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带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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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带点伤- 第3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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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天光过来麻烦。”

    我摆摆手,说:“不用,现在已经打草惊蛇了,先冷她们会,等天光过来再说吧!”

    陈圣点点头,说行。

    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杜威家族的城堡里。

    娜丝见我们去而复返,很是惊讶,问我们怎么了,我和陈圣也没瞒着她,直接跟她说了。

    因为贝尔听到我的电话了,即便我和陈圣不说,娜丝也能从他的嘴里知道,而且,以他们杜威家族的人脉线索,不可能对洛杉矶那边的消息收不到半点风声,我估摸着,他们要不得多久也会知道新义安的事了。

    这两年,新义安在这边的影响力可是越来越高了啊……

    娜丝和廖诗珈不认识,但听我们说起和廖诗珈的关系,也是爱屋及乌,跟陈圣说如果到时候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她会调动她们杜威家族的力量,陈圣只是冲着她笑,说:“没事,我们自己能解决,要是我连两个女人都解决不了,还怎么做你心爱的男人呢?”

    我见这两人又开始打情骂俏,翻着白眼走开,爱丽丝捂嘴轻笑,跟在我后边。

    没两天,杜威家族果然收到风声了,陈圣听到有下人都在谈论,但是。并没有人来问我们需不需要帮助,即便是拉姆也没有,我想,这肯定是纳廉的意思。

    以他们杜威家族的能量,不可能查不到我们和廖诗珈之间的关系,选择袖手旁观,只怕是想要瞧瞧我们的实力,我乐得他们这样,要是不给他们点家伙看看,他们也不会把我们给当回事。

    陈圣比我更干脆,他说本来还打算创造个机会让杜威家族瞧瞧滴血的力量的,现在看来没必要了。

    在他的调动下,在美国这边滴血的人有很多向着洛杉矶涌去。

    据陈圣说,他们滴血在南美洲和亚洲的杀手最多。在美国国土内就有足足六十七个,这次除去要执行任务的二十五个之外,其余的都让他调到洛杉矶去了。

    在第三天,李天光到了洛杉矶机场,拨打了我的电话。

    娜丝早派车在那等着他了,很快便把他从机场带来了杜威家族的城堡,以前我总感觉他脸上有些消磨不去的稚气。但这次看他,他仿佛霎时间比以前要成熟了许多。

    男人,总是在磨难中成长。

    我是在杜威家族主楼和他碰的面,打量他几眼后,我直接问他:“什么时候动身?”

    他沉声问我说:“戚哥,有枪吗?”

    我看向陈圣,陈圣点头说:“有。你要什么枪都有。”

    他知道李天光这还在最伤心的时刻,所以脸上也没有嬉皮笑脸,难得的很是正经。

    天光看向我:“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吧,我想快点给廖诗珈报仇,还有,戚哥,我想求你帮我把新义安拿下来,我要成为新义安的老大。”

    我瞪他两眼:“就算是为廖诗珈,你也用不着求我,我们是兄弟,你再说这种话,我会翻脸。”

    他怔怔神,用力点点头,便没再说什么。

    杜威家族想要看戏。我们就真的让它看戏,连车都没用他们的,只是让贝尔开车把我们送出城堡,然后便搭车往洛杉矶去了。

    滴血的杀手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圣堂主要活跃在欧洲那边,猛兽则是在非洲,滴血最大本营是在亚洲。美洲这边,呵,三方都想抢,还有本土杀手组织下要出头,是最乱的,据陈圣说,暂时本土杀手组织还无力冒头。他们滴血和圣堂、猛兽僵持不下,但也就仅限于比拼任务数量和质量,并没有真正交过手。

    我没问他们为什么不交手,因为原因实在是显而易见。

    他们都是大神,大神打起架来,遭殃的人太多了,到时候局面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除非有什么契机。要不然,他们三家组织没有人会冒着大不韪率先动手的。

    到洛杉矶之后,陈圣和十三鹰的头鹰联系过,然后便让司机送我们去了个地方。

    到处都是英文,我整个人都是懵圈的,也不知道具体是叫什么地方,只知道我们到的地方是栋写字楼。

    陈圣带着我们乘电梯往楼上,到八十四楼才停下。

    踏出电梯门,出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个挺寻常整洁的公司,十多台电脑办公桌,还有几间办公室,像模像样的,只是里面挺热闹,有几十号人,不,不应该说热闹,因为这几十个人竟然都没有谈话。

    有的在玩电脑,有的在看报纸,有的在玩手机。

    我们踏出电梯,也没见着谁来抬头看我们,但我却感觉有很多股气机锁定我了。

    这种气机,用言语形容不出来,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有,要么是身手超高,要么,则是经常徘徊于生死边缘,对杀气特别敏感的人。

    我当即就明白,这就是滴血的人。

    我就在想啊。难怪滴血能够发展那么强大,这群人,就是去做演帝都够了,要是寻常人进来,只怕根本就不会知道他们是杀手,只会以为他们都是上班族,是白领。

    李天光就是个例子。他只是愣了愣,就问陈圣:“圣哥,你是不是走错地了?”

    陈圣笑着摇摇头,说:“没有,就这里,美男杂志文化有限公司。”

    然后,他就带着我们往里面走。

    到大办公的门口,那些滴血成员里面才有人抬头看我们。

    让我奇怪的是,他们看到陈圣,竟然没有人起来迎接,反而是在打量陈圣,就像是普通人看热闹的那样,然后,他们又都各玩各的去了。

    我不禁问陈圣:“这真是你们滴血的人?”

    他轻声告诉我说:“我们的分层是很严的,除去那十几个天级杀手,以及各堂口的管事人,还有陪我训练的十三鹰,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十三鹰以后也是要成为我心腹的人,现在也只是在这里锻炼下而已。”

    说完,他径直朝着里面走去,并越过那些滴血的人,走向某间小办公室。

    他敲门有规律,三缓两猝,最后连敲四下结尾,他说,要是有人上门发任务,那也得必须知道这个暗号,不然滴血不会接他们的任务。

564。 十三鹰() 
门从里面被打开,露出来的脸,很稚嫩,年纪和我相仿,但比我白净。

    他的脸上,怎么说呢,看起来压根没我们身上的杀气,甚至感觉他比寻常的大学生还要稚嫩。

    我看得是有些愣的,因为这个家伙看起来压根不像个杀手,外边那些人的脸上好歹还看着冷漠,但这个人却是笑吟吟的。

    陈圣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朝着屋里走去,这稚嫩青年也没拦着。

    到屋里,十多个人。

    我回头,刚好看到稚嫩青年把门关上,然后,他脸上的笑容更开了,像是绽放的白菊花。

    陈圣这个时候也说话了。“十三鹰,你们行啊,外边的兄弟就把他们晾在那里?”

    说着,他带着我和天光自顾自在沙发上坐下,原本沙发上有四个青年的,给我们让了座。

    稚嫩青年笑嘻嘻。走过来从兜里掏出烟递给陈圣还有我、天光,说:“大圣哥,他们都是有手有脚的人,又不好饿死,难道还让我们十三个去给他们端茶递水啊?”

    陈圣翻个白眼:“雏鹰,行啊。现在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雏鹰的时候,莫名的戳中了我的笑点,当场就笑喷了。

    办公室里的人都看着我,然后陈圣问我说:“戚哥,你笑什么?”

    我还在忍不住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没什么,没什么,你们继续说。”

    他们莫名其妙,但也没再管我,陈圣问他们十三鹰准备得怎么样了。

    其实,我笑的是雏鹰这个外号。我觉得以他的样貌,叫雏菊更合适。

    有个面色黝黑的看起来比雏鹰成熟不少的青年走上来,正儿八经、恭恭敬敬冲着陈圣说:“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只看大圣哥你这两个朋友是不是需要家伙,不需要的话,咱们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我点点头,说要。

    他看向陈圣,陈圣点头说:“老鹰,这是戚哥,我最好的兄弟。”

    这个叫老鹰的黝黑青年瞬间懂了陈圣的意思,冲着雏鹰扬了扬下巴,雏鹰瘪了瘪嘴,就去个办公桌里面倒腾去了,很快便翻出来不少的东西。

    他们也真是厉害,小小的办公桌里竟然能藏那么多军火,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

    手枪、冲锋枪、步枪,甚至连霰弹枪都有,还他妈的有手雷,不仅只有烟雾弹,还有眩晕弹,简直就是夸张,我整个都看懵了。李天光到底是军校出身,虽然可能没有实际摸过这些东西,但身为军火发烧友的他对这些东西都挺熟悉的。张嘴就来,嘴里噼里啪啦的,对雏鹰摆到桌子上的武器门儿清。

    这下连十三鹰都有些惊讶了,老鹰问天光说:“这位兄弟也是行内人?”

    李天光并不知道十三鹰的身份,没太明白,我笑着说道:“他不是,他就是喜欢看军事类的书籍,所以才对你们的这些枪械都了解而已。”

    十三鹰他们这才释然。

    随后,我和天光都在桌子上挑了把武器,我太擅长用这个,更喜欢用拳头,也就对手枪比较顺手。所以只是随便挑了把手枪。天光满心的仇恨,当成就拿了两个手雷,还拿了把冲锋枪,我把他的手给摁住,对他说:“天光,别冲动。冲锋枪目标太大了,不安全。”

    他怔怔神,愣愣看着我,随后还是松开了紧抓着冲锋枪的手。

    最后,他也拿了把手枪。

    我看他这样,心里总算是放松了些,他个没怎么摸过枪的,要是拿冲锋枪出去乱扫,我不怕他把新义安的人怎么样,我主要是怕他因为抬出风头而被新义安的人着重对付。滴血的人就不同了,都是杀手,别说是冲锋枪了,就算他们开着装甲车出去,我也会认为他们有办法自保。

    在天光没赶到的这两天时间里,滴血的人早已经把新义安的情况给摸清楚了。

    廖诗珈死了,树倒猢狲散,兵败如山倒,那些跟着她的人早就被清理了,那些观望态度的也彻底的倒向了甜甜蜜蜜姐妹,没办法,现在新义安里面就没人能够和她们姐妹俩争锋。说起来,现在新义安是真的拧成股绳了,说不定再给她们两姐妹的时间,新义安还真能在她们的手里发扬光大。但是可惜,廖诗珈的这个仇,我们必须得报。

    新义安近两年生意扩展得很快,但地盘却没能够扩张出去,因为受到本地帮派的排挤,赚钱。可以,抢地盘,不行,所以他们还是只能盘踞在华人街里。这也是为什么这边的新义安始终都不能太上得了台面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地盘实在是太小了。

    滴血四十二人,再加上我、陈圣、天光三人,从公司出来后便直接往华人街去了。

    美男公司现在是由十三鹰在负责,滴血不差钱,所以他们公司有车,还是豪车,十多辆奔驰越野,其实就是十三鹰他们自己的车。

    我们这些人都坐在车里面。随着离华人街越来越近,我心里还有点紧张,但坐在我们车上的老鹰、雏鹰脸上却是云淡风轻,屁事都没有。

    用老鹰的话说,他们已经把新义安给摸清楚了,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的状况。

    他只是问我,需要达到什么结果。

    这个问题,我看向了天光,他说:“我只要孙甜甜和孙蜜蜜的人全部都死,其余的,我要逼他们认我当这个老大。”

    我闻言只能是心里叹息,看来。天光是打定主意要当这个新义安的老大了。

    他没混过,并不知道,其实老大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仅累,而且还随时可能被别人给干掉,老大里面能像我这么潇洒的。可不多。即便如此,我也是许多次都差点见了阎王,到如今这地步,可谓是极不容易。

    但是,最终我们还是按照天光说的做了。

    滴血的人都是专业的杀手,新义安普通的马仔没人在乎。调查那些重要人物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仅仅只有甜甜蜜蜜姐妹,还有新义安的白纸扇、双花红棍、当家、红旗、黑旗等等,只要是有职有权的,几乎都被他们给查了个门儿清。

    孙甜甜和孙蜜蜜是现在的堂主,她们两个,自然也是我们先要杀的对象。

    这两姐妹都是聪明人,吸取了以前铁手张的教训,在她们的宅子周围布置了不少人看着,说起来她们两也是够可以的了,被铁手张包养那么些年,现在也不知道是为发泄心里的不爽还是怎么的。竟然也在她们的宅子里包养了几个小白脸,至于那种流动性的,估计就更不用说了。

    也不知道,她们两个女人怎么会需要那么多如狼似虎的小白脸。

    我们的车在她们宅子的附近停下,根据十三鹰对她们宅子周围的调查,这里是最能接近到宅子的地方了。再往里面些,我们便会出现在新义安那些哨子的视线范围内。

    当然,这些对滴血的人来说压根就不算回事。

    出马的,只有十三鹰。

    天光也想上去,被我低骂了几句,没敢说话了,我只是交代老鹰让他把甜甜蜜蜜姐妹两的命给留着,然后他们就上去了,其余滴血的人则同我们在这里等着。

    等到老鹰他们潜进去,我才对天光说:“我知道你是报仇心切,她们两姐妹的命我给你留着,你等下自己去解决。但是你要是这么冲动,脑子不想事情的话,我怎么着也不会让你在这边混,绑也得绑你回去,你知道的,我已经失去个兄弟了。我不想过不了几天就收到你的死讯。”

    他低着脑袋,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光靠这两句话,天光他也不可能瞬间成熟起来,但是,这些话我却仍然还是得说给他听。只要他能记在心里,那也总能让他办事不再那么冲动。另外,我也只能拜托滴血在这边的人以后多看着他点了,要不然,我真怀疑以天光的性子,能不能在新义安混得下去。

    我们可以扶他成为老大,但有自己的事,总不能时刻陪在他这,帮他稳着新义安的。

    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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