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伤,有的是树枝造成,有的则是可能摔倒在地上,被玻璃碎渣割伤的。
景飒认为死者的奔跑行为可能是曾经找到了逃跑的机会,但最后仍是被凶手发现,以致被杀。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若是这样,那表明十二名死者都曾逃跑过,哪个凶手会放任这种错误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她也不相信凶手的运气会那么好,能抓到每个逃跑的人,这个概率实在太低。
验尸报告还阐述了死者生前都没有性侵的痕迹,这个结论是从几具较完整的尸体身上总结而来的,变成骷髅的那些就很难判断了,但大多数连环杀手的作案手法都会很雷同,所以这么判断也不算错。
十二具尸体的死亡时间跨越度也较长,璃山被发现的九具中,死亡时间最长的是死于9年前,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同一人的话,那么他从9年前就开始杀人了。
9年12条人命,竟然现在才被人发现,要说天网恢恢四个字,都觉得有些讽刺。
目前十二具尸体中,有七具尸体已经明确了身份,另有五具尸体还没找到确切的身份,这和死亡时间有关,死亡时间越是短,身份的查找自然越是简单,一旦时间太长,尤其是已经成骷髅的,那就只有比对DNA才能知晓身份,不过就算是比对,每年失踪人口众多,查起来也相当难。
失踪案虽然24小时内就可以立案,但如果一年内找不到人,警察的搜索力度就会大大降低,以至于失踪案很多都会成为悬案,而被束之高阁,超过三年以上的,家人都可能会放弃。
尽管有数据表示大概有百分之四十的失踪案是杀人案,但在没找到尸体前,失踪案永远都不可能被定性为杀人案。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这十二条人命要是一直没人发现的话,哪怕五十年过去了,她们还是会被称为失踪。
皛皛用食指轻叩着桌面,尽管线索还很少,但她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十二名死者中只有灵茜她是认识的,其他死者她知之不详,虽然景飒有陆陆续续的将已查明身份的死者信息传给她,但她依然没找到这些死者的共同点。
凶手为什么会选择她们?
除了是女人外,她们的年龄、容貌、职业、籍贯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如果黑发黑眼是一个共同点的话,那他要杀的人可不会只有十二人,璃山的死者最早是9年前被杀害的,S市虽然只发现了3名,但是埋尸的地坑尺寸却和璃山的相同,也是9个人的尺寸,也就是他正计划着要杀9个人,现在只杀了3人,人数还未满,他可能会继续下去,他也并不在单一地区行凶,也有换地方杀人的习惯。
璃山是9个人,S市如果没被发现也可能是9个人,那么其他地方呢,是不是也有9人?
这么一想,她的背脊就有点发凉,也同时有了一个疑惑点,很多连环杀手都不太喜欢换地方杀人,因为熟悉的区域会让他有安全感,在谋杀行动上也会计划的更完美。
但这起案子上,凶手不仅换了地方,还在很短暂的时间里连杀了三人,这是为什么?
璃山的九名死者,根据法医鉴定,死亡时间有一定间隔,最长的一段时间是杀完一个人后,他过了一年多才再杀人,当然也有相近的,也有死亡时间在同一年里的,但根据内衣款式,可以判断,一个死亡是在夏天,一个则是在冬天,至少也有几个月的相差时间,但最后一名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十二天前,与S市的三名死者间隔最多只有五天。
这么快就在新的地方杀人,这不符合连环杀手的模式。
难道不需要熟悉环境吗?他怎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确定埋尸地点一定就安全,S市和璃山可是完全不同的城市,属于国际大都市,寸土寸金,任何一块废弃的地皮都有可能重新翻土建造,废弃的玻璃厂就是这种情况,若不是因为有开发商买下,准备挖掘地基建造大楼,尸体也不会那么快就会发现。
这让她完全摸不着头脑,甚至有点匪夷所思。
如果是凶手是个大胆而妄为的人,那么他埋尸体的方法却不符合这种人格,凶手是个强迫症很严重的人,这种埋尸体的方法,就像是在收集东西,比如集邮,将每张邮票都整整齐齐的放在邮册里一样。
这凶手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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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忍耐一下,最近真的没时间更,每天能坚持更,我也算极限了,至于法官撕逼的事儿,哈哈,我不是律师,也不是被碰瓷的人讹了,而是我公司的账户冻结了,法官冻结的,特么的最有意思的是——连个传票都没有,就直接冻结了,要花钱的时候,突然发现账户特么冻结了,谁冻结的都不知道,特么太惨烈了。
Round 127 扑朔迷离(二)()
苦思幂想了多时,皛皛也没找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但她并不焦躁,查案本来就是需要时间的,尤其像这样情节恶劣的凶杀案,要是能瞬间破解,她会更加不安。
见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早起,她关了电脑,准备回卧室睡觉,甫一出门,就听到安卉和计孝南的斗嘴声,这都几点了,竟然还在吵,不累吗。
她探出脑袋看了一眼,两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不知道是那部电视剧,两人对着里头的人物一番评头论足,各有各的说法,安卉认为男主是个魂殿,计孝南则说女主是个草包。
皛皛不禁莞尔一笑,这两人上辈子一定是冤家。
吵归吵,但这满茶几的零嘴是哪里来的,她素来不吃这些垃圾食物的,这又是薯片,又是虾条的,还有一打啤酒,谁买的?
安卉可没那闲钱,想来只有计孝南掏钱了。
掏钱请人吃喝,还要被骂,这节操可够高尚的!
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时候,安卉吃空了一大包薯条,意犹未尽的又拆了一包,“哎,下次别买烧烤味的,不好吃,这个牌子麻辣味的好吃。”
“有的吃你还嫌弃,想吃自己买去。”计孝南夺过她手里的薯片,抓了一把就往嘴里送。
安卉急了,“你留点给我。”
“吃你的辣条去!”他高举薯片,硬是不让安卉拿。
“你一个大男人,吃你几包薯片怎么了,计较什么,你弄坏我的包,我还没让你赔呢,那可是香奈儿的限量款。”安卉眼馋的看着那包薯片,吃货本色展露无遗。
“说清楚,谁弄坏你的包了,明明是你拿包打我好不好!”
这件事他是记忆犹新,他那纯洁的初吻就是毁在了这件事上,想起来就心痛。
“是你自己先耍流氓的。”
“我流氓什么了,那是意外!”他瘪嘴道,“是你自己眼力不好,非要把我这个大好人当成贼。”
“大好人?”安卉噗嗤的笑了一声,“少往脸上贴金,送饭就送饭,哪有人躲在墙角跟偷吃的,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扔鸡骨头。”虽然那天黑灯瞎火的,她没看到他偷吃的过程,但那鸡骨头扔出来的时候,她可是看的一清二楚,分明就是偷吃完想毁灭证据。
计孝南没想这件事会被人抓包,脸立刻就红了,“那……那……是你看错了,是别人扔的,我这人特别讲卫生,看到地上有垃圾就一定会捡起来扔垃圾桶。”
安卉也不戳穿他,麻溜的跃起来躲过他手里的薯片,“随便你怎么说,不过这包薯片归我!”
计孝南一时不察就被她夺了过去,想再抢过来,她像老鼠似的吭哧吭哧的一边躲一边吃,连薯片屑都不放过,不禁恼恨道,“没见过比你还能吃的女人!”
“要你管!不知道什么叫能吃就是福吗?”
“吃货!”
“吃货就吃货,我是正大光明的吃,哪像你……偷吃!”
“你要再提,我跟你急啊,休想我再跑出去买零嘴回来。”
“小气!”安卉嘟哝道,“算了,本小姐懒得跟你一般见识,不提就不提,那你记得下次买麻辣味的。”说完,她提起脚丫子用修剪的十分漂亮的脚趾甲戳了戳计孝南的小腿,“把遥控器拿给我。”
“要干嘛,广告要结束了。”
“换台,看别的节目。”比起电视剧,她更喜欢真人秀节目。
“你懂不懂什么叫有始有终!”
“看电视剧你纠结这个干什么,不会看重播啊,去,给我那遥控板!”她缩在真皮的沙发上,舒服的都不想动了,要说康熙的生活品味那真不是盖的,这组水牛皮的沙发坐在上头就像个摇篮。
“你们女人就是麻烦!”
话落,回应他的就是安卉一记脚踢,白嫩嫩的小脚丫子直接踹上他的脸。
计孝南脸都青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这么踢。
安卉倒是一点没觉得有做错,下巴抬的高高的,一副‘本小姐踢你那是看得起你!’的态度,白嫩嫩的脚丫子也没放下,五只脚趾还舞动了一番。
计孝南脑子一抽,一把抓住她的脚丫子,一口咬了上去。
“哎呦!”安卉痛呼一声,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招,抬起另外一只脚也踢了上去。
这次计孝南有了准备,抬起手挡了一下,顺手就把它捉住了。
安卉使劲的乱蹬,“放开!”
计孝南磨牙霍霍,嘴角的一颗虎牙在灯光下像是反光了一样,噌的一亮,安卉吓的更使劲踢腿了。
皛皛看到这一幕,不知道该不该上去阻止,但两人似乎玩的很开心,安卉也没大声嚷嚷的叫自己去帮忙,她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的脚,康熙有时候也喜欢做这种事情,不过情况有点不同,那叫*,这两人……
算了,还是不去瞎掺和了,任这两人闹腾吧。
想罢正打算回房睡觉,脚背突然感到痒痒的,低头一看,圆滚滚的汤圆正在她脚边磨蹭,见她在看它,两只乌溜溜的眼睛也盯着它,萌态十足。
说来也奇怪,它刚出生那会儿,一直是计孝南和安卉在照顾它,应该对他俩比较亲才对,但汤圆现在十分粘她,老喜欢跟在她身后跑来跑去的,虽然它长的比一般小奶狗要大,但比起芝麻和糯米的体型,它仍是小的有些不起眼,一不注意她就会踩到它。
她抱起它,逗弄了一会儿,它就黏在她身上不肯走了,一放下,它就惨叫,像是她要抛弃它似的,她只好抱起它回了卧房,糯米和芝麻见她要回房了,也跟了上来,一家三口,两大一小就在她房里窝下了。
因为汤圆还小,她怕下床的时候一不注意就会踩到它,便将它抱到了床上,小家伙在床上东嗅嗅西嗅嗅,充满了好奇,最后窝到了她身边,用脑袋蹭她,小奶狗时期,它精力极其旺盛,牙只长出了两三颗,但已经喜欢咬东西了,开始咬她的衣摆自娱自乐,好似衣摆跟它有仇的似的,咬得分外专注,还拼命的吮吸了两口。
她伸手抚摸它柔软的皮毛时,它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咬她的手指了,还是很用力的那种,但她不觉得疼,反而觉得痒痒的,索性用手指到处戳它。
它立刻摇起小尾巴,跟着她的手指乱转。
玩了一会儿,它估计也累,肥嘟嘟的四肢就想攀上她的肚子,她也不动,任它攀爬,等它爬上来了,还在她肚子上嗅了嗅,嗅着嗅着它就突然叫唤了一声。
小奶狗的叫声比起成年犬的叫声可爱了许多,一点勇猛之气都没有。
“怎么了,汤圆?”
它呜了一声,用爪子挠了挠她的小腹,又叫唤了一声。
她可听不懂狗的语言,只以为它是要玩,伸出手指又逗了逗它。
它没有像那般咬着她的手指玩,而是对着她的小腹猛嗅,嗅完,又叫了。
皛皛诧异了,这是怎么了,她的肚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汤圆在她的小腹上转着圈,显得异常活泼,见她不为所动,它估计也腻了,索性趴在它的小腹上不起来,湿漉漉的鼻子却是依旧蹭在那里,像是那里头有它想要的东西一样,忠心的守护着。
皛皛没当一回事,它还小,就像孩子也会做些让大人不理解的事情,抚着它的脑门,又玩了一会儿。
正逗弄的无比欢愉时,她的手机响了,这个点会打电话给她的,除了康熙,不会有第二个人。
“回酒店了?”
因为灵茜失踪,剧组停工了不少时间,电影又是讲究档期的,杀青时间若是晚了,就有可能赶不上档期,剧组不得不加班加点的赶拍,康熙这个主角自然是最辛苦的,不过幸好他是出了名的不NG王,可以省不少时间。
“还在剧组,今天是夜戏,案子查的怎么样了?”
他关心其实不是案子,是她有没有休息好。
“一团乱,到现在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皛皛实话实说,没有任何隐瞒,这案子着实让她有点难以下手。
“今天景飒来过了?”
“是灵茜的事?”
曹震和景飒去往璃山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案,灵茜是死者,肯定会去剧组查找线索。
“嗯!那只玉兔精的鞋子在沸泉的事还没搞清楚,所以他们过来又问了一次话。”
鞋子的事,皛皛已经从耿不寐那听说了,灵茜失踪后,鞋子却在沸泉里,这点的确很可疑,但是她不认为这是凶手做的,凶手杀人有自己的一套过程,会埋尸体就代表不想让人发现,希望死者永远是失踪的状态,他不可能将鞋子扔在旅游景点,那里人来人往,每天的客流量数以万计,被发现的几率太高,这就等于告诉人家失踪的人已经死了。
若是鞋子是在不起眼的地方发现的,那还能解释为凶手在绑架死者时,死者挣扎无意间掉落的。
皛皛思索了片刻,关于鞋子的事情,她觉得应该好好查一查,虽然不会是凶手做的,但很可能会有一些联系,灵茜死前明明在璃山,却在失踪后死在了S市区,她是什么时候去S市的,警方却没查到。
她既没有坐飞机,也没乘坐火车或是长途汽车这类交通工具。
或许这是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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