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一一零 带血的清晨()
在甜水乡的水路里混了一辈子的老船工已经完全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滩搁浅了好几具尸体。复制址访问 :{首发}个个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十几个锦衣的匪徒正趟着水,在尸体间翻看收拾。
他们的高头大马还驻在岸边。
“大人,这个女人还活……”
一个锦衣人突然站起身,架着一个周身染血的年轻女子,向他们的头领回报。
头领一脸阴鸷,抬手打断了手下的话。他的鹰眼凝了凝“女尸”的苍白脸孔,嘴角轻轻抽动,左脸那一块恐怖的疤痕让船工看得直冒冷汗。
匪首扭过头朝密林望,显然是发现了岸正抖抖索索往这里看的老船工。
锦衣匪徒们立刻明白了。站在岸的两个忙朝密林赶去。
老船工撒开腿拼命逃跑,心里一声声地喊天骂娘。
他已经把肠子也要悔青。全怪自己贪财,偏要早起抢个“头波”。现在客人没有拉到,倒是撞到了水贼杀人。
他那一双老腿怎能跑过凶悍的匪徒?不消片刻被结结实实捆好,扔在了疤面匪首的脚下。
“老丈……”疤面煞星狞笑着唤他。
“大王大王小老儿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只求各位好汉能留我一条狗命”老船工的嗓子已经扯破。
匪头一愣,笑得更加阴冷。
“哦……你什么也不知道?”
“是……是……”老头子软成了一瘫。
“我还想请老丈帮忙认人。可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知道的人,还活着做什么呢?”匪首使了个眼色,锦衣贼心领神会,抽出了腰间的钢刀。
“大王小人愿意帮忙愿意帮忙”
到底是跑船的,年纪虽大了,反应还是十分灵敏的。
被捆束双手的老船工在浅滩里趟了好一阵,终于抖抖索索停在其的一具青年男尸的身前,结结巴巴道:“这一个,好像……好像……是游何村油坊里的小伙计,叫个什么刘三娃。个月,我还在镇买过他的麻油……”
“哦……果然……”疤面匪首咬牙忖了忖,扭头对手下道,“送老丈回去吧……”
“大王”船工当然听懂了水贼的意思,两腿一软,跪倒在水里,哭喊着,“大王饶命饶命啊”
匪首蹙着眉,冷冷道:“饶你性命倒是可以……不过……若是那些州府的狗官来了,你……”
“小人早恨透了那些狗官,怎么会听他们吩咐出卖大王?那些朝廷鹰犬,只会欺凌百姓。大王你豪气干云,是大英雄,真豪杰……你……”
老头子哩哩啦啦拍了一车马屁。
疤面匪首的眉拧在了一起:“老丈这样会说话,确是子孙之福啊。”
不知是不是他的马屁神功发挥了效用。那些锦衣水贼竟然让他活了下来。
老船工被捆住手脚,蒙住口眼在岸边密林等死了许久。直到日三竿,乡人们才把他救了出来。
可是,没有人相信他的故事。因为故事里的水贼、马匹连同那些带血的尸体全都不见了踪影。
船工说看见了何村的刘金川。
这更是一句胡话。
何村人早在几天前被山匪全部杀光了,杀他们的贼难道是吃饱了闲饭,才特意把尸身运到丰河里去的吗?
老船工摸不着头脑,只能庆幸自己的苟活。
丰河下游的这个血色清晨,仿佛与歌舞升平的帝都全没有半点关系。
半月之后,渊阁内,残烛未尽,御香缥缈。
一切都是那样平静祥和。
当朝太师荀子清又是一夜未眠,他睁大布满血丝的双眼,对着铜镜,最后整了整自己纹丝不乱的青色朝服。
仪仗已经齐备。
天子今日返京。
他要用最神采奕奕,喜悦昂扬的姿态,陪同帝君,率领武众臣,到长安城郊,丹凤门外,恭迎天子的銮驾。
晚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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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一一一 天子归来()
自去岁八月,帝君鸿煦便搬离路的宫阙,迁入了位于东片的新宫澜苑。 w w wnbsp;。 。 c o m{首发}
说是新宫,其实也不过是废物利用。抠门的天子并不舍得花太多钱,只是用了几两银子,替原来的天香御苑换了块牌匾,算是完成了新君登基例行的“大兴宫室”。
凤翎觉得,天香御苑已经够奢华了,实在没有必要再花钱装修。
它本是前朝承恩公郑桓的居所,紧邻太液天池和瀛洲三岛,湖光山色,风景独绝,雕梁画栋,廊腰缦回,是后宫最美妙的区域。
宗皇帝生前最喜欢在这里与国色天香的美男郑桓一起,相拥于湖畔,共看落霞孤鹜,秋水长天。
可惜景初天子凤翎是个粗人,在崖州乡间疯野惯了,很不喜欢圈在高墙里的美景,所以登基以后竟然一次也没有临幸过这么个神仙境界。
凤翎也不愿意暴遣天物,更准确地说,她很知道这些山水风景和亭台楼阁都是十分值钱的,绝对不能浪费。
在改名澜苑前,她曾经提出开放天香御苑的馊主意。甚至想在里头大修几个倡馆、赌坊、酒肆,供武臣子,乃至贩夫走卒游玩消费。
“京城里的这帮混球不是没钱,而是不肯拿钱。我又不好个个抄家,如果用天香御苑来替我搂钱,一定能赚得盆满钵满只要几个月可以赚回你屯田三年的成果。”皇帝陛下对着荀太师洋洋得意地讲述她的发财大计,“对乾国用兵的计划,也可以提前了。”
“恩。”荀太师仿佛十分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天子的提议,蹙着秀眉赞叹,“可惜了……”
“可惜什么?”财迷皇帝的眼珠乌溜溜直转。
“可惜你把后宫那些美男子全都放跑了,要是留他们在那里头卖身,一定可以替你赚更多的钱。”荀太师的眼闪出狡黠。
“你怎么不早说?”天子后悔不已,站起身要补救,“无妨。等我再拟一道旨,把他们召回来……”
荀太师觉得是该吃药了,不只是对面的傻子要吃药,他自己再不吃药,早晚也会被皇帝陛下气死的。他一把攥住天子的皇袍“但不知皇帝陛下的这个风yue场要让谁去经营?”
凤翎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往荀太师望。
荀朗只觉一身恶寒。
“你不要看我,我这不是在主动请缨。”
“哦。”天子讪讪撇撇嘴,坐回太师对面,眼睛一转道,“要么……找个姓鸿的?”
荀朗瞥她一眼,淡淡道,“鸿耀之?”
这回轮到天子自己恶寒了。一个杀星经营的风yue场,一定不会有生意的。
“鸿远之吧,鸿远之较靠谱。”天子自鸣得意。
“恩。”荀朗随口应了声。
“那你去跟他说嘛,你毕竟是他的妻主啊。”
“还是算了。”
想到鸿煦那张骄傲的俊脸,天子被彻底击败,懊丧地低下了头。
“只是有一点……”太师风度翩翩地端起茶碗,“天香御苑边是宣政外朝。皇帝陛下的意思是要臣等在风yue场的隔壁商量国家大事吧?或者……商量不定的时候,我跟鸿昭在赌场玩一把,谁赢了听谁的。”
天子一愣,讪讪笑着挠头“好像是不大妥当。”
太师不置可否,拿出最大的耐心,继续保持风雅,噙了一口茶。
天子的狗嘴里果然又吐出了新象牙:“要不我们……迁宫吧?”
太师实在撑不住了,一口茶喷到天子的石榴裙,咳得昏天黑地。
“迁到林苑,林苑的房子也够大了。把天台宫腾出来……”天子翻着眼继续狂想。
荀子清冷冷补充了她的计划:“彻底变成大集市,拼着命地搂钱。”
凤翎嘟着嘴笑笑,再不说话。
荀朗又咳了一阵,望见她坏笑的容颜,终于明白了她的心思,心口一热,动情地抚了她的脸。
“很有趣。我被你逗得很开心。是我不好,不该为几个钱愁眉苦脸,让你担心。”
“我是真的想赚钱嘛。”凤翎红了脸,娇羞的神态令荀子清看得痴迷。
荀朗笑了。
天子的目标达成,终于放弃了“经济振兴计划”。
可是,美景毕竟不能浪费了。不好赚来真金白银,也可以派其他用场嘛。
于是君臣两人脑袋一拍,想到了用这片美景作为“饲料”,去喂食帝国最会吟唱的“鸟儿”们女帝的新后宫。
景朝立国五百年来,大概从没有一支后宫队伍能像帝君鸿煦的属下们那样葩。澜苑里,没有世家子弟,也不见绝色美男,尽是一些不通武略,也不习经传,独会吟风弄月的人秀士。
朝臣们只好把天子的这种怪癖归结于对帝君的专宠。因为大概只有这样的后宫佳丽,才不会把秀的帝君吞吃干净吧?
经过一年来从里到外的全面改造,天台宫后朝已经从乌烟瘴气,勾心斗角的男宠心,彻底变成了舞弄墨,人斗法的诗学馆。虽然弱酸腐未必春gong香气好闻多少。但是人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一群士再怎么吵嘴骂街,也不一群男倡吃飞醋、使绊子的杀伤力吧?
何况,这些士除了脸面名头,也并没有什么实际利害冲突。
论争宠,皇帝连面儿都不见。论争利,因为武无第二,无第一,所以后宫等级也完全被打破,所有侍君都换成了翰墨供奉的新头衔,领着一样的俸禄。
大家都一样,你还争个啥?
这还不算最离经叛道的。更让老臣们呕出老血的是,这些翰墨供奉,在写完诗后,还是可以每晚回家的。
是的。
你没有听错。
每晚回家,甚至……娶妻生子。
“后宫佳丽”已经变成了一个安逸的高薪养老职业,大家下班以后还可以过各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
这样的后宫,能不和谐吗?
鸿煦其实很感谢凤翎这种怪异的安排。他明白,这是天子给自己这只被囚禁内宫的落毛鹦鹉一次变相出仕的机会。
有了澜苑,他便能同外朝的诸位大臣一样,堂堂正正替帝国出力,实现自己作为一个士子的价值。
在鸿煦的努力推动下,以澜苑为心,景朝的人们空前活跃,创作出了一大批慷慨悲凉,既有古风,又歌时事的好诗。
后来留名东夷史,并且影响数朝的“景初气象”,便是由此开始的
……
宣政门到了,天子六骖一声嘶鸣,把驾车的荀朗从回忆惊醒。
他扭回头,望望身后盛装的天子夫妇,想起有关澜苑的那段往事,不由百感交集。
天子与帝君即使在大婚那一天,也不曾穿得这样招摇。
十二道朱紫深衣与明黄龙袍,羲和乾坤冕与昭明金冠,集凤剑与飞龙剑……
所有这一切都是帝国第一夫妇出席正式场合时,最奢华的装扮。
即便初夏的湿热已经十分难熬,他们汗透衣衫,却仍维持着明媚的笑容,套着这笨重的装扮,坐在銮驾,在臣民的欢呼声,从丹凤门一路行到天台宫,让整座帝都见证了他们的风华。
荀太师一身天青大礼服,法相庄严,姿容绝美,亲自为天子驾驭六匹龙驹,完成这一番巡游。
金吾羽林,武百官,前后仪仗绵延数里。
在百姓的夹道欢迎,整个天台宫的贵胄们倾巢而出,演了一场难得一见的精彩大戏。
这一切,全是因为,天子从河南顺利归来了。
戏散之后,主角们回到了于飞殿。男主角鸿煦笑笑地遣去了宫娥侍从:“下去吧。我要与陛下……还有太师叙谈。”
配角们散开了,于飞殿静得可怕。
女帝脱去沉重的装扮,甚感轻松,欢欢喜喜扯过帝君的袍袖,乌溜溜的眼睛满是光彩。
“帝君哥哥,数月未见,我甚是想你呢。你仿佛……又瘦了。”
鸿煦凝望着天子,笑笑地沉默了好一阵。突然,一把带回袍袖,将犹在撒娇的天子重重推开。
“帝君哥哥?”
天子倒在地,不解地嘟起嘴,恼怒地回头望向帝君。
荀太师吃了一惊,忙俯身要去搀扶女帝,却被一道寒光挡住了去路。
原来是帝君的飞龙剑已经明晃晃出了鞘,架到了太师的对面。
帝君妖娆动人的笑容保存了整整一天,此刻却烟消云散了。一双美目杀气腾腾,俊俏的脸凝满霜雪。
“荀子清,狗奸贼你把陛下偷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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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一一二 偷天换日()
为了替贵人们解暑,于飞殿里放置了许多的冰盘,氤氲出清凉的雾气,把热毒隔绝在殿外。 首发
可冰盘缓解不了殿里的剑拔弩张。
帝君鸿煦立在御座边,冷冷握着自己的宝剑。
他虽然有个温暖的名字,可向来不会肆意欢笑。二十行冠礼之时,鸿烈没有回京参与,依旧带着他那位庶出长子鸿耀之,在战场耀武扬威。
鸿煦早已习惯了没有父亲的日子。他默默接受了母亲替他安排的一切,除了一条他的表字,一定要用“远之”。
“煦儿,‘悦之’更好。煦愉和悦,与你的本名相合。”才女成姬不明白自己的宝贝儿子这是要做什么怪。
“母亲大人。我已成年,今后请叫我鸿远之。”鸿煦深施一礼,第一次忤逆了母亲,态度恭恭敬敬,却又丝毫不容辩驳。
成姬不懂,被整个长安城高高捧起,却被父亲远远丢弃的鸿远之,根本“愉悦”不起来。
鸿煦用他的表字,最后一次向父亲传达他的渴望。可是靖王依旧不为所动。
凤翎说得没错。鸿烈真是一个“混帐”。
天子回銮,鸿煦陪坐在凤翎边,刻意演出了一整天的礼节性微笑,算是回馈长安城里追捧过他的芸芸众生。
回到于飞殿,当朝帝君终于回复了一贯的冷傲。
倒是对面那位,正被飞龙剑威胁的太师荀朗,尽管家人死绝,爱人被占,却能始终在脸维持着春风和煦,此刻,也不例外。
“殿下,臣知道您心有不快。陛下出巡得太突然,未曾与您商量,确是与礼不合,不过既然她已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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