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林氏之前,我去了一趟萧飒所在的市场部,我去的时候他正贼头贼脑地在电脑上泡妹,他看到我出现,吓得一脸天塌下来的表情:“你怎么找到公司来了?你不怕碰到陆小朝吗?”
我看了眼这家伙凌乱的办公桌,啧啧了两声,在他边上捞了把椅子坐下:“兄弟,陆小朝都发表了自己的设计了,你怎么还在混聊天室啊?”
“别提了,自从上次我们在咖啡屋把她惹毛以后,到现在她跟我整整冷战三天了,我不在网上找点温暖,早冻僵了。”他一副苦不堪言的夸张表情,跟以前倒是没什么两样。
陆小朝就是这样,冷战起来,寒冷程度媲美北极。
“你不是胸有成竹地追过去了吗?怎么还是没把她哄好呢?”说着,萧飒白了我一眼。
可怜我们这对难兄难弟,来去都在陆小朝那丫头的世界里折腾个没完。
“我跟她,掰了。”我瘪瘪嘴说,目光被萧飒桌上一个歪倒在资料堆里的相框吸引住,我伸手把相框拿起来,萧飒想要阻止,被我一手挡住了。
“你把她的照片摆在桌上干什么?”我问萧飒。
萧飒从我手里夺走相框:“我跟她待在一起的日子远比你来的久,七年了,你不能指望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吧。”
我愣住,虽然有想过这种可能,可当这一切真的摆在眼前时,我竟然会觉得心痛。
“她知道吗?”我问。
“没必要,反正我跟她也不可能,有感觉归有感觉,我没你那么强大,我承受不了爱她的那份重量。”萧飒的神情是我从没见过的严肃。
“为什么?”因为她身体残疾?可她自强独立,聪明又有才华,许多女人都不及她万分之一;还是因为她太过优秀,萧飒猥琐到连喜欢的勇气都没有?
“她自杀过两次,还有在大学有一段时间,她得了失语症,你已经见识过她做恶梦什么样子了,这些年来,她的状况时好时坏,最近这两年去了很多地方旅行散心,似乎才稳定下来,你现在看到的陆小朝,不说涅??重生吧,至少也算是脱胎换骨,这样一个女孩,没有十足的把握,我的任何觊觎,都是伤害。”
自杀,失语症,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正想向萧飒问个究竟,他突然站起身来,直勾勾地看着我身后毕恭毕敬地喊了句:“万经理!”
“上班时间你跟谁聊天呢!”说话的约莫是市场部的万经理。
“是我。”我站起身,“萧飒是我朋友,我来找他问点事情。”刚刚还在林越面前说什么公私分明,这会自己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原来是您啊,那不打扰了,萧飒,下班之前把报告整理好放到我桌上。”万经理满脸堆笑地说,之后就离开了。
萧飒狐疑地看着我:“你什么情况?怎么这个天山老妖万经理也对你礼敬有加的?”
“以后慢慢再告诉你。”我坐回椅子上,把相框里的照片卸了下来。
萧飒在一旁鬼吼鬼叫地阻止:“你怎么这么没人情味,我可是替你照顾了她七年,一张照片你也要没收,太没天理啦!”
我用力拍掉他的手:“别逼我用武力啊!”
他努着嘴缩回手,一言不发地瞪着我,故作委屈状。
“你看看我就知道了,喜欢上陆小朝那个臭丫头什么下场你还没弄明白吗?时隔七年,我还不是不远万里被她给收回来了。”我挑眉,“你放着好日子不过,何必呢?”
萧飒听了一脸嫌恶:“陆小朝知道你这么说她吗?”
我嘿嘿笑了两声,“你觉得呢?”
“刚刚你说跟她掰了,这会儿干嘛抢我照片?”萧飒一回神,又伸手截住照片。
我一把夺了回来:“掰了归掰了,把照片要回来是我的本能。”
我夺了照片就朝门口傻站着的罗鸣杰招招手,溜之大吉。
对于陆小朝的过去这七年,我以为自己是了解了大概的,不过今天在萧飒这里走这一趟才发现,事实并非我了解的那样。
第四十七章 爱就爱了()
萧飒去出差了,临走之前特意叮嘱我好好看着陆小朝,老实说接那家伙电话时我一肚子火,曾几何时,他和陆小朝的关系亲密到出个差还会到放心不下的地步,更甚是还要千叮咛万嘱咐地把她托付给我这个正牌男友,好吧,前男友。
我开着萧飒的车去送的他,飞机飞上空时,我心想着,此时我手里但凡是有够得着的武器,我一定毫不犹豫把萧飒那家伙连同飞机一块打下来。
萧飒车上有一张粉色毛毯,他说是陆小朝在车上睡着的时候给她盖的,还有几张cd,据说也是陆小朝最爱听的,萧飒那家伙还在车上备了些零食,说是给陆小朝解馋的。经过路口的垃圾回收站时,我一块儿给扔了。
萧飒就是故意气我,就为了上次抢的那张照片。
七年里,据说萧飒一个女朋友也没交过,他把自己的七年全部用在了陪伴陆小朝上,想到这一点,我心里说不出的窝火。
陆小朝的世界里,我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车子开到了萧飒他们公寓楼下的停车场,我锁了车门打算离开,却看到了陆小朝从公寓楼里出来,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她却穿戴整齐地往外跑,实在可疑。
见林越的可能性不大,他们要约在一起,就林越的个性不可能不来接她,我看到陆小朝打了个计程车离开,于是就开着萧飒的车追了过去。
陆小朝进了一家西餐厅,订了一个卡座,我就订在她隔壁,卡座之间隔的不过两道帘子,陆小朝百无聊赖翻手机的声音我都能听见。
我一直匿名关注了陆小朝的博客,没几分钟,她的博客更新了:
“她打算,闭上眼睛,跟下一个命运安排给她的人,一起试着走下去。无论如何,她不想再陷入束手无策的爱情里了。”
我有些错愕,我宁愿陆小朝坚持她那些固执的原则,宁愿她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受了伤,站起来,抬头挺胸地往前走。
可是陆小朝却想在摔倒的地方躺下来。
我低着头看手机的功夫,一个男人进了陆小朝的卡座。
我听到那个男中音对陆小朝说:“你好,我是茵子的高中同学,我叫侯方明。”
“嗯,我是陆小朝。”陆小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对劲,不如平日里的语气。
原来是相亲,我回国之后已经见她相过好几次亲,没有一次顺利的,基本上都是对方持保留态度,而陆小朝全没兴致。
每次都一样,陆小朝的开场白就是交待自己身上的缺陷,让对方知难而退。
“你也看到了,我的腿不方便,所以,我们才是真正的同病相怜,我觉得只有我才可能真正理解你。”
这句开场白的不是陆小朝,却是那个男人。
我从来没有预想过陆小朝回遇到这种事,就算是惺惺相惜,一定要以这种方式吗?两个折断翅膀的人走在一起,就可以拼成一双翅膀飞翔?谁的想法?这么乐天?
“小朝,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那个男人很积极地在找彼此能聊的话题。
过了一会儿陆小朝才回答:“随便,我没什么要求。”
在我看来,陆小朝这个回答实在是敷衍极了,陆小朝那一堆原则难道只是针对我的?打死我也不信。
“我是个口腔内科医生,我有能力养活你……我是说,如果我们在一起的话。”那男人又说。
陆小朝没接话,那个男人似乎有点焦虑,不断传来他喝水的响声,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陆小朝:“你谈过恋爱吗?”
陆小朝约莫是点头了,又听到那男人问她:“为什么没有继续在一起?”
“你呢?没有遇到爱你的女生?”这是陆小朝今天问的第一个问题。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我觉得她们都不了解我,也不适合我。”那男的笑了几声之后说:“我觉得我们俩挺合适的,你觉得呢?”
“是啊,挺合适的。”陆小朝说,过了一会儿,她又问那男人:“你会修灯泡吗?我不会。”
那间卡座一下子安静下来,一点声音也没了。
在我要冲过去隔壁看个究竟之前,那男的开口问陆小朝:“你这是在刁难我吗?”
“没有。”陆小朝说:“我不会做菜,只会做蛋炒饭,不过结了婚我可以学,只是家里灯泡坏了就没辙了。”
“你畏首畏尾的就不可能结的了婚,把所有事情想好了再结婚,是不是还得先签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个男人毫不留情地指责陆小朝说。
我笑了笑,原来这世界上的残疾人口才都这么好,不止陆小朝一个。
“是啊,我就是这样,做任何事之前都会把后果想得清清楚楚,如果我可以停止思考这些,也许我早就结婚了。”陆小朝说:“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让我来不及思考后果就爱上了他,不过后来,我遭报应了,不计后果的行为有多痛苦,我现在了解得再清楚不过了,我再也不会那么莽撞了。”
“这些问题你都可以交给我,灯泡坏了可以找电工,饭不会做可以请保姆,这些都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还是你只是像那些女孩子一样,嫌弃我的残疾?”侯方明开门见山地问。
“我上班的公司发布的新品是我的设计,我第一个念头不是大家会怎么羡慕我,而是担心不知情的人会不会以为是公司高层同情我的残缺才选中我的设计,或者大家在知道产品的设计者是个残疾人之后会不会一味的同情我而忽略了我设计的初衷;……当我爱的人离开我的时候,我并不是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怀疑他移情别恋,而是想着他是不是承受不了爱上一个残疾人的压力而退却。……你是健康的,身体虽然残疾了,但你的心,是健康的。”陆小朝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像丝绸一样滑过我的耳朵,却留下最尖锐的疼痛。
“我真正的残疾不是身体,是我的心。”陆小朝说着,还笑出声来:“所以你说,残疾的我,怎么能够嫌弃你的健康?”
侯方明也沉默了,似乎对于这样的陆小朝束手无策。
有些人可以从里到外的自卑懦弱,这样的人活得虽说辛苦窝囊,却远不及陆小朝的狼狈,她乐观不可一世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这样敏感脆弱的心,每天都得把这些蚀骨的自卑怯弱藏进身体里,活得若无其事。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流淌在她血液里的自卑,似乎正变本加厉地在陆小朝心里攻城略地。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再联系吧,我会认真考虑的。”最后陆小朝这样答复侯方明。
没一会儿,就看到陆小朝出了卡座,待我追出去时,早已不见她踪影。
我把车子开到公寓停车场后,天已经黑透了,我原本打算离开,可是,却瞥见了蹲坐在公寓楼前石阶上的熟悉身影,陆小朝。
我走了过去,在她面前站定。
“怎么不进去?”我问。
陆小朝闻声仰着脸看我,然后讷讷地说:“我的钥匙不见了。”她下巴磕在膝盖上,目光幽怨地盯着手里的手机,良久又说:“萧飒的手机打不通。”
我在她身旁坐下:“他应该还在飞机上,手机自然是打不通的。”
然后她便沉默了,她看上去心事重重,好几次都听到她轻轻叹息的声音。
“你今晚住我那儿去吧,有空房间。”我说。
陆小朝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我今天相亲了,那个男的,貌似很适合我。”
“是吗?”我牵强地笑了笑。
“嗯,他和我一样,是个残疾人。”她笑了笑说:“帮我介绍的人叫柳茵子,是萧飒的学妹,很喜欢萧飒,一度误会我和萧飒的关系。”
原来萧飒是那个始作俑者,我开始在脑子里假想,等那小子回来我要怎么收拾他。
“我觉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让人有点绝望,章星辰,如果我可以不用结婚就好了。”
我大约能明白陆小朝话里的意思,她在被人分门归类,尽管那些给她分门归类的人根本不顾她究竟属于哪种类型,只是看到了她的残缺就用最直白的手段将她和另一些残缺的人凑在一起。
陆小朝被那些有色目光“分门归类”了,她想去谁的身边,寸步难行。
“陆小朝。”我欲言又止。
陆小朝别过头来看着我:“嗯?”
“林氏珠宝不是一家慈善机构,你的设计被选上绝不可能是一种慈善,第一眼看到「五月雪」时,我并没有猜到那是你的设计,我只是单纯被它的设计震撼到了,然后也好奇,设计它的人是不是和我有着相同的故事,当我知道那是你,这才觉得一切都可以解释了,这个世界,只有你陆小朝才可以设计出来那些作品。”我紧紧盯着陆小朝的眼眸,我希望哪怕是一丝一缕,也至少能有些阳光照进她心里去。
“你跟踪我了?”她一语道破,毫不留情地戳穿我的冠冕堂皇。
我张口结舌地想要解释什么,最后还是放弃,点了点头说:“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陆小朝却突然笑了起来:“你出现以后,我一度觉得你就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幻觉,直到现在,我才有一点点的真实感,感觉你是章星辰,真的章星辰。”
只有章星辰才这么猥琐,专干跟踪别人的勾当?
“因为好奇,跟踪了我,为了安慰我,笨拙地暴露自己,……果然是章星辰。”陆小朝嘴角漾着淡淡的笑容,她看着我说:“我说让你别靠近我,你忘了?”
笑话,我哪有那么好打发!
“这是习惯,你得给我时间。”这是狡辩,我压根就没打算疏远。
“又是时间。”陆小朝脸上的笑容渐渐隐去:“何必呢,我们之间早就回不去了,你不走,那就只有我离开了。”
这时,一道强光照在我们身上,闪了几下,眼睛还没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一辆车子突兀地停在我们面前,车门开了,我看到林越下了车。
“陆小朝,我一路飞车,你却在这里花前月下,存心气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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