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时节,又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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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时节,又逢君-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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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不带宝宝去找他舅舅们,是我也不知道严家对这孩子会是什么态度?毕竟他也是陆震齐的孩子,他的身上有东北军的血脉,也有部分属于中央军。我不想宝宝成为人质或用来要挟一方达到另一方目的的傀儡。我答应了铃一定要照顾好宝宝。所以我现在不能冒然涉险,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多观察,多想想再决定。

    而且,也许,会是我们家宝宝来终结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呢!就像天命之子一样对不对!对不对!我用鼻尖顶宝宝的鼻尖,蹭啊蹭,逗他。

    一天天地,我开始健康起来。可以出去打听些战事变化和我关心的人的下落。仗还在打,而且肯定是要继续打下去的,一两年内这场战事还都算势均力敌,呈胶着状态,谁也别想一下子干翻对方。唯一能肯定的是,东北军群龙有首,由严家兄弟继续带领着正面抗敌,而且还有节节胜利的态势。军阀们打起仗是过瘾,但打仗每天所消耗的得是多少根金条啊?它消耗的不也是民脂民膏吗?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战事兴起后,越来越多人流离失所,困苦不堪,人们只希望战争早点结束吧。

    我也是这么希望的。希望早点见到相爱的他。

    但叶挚浩就像凭空消失一样,从军队里我打听不到任何他的消息。就连他是活是死我都没办法知道。我现在好担心他,非常想见他,我想告诉他我真正爱的人是他,不管他相信不相信,但我知道,他一定会相信我的。

    和身体的痛苦慢慢减轻相反的是,我脸上的伤口在愈合,越加可怖,幸好难民营里没镜子,如果换成以前在叶家,我肯定会把所有的镜子都打烂掉,一眼都不想看。就是像条好多只脚的大蜈蚣,就是很丑陋,完全破坏了整张脸自带的美感,显得阴森恐怖。

    宝宝没嫌弃我,任我捏啊抱啊啃啊,不知道叶挚浩会不会介意?想到这里,总是觉得有些哀愁,就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就是没有让人顺心满意的时候!如果他不介意,是最好,可如果他介意,我该怎么办?日子就在我胡思乱想、惴惴不安中一天天地度过了……

第137章() 
难民营也越来越不安全了。有时候枪声都直接传过来。那些好心的、救死扶伤不收难民任何费用的医生和护士们终于也都一个个撤离了。“能救一个是一个。”这话是那位救了我的老医生说的,他也是最后一个撤离的。大伙都来送他,小女孩都哭得跟泪人似的,喊着“爷爷爷爷不要走,不要不管我们。”虽然伤感,可这难民营本来就是属于三不管境地里的临时的平民居所,随着战火的加剧,终要有一天消亡的。感谢好心的医生!护士!在任何乱世,总有一些人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和准则,做出那么平凡却能像蜡烛一样照耀他人前进道路的事来。

    我不是那样的人,我是特别胆小怕事、瞻前顾后的人。就像我干过的事,就是和男人之间的事,就是吃了葡萄丢了西瓜,再回头去补西瓜,西瓜早就不知道去哪了。唉就不能拿我和那些有勇气的人相比,那是侮辱了那些好人。

    老医生临走前,还特意留了好多给小孩吃的药给我,一个一个叮嘱,讲解药性用途给我听,他说跟我和宝宝认识也是缘分,他路过时,如果听不到宝宝在大哭,根本发现不了我。“小伙子,是你家宝宝救了你,以后可要振作起来,好好教宝宝做人处世啊。”他这么说,很有信心的样子。

    我一点没信心,谁赶紧把宝宝领走吧,谁要谁要?我自己的幸福人生一片晦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哪有心情烦他啊。我是被逼收留那只宝宝的!我还是未婚青年一个好不好。

第138章() 
几天后,难民营民存实亡。东北军紧急撤离,南方部队的铁蹄踏进这里。城池失火,远看过去,尽是硝烟和红光。人们尖叫着,奔跑着,还有好几个小孩子来不及跑走,身上被火油弹直直射到,疯狂地着起火,他们的父母号哭着,却救不起他们来。看到这样的情景,我紧紧抱住了宝宝,我想到叶挚浩,我也曾被汽油点燃,是他奋不顾身救了我。早在那时那刻,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吧。如果我稍微胆子大点,就应该能发现,应该去争取的。但是我犹豫了……

    所以才有今天的下场。才有走形的脸,才有受创的身体。

    逃出难民营后,日子更加艰难,我发现这真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以前我多多少少能靠修车支撑起家用,现在雇主看到我的脸,就抚心口说怕怕,再没人肯雇我,我心里很奇怪,虽然容貌毁了,但我依然是我啊,难道我已经丧失了傲娇的资本?难道脸蛋才是我傲娇的资本?有这么多不理解不明白,但比这更艰难的是我不知道去哪儿,去哪儿才能找到叶挚浩。

第139章() 
有时候,我挑担子,有时候,我发报纸和传单,有时候,甚至到了乞讨的地步,因为实在是一分钱都没有了,宝宝饿的嚎啕大哭,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只好脱了上衣露出肚子上可怕的疤痕,跪在地上抱着哭嚎的宝宝乞讨:“求求大家,求求大家,家被炮弹烧了,老婆也死了,赏给孩子一口饭吃吧!”可能因为宝宝生得太可爱太雪白干净,又在那扯着嗓子很配合地大哭,可怜极了,不消多会,我们竟然真能乞讨到足够吃饭的钱。

    宝宝就是一棵招财树啊!我眼发绿光地吼吼地盯着宝宝看,宝宝还以为我多喜欢他,在那笑的开心……真是只傻宝宝。

    同时,我发现自己的自尊心越来越弱,只要是为了吃口饭,连乞讨也可以,怎样都可以,把宝宝打扮干净搂怀里相对痛哭也可以,关键是不觉得有多丢脸。可能是一路上乞讨的人太多太多,吃不上一口饭的人太多太多,流离失所的人太多太多,穷人家如果没乞讨过饭,发而不正常了。

    因为到处都在打仗,只有往西边的大陆和海岛走,才比较安生,鬼使神差地我们就跟着讨饭的大部队,一路向西。我心里暗暗庆幸,以前叶挚浩教会我的西海语终于派上了用场,我可以和西边大陆的人做简单的交流。有些商贾正好需要这样的人。我总算不负叶老师当初的严格教导。到西边后,宝宝的奶糕钱终于渐渐有了着落。所以人一定要多学门知识,多有种所长,才不会被逆境完全困死,才有希望重头再来。

    宝宝五个多月大时,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于禾。希望他像苗木一样茁壮生长。在这种年月,这是最大的奢望了。为了躲避战火,人们都在疯狂逃亡,再没有农民耕种田地,大片大片的良田荒芜了。人们的粮食也越发昂贵而紧缺。我和宝宝经常要饿肚子。我无所谓,但宝宝不能饿到啊,我愈加迫切地渴望去到西海。那里能有合适我的工作,有顿顿饱饭等着我们!

第140章() 
把哭成熊猫一样脏兮兮的宝宝打个包裹系在背后,我再次鼓起勇气出发,向泥泞的大道走去。雨季到了,天空一片灰暗,时不时就要降些小雨下来,去哪都不方便。还特别容易着凉,我再次检查了宝宝头上的毛线帽戴好没有,还好宝宝的脑袋是暖和的,昨天淋了雨,我抱紧小家伙在我怀里焐了一整晚,总算他没生病。

    如果铃在,肯定比我做得更好。毕竟是生母,比我这临时保姆不知道强几百倍。

    走了将近两天两夜的雨路,我们终于到达了西部重镇——铁云镇,这是最靠近西海国的边陲地域。想去西海,就要在铁云搭船。

    因为一直在赶路,也没有休息好,在阴湿天,我的伤口就隐隐作痛,痛的厉害时,就像一把大锤子直敲你的太阳穴。在铁云镇的每个角落,只要站停就会感受到广阔的咸味的海风在吹拂,真的满满都是“咸”趣,我想,如果下到大海里浸泡自己,说不准伤口也会完全愈合。古代神话里战神阿格硫斯不也是这样,被海仙女妈妈倒吊进火里与水里炼造出他的不坏之身吗?我想起叶挚浩教我游泳时的情景,那么细心和耐心的样子,还有与我在水中缠绵时他轻轻在我耳边说喜欢看我放荡享乐的样子……唉,他太宠我,我放荡过头了。

    我背着宝宝在大街上乱转,寻找流浪者栖身地的时候,一辆马车过来了,我没看见,它疾驶过去,溅了我一身泥,我紧张地看宝宝,还好没溅到他,因为我即使在自己走路,也是下意识地把他护在靠里面的。

    抬头去望那辆刚驶过去的马车——

    我愣住了。那个车厢里的背影。好熟悉。

    跟方才想象中人好似同一人。

第141章() 
我背着宝宝,立刻去追那辆车,一路狂奔,也不管是不是真是他,只要还有一线希望都情愿去追!颠颠地跑了百八十米后,就感觉到腹部的伤口夸张地变成火燎一样疼得蔓延,但是无论如何都要追下去,因为很重要,不能放弃!我一手托着背后的宝宝,一手捂着肚子,向前跑跑走走,走走跑跑。

    直到那辆马车完全消失在我眼前,我就顺着地上的车辙追!可是距离越拉越远,最后连车辙也消失不见了,想追已经不可能了……我慢慢停下来,这个镇上的海风好寒冷,即使蜷起身体仍然感到寒冷,夕阳西下,我看见自己拖得老长的影子,动都不动,可内心寻找寻找那个人的意志呢?却丝毫没有动摇,无论如何都要和那个人再次相逢,无论如何都想当着他的面对他真心地说出告白,无论如何都不后悔,无论如何……无论如何——

    我真的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我失去他了,我只知道我失去他了……

    宝宝啼哭着,闹个不停,自己的伤口也像破了又流出血,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哪里才会有那个人的踪迹,因为有这许许多多不知道,眼泪水才会从我坚强的眼框里“哗啦哗啦”流出来!我捂着嘴,告诉自己那些只是海风吹迷了我的眼,我没有为那个人哭过、以前不会、现在更不会,我只需要知道,和他在一起的甜蜜快乐和有笑容的时候就足够了,就足够我一天天去寻找他,去追一辆随便驶过的车子,去找一个在街上随便遇到的相似的人,就足够我这样花痴和疯癫!

第142章() 
伤口果然又坏了,发出一种腐臭的味道,红的黑的黄的混在一起,我实在看不下去,拿水都冲了了事,然后就匆匆干起活计,为了筹船票,我在渡口打了零工,和民工一起扛大包,但才扛两天,身体就发生状况,因为老虐待伤口,所以它也就老是不愈合。

    这样下去,不知道我会怎样……

    我心里是有点害怕的。但是,时事弄人,有时候人就像命运大海里的小舟,上下颠簸全不由自己。我只想像个一般人一样讨生活,生儿育女,可是却被卷进一桩桩大大小小事件里,我触摸到了这片大陆、这个时代、这个命运之主的龙脊一样,又在触摸的同时,重重摔落。跌得体无完肤。

    为了不吓到别人,我用一块黑布把半边脸斜斜地遮挡起来,只露出一只眼睛,这样可能就不是很恐怖了。我正在发烧,嘴巴全部干裂起皮,可不扛完今天的份额,明天这工作就是其他人的了,那饭钱和船票怎么办?怎么喂嗷嗷待哺的宝宝?怎么去西海大大小小的岛屿找寻叶挚浩的下落?不是以为每次说说笑笑就可以把问题解决的好吧,不是从前了呀!没男人把你捧到天上捞星揽月了,一切都要重新适应、重新开始了。

第143章() 
而且,还多了只宝宝。我不再只是我自己了,不管命运把人锤炼到什么样的境况,我答应过铃小姐,我一定要把宝宝养大,养好,愿她在天之灵保佑我们。

    扛大包的心情也是这样吧。边扛大包,边想着宝宝开心吃奶糕的情景,我丑陋的脸上也露出似哭非笑的神色来。其实我并不在意自己脸上的伤,因为这伤是值得的,我救下了宝宝,我兑现了对铃的誓言,我没有辜负她,但从貌美如花到丑陋不堪,这变化太剧烈,从前人们对我侧目往往是因为我长得俊美,而今,也有路人观看我,像看只猴子,野生的粗暴的未被驯化的猴子,龌龊的家伙。

    我只管干我的活,人们怎么讨厌我都是人们自己的事,我哪里能烦得了。不心胸开阔点不行,这黑漆抹乌的世道你不心胸开阔,子虚乌有和流言碎语都能逼死一个大活人。

    用毛巾擦脸上的汗,毛巾可以直接拧出水来,就是,就是伤口好痛……伤口痛得让人、让人——

    让人——

    天色突然昏暗起来,低下头,我甚至看不清自己的手指,眼前一切都剧烈摇晃倾摆,完全找不到方向——

    我知道,不是天色的问题。可能是我自己,要糟糕了!

    在渐黑的视线里,我仿佛看见大街上有一个人,他皮肤黝黑,他有男性化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很有男子味,有高大的身材,可以轻易举起他所热爱的对象,他的嘴唇有着非常好看的弧度,和他接吻一定是快活*的事,他的气质是大方和洒脱的,他一定是个高贵的富有的人,当他走过来,低下头,看着你——

    你,单看着你,独独看着你时,你看着他黑色的瞳仁有神采,看着他的身体健康完好,你不禁泪流。

    在昏茫的视线里,惟独的,最后的,有他。还好还好。

第144章() 
在渐黑的视线里,我仿佛看见大街上有一个人,他皮肤黝黑,他有男性化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很有男子味,有高大的身材,可以轻易举起他所热爱的对象,他的嘴唇有着非常好看的弧度,和他接吻一定是快活*的事,他的气质是大方和洒脱的,他一定是个高贵的富有的人,当他走过来,低下头,看着你——

    你,单看着你,独独看着你时,你看着他黑色的瞳仁有神采,看着他的身体健康完好,你不禁泪流。

    在昏茫的视线里,惟独的,最后的,有他。还好还好。

    “如果有一天,你把我忘记了,怎么办?”他问我。

    我回答他:“你一定要用力让我想起来。”

    这算誓言吗?至少当时的心情无比真实。

    ——地面没有一点温度。依旧瘫倒在地上真是难看。我原以为当我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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