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肆无忌惮的吃,不用担心发胖,不用担心中毒,这种好事儿,去哪里找去啊?
陈易同样非常高兴,他甚至在犹豫,是不是该将怀里的这三颗半五晕卵现在就吃了,反正什么都不用担心,就让伏千里白跑一趟,白高兴一场!
一想到那白头发老头暴跳如雷的模样,陈易就忍不住很不厚道地奸笑起来。
好在,这家伙还有点道德底线,节操还没有完全扔掉,没做这种食言而肥的亏心事儿,强忍住冲动,将那五晕卵老老实实放在了怀里。
“呜呜呜……”
就在众人高兴到不能自持,一个个嘴角快要裂到耳根子,正打算怎么坐地分赃的时候,一直都不怎么说话不怎么言语的杜玛,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她也跪在地上,眼泪若断线珍珠,簌簌而下,哭声震耳,在这幽深黑暗的山洞中传播极远,满含悲戚,让人闻之难受,感同心生。
“擦,这又是哪一出?”陈易“吧唧吧唧”抽着烟,满脸怪异地看着自己这位小婶婶。
老白猿刚才哀嚎痛哭不住叩首,估计是因为与这坐化之人有旧,睹物思情,不由悲伤哀鸣,可杜玛是怎么回事儿,难不成她跟这人也有关系?
陈易又看了一眼那具坐化的遗体,皮肤肌肉干瘪,几乎完全脱水,身上布满厚厚一层尘土,最少也得七八十年了,差点比杜玛奶奶都大,怎么可能跟她有关系?
杜玛平日里看着文文弱弱,还带着些怯生生的羞涩,但这一哭起来,着实吓人,连续哭了一个多小时,又抽泣了半个小时,若是放在杭州,说不定就能洪水滔天,哭倒了雷锋浮屠塔。
滑柏骨使尽浑身解数,无论如何安慰,就是止不住她的哭声,凤凰和韩闻雪也手忙脚乱的上前劝说,同样没什么用处。
“都别劝了,她有伤心事儿,哭出来会好受点。”
陈易制止了众人的无用功,他能看出,杜玛心中埋藏着一股极其悲惨的往事,这段往事甚至对她的整个人生都造成了巨大影响。
不然,她也不可能在一切条件都极好甚至顶尖的情况下,找了滑柏骨这么个老男人。
人的很多行为选择,其实都在受到潜意识的影响,而潜意识形成的最主要阶段,就是童年。每一个行为怪异,举止不同之人,必然有一个与常人不一样的童年生活。
当然,陈易没有丝毫看不上滑柏骨的意思,只是觉得,那个,一枝梨花压海棠,没毛老牛啃嫩草,怎么想怎么觉得别扭。
说起来也是奇怪,刚才那么多人劝说,杜玛闻若未闻,跪在地上,痛哭不止,可陈易一句话,还是任凭她去哭的,她竟然一下子止住了。
“嘶……”
滑柏骨又感觉自己的后槽牙,跟吃了朝天椒一样难受,陈易咋比他对杜玛还了解呢?
“哥!”
杜玛抽泣的说了一声,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从地上爬起来,不顾长时间跪坐所带来的麻痹与疼痛,跌跌撞撞,朝他们来的路上,跑了回去。
“杜玛,你要去哪儿?”滑柏骨哪里敢让杜玛在这黑兮兮如蛛网一般地方乱跑,赶紧跟紧她,生怕杜玛出什么事儿。
陈易等人也不敢怠慢,拉着老白猿也跟了上去,虽然老白猿很不情愿,好想在那个地方跟那具尸体安安静静坐上一段时间,可还是被陈易强行拉走了。
在这种地方是不能分开的,一旦走散,就有可能是永远走散,再也见不到了。
几人在来的时候,在之前见到的那个划痕启发之下,也在沿途之上,留下了痕迹,防止那种来来回回鬼打墙的般迷路,更防止有人在这里面设下类似于奇门遁甲之术的阵法,让他们一直在转圈子。
他们没有迷路,也没有遇到阵法,所以那些刻痕一直没有起到它们应该起的作用。不过,它们倒是在这个时候,帮了杜玛一个大忙。
杜玛就是在沿着这些痕迹,快速往回走去。
她这是要做什么?没有人知道。
直到她找到了陈易他们最初看见的那个三角形刻痕,又换了个方向,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在黑暗中之中摸索了两三个小时,杜玛一言不发,紧紧咬住下嘴唇,眼睛直直盯着墙壁上的那些刻画痕迹,连脚下的路,都不去多看一眼。
要不是滑柏骨心疼女朋友,一直在身边搀扶着,杜玛指不定还要摔多少跤。
一路上,众人又看见了许多尸体,不过与刚才那具不同的是,这些尸体都严重腐烂,几乎只剩下白骨。而且,他们的身形都不是很高大,最高的一具一米六出头,最矮的只有一米三多点。
看起来,这些人生前也不过是十三四十五六的年纪。
可是,这些年纪轻轻的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呢?这个答案,恐怕要等着杜玛状态稳定下来,才能知道。
“哥……”
越跑越快,越跑越心急的杜玛,忽然停了下来,看着眼前一句左腿弯曲,右手拿着一把生满锈迹的小匕首,无力靠在岩壁上的尸体,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哥……”
杜玛喊叫声如杜鹃啼血,怔怔片刻之后,猛地扑了上去,抱着那具腐烂的只剩下白骨的尸体,嚎啕大哭起来……
第1062章 牺牲品()
杜玛和哥哥敏明是村子里的孤儿,他们刚开始并非是濮林族人,而是一对弃婴,被濮林族人捡了回来,之后他们就由村中祠堂老人抚养长大。
后来,等到杜玛渐渐长大,她知道了那个干瘦干瘦,但身手异常矫健,可以打败野猪,活捉飞鸟的婆婆,叫金雕,也就是一直养着他们的那个祠堂老人。
除了金雕之外,还有一个婆婆也经常出现,长得几乎跟金雕一模一样,但杜玛能够分辨得出来,那个婆婆比金雕更爱笑,也更慈祥和蔼。
十年前,杜玛十五岁。
她清楚的记得,金雕婆婆把她还有哥哥,以及其他几个孤儿叫到一起,告诉他们:“族里养了你们这么大,也到了你们为族里出力的时候了。”
那个时候的杜玛已经明白很多事情,虽然从来没有出过寨子,但每每看到差不多年纪的玩伴,跟着父母或者族人一起,走出寨子,去往城里,心里那是充满了满满的羡慕。
“要去城里吗?”杜玛天真的问道,她的哥哥稚嫩的脸上也是一片希冀。
从这里走出去,跟着大人去城里面做生意,吃香的喝辣的,几乎是他们这么大小的,每一个孩子的梦想。
金雕笑了起来,她从未笑得如此和蔼过,和蔼到让杜玛觉得有些虚假,甚至有些狰狞。
她摸着她的头,说道,“进城当然可以,但是,在这之前,你们必须先去一个地方,等从那里回来,我就送你们每一个人都进城。”
一众小伙伴欢呼雀跃,高兴至极。
当天晚上,他们吃了一顿饱饭,有鸡有鸭有鱼有肉,金雕还破例,给他们一人斟了一杯酒。
“喝吧,喝吧,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喝了……”
“婆婆,为什么再也没有机会喝了?城里面酒贵吗?”
“呵呵,杜玛啊,婆婆老了,瞎念叨,你甭当真,使劲吃,你看看你哥哥敏明,吃的那么多,你也要多吃点……”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金雕就把那七八个孤儿叫醒,给了他们每人一块干粮,叮嘱一定要随身带好,这才带着他们离开寨子。
等到走到寨子外满的时候,杜玛发现一起去“城里”的孩子,并不只是他们这几个人,还有其他一些有爸爸妈妈的。
他们都穿着新衣服,在雾气蒙蒙的清晨中,在父母千叮咛万嘱咐,满眼泪水的教诲之下,跟着金雕缓缓远去。
后来杜玛回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悲哀,这些孩子都知道他们要去什么地方,要面临什么情况,只有他们几个不知道,金雕什么都没有跟他们说。
除了村子,直奔山中,又进了风谷,杜玛这才开始觉察到事情的不对劲。
因为,除了那七八个一起长大的孤儿之外,另外十几个孩子,在看向自己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让人心里面发寒的目光。
杜玛对这种目光不陌生,天上盘旋着的老鹰,在俯冲猎捕鸡圈里的小鸡时,就是这种眼神,凌厉冰冷,高傲不屑。
“你们进去,一直往里走,谁能出来,我就带谁去城里!”这是金雕在把他们送进这个诡异山洞之前说的话。
那个时候的杜玛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就是个洞穴吗,里面还能藏着老虎野猪不成?就算是真藏着老虎和野猪,他们这二十多人也能将其打败,甚至还能架起一堆火,把它们烤了吃了。
可事后想起来,每一个活着从里面出来的人,都会不寒而栗,明明太阳当空,却不由自主起一身鸡皮疙瘩。
目送着这些孩子们进去,金雕脸上的笑容异常诡异,有期待,有惋惜,还有深深的疯狂。
“我们在这里留下记号,等走上一个小时,就沿着这记号回来,让婆婆带我们去城里!”
敏明很聪明,当即拿出刀子,在那坚硬石壁上,刻下了一个三角形,也不由感慨,这里的石头真硬,他那把用卡车刹车板制成的刀子,竟然才划出这么一小点痕迹来。
不过,这也够了,只要留下点印记,能引导他们出来,就可以了。
几个孤儿都在称赞敏明聪明,两个黄毛丫头眼睛中更是闪烁着炽热的光芒。在缅甸地区,男人是可以取多个老婆的,只要你的财产与能力胜任,没有人会多说一句。
杜玛知道,那两个女孩很喜欢哥哥,甚至两人暗中约定,等到长大了,一起嫁给敏明。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们与杜玛的关系非常好,情同姐妹。
“这样有用吗?”有其他孩子皱着眉头问道。
“不知道,我爸爸没告诉我!”
“管他有用没用,先进去再说,若是有用,我们就一起去城里,若是没用,我们就按照族里的规矩办。”
那些有父母亲的孩子也很快敲定了主意,暂时就先按照敏明的计划行事。
就这样,敏明一下子成了这群孩子的主心骨之一,与吴鹰吴隼有着不相上下的威信。
山洞里面很黑,有孩子拿出了手电筒,一群人摸索着前进,不时留下几个记号,说说笑笑,倒也不是那么恐惧。
等到他们自认走了很长时间,又从原路返回后,这才发现了事情的不对。
他们的前面没有路了!
明明是之前他们走过的路,可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块巨大的石头,将会头的道路给堵死。
杜玛不知道为什么,但她想起了一个寨子里的传说。
寨子里的老人都说,风谷里住着一只斑斓猛虎,五丈长短,力大无穷,除了族长,谁也降伏不了。而且,就算是有族长在压着,它也会经常作恶。
其中,放开洞口,让小孩进去,再堵上洞口,一个一个吃掉,是它最惯常做的。
难道,他们就遇见了那头吃人的老虎吗?
是的,他们遇到的,就是那头吃人的老虎。
只不过,这头老虎,并不是生长在这个山洞之中,而是长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我们再回去,既然婆婆说能走出去,就肯定能走出去!”
就在所有孩子都惊慌不已,被那个突然出现的石头惊吓的不知所措的时候,敏明又站了出来,带着一众孩子往山洞深处行去。
杜玛当时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之后想来,他们那时差不多走了整整一个上午,直到有人累的走不动,这才停下,开始吃东西。
杜玛和敏明当时也拿出了金雕婆婆给他们准备饭菜,可就在这个时候,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不知道是谁的一个呼哨声,那群有父母的孩子,竟然跳起来,去抢他们这些孤儿的食物!
孤儿长在祠堂,吃百家饭长大,饥一顿饱一顿,身体自然不如那些有家有业有父母疼爱的孩子们。很快,他们就落到了下风,大部分人的食物都被他们抢走了,只有敏明等几个稍微强壮一点的孩子,还能拿住手里面的食物。
杜玛的食物也被抢走了,抢走她食物的那个孩子她印象极深,就是一路上都在用老鹰看猎物一般的眼神,看她的那个强壮孩子。
“还给她,把吃的还给她!”敏明非常生气,脸色通红的替她出头。
“还给她?哼,一个没人要没人养的小杂种,本来就该在这个地方去死的人,凭什么还给她”,那个强壮孩子极其不屑的说道。
“你说什么?谁是杂种,谁就该去死?”敏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杜玛的亲生哥哥,但他却一直拿她当亲生妹妹对待,见到有人这么羞辱她,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怒斥问道。
孤儿在寨子里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群体,谁都可以打谁都可以骂,只是比那些狗稍微强上一些。
从小就养成的自卑,让敏明没有立即动手,强行压住了火气。
“哼,你们是有娘生没爹养的杂种,难道还要我提醒吗?”那孩子并没有在意敏明的忍让,反而极其不屑地说道,“我告诉你们,你们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被我们杀死!”
“濮林族人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但在出去之前,必须都要手上沾血,出去之后,才能熟练而精准的割破敌人喉咙,而你们,就是让我们练手的人!”
那强壮孩子发出几声不属于它这个年龄段的阴笑声,笑得杜玛和敏明,以及其他一些被收养来的孤儿,全身发寒。
他们从来到这里,就注定了结局,要被人当成练手之人,在这里杀死!这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
婆婆之前还告诉过他们,只要能从这里走出去,婆婆就带着他们去城里,吃香喷喷的饭菜,穿漂亮衣服,坐在汽车上满城转!
“他没有骗你们,你们确实就是我们熟悉鲜血的工具。”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孩子,从腰里抽出一把长刀。
杜玛和敏明看了一眼自己的,只有他们的三分之一长短。
“不过,你们倒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根据族中规定,若是你们有人能坚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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