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犯难了,买哪一只更好呢?两只鹦鹉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他又在鸟市上溜达,看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
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老掉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他想:这样的鹦鹉有谁愿意买呢?但他凑近了一看标签。吓了一跳:标价800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8门语言?”
店主摇摇头说:“不。”
这人很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什么能力,它却会值这个价格呢?”
店主回答道:“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追求完美主义,事必躬亲,认为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人员或者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九九听完沉思片刻问他,“兰花儿,你这个故事不错,但是你干嘛要讲那么深沉的故事?宝宝能听懂吗?”
“不清楚,不过我讲我的,他听他的。”
九九惊愕,“那这样有效果吗?”
“如果这个宝宝是遗传了我,就应该有效果,要是遗传了你,那就当我没讲过好了。”他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九九的肚子,笑容温柔,“宝宝,你可不要遗传你妈妈啊,像我比较好,能为家族争光。”
“你给我滚,遗传我有什么不好的?以后可以当画家,多才多艺。”
“”
“是吧宝宝?不要理你爸爸这个坏蛋,天天欺负我,以后你生下来了,可要站在妈妈一边,一起揍你爸爸这个坏蛋。”
“”
九九抚着日渐膨胀的肚子,笑容里有种慈母的光芒,她想了下,嫣然微笑,“不过宝宝,你还是像爸爸好了,像爸爸才可以保护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挑着眉,兴味盎然,“老婆,你这是打算多生几个吗?”
“没有,我只是那么说而已。”
“其实多生一两个也没事,反正我们负担得起。”
“不要,懒得带那么多孩子。”
“我带啊。”
“算了吧。”九九斜眼看他,“公司那么忙,你还是好好看着公司吧,孩子的事不着急,要真那么喜欢孩子,到时候领养一两个呗。”
“好吧。”兰仲文抬头看她的眼瞳,“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必须的。”九九笑容灿烂,“兰花儿,大年初三我去祈福的时候,你知道我测出来的前世是什么吗?”
“是什么?”这个问题兰仲文虽然不那么好奇,但九九既然说了,他就会耐着性子去聆听。毕竟这属于迷信问题,像他这种前卫人士是不会沉迷的。
“嘿嘿,菩萨说我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兰仲文噗嗤一声,笑意渐浓,“什么?九九你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对啊,菩萨是这么说的,说我前世去砍柴的时候,在河边救了一个化为人形的菩萨,助菩萨渡劫积了德,所以今世我注定要幸福一生了,这是菩萨给我报答。”
“”兰仲文支着脑袋,将信将疑,“这是谁给你测试的啊?”
太魔幻了,简直让人不能相信。
“这不是谁测试的,是摇签的,就是先拿一张红纸,写上求签内容,然后摇签筒祭出答案,这都婆婆帮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听起来还不赖。”
“好吧。”兰仲文没有笑,摸着她的头发,眼珠柔柔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听听就好知道吗?我们是新新人类,要相信科学。”
“肯定的呀,我只是顺便听听的,顺耳就笑笑,不顺耳就当没听见咯,反正又没损失。”
“嗯,这样就乖了。”
**
日子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就迎来了七月,三伏天的大太阳叫人心烦气躁。
褪去了厚重的冬日衣裳,九九穿着棉质的孕妇装,面容晶莹剔透,所谓补得好,面相好,如桃花般灼灼夭夭。
九九的肚子已经九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星期的预产期,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孩子太乖了,只会很偶尔地踢她一下,很轻很温柔,跟兰仲文的性子倒是很像。
兰仲文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自从答应给宝宝胎教以后,他就风雨无阻地给宝宝讲深夜小故事,但故事越讲越深奥,都开始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
九九有一次问他:“四大名著你为什么单单不讲红楼梦呢?”
“红楼梦。”兰仲文微微挑眉,俊美的容颜上写满了迷惑,诚实答曰:“没看过。”
“”九九满头黑线,“说好的人肉百科书呢?”
“虽然我博大精深,也看很多书,但我还是很挑的好吗?不是所有书都能入我的眼的。”
“是四大名著耶。”
“嗯哼。”兰仲文不否认,“是名著没错,但一群女人掐来掐去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想让我学点什么?学女人的泼妇骂街本事?还是学点嚼舌根的故事。”
“偏见,这完全就是偏见,你要相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一定就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我没看过,但我大抵知道那是一个写高门从辉煌到落寞的时候,故事很逼真,但是男人真的不喜欢那种故事呀,看着一堆女人头已经疼了,还怎么阅读?”
“那水浒传不就是一堆男人掐来掐去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兰仲文无言以对,半响,他噗嗤一笑,卧蚕深凝,“好吧,男性与女性看事情论点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还是坚决不看红楼梦。”
“可是我想看耶。”九九撒娇,“书我看不懂,跟文言文似的,对于我们这种学渣来说,这种读物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也。”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之后,他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四大名著果然名不虚传,仔细阅读还是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的,他微叹一口气,将这个悲凉的故事告诉九九,末了,他惋惜道:“这种故事是写得好,但是太悲凉了,还是少看点吧,容易影响心情的。”
“嗯。”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说话,十二金钗最后基本全死了,这萧索的光景叫人压抑难受,不如不看哎。
吕颖回港那天,是带着满脸笑容的。
九九坐在后院里,握着手里的柳橙汁,阳光照出一脸黄,轮廓在剪影里,安谧好看。
小颖回来了。
在阔别半年之后,她回到了港岛,眼前是成片成片的天竺葵,烂漫好看。
吕颖贪婪的闻着湿润空气,“还是香港好啊,我太喜欢香港了,空气也好闻,我以后不走了。”
九九从遮阳伞下抬头,对她灿烂微笑,“是吧,现在香港就剩我一个人了,你要再不回来,我就要寂寞死了。”
“这不是回来了吗?之前旅游去了。”吕颖褪去了半年前的憔悴,变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
当时她离开香港的时候,是带着忘记乔漠的决心走的,那时候九九特别心疼她,想安慰她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主要是因为乔漠的感情是偏向九九的,如果九九去安慰她,会显得自己像个装清高的贱人,她不愿意去做那种伤害吕颖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吕颖也明白心魔是要靠自己解开的,所以她没有怪任何人,在一个深夜里发了封请长假邮件,就离开了香港。
“你都去哪旅游啦?怎么没寄明信片回来?”
她神秘一笑,拿出一个红色信封给九九,如混血儿五官的轮廓深邃迷人,“九九,你看看是什么?”
九九接过,轻轻打开——
居然是一张婚宴请帖!
新郎也居然是个熟人!
乔漠!
“你们要结婚了?”九九讶然,由衷地为她高兴。
她的笑意暖了眼角,温柔似水,“九九,来做我的伴娘吧。”
九九的鼻头突然有些发酸。
“小颖”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多么不容易啊,终于和乔漠走到一起了。
“从前我们不是约好了吗?如果将来要结婚,我们要做彼此的伴娘。咦?九九,你怎么哭了?”吕颖不知所措递了张纸巾给九九,声音柔媚,“我要结婚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九九接过纸巾,破涕为笑,“嘿嘿,咱们小颖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发生什么事了?小颖,我总觉得你变了好多。”
“有吗?我变了吗?”她看着她,笑容俏丽。
“变啦,总觉得你现在好温柔啊,你不会是为乔漠改变的吧?”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应该说我这是自然现象吧,恋爱了,自然就变得温柔啦。”
九九重重点头,“恋爱可以使女人变得温柔,我完全赞同。”
“嘿嘿,九九,离开香港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于是回到广州相亲了几次,但总觉得那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就去了墨西哥,但我始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就辗转到意大利了。”
吕颖说得淡淡的,眉眼却有苦涩,“我去过很多地方,加勒比海,喜马拉雅山,撒哈拉沙漠,英格兰,新西兰,西班牙,最后,我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纽约定居了下来。”
“那你过得很精彩嘛。”
“是啊,过得很精彩,但是很空洞,因为那不是我要的,那时候为了忘记一些事情,去过太多地方了,看遍了风土民情,也经历了生离死别。”吕颖这样说,眼神里含了丝云淡风轻的味道,“直到那天,我在新闻里看到k2峰雪崩的报道,里面拍摄了要上雪峰的救援队伍,你知道吗?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我看见乔漠就在救援队伍里,那次出行,生死未仆。”
“当时我就震撼了,不管我是恨他也好,怨他也好,可是看见他要登山的那一刻,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地恐惧,于是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登上了飞往巴基斯坦的航班,乔漠已经和救援队伍登上了k2峰,吕颖见不到他,怔怔地等在山角的帐篷里。
直至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天地间仿似一瞬间进入了漫无尽头的黑夜,而后——
雪崩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往山下疏散,只有她一个人拼命往山上跑,穿戴着笨重的登山行头,有人骂她是疯子,自寻死路。
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如果她现在不去见他,这一辈子就没有机会,为了见他这一面,她甚至愿意死。
她艰难地爬上k2峰,整整两个小时,她在缥缈的暴雪里艰难爬行,薄唇冻得发紫。
“乔漠乔漠乔漠”她不服输地大喊,试图用大喊来换回自己的体温。
越靠近顶峰,呼吸就越薄弱,高原反应慢慢袭来,吕颖的意识变得模模糊糊地,有些缺氧。
她攥紧自己的手指,却怎么也掐不进去,手已经冻僵了。
“乔漠”她在漫天暴雪中大喊,声音里有无尽的悲怆。
“乔漠”她一遍又遍喊他,直到意识涣散。
恍惚中,看见一支往山下撤离的队伍朝她疾驰而来,听见那微弱的呼喊,乔漠通红着双眼,快速向被掩盖在雪地中的吕颖呼喊,“吕颖吕颖”
已在暴雪中沉睡的人没有回答他的话。
“吕颖,你醒醒”他一遍遍唤她,其实山上是不能讲话的,越讲话氧气流失得越快,他把自己肩上的氧气瓶按在她的鼻尖处,害怕她就此死去,他紧紧抱着她冰冷的身体,“不要死小颖你不要睡”
她的身体渐渐冰冷刺骨。
“不要睡不要”乔漠声音沙哑,他不许她就那么沉睡下去,在这种冰雪风天的天气里,假如睡去了,就不会再有苏醒的一天。
吕颖没有任何反应,鼻尖的呼吸慢慢冷去。
“不要”乔漠低吼,声音压抑,“不要睡,我求你了,小颖,你不要睡,会长睡不醒的,快醒来”
他知道她是来找他的,她没有一刻不担心着自己,因为她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也就是那生离死别的一刻,九九的脸突然在他心中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吕颖那深邃如混血儿般的轮廓,她什么话也说不出了,紧紧闭着双眼,但那张脸却印在了他满是疮痍的心脏上,印了一辈子,永不磨灭。
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懊恼,悔恨,他害怕她就这样死去,在他发现自己恐惧失去她的时候。
那种害怕像是有一种极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击垮了他强撑的坚强和自以为是的麻木。
他睁着干涩的眼,过去他对她太残忍了,随心所欲地伤害她,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是他的错,拿着她对自己的深厚爱意肆意挥洒。
他真是个混蛋!
乔漠低下头,眼角微微湿润,如果还有机会,他不会在那样对她了。
怀中人突然动了一下。
乔漠怔怔地,掀开吕颖的挡风帽,眼里蓄满泪水,“小颖”
“我想你了”吕颖微阖着眼,笑容虚弱。
她还活着!
乔漠却突然扭开头,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轻轻闭了闭眼睛,那么一瞬间,吕颖一句话就把他从沼泽里生生拉出来了,他发现始终缭绕在身边的恐惧和孤独竟奇迹般的烟消云散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大起大落的心情,也许是抱着吕颖转一圈?或者是抱着她痛哭一场?乔漠觉得无论是哪个,他现在都无法做到,于是他默不作声地半跪着,无比虔诚道:“小颖,嫁给我吧。”
除了这句话,他竟说不出别的。
他希望自己可以用余生来弥补她这份深情,他也终于明白了,他爱着她,只是过去她信手沾来,教他不懂得珍惜她。
他决定了,余生六十年都要爱她,不离不弃。
爱与感动永远都是长存的,假如爱里没有感动,爱很快就会消耗殆尽,一切都是靠感动堆砌起来的。
吕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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