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你石男不石男,你不许色别人就是了。”她往我这边移了移,害羞到呼吸急促,却还是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腿上,任由我感受着那抹神秘的触感。
可我却退缩了,心里也在打鼓,她的话,她做的事,难道还不明显吗?
南云,你一定要加油!
感受着她的和煦与温暖,闭上眼睛,我很快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地,我似乎听见了她的自言自语:“死变态,不管你爸妈怎么样,我都会永远在你身边,一直陪着你。”
半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
感觉一切都那么陌生,一切又那么熟悉。熟悉的老师,熟悉的同学,还有我一群熟悉的兄弟们。
我顾不下心来学习,因为,我要做一件早该做到的事情,也是在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不做它,我得到天下又何妨?
是的,表白。
这是一个深秋的中午。北城的天气,在秋天,总是秋高气爽。
从财大附中到财大的林荫道上,铺满了金黄的树叶,与湛蓝的天空相辉映,构成一幅心醉沉迷的风景画。
这里,是我和汪雨薇,我的学姐,相遇的地方。我还记得那天,我对着高大的法国梧桐,狡辩着对她说。
“我在拍树,对,就是树!你看这高大的梧桐,高耸入云,绿叶成荫,硕果……”
她说:“这树哪有果子?”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笑。
我打电话叫汪雨薇出来,说,我在林荫道等着她,跟她说点事儿。
没过多久,一个飘着酒红色长发的女孩,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的打扮,却令我一惊。
简简单单的,一身亮色的连衣裙。裙摆很短,短到大腿根。
这件衣服,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偷拍她的时候,她穿出来的。
汪雨薇的衣服,从我认识到现在,很少穿过重样。
所以,她明白我今天要做什么吗?
今天,她并没有大大咧咧地喊我“死变态”,也没有多说什么,就静静地跟在我身边,往校门口的方向走去,似乎在走我们第一次走过的路。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学校的广播,响起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们两人都是如此吧。
“学姐。”我轻轻地叫了她一声。
“嗯。”一阵秋风吹来,她闭上眼睛,就像是童话里的睡美人一般,惹人心疼。
“第一次遇见你,就在这里,小胖让我拍照片给他,在茫茫人海中,我找到的那个入了我眼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在你转身的时候,我似乎做了一个恍若隔世的长梦,天下怎么会有这样国色天香的女孩?从那一刻,我沉睡多年的心房,再一次敞开。之后你等我,我们一起修手机……很多事情,让我再也无法忘记你。”
“我承认,我喜欢上你,是因为你的容貌。可是在后来的接触中,我发现你太多太多的优点,单纯,聪明,善良,可爱,专一……甚至,我觉得你就是传说中,十全十美的完美女孩。”
“我曾无数次回想,为什么上天会把你这样的女孩派到我身边?我从小没有亲情,又被爱情伤得体无完肤,心灰意冷的时候,是你的出现,让我在无尽的黑暗之中,再一次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渐渐发现,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永远不会腻;我们有相同的嗜好,无辣不欢;我们有共同的目标,待我功成名达,许你花前月下。甚至你这么优秀的女人,也愿意站在我的身后,会愿意和我市井一些,做所谓的,男人赚钱养家,女人貌美如花。”
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落下泪来,两行泪流,似我们的时光匆匆。其实我们早已开始,只是我们都不懂。
久伴必定生情,多言始于厚爱。我们每天的如胶似漆,亦或是在耳边难以断绝的情话,早已经注定了我们是一对。
广播喇叭又适时地响起了周董的《浪漫手机》:
“轻轻放,我就是卸不下对你的喜欢,
原来爱会慢慢增加重量,
想关上这城市所有的灯光,
黑暗中专心闻你的发香……”
我还想说什么,她伸出一根青葱般的手指,搭在我的唇间,示意我缄默。
“死变态,你知道吗,也是在林荫道上,梧桐树下,我第一次遇见你,就对你有不一样的感觉。我坚守了十八年的坚贞,就是为了等待有一天,我的有缘人能够出现。从小我因为我妈妈,和我妹妹的事,就对这个世界充满怨恨,我觉得男人都是花心的,都不能相信。直到遇到你。”
“我也不知道为何,你给我的感觉,和别人都不一样。我对他人都紧闭大门,可我一直愿意为你打开一扇窗。那一次,你拉黑了我,我一直在被窝里哭泣,也不敢跟瑶瑶她们说,我想和你解释,可我却控制不住自己十八年来,那令人憎恶的清高。直到你来找我,我终于发现,我的世界,因为你变得有色彩。”
“南云,我们的名字,也很有缘不是吗?你是云,我是雨,云和雨是永远不会分开的。像那句古文所说,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是不是?”
这时,除了吴剑锋,我和汪雨薇的所有朋友,都从四面八方,突然出现。我没心思去注意吴剑锋在干嘛,这么重要的时刻,谁顾得上他啊。
大家把我们俩围成了一个圆圈,期盼着,我最后的那句话。
我单膝跪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颗钻戒,试图把它套在汪雨薇的中指上。
但就在我准备张口的时候,剧情出现了大反转!
她又一次轻轻地堵住我的嘴巴,害羞着说:“死变态,你不要说。”
啊?
我似乎被狠狠地震了一下,为什么,她不让我说?是因为,她觉得我还没有彻底忘掉我的初恋吗?在感情上,或许只有这个原因。
江心莲,这个名字,已经彻底沉睡在了我的世界里,亦或是,彻底消失。
可是,大家却似乎在意料之中,都在玩味地看着我们。
就在这一刻,我发现,我被我的朋友,和汪雨薇的朋友都耍了。
因为,我听到了汪雨薇柔声细语,却清清楚楚的声音。
“南云,我爱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原来,她想要在一直是我主动的爱情上,也主动一次,或者说,想要得到那种答应后,令人惊喜的感觉。
“答应她!答应她!”不知道谁起的头,我们两人的朋友们,甚至是路边路过的陌生人,都一起加入到起哄的行列之中。
十二点整。校园的广播也耐不住寂寞,跟着说道:“答应她!答应她!”
里面是吴剑锋和几个大嗓门男生的声音!原来,吴剑锋和汪雨薇也商量好了,要在最后的最后,来一场大反转!所以,他去了校园广播站,和在现场的我其他朋友串通好,等到汪雨薇说出那句话,他就开始起哄!
她倾国倾城的容貌,婀娜多姿的身材,无一不在向我展示着,今天,她是最亮眼的主角!
就在我准备张口答应她的时候,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路边传来。
“南云,不能答应她!”
Chapter53 谈合作()
众人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
在路边,停着一辆英菲尼迪。日本车我不懂车型,只是知道也挺贵的。当然,英菲尼迪不是重点,重点是,车边站着的女孩子。
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正楚楚可怜地站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个棕色的毛毛熊。
那个毛毛熊,是我最后送给她的礼物。
看到她,我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麻木?
淡然?
亦或是。激动?
就算是两年不见,我也一样认识她。
汪雨薇从我的眼神中,认出了她是谁,脸上出现了一丝难以掩饰的恐慌与落寞。她生怕我看到给我留下那么深印象的前女友,我就回心转意了。
小傻瓜,我不是个混蛋。
转头继续看着汪雨薇,我坚定地说道:“我答应你!”
说着,我把戒指戴在了她的中指上。众人除了小胖和大海哥,没人知道那个女孩是谁。更多的只是认为,那是个追我的女孩吧。
众人反应了许久,才开始起哄,撒花,如计划好的一样进行着。
“亲爱的,我永远不会背叛你。就像你说的,你是雨,我是云,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我没有理会那个白裙子的女孩,和汪雨薇说着我们的誓言。
接着,我似乎把她当成了空气一样,拉着汪雨薇的手,对大家说:“走吧,水云天。我今儿包场!”
然后我又对韩子墨开玩笑说:“子墨,今天中午的营业额,不算在五百万里。”
“不行啊!”韩子墨一脸黑线。“南总,你这不是坑我吗?”
“不管!”和大家谈笑风生,簇拥着羞涩而又紧张的汪雨薇,我并没有去刻意关注那个恶毒的眼神。
我承认,我现在爱的,就是汪雨薇,没有别人。就连小云云也是这样认为,除了她以外,小云云一直都是趴着的。
即使是江心莲,也没有给过我如此激动,如此令人心潮澎湃的感觉。
总有一种感觉,今天,我才算是正式的,第一次谈恋爱。在我最心寒的时候。她出现了,一直陪着我,直到我东山再起。
如若有一天,我打下万千江山,我又为何,会许他人青丝姻缘?
那天晚上,汪雨薇住进了我家。
虽然我多次提过让她直接搬过来的事情,但是她脸皮太薄,不好意思,说要是让姐妹们知道了不好。
所以,现在她东西还在宿舍放着,也仅仅是晚上“偶尔”到我家来住,至于频率,大概是一个星期七天左右吧。
今天,有个不速之客,来到学校找我。
出门一看,竟然是姚武元。他指着我说道:“你欺负苏雪这件事,她不追究了,但我不会不追究的。”
呵呵,我怕他?现在的我,有了自己的根据地,和小股武装,要是跟姚武元真打起来,也不见得鹿死谁手。
于是我只是摆摆手,说道:“哪来的滚哪儿去,就你这样的,我一天打八百个。”
当然,我说出这话的时候,也是害怕的。我现在连打刺头和王明都是问题,更别提打姚武元这种他们的上一级了。
但是我心里有数,因为明天开始,我就要去职专的老巢,联合职专的另外两大势力,打败刺头和王明。我拿出水云天幕后老板的身份,足够他们暂时和我结盟了。当我打败刺头他们,对职专的人,就是两条路。
如果职专的人愿意和我继续合作,那我们就可以共赢;
如果不愿意,那就是假道灭虢之计。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现在在用水云天的钱,大肆收编周围的势力,并扩充财大附中四人帮的人员。
过段时间,我还准备直接拿下混乱的西门夜市。西门夜市由于是个“三不管”地带,各种势力都想去凑合一下,挺影响他们做生意的。
所以我决定以财大附中四人帮的名义,得到西门夜市管理权,向小贩征收小额管理费,但也保证各种势力不会再去西门夜市闹事。那种收保护费不干实事儿的帮派,我最看不起了。
我深知,想让四人帮走向社会,成为强者,必须要从守信用开始做起。
这一周,黑子在水云天和韩子墨一起工作,高个在班上睡觉,而我则是和小胖两个人去了职专。
本来我想单刀赴会的,但是汪雨薇说什么都不同意,她还把这件事告诉了小胖,小胖迫于嫂子的压力,屁颠屁颠地过来给我当司机。
说到司机,水云天的地库配着两辆奥迪车,是专门接送大客户用的,但由于我们不会开车,所以也没怎么用。小胖是个车迷,铁杆粉,一听到有车,马上找他爸教他学了开车。
男生对汽车似乎是天生的掌握,小胖开了几天,就已经技术娴熟了。
他开着车,我俩往职专走去。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但我现在不好意思找苏雪了解职专那边的情况,只能托高个问李玲玲了。高个很重视这件事,很快就告诉了我信息。
职专有三大势力,最大的是明龙,手下有二百多人,是三年级老大,也算是学校的老大。接下来的势力,王明和陈盼盼并列,都有一百多人。
陈盼盼据说还是一个女的,但能在职专这种混混辈出的地方站住脚,说明她是有手段的,绝对不会像苏雪那种,就会卖骚。
刺头的三中也挺混乱的,不是表面上那么团结。如果刺头真的要打群架,大概也只能叫上一百多个人。
可是刺头加上王明,人数就已经超过两百了!我的人呢?满打满算二十几个,其中还有不少只是混日子,但没有实战经验的学生。吴剑锋的保镖有十几个人,但是双拳难敌四腿,十几个人能打得过两百多人?
到了职专,小胖要和我一起进去,但被我严辞拒绝了。
“嫂子那边,我不好交代啊。”小胖为难地说。
“咱家谁做主?”我瞪了他一眼。
“云哥你。”
“那你还废话什么!车里老实儿等着!”
职专的校园和我们财大附中比起来,略显破旧一些,但是人比我们那里要多。毕竟我们学校基本只靠考进去,这里却是花钱就能上的地儿。
很多乡下的父母想把孩子送到职专,让他们学上一门手艺,以后可以吃饭。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孩子来到这里,就变成了混混。
其实现在大学生过剩,中专很多专业的学生成了缺口,工资也挺高,只不过上中专的学生都不怎么爱学习罢了。
打听不到陈盼盼的班级,我便直接往三年级明龙的班级走去。现在正值课间,我拦住一个学生,礼貌地说道:“你好,能不能帮我叫一下明龙?”
“找我们龙哥干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