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自今而后,再不动念头危害你的凤凰和她的孩子。”
荀朗正不明所以,却见那一边,流云已正身对她深施一礼。
荀朗赶忙还礼。
流云凝视着他,几番欲言又止,方咬牙忍住眼泪,盈盈笑道:“贤弟,我听懂了,便成全你这一桩蠢事。这就回去了,不找天子,也再不来长安。望子清早日达成夙愿。只是……我既然不能再见我的嘉儿,就请你替我照看好他。望贤弟明白,我是因信你,才把儿子留下来的。这是一个疯子对另一个疯子的请求。”
荀朗一脸严正,恭恭敬敬,拱手答道:“多谢嫂嫂,小弟谨记,誓不辱命。”
荀朗真心感谢流云。
这世上的事是冷暖自知的,讲不清,教不会,但是仍旧有人能真正理解别人的苦乐。
真可惜,兄长没能娶到这个好嫂子。
窗内四目相对,窗外雪落无声,死一般的寂静中,却听门外一声通报:“启禀主公,行在有变。”
荀朗闻言,眼中杀机顿现,是哪一个不知死活,又来撞他的刀口?
……
云梦乡人王二,年二十,好刀剑,自称一代大侠。自从出道以来,纵横江湖数载,拳打南山孤老院,脚踢北村寡妇门,偷鸡摸狗,欺男霸女,扬名立万何曾遇到敌手?
景初六年初春时节,从来只有狐朋狗友没有骨肉亲人的王二大侠却认了一门亲戚。这亲戚不是寻来的,而是撞上的。
那一日春暖花开,王大侠春‖心荡漾行侠性起,带着朋友们晃到酒馆,撞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标致婆娘。
那婆娘不顾汉子们灼热的眼光,大大咧咧坐在那里喝酒吃肉,做派泼辣,模样风流,让王二一眼就认出了,她正是他即将同‖床的新相好。于是一场认亲“大礼”之后,朋友们一哄而散,王大侠少了两颗门牙。打落了这两颗门牙的“新相好”正式成了他的“姑奶奶”。吴夫子家的安歌娘子降服小霸王的段子也成了云梦乡最精彩的笑料,足足在乡里传了大半年。
大半年之后,初雪落在云梦乡,王大侠又急匆匆,屁颠颠赶到了姑奶奶的门上请安。他这样急是因为今日自己终于有机会从乡人们嘴下逃出生天了,他给姑奶奶带来了一个比“降服小霸王”更加精彩的好消息。
进了夫子家的院,往屋门里一望,王大侠就惊呆了。茅屋内一片狼藉,安歌娘子,正在里头翻箱倒柜,大冷天的,竟然翻得面若桃李,香汗淋漓。
看见安歌的娇态,王大侠靠在门边流了哈喇子,直到安歌发现了他,咬牙切齿地瞪他,他才慌忙抹一抹嘴,点头哈腰地要往里头挤。
“姑奶奶,这是咋的啦?遇到偷儿啦?哪个这样大胆?侄儿让兄弟们去收拾他。”
“放你娘的屁。”安歌颇不耐烦地叉腰一指,“滚出去。要是踩到了我家的东西,看我不打断你的牙。”
王大侠刚踩进来,闻得此言猛一激灵,吓得捂住自己刚镶好的金牙,转身就逃,心急慌忙中还是碰掉了柜子上的一件东西。
他捡起来一看,竟是个布老虎,粗针大线,模样古怪。不像别家的老虎花花绿绿,威风凛凛的。这只布老虎全身只有黑白两色,圆头圆脑,不像老虎倒像老熊。一看就知道是母夜叉姑奶奶的杰作。王大侠忍不住爆笑。
“哈哈哈哈,姑奶奶,你还会弄这个呀……哈哈哈哈……这老虎长得好新奇啊。怎么还大黑眼啊……哈哈……”
第三声爆笑没完,王大侠就把自己噎住了,因为他看见安歌已经往他这里过来了,他吓得赶忙放好布老虎,连滚带爬地退出屋,嘴里还忙不迭地找补,“侄儿是说姑奶奶文武双全,呵呵……文武双全。”
他逃到院里,本以为安歌会来揍他。不想安歌却并没有追出来。他小心翼翼摸到门边,又朝里头探出了半个脑袋。
突然,眼前一黑,额头剧痛,王大侠哎呦一声倒在地上。原来是吴夫子的一只皮靴飞出来了,正砸到他的面门。
“你今日非要死是吧?”
听见安歌发问,王大侠捂着脑袋,慌忙起身道:“姑奶奶。姑奶奶别恼,别扔。我是有事儿告诉你。是好事,是大事。”
安歌诧异地望着这位侠客,松开手指,放下了第二只靴子。
“什么好事。有屁快放。”
见亲戚不打他了,王大侠满脸堆笑挤进门去,捧着靴子交还给姑奶奶。
“我大姑夫寻来了。叫小赖在村口遇上了,正给他牵马引路往这里来呢。我怕姑奶奶着急,先从小路跑来报信……”忽然,他捂了嘴,笑得更加猥琐,“您可别告诉吴姑父是咱们给带的路啊。吴姑父人好,咱不该对不住他。可姑奶奶是我的亲人啊,你说这大姑夫大老远地来了,能不帮衬着……”
“慢着,慢着。”安歌被说得一头雾水,抬手打断了他的自得其乐,“什么大姑夫?你把舌头捋直了说。”
听见安歌装傻,王大侠脸上每一根汗毛都快乐地抖动起来了。
“姑奶奶,您就别客气了呗。大姑夫就是大姑夫嘛。咱大姑夫可是真俊俏啊,我瞅着可比咱吴姑父还好看些。”
安歌是真懵了。
不过她很快就要明白王大侠说的是怎么回事了,不但她明白,整个云梦乡的三姑六婆也都要明白了。
……
冬季本是农闲时节,汉子们大都吃酒赌钱,婆娘们不用赶到田间替男人送饭,忙完了家中活计,大多都聚在宗祠后头的堂屋里缝补绣花,说说闲话。这样既能省了家里的柴火,也能让各家的孩子们在一起玩,互相照应。
可是今日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堂屋里却只剩下一群熊孩子翻江倒海地胡闹。
原来平日对着娃娃狮吼的三姑六婆们,全都挤到了吴夫子家门前去看热闹。
今日这个热闹若不看,着实可惜。
因为张屠户的婆娘带来个了不得的消息,这消息比李二姑家的婆媳纠纷精彩万倍——安歌的“前夫”,闲聊传说中的“打铁汉子”来了,还带着安歌在老家生的儿子。看来吴子虚真是拐着人妇跑出来的,这一回吴家可是有好戏了。
当婆娘们挤在吴家院门前看到好戏的男主角,那位“打铁汉子”时,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一定有哪里搞错了。
从古到今,哪有过这样文雅俊秀的铁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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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第280章 第 280 章 鸡飞狗跳归隐忙(一)()
凤翎正在门口教训王二,听见响动,抬头看到院中的情景,顿时傻了眼。
七大姑八大姨们竟然也不回去张罗晚饭,一个个不惧寒冷,嘻嘻笑笑,夹着笸箩,抱着活计,朝吴家探头探脑。
“你……你们……”
凤翎结结巴巴,不知所措。
整个云梦乡的大喇叭竟然全到齐了?
这是要干什么?
肯定不是好事。
大概冬日农闲,骨头发痒的味道很是难受。所以寻开心的渴望超过了所有礼义廉耻,看见小媳妇安歌脸色发绿,婆娘们不但不尴尬,反而更加来劲。
“安歌,咱们来喊你晚上去看戏呀。”
“看戏……”凤翎恨得牙痒,“看什么戏?”
你们不是正在看我吗?
婆娘们笑得更欢,理直气壮。
“哎呦,你咋忘啦。今儿是腊日呀。”
“就是,就是。祠堂场院里演的,酬神的戏啊。”
凤翎这才想起来。今天不只是皇城里待诏上卿入宫的日子,也是山野间农人一年到头感谢土地的腊日祭。
怪不得这些婆娘不去做饭。今日乡里的富户会在土谷祠前散发腊八粥、花馍、羊肉,还会请长安城的戏班唱戏酬神,云梦乡人自然乐得去占这个便宜。凤翎曾听乡人不止一次说过,说这是本乡每年的盛事之一,可凤翎竟然完全忘记了。
大概对她这个“肉食者”而言,糖粥、花馍和羊肉的魅力终是不够大吧?
可惜她在民间云游三年,吃遍了人间烟火,心却一刻也不曾离开过天阙朝堂,并不能真正体会“蔬食者”们的喜怒哀乐。今日她也是因满心挂着儿女私情、公卿党争,才把她身边这些衣食父母,载舟之水忘了个一干二净。
真是要死的失误。
所谓君轻民贵,居安思危,用一粒粒粮食,一匹匹布帛耕织出锦绣江山的庶民,有时候要比朝堂上的权贵可怕可敬多了。
比如……此刻……
在布衣天子看来,这些长舌妇岂止是可怕,简直就堪比洪水猛兽。
“哎呦,来了,来了。”
凤翎犹在发愣,却听人群开始躁动。原来是“大戏”的男主角终于现了身。
云梦乡的婆娘们这回算是开了眼界。她们更加确信安歌的老爹一定是个家财万贯的财主。否则她哪能勾搭到这么些英俊汉子?
一个吴子虚已经非凡,此刻来的这个“铁匠”更是叫人惊诧。
已近黄昏,瑞雪渐停,素白天地间霞光初透,这“铁匠”骑了一匹白马,自小径缓缓而来,穿的衣裳虽不华贵却很别致,身材修长,道骨仙风,玉面朱颜,不但年岁看来比吴子虚小些,就连模样也比吴夫子俊俏几分。
婆娘们顿时炸了窝,七嘴八舌,喋喋不休,她们甚至还为男人身上那件披风的颜色究竟是蟹壳青还是鸭蛋青小小争执了一番。
小霸王王二见了这景象,更是兴奋得仿佛过年。
他确信,此刻起,大家将会忘记他嘴里失落的两颗大牙,自己也终于能从“云梦乡奇人”的排行榜上退隐。
出诊在外的吴子虚一旦回来,就将以“史上最俊俏绿帽王八”的身份,长期萦绕在云梦乡野史编撰者的心头。
王二觉得解气,觉得过瘾。
谁说我王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谁说吴子虚是天下无双的活神仙?谁说安歌这婆娘是外头泼辣里头贞烈?
正骑马过来的这是啥?
哈哈哈哈,谁来告诉我,这是啥?
王二浑身的骨头都不在位置上了,他张大嘴乐不可支,金牙顶着风直闪光,八字眉几乎要被抖落。
还好凤翎没有工夫看他,否则只怕要出手替他整骨了。
她见了来人,听了高邻的热议,头上直冒冷汗,心里冒出一万句脏话。
这他娘是唱得哪一出?
这他娘是要玩死老娘?
……
来的这个青纱纶巾,玉色鹤氅的美男子,完全神仙模样。若是在平日,凤翎遇见这样的人,必然会暗骂一句“装的什么大尾巴狼。”
可是这一回,她还真骂不出来。因为她认得这人,了解这人,这人还真不是装,他穿绸裹缎的时候就是这种风度,今日已经刻意穿了布衣棉袍,却更加扎眼了。大概就和美玉在粗布映衬下更显光华是一个道理。
围观的婆娘们猜的不错。
来的确实是她的正牌夫婿,不过是天子凤翎的帝君,并不是民妇安歌的男人。
鸿煦竟然来了?来到这个山野小镇。
神仙下凡都不稀奇,鸿煦下乡才是奇观。
他远远望见篱笆墙周围情绪高涨的村民们本也吓了一跳,驻马呆了一呆。待看到屋前站着的凤翎后,便像得了鼓舞一般,竟下了马,自己牵着马缰往院子行来。
他那匹从意态到筋骨都透出一股骄傲劲头的夜照白愤愤喘着粗气。
与吴夫子那匹四蹄踏青云的鹤影驹不同,夜照白的毛色纯白无暇,就连马蹄上也没有半根杂毛。
夜照白来历传奇。当年鸿昭嫌在地方做官的秦骏达碍眼,想要将他调回来处置。秦家门客在京中得了消息,慌忙从西狄客商处重金购买了这匹宝马赠予成姬,求她代为斡旋。此马不但长相出众,深通人性,而且还有绝技,能闻歌起舞。成姬见了,十分喜欢,当即留下它给了儿子,并且卖了秦家的人情。
她可不曾料到,给她送马的秦逸,多年之后会勾结荀朗,夺占雍州,让她送命。
彼时,鸿昭敬重嫡母,听成姬开口,只得暂时放过了秦逸。据说当年为了购得此马,秦家把祖传的老宅也卖了。
这匹曾经救了秦骏达的宝马,此刻正可怜巴巴,跟主人一起,踏着四只雪蹄深一脚浅一脚踩在吴家门前的泥地里。
凤翎突然觉得自己有了相马的才能,因为她竟然能够看懂夜照白的表情。
这宝马一定在哭了,哭自己那无暇的皮毛生生被糟蹋……
夜照白哭,鸿煦却在笑,他不再管那些指指点点的村人,自顾笑盈盈大步向凤翎走来,才踏入篱笆墙不满两步,却听凤翎一声大喊:“别踩”
晚了。
她还是说晚了。
神仙郎君和他的仙马已经结结实实踩进了吴家“大院”最脏的烂泥坑里。
众人一阵惊呼。
雪水混着烂泥,把这一人一马弄黑了小半截,糟蹋了个彻彻底底。
好了,也别争“羽衣”是蟹壳青还是鸭蛋青了,仙人快成泥人了。
看见鸿煦的狼狈样,凤翎窘得满脸通红。
她不敢想象清高骄傲的鸿远之将会如何抓狂。她慌忙冲他跑去,口中忍不住抱怨:“完了。完了。这下可完蛋了。”
鸿煦确实发了愣,他低头看着自己沾满烂泥的靴子,点点黑渍的鹤氅,抬头看见凤翎扯着他的衣袍,气急败坏,面红如棠的模样,心上莫名一暖,然后竟然“呵呵”笑出了声。
从小到大,他确实从未像今日这样结结实实,接了地气。
凤翎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珠,诧异地看着鸿煦。
你笑什么?
不会是被气疯了吧?
“这下可是乌云翻墨了。”
鸿煦轻轻调侃。
“额……”
凤翎语塞,她这才意识到,鸿煦已经变了,和二人成亲之初大不相同,哪里变了,她也说不清。
凤翎犹在为如何清洁鸿煦的鹤氅发愁,只听远处脆生生一声高喊。
“娘娘!”
凤翎扭头望去,却是靛蓝袍衫的高幼安,骑了黄骠马,身前坐了个穿银灰狐裘的小娃娃,正一起向此处而来。
众人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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