如枯树皮,可上方的皮肤摸起来还有生人的触感,而下方的皮肤则纯粹是枯树皮了。
胡斌想到方苏曾隐晦的提过他就是方无邪,他当时只认为方无邪从灵水逃脱后整容成了方苏,可如果这具干尸就是方无邪的话,那么胡斌就能确定方无邪不是整容,而是带了一副面具。
这面具很神奇,胡斌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他从来没见过一副面具能像方无邪带着这副如此逼真,还能跟随着“主人”的形态而改变模样。
他整个人都趴在了干尸身上,在皱皮处小心揉搓了很久,终于是掀起了一点点“面皮”,双手捏住一角,运转真气保持拉扯力度的平稳,缓缓揭下了一张薄如蝉翼的面皮。
胡斌将面皮拿在手里展开,只见原本状如枯树皮的面皮竟然慢慢变得展平,干裂的毛孔、胡子孔慢慢闭合,三两分钟过去后,就变成了“方苏”的样子。
“哈哈哈!真是一个宝物呀!”胡斌哈哈大笑,他一手拎着神奇的面具,一手杵在干尸耳边,再次低下了头,仔细看着另一张骷髅面孔,摇头叹气道:“原来你长成这个样子呀!”
“不长成这样,我该长成什么样呢?”
干裂嘶哑宛如地狱恶鬼的声音忽然从身下传来,胡斌几乎吓尿了,仅剩的两成真气再也无法维持罡气火甲的存在,剩余的一点肉身之力霎那间也跑到了爪哇国,他彻底的趴在了干尸的身上。
方无邪睁开了眼睛,却是连光都感应不到,只剩下白白的眼仁:“过完年你已经四十一岁了吧!?我本来就对男人不感兴趣,何况你这个老男人。快起来吧!”
“可……可我没力量起来……”胡斌真的想哭死,他之前趴在干尸身上,中间还隔着一层罡气火甲,可此时是完完全全的肉身接触,最为酸爽的是他没穿衣服,而对方的衣服也是破损的严重……
方无邪狠狠的瞪了眼胡斌,那全白的眼仁甚是吓人。
胡斌以前一直认为眼光杀人纯粹是扯蛋,但此时被方无邪看了一眼,他的脑袋仿佛被砍了一刀,钻心的疼痛刺激得他大吼一声,手臂一用力,终于从床上翻了下去。
“我肉身精华尽失,神识之力几乎耗尽。你若尽心救我,我会给你离开这里的机会。我若死了,你就等成仙后再离开吧!”
“可我怎么救你?”胡斌连滚带爬的跪坐起来,却不敢靠方无邪太近。
方无邪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他精力有限,肉身干涸,每说一句话都会震得嗓子、肺部生疼,闭上眼睛不再言语,只是缓缓的呼吸,保持自己活下去。
他开车闯入群叟峰一线天后,利用云山大阵,将自己传送到这座云山大阵的核心之处。之所以来此,就是因为他不想死。
受了必死之伤却不想死,那么他选择传送的地方就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敌人难以寻到;二是有人能够照顾他。
云山大阵,只能让他在云山七十二峰的范围内穿梭传送,可这七十二峰都有可能被敌人发现,尤其是修为超绝的逍遥子难保不会杀个回马枪。唯有此处核心密地,若没有非常手段,敌人决不可能寻到这里。
而且他上次没有杀死胡斌,而是把胡斌关到了这处密地。胡斌会不会照顾人他不知道,但胡斌如果想离开密地,就必须竭尽全力保他不死,否则就断了最后的希望。
所以,方无邪选择了这里,尽管他知道活下去的希望很渺茫,但他必须为能活下去,做出最为合理的选择。
胡斌真的懵了,他长这么大也没光着身子和一个男人交流,手忙脚乱的把珍藏的衣衫拿出来穿上,站在床头不知道该如何能让一个骷髅活下去。
肉身精华尽失,神识之力几乎耗尽……等等,神识之力!
胡斌眼睛瞪得溜圆,他仔细回想刚刚方无邪所说,没错,就是神识之力。他竟然已经修出神识之力,难道刚刚瞪我一眼犹如砍了我一刀,那就是神识之力吗?
胡斌和方无邪是仇敌,要说他没有落井下石的心思鬼都不信。刚刚方无邪“活过”来后,若不是他吓得周身无力,非得上去重新让其变成死人。
但方无邪马上道出其中厉害,他若想离开此处,还得靠方无邪,也就没有急着动手。此时想明白方无邪已经修出神识之力,那是八阶入神境修者才有的手段。虽然他不相信方无邪会如此快速的迈入八阶,但之前他被方无邪一道眼光“斩”得头疼欲裂这是事实,他更不敢轻易动手了。
不能杀人,就只能救人了。
方无邪说肉身精华尽失,那就补充肉身精华吧!胡斌小声问:“要不要做饭?昨天捕了两条鲤鱼。”
方无邪没有睁开眼睛,只是低声的吐出六个字:“真气,之前有用。”
胡斌这才知道最初凝成的罡气之爪为何在触碰到方无邪干尸之后消失不见了。他刚刚迈入五阶,每一分真气都是辛苦修行而来,哪舍得给方无邪。他恨不得掐死方无邪,可又不敢。
是不敢杀了方无邪断绝了离开的希望,更是不敢轻易对未知的危险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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