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树木和身体的灵活性,小狐一下子跳到于乐的头上,用尾巴遮住他的眼睛。
猛然间,于乐看不到周围的环境,一头撞在树上。小狐则轻轻地跳到一旁。
摸着撞的有些疼的额头,于乐看着蹲在一旁的小狐。
小狐的眼角似乎带着笑意,却是一脸无辜地呆萌状,似乎刚才的恶作剧不是它所为。
于乐没好气地瞪了小狐一眼,刚想开口呵斥它几句,却警觉地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他好像被什么盯上了。
故作若无其事地查看一番四周,他却一无所获,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
正在疑惑间,小狐突然兴奋地轻声尖叫。它四处嗅着,突然跑向左前方的一片灌木丛。
虽然附近经常有猎户往来,很少见到不长眼的野兽,但终归怕出意外。
担心小狐安全的于乐跟着它跑了过去,却发现了两只大狐狸,蹲伏在两颗低矮的树杈上。
小狐兴奋地蹿过去,跳到体型娇小的那只狐狸身上。
那只狐狸受到冲击,身子一晃,差点掉落树杈。因为这一跳,顿时破坏了原本有些肃然的场景。
第二十五章 小狐归山()
其实,体型较小仅仅是一种感觉。事实上,当你认真比较两只狐狸的时候,并不能一下子说出哪只狐狸较为娇小。
正如男人和女人,身高一样,体型差别不大,即使背对着你,你也能够猜到哪个是女人。这大抵是一种感觉,是女性独有的纤细感让你做出正确判断。
那只体型较为纤细的狐狸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小狐。
于乐觉得大脑有些错乱了,他怎么可能从一只狐狸的眼睛中看到慈爱的情感呢?
难道这个世界上的狐狸在情感表达上,竟然如此类人了么?可是,除了小狐和这两只狐狸,他并没有见过其他如此有灵性的动物啊!
三只狐狸从矮树叉上跳下,聚到了一起。两只大狐狸用舌头舔了几下小狐的脑袋,似乎很溺爱的样子。它们相互嘤嘤鸣叫,似乎诉说着什么。
半饷,小狐恋恋不舍地看着于乐,猛然间跑到于乐身前,用前爪扒着于乐的小腿。
于乐蹲下身子,伸手抱着小狐的身体。
小狐很认真地盯着于乐的眼睛,两只眩如水滴般晶亮的大眼睛仿佛滴出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发散着七彩的光辉。
于乐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小心地擦拭着小狐的眼睛,仿佛真的有眼泪一样,手上却没有湿润。
小狐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当你盯着它的眼睛时,那双大眼睛充满着魅惑,如同黑洞一样吸引着你所有的视线。
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即使于乐平时和小狐对视,也没有这种感觉:那双诱人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
于乐心中一怔,说话,难道小狐狸在跟我说话。怎么可能呢?然而眼前的情景仿佛就是这样。
小狐的眼睛仿佛在向于乐诉说着别离。于乐也第一时间就领悟到了。
轻轻地捧起小狐尖尖的下颌,于乐亲在小狐的额头。
那一吻是如此的轻柔,却又如此地沉重,仿佛把一切情感都寄托在这一吻中。
这近一个月的朝昔相处,这近一个月的相知相伴,这近一个月的嬉戏玩耍,这近一个月的伤心、迷惘时的慰贴,于乐仿佛醉了。
小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于乐的脸颊,再次凝视他片刻,从他的怀里跳下,跑向两只大狐,中途却又突然停下,回头再看了他一眼,头儿轻摇,尾巴也似乎如手般挥摇。
两只大狐狸扭过身子,轻快地向水潭外侧跑去,小狐也紧紧跟着,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于乐。
于乐挥挥手,向小狐挥手致意,并大声朝它喊道:“我会永远记得你——小狐。”他用手指着胸口。
这时,两只大狐似乎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小狐听到于乐的喊声,回头探望了一下,旋即加速跟上了两只大狐。
看着小狐的身影渐渐从眼前消失,于乐的心中一片茫然。他清醒后的第三天,小狐就陪着自己。
那每一刻每一秒,所有的时光仿佛倒转,一幕幕在眼前翻转,于乐不由地痴了。那心中最柔嫩的地方仿佛缺失了一块。
在于乐内心中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刻,小狐的乖巧和柔顺,如同一汪清泉,灌濯着他的心灵;它的嘤嘤细语,又如同阳光,驱散着他心中的阴霾。
于乐的耳边仿佛依然响着小狐的轻声尖叫,他仿佛再一次地看到小狐那血迹斑斑的前爪。那第一次眼神的对望,那无比柔弱的眼神,触动着他柔嫩的心,成为他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静静地坐在水潭边,于乐无思无想,心神仿佛被淬炼,意识飘飘荡荡无所依凭,却又有着明显的气感拖拽。就这样,于乐仿佛历经一世,又似乎仅是一瞬。
前世的许多记忆从脑海深处泛起,心情激荡之下,于乐继续保持水波不兴的心态。他知道,这次经历是一次顿悟,就看自己能够维持多久。
于乐如同一个翻阅史书的老学究,漠然地翻看着记忆中的一切,还发现了前身内心中的一些隐秘。
慢慢地,他从顿悟中清醒,心中似喜非喜,似乐非乐,只觉精气神仿佛被凝练了一番。
再次看身边这片天地,于乐仿佛看出些不同,又仿佛没有什么不同。
静静地望着水潭,于乐无意识地折断一颗青草在手中把玩。
与小狐的别离,使得他的心境得到荡涤,加深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同感。
…
拎着小狐的猎物,于乐慢慢地跑回家。这次他跑的很慢,足足跑了近八十分钟,因为他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失落。
跑到村里,于乐听到邻人三三两两地高声谈论着“诗会”的字样,神情间充满激动和喜悦。
他有些困惑,这些村人并非文艺青年,怎么会对诗会这么感兴趣呢?
和相熟的邻人打着招呼,于乐跑回家。他将小狐的战利品放到厨房。
看到于乐满头是汗,张嘉怡嗔怪道:“先去洗个澡,一会儿一块吃饭。”
突然,她疑惑地看着于乐,问道:“小狐呢?”
也难怪,每次小狐抓到猎物,都会昂首挺胸地跟着于乐来到厨房,蹲在那里等待张嘉怡的夸奖。
张嘉怡自然不吝于夸奖小狐,小狐也甘之如饴。一个老小孩,一个显摆狐,画面很美,让人不忍直视,但一人一狐对这游戏却乐此不疲。
此时,她没有见到小狐,心中自然奇怪。
于乐闻言,黯然说道:“小狐的父母来寻它,它跟着父母走了。”
张嘉怡惋惜的说道:“非常有灵性的小狐呢,真是可惜了。不过小狐能跟着父母总是好的。”
小狐虽喜欢跟张嘉怡逗乐,却很少跟她一起玩,所以小狐的离去,她只是感到惋惜。
此时,于文泉走进厨房。由于他训练于乐的时候,小狐经常在旁边陪伴,所以他深知一人一狐之间的情感。
他安慰于乐道:“虽然你和小狐感情深厚,却无法取代这种亲情。你应该为小狐高兴,而不是伤心难过。”
想起小狐的温顺可爱,于乐有些怅惘,又有些欣慰。
第二十六章 诗会消息()
于乐说道:“爷爷、奶奶。我知道,跟我在一起,小狐虽然很快乐,但它肯定会思念自己的父母。
况且,我还要回到市里上学。属于山林的小狐,去到都市,一定会不适应的。它的父母能够找到它,并且共同生活在这片山林里,这是它的幸福。”
说完于乐远眺着小狐离去的方向,那是连绵群山的深处。据说里面有各种凶猛的野兽,几乎没有猎人深入到那里。
说话间,张嘉怡端着晚饭,进入和厨房相连的小客厅。
客厅布置比较简洁,有一个储物柜,一张桌子,六把靠背椅子,还有一个长条桌案。
张嘉怡冲着于乐和于文泉喊道:“快进屋吃饭了,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于文泉和于乐相视一笑,双双走进了小客厅。
晚餐很丰盛,有于乐爱吃的孜然羊肉、炖野猪排、凉拌莲藕和野菜炒鸡蛋。
闻着热腾腾的饭菜散发的香味,于乐开心地坐好,对张嘉怡说道:“奶奶做的菜,我永远都吃不够!”
看到于乐狼吞虎咽的样子,张嘉怡暗松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眼于文泉,两人相视一笑。
确实,自从于乐落水被救,他的情绪总是有些压抑,仿佛与爷爷奶奶都有些隔阂了,即使他笑的时候,都有种寂寞的感觉。
当时,二老还以为于乐是怨恨自己的父母。在他差点溺水而死时,父母始终没有出现,也未曾打过电话表示丁点的关心。毕竟于乐大多时候生活在爷爷奶奶身边,他的父母对他的关怀和照顾太少。
自从家中多了小狐,于乐的欢笑也多了,与爷爷奶奶的关系也越发地融洽。因此,二老唯恐小狐的离去会带给他心理阴影。
现在,二老看到于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伤心,心中俱都宽慰。
于乐心中似有所感,看着爷爷奶奶面容上的笑颜,心中也是安乐。毕竟,心有所安,必然康乐。
吃完饭,于乐好奇地问道:“爷爷,村里人为什么对诗会这么感兴趣啊?”
于文泉闻言,疑惑地问道:“你不记得了,三年一度的联邦中秋诗会正在海选参赛人员,你小时候可立志要争当诗王啊?”
于乐闻言,顿时想起诗会的事情。
华夏联邦已经举办过九十九届中秋诗会,今年正好是第一百届中秋诗会。
每届中秋诗会,八十一州各自选拔出十五名选手参赛,各州诗歌协会出十名选手,另外五名则由各州在社会上进行海选。
想到这里,于乐心中蠢蠢欲动。重活一世,他不想再甘于平淡和富足。
趁着年轻,对于未来,他还有着热情和冲动;趁着年轻,对于理想,他还有一腔热血要抛洒;趁着年轻,对于人生,他想要不一样的活法,哪怕生活中充满荆棘和坎坷。
“爷爷,我想要参加海选。”于乐坚定地说道。
于文泉愣神了,他没想到于乐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犹豫地说道:“可是你……”
不等于文泉说下去,于乐打断道:“趁着年轻,借着机会,我想去闯一闯,哪怕会失败!因为我还年轻,所以不怕失败和丢人,就怕胆怯和退缩。”
看着于乐倔强而坚持的眼神,于文泉点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爷爷不会再多说什么。蜀州海选日期为八月一日至八月三日,时间很是紧迫,明天你就不要再去青云村了,直接坐车去蜀锦市吧。”
于乐笑道:“爷爷,不着急。今天才七月三十号,从青山村回来,我直接坐车到蜀锦市就可以了。”
于文泉关切地问道:“你不提前做些准备么?”
于乐笑道:“吟诗诵词有什么可准备的,发情之所起,书心中所思而已。”
于文泉摇头道:“我也不太懂这些,你自己拿主意吧!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呢!”
于乐点点头道:“好的,爷爷!”
回到房间,于乐没有心情做别的事情,只是呆呆地躺在床上。
前世今生加起来,于乐活过五十余年。现有的生活状态激发起他的颇多感触:既有远离尘世满眼风光的山村闲适生活,也有险象环生于生死之间的搏杀历练。
既有初入这个世界无所适从的隔阂感,也有渐渐逝去的对前世的眷恋。
既有小狐可爱活波灵动有趣的陪伴,也有爷爷奶奶关怀备至无微不至的亲情关怀。
也许,只有这样的世界才是完满的吧!
次日凌晨四点半,于乐醒来。
他抓紧时间洗漱,和爷爷一起坐着王青山的面包车赶往青云村,车里还坐着其他三个人,分别是张迪、徐志远和孟飞。
这个民间乐队有成员十五人,乐队名称为“情绪乐队”。
有爱玩的学校音乐老师,无法参加地下乐队,也于正规乐队无缘,但喜欢音乐,就参加了这个民间乐队,像镇上的初中音乐老师张迪;
有以此谋生的民间艺人,像王青山,作为乐队的组织者,靠接各种活动抽成,偶尔还客串乐队成员;
于文泉和于乐则纯属玩票性质。
之前,于乐也跟着于文泉出过两次活,跟张迪和王青山比较熟,但和徐志远、孟飞则是第一次见面。
毕竟,乐队搭班子素来是谁有空谁去,有时候还不止去一家。
生意好的时候,乐队还要找朋友凑齐四支,甚至五支队伍,五人一组。
乐队的人虽然不属于纯文艺圈,但兴趣爱好很文艺,所以他们都认识于文泉,对他也很尊重,连带着对于乐也很客气。
毕竟于文泉作为联邦国剧界的泰斗人物,身份地位不容小觑。
车内气氛较为融洽,主要是张迪、徐志远和孟飞三人聊着四乡八邻的琐事和传闻,有真有假,就是图个乐呵。
于文泉毕竟年纪大,不可能跟小年轻聊家长里短,所以他一般不说话。
于乐则是带着耳朵不张嘴,听到他们讲的有趣,该乐就乐!
张迪作为一名中学老师,自认和学生打交道比较多,有时爱向于乐打听学习情况。
于乐也捡着蜀锦市高中的趣事说道,逗大家一个乐呵。
开车的班主王青山长期混迹于市井之间,更是插科打诨,一路上也不觉得沉闷,很快就到了青云村。
第二十七章 回蜀锦市()
青云村位于云梦山的山腰处,从山下往上看,村子犹如居于云中,且山色青翠之间恍若仙境,云彩有时都能被林色染绿,故老相传称呼为“青云村”。
刚到青云村,大家就感受到,整个村庄都散发着喜庆的气息。
毕竟村庄不大,二百多户人家。外出打工的人也不多,只有十几人。剩下的人世代居住在村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就是全村的大事。
近十几年来,华夏联邦经济发展迅猛,各州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为农村旧房改造提供资金,分期还款不收利息,十年还清本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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