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单洗好了,寝室收拾干净了,衣服也换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她看着一尘不染的寝室,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其实她也是蛮能干的嘛。
肚子正好也饿了,她把行李收拾到自己的储物柜里,到食堂打饭,步行到食堂要10分钟,九九一路走,一路看着树桠想念着兰仲文,长长的林荫道上,有行色匆匆的新生,也有睡眼惺忪的老生。
一想到兰仲文,九九就内心柔软,所有人都在成长,自己也要开始成熟了,在幼稚下去,迟早被自己蠢死。
年少的时候,总想着要成长,要成熟,等到真正成熟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太麻木,太冷漠,太阴暗。
生活在也找不到任何激情,找不到肆无忌惮开心笑的样子,找不到轰轰烈烈去爱一个人的样子,找不到心思纯净想想干什么就一股脑去干的自己,一切趋向平淡,包括爱一个人,只会考虑对方值不值得自己去爱,而不是自己真的爱,受伤了就缩进壳子里,需要很久很久才能愈合,不像年少的自己,睡一觉就能忘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所有少年时的遗憾,都会在成熟之后,反应进内心里,从而顿悟过来,常常想,如果回到时光里,我要做什么做什么。
如果重回时光,让你去把遗憾抹去,去把不完美的自己改成完美,那么,又谈何青春?又谈何回忆呢?人总是要通过遗憾,尴尬,痛苦,愧疚,心伤来通过成长。
青春虽傻,却动人。
九九的年少青春一直没有顺利过,跌跌撞撞,做过太多太多的傻事,她记得,她曾对着一对同性恋男人说恶心,当时那名男生脸上蜷着心如死灰的绝望,九九一辈子都忘不去。
她记得,她对着一个因为跟男朋友分手要自杀的女人说,你跳下去啊,不是要那个贱男人后悔吗?那你就去死啊,不死你都对不起你自己,当时那个女孩眼中只剩下一片看不到光亮的灭寂。
她记得,她对着班里最相貌平凡的孤僻女孩说,你怎么那么矮啊,你的头发怎么那么油啊,你们家是不是炒菜都不用买油了?直接从头发挤出一点来炒菜,即省钱又实惠,当时女孩低着头,声音嘤嘤,貌似是哭了。
她记得,她小时候的玩伴里有个不会说话的女孩,那女孩原先很孤单,经常看着九九跟别人一起玩,怯怯地站在一边看着,那时的九九只有十来岁,不知道她是哑巴,喊她一起玩老鹰抓小鸡,那女孩高兴极了,他们算是邻居,每当九九去她家找她玩,她妈妈都似泪眼朦胧,对着九九感谢了又感谢,后来有一次,九九问她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张开嘴,只有啊啊啊的声音,九九惊恐地瞪大眼睛,说她是怪物,从此,那个女孩再不来找九九玩了。
如果可以回到时光里,她要去向他们说声抱歉,然后在改变这一切,她要祝福那对同性恋,她要安慰跳楼的女孩,她要鼓励那个孤僻的女孩,教她别再自我封闭,还有不会说话的女孩,她愿与她做一辈子的朋友,不伤害她,保护她。
可是如果没有经历这些事,怎么会有后期的懂得体谅别人,照顾别人的感受,为他人设想以及对他人感到愧疚呢?不亲身经历,人是无法成熟的,没有那一个个深刻的收拾眼神,你甚至转头即忘。
多年以后,每当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年华,九九发现,被伤害过,伤害过别人,却只有青春的时候,才是有血有肉的。
涉世浅的人,或者说被家庭保护得好的人,都是单纯的,善良的,不曾想过世间的凶险,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这也许是九九最大的优点了,也许从来没见过丑陋的事物,反而让她,充满正能量。
这一条林荫道,像是九九的回忆隧道,她走出林荫道,脸上的笑容安谧,阳光洒在她身上,打成细细碎碎的光影,眉目温暖。
她的心态似乎成熟了一些,其实成长,就是每当你回头看看,发现自己原来做过那么多追悔莫及的蠢事,心里感到遗憾,那么你就成长了。
九九拿着饭回到寝室,秦州雨等人已经回来了,见到九九,高兴得熊抱住她,“九九,你回来啦?”
他们都不知道九九去干嘛了,以为九九是回家去养伤了。
九九笑着点头,“是啊,我的腿好得差不多啦,明天可以开始上课了。”
“九九,你错过学校的校花竞选啦,你是不知道那些女孩多漂亮啊,又有才艺,棒呆了。”
“是吗?”可是相比之下,九九觉得上海好玩多了。
“是啊,这届校花还是魏薇,太漂亮了,艳压群芳啊。”
“那就好啊。”
两人嘘寒问暖了几句,秦州雨伏到九九耳边跟她说,“晚上严寻请我们全寝室吃饭,你去不?”
吃饭!?
她眼睛一亮,瞬间又暗了下去,“不去了,我已经打好了。”
虽然大锅饭很难吃,还可能不经意间就被各种菜虫蚊子头发袭击,但是她觉得还是乖乖吃吧,这几天去上海也享受了太多美食了,天天山珍海味,也容易短命的啊。
而且严寻请客,打死她也不能去啊,之前还对他说那么狠的话,要是去吃饭,那得多没骨气啊。
于是其他人就出去聚会了,留下九九一个人,遥望窗外万里星空,笑容温暖。
说改就改,既然做了决定,九九就要坚持,早晨六点闹钟一闹,她霍地睁开眼睛蹦起来,兰花儿说,一听到闹钟响了就要立马蹦起来,绝对不要赖在床上,不然你很快就会发现,你会再次睡着。
寝室里的其他人还没睡醒,她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穿上运动服,从还微亮的曦光中,跑向了学校的跑道。
陆陆续续有些男生在晨运,看见她一个高挑女孩跑进跑道里,饶有兴趣地看了她几眼。
九九稳住呼吸,坚持跑了两圈,太久不运动使她的小腿发麻,她坐在晨光中,欣赏了会半光半雾的校园。
中午,她坐在食堂里,不在认为大锅饭难吃,而且就算难吃了,她也要努力去适应,她一口口将饭送进嘴里,希望时间久了,可以改变她嘴刁的毛病,她尝试吃青菜,吃水果,尝试着不要在兰仲文的叮咛下,自己努力地去改变一些习惯。
上课,她不在吃零食,尽可能的听课,不懂就借笔记请教问题,不然就去图书馆查资料,她过得健康贫苦,从福利社经过,看见糖果口香糖,摸了摸口袋里的硬币,拿出来,又放了回去。
在福利社站了许久,一个狠心,掉头走了,她把一个星期省下来的零花钱投进小猪存钱罐里,三块钱,却让她感到无比开心。
但这些钱远远不够,想凭自己的努力去请兰仲文看场哥哥的演唱会,她必须干点什么才行。
秦州雨趴在枕头上给她出主意,“要不,你去打工吧?”
“打工?”
“没错啊,听说摄影社要招一个背影模特,一天3块钱,挺清闲的,你要去试试吗?”
“背影模特?”
“嗯。”秦州雨点了点头,“就是给景物当模特儿,意思就是比如你是背景模特儿,然后我在拍一个景物,那个景物是主角,你是景物的配角,一般是拍你的背影或者侧脸,来跟那个景物对比一下,衬托出那个景物的壮观,所以这种模特儿,不要求脸,要求身材。”
“这样的啊,听起来确实蛮容易的。”
“本来就很容易啊,但是要求身材啊,学校身材好的能有几个啊,不过你就是其中一个,虽然胸小了点,但是当景物不碍事的了。”
九九大囧,这样算是夸奖她吗?
第二十章 电话粥(有二更)()
到了摄影社,是徐晨接待的九九,他是摄影社的社长,与九九聊了一会,徐晨很满意她,干摄影这行的,最是眼尖,九九有一张超越时代的脸,无论什么装扮都适合她,而同一件衣服,她可以穿出两种风格。
“如果你没问题,明天就可以开始来上班了。”徐晨站起来跟九九握手。
“好,没问题。”
从社团出来,九九的心情可以说是雀跃的,脚步轻快。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通过了,这让她信心大增,她走在过道上,想象着每天存三块钱的喜悦,这比她花三百块还要开心,珍贵。
从没自己赚过钱的人,感受不到这种振奋,而且一旦开始自己赚钱了,就会心疼自己的钱,辛辛苦苦赚来的,若是回头立马花光了,那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辛苦工作?那等于是白白花费了自己的劳工,钱刚到手上,立马被别人赚走了,而自己只剩下空空的双手,还有明日繁重的工作,也许还会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会抱怨钱赚不到,却每天要受气,所以一定要合理消费,否则负债累累。
昨晚兰仲文给她讲了个故事,他说:有两个人,一个叫小明,一个叫小亮,小明工作比小亮出色,工资比小亮高,小明喜欢买奢侈品,他认为生活最重要就是享受,其他的事,明天再想,于是他虽然出色,却是个月光族。
而小亮工资没小明高,但他勤奋节约,不该花的都不花,几年后,两人的年纪长到30岁,小亮买了房子,大家都称赞他有实力,而小明虽然穿着名牌衣服,奢侈手表,包包,但他账号里一分钱都没有,更别谈房子,几年的时光,小明以为不可能超越他的人,一个个超越了他,他这样到底是享受了?还是落魄了?
九九久久陷进深思,这个故事,想说的是人一定要合理消费,不管你家境多殷实,大手大脚,总有花完的一天,要适当未雨绸缪,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呢?就是有朋友借给你,你也是欠了一身债,而当你有存款,你也算用钱换回了健康,自己救自己。
迎面走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个相机,白色衬衫,胸膛坚实,面容因为眼下的泪痣极其妖娆妩媚。
九九一愣,怎么忘记严寻是摄影社的了?九九有点尬尴,僵立在过道上。
古龙香水从鼻尖飘过,严寻逼近又远去了,等九九回过神来,他已经从她身边经过,仿佛陌路人一般,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与九九背道而驰,严寻抿紧的嘴角一翘,她还是来了。
回到寝室,九九长吁短叹,不知道明天要不要去摄影社上班,工作轻松,工资合理,这是吸引她的,但是严寻也在那里,她怕闹出不愉快。
秦州雨抱着吉他在试音填歌词,听见九九叹气,抬头问她,“九九,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九九想了下,不知道怎么把这事告诉秦州雨,她叹了口气,躺在床上看床顶,“没呢。”
秦州雨于是就没有问,继续埋头填歌词,她原本就在忙,看见室友烦躁,才关心一下她。
九九想着想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月亮高挂,糟了,都晚上了,她急忙下床穿鞋,被子深处的大哥大响了起来,她按下接听键,彼端熟悉的声音传来,飘扬洒洒如笙鼓,“九九,吃过饭了吗?”
“还没,我刚醒呢。”
“那你先去吃饭,我过一会在打电话给你。”
“好,不对不对,兰花儿,你先别挂,我有个事要问你。”九九斟酌了片刻,“就是我今天去应聘了摄影社,然后面试通过了,可是严寻也在摄影社里,我能去吗?工资待遇什么的就还不错。”
兰仲文沉默了一会,开口,“九九,你去摄影社工作,我可以信任你么?”
“肯定可以啊,这么优秀的你在我眼前我还有什么可求的?干嘛要降低自己的要求去喜欢别人啊?”
兰仲文忍俊不禁,声音温柔,“那你就去吧。”
九九呆了一呆,“兰花儿,为什么你同意我去?”
“你都跟我开口了,又做了保证,就证明你心里是想去的,我怎么可以拦着你?不过我很好奇,九九,你要赚钱干嘛?”
“没干嘛啦。”九九支支吾吾,“反正等我办成了,我就告诉你,现在是个秘密,如果我没办到,那就丢脸啦,还有,这个星期你就把你的大哥大拿回去吧,放我这不安全啊,没地方可以放,而且我也用不上,以后我去电话亭给你打电话好了。”
“就放在你那里吧,这样我找你也方便。”
“不要啊,我不想要大哥大。”
兰仲文沉吟,“我又没有给你,是放在你那里了,你先拿着吧,你到宿舍外面去打电话,我也不放心,我已经叫姑姑在帮我弄一个了,过一段时间我就有了。”
九九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兰花儿,其实大哥大费用也好贵的,不如我们写信吧?”
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啊,你最近是为了省钱是要出各种奇招了吗?”
“能省点就省点好了,我要做个持家的好女人,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怎么样?是不是很赞?”
“入得了厨房?”兰仲文的声音突然拔高,带着丝趣味,“这句话我可以相信吗?”
“肯定!”九九停顿,“不可以!”
兰仲文哈哈大笑,“那出得了厅堂这句话可以相信吗?”
“那是必须的好吗?”说到这个,九九就自信满满,“你别小看我,我以后可是要做个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兰太太的。”
那边的声音突然消了下去,九九吓了一跳,对着大哥大说:“人呢?哪去了?还在吗?”
“还在呢。”他的声音突然很温柔,像清风拂过九九的脸,带起一丝舒适的清凉,“萧小姐,你愿意嫁给兰仲文做妻子吗?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的兰太太?”
九九嘴角的笑容凝注,半响,又重新咧开了嘴,声音明快,“我愿意,一辈子,不离不弃。”
“嗯,你说的,不要反悔,寒假马上就要订婚了,到时候,带了我们兰家的戒指,你休想悔婚。”
“怎么可能,是你不要悔婚才对。”
“我肯定是不会悔婚的,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媳妇养肥养大了,不娶才是煞笔。”
“噢~”九九拖长尾音,“你说脏话。”
“说脏话怎么了?我们宿舍成天说,我可是有血有肉的国之青年,会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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