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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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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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尘拆掉外表已经严重老化的原装蓄电池,又卸下电动机,拆开内壳仔细检查一遍,用粗布认真清理了内部组件。无刷电机的结构比较简单,所以这台电机保存得还算完好。

但是第一次链接试验的时候,丁尘发现电机根本不转,用万用表测量发现电机控制电路没有输出电压,很明显是元件损坏。

无刷电机需要通过控制电路来调节电流频率,以达到改变转数的目地,所以丁尘无论如何没有办法绕过这些电子元件,只好又回到仓库里去寻找替代品。

一般来说,半导体元件的使用寿命是明显没有机械产品高的。因为对于机械产品来说,最常见的锈蚀现象会随着锈蚀表面的加深而延缓,而半导体元件在这方面的表现就很不明显。

这个特点让丁尘很是吃了一些苦头,本来仓库里能用的电动车就没几辆,全拆下来后,也只有一块板子当时能用,结果多试了几下还冒烟了。

好在丁尘从电厂带回来的工具当中有电烙铁和焊锡,用这些东西配合丁尘的半吊子手艺,从别的电路板下拆下模块凑在一起,总算是拼出一块能用的来。

等到他把这台命运多舛的电动三轮车装好的时候,天又快黑了,三个人连中饭都没顾得上好好吃。

除了拆零件的时候之外,郑泰基本上处于无事可做的地步,所以这个时候正带着郑晓坐在一边拿刀削木头。冬天快到了,郑晓想要个陀螺到冰上玩,郑泰当然要满足自己的儿子,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开工。

看着三轮车被架起来的后轮在电力驱动下飞快旋转,丁尘心情很好,拿块破布擦着手说道:“等回头弄到机床,叔叔给你车个铁的。”

自从亲眼目睹丁尘轻描淡写的解决掉那六个偷袭公寓的“漂子”后,郑晓等几个孩子就对丁尘佩服得五体投地。所以听到丁尘的话后,尽管郑晓既不知道机床是什么,也不知道“车”是个什么玩意,“铁的”这个词却听得明白,立刻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道:“我要铁的,我要铁的。”

丁尘哈哈大笑起来,郑泰骂道:“这个木头的你不要是不是?那我给别人了。”

六岁的郑晓反应一点都不慢,立刻改口叫道:“木头的我也要。”

郑泰看到丁尘关掉三轮车的供电开关,打算把架起来的后轮放下,于是把手里的刀和陀螺交给儿子,自己过去帮忙。

叶黛站在一边拍手说道:“郑晓你长大之后可不要像现在这样见一个要一个。”

丁尘顿时心虚,手上一滑,要不是郑泰力气大,及时撑了一下,车轮就砸到丁尘的脚面上了。

郑泰松开手,看了丁尘一眼。身为郑家老大,他不像郑宇那么活泼,平时话也不多,看起来老成执重,但是脑子可一点都不笨,自然知道丁尘为什么会失手。不过丁尘泡的又不是自己的妹妹,这件事就不归他管了。

丁尘咳了一声,向郑晓叫道:“想不想和叔叔出去溜车?”

郑晓在很多方面都有他亲叔叔的风范,行动力爆表,听了丁尘的话,答应一声,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就往车上爬。

叶黛皱眉说道:“别出什么事。”

“能有什么事?”丁尘笑道:“我就在公路上慢点开,最多趴窝,出故障也没危险。”

看到叶黛不再说话,他又笑道:“你来不来?”

“你去吧。”叶黛说道:“我收拾工具。”

于是丁尘又看郑泰,郑泰连忙摇头,于是丁尘从地上挑了几件可能用得着的工具扔到车厢里,坐上车大叫了一声,在郑晓兴奋的尖叫声中绝尘而去。

叶黛看着丁尘的背影,摇头笑道:“有时候,我觉得他的年纪还没郑宇大。”

郑泰笑了一下,也跟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第126章 尾行者

丁尘并不知道叶黛给他下的定义和罗格截然不同,当然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在乎。

他载着公寓的孩子们在公路上来回溜了两圈,过足了孩子王的瘾。中间停车检查了两次走行部状态,发现没有什么异样后,胆子就大了起来,想再走远点看看。

丁尘虽然看起来经常异想天开,但是真到需要采取行动的时候还是很谨慎的,所以先把郑晓等一帮孩子送回到公寓里,这才驾驶着三轮车沿着公路向河边开去。

今天公寓众人的工作和昨天没什么两样,仍然是分成四组。丁尘现在就想开着车去接应其中的一组。

在这四组当中,李响那一组是进山狩猎,丁尘开的不是全地形车,肯定没办法迎上去,而且他也不知道李响会沿哪条路回来。

朱煜的捕捞队在北方的湖边,那边不通公路,丁尘也没办法过去凑这个热闹。同样道理也适用于老爹带领着去田间劳动的那些人,丁尘根本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自然也无从接起。所以他打算顺着公路往河边去。虽然公路并不能直达河边,但是看现在的时间,李靖应该已经开始返回了,有很大的可能在公路上遇到他们。

通常情况下,电动三轮车的速度可以轻松飙上每小时四十公里。但是公路的路面年久失修,上面不但布满了裂纹,还有很多碎石之类的障碍物,再加上丁尘对于车子质量并不信任,所以他一路压着速度,绝对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即使是这样,也已经比步行的速度快了三倍有余。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他就遇到了推着板车返回来的李靖和公爵。

因为丁尘没去,老爹不放心李靖一个人去河边,所以抓了公爵的差。公爵虽然不太喜欢和正太一起玩,但是李靖有个好爹,他当然也不能拒绝。而且老爹对他的要求很明确,就是保护李靖的安全。

丁尘遇到他们的时候,两个人正推着装了蓄电池的板车匆匆在路上狂奔。看到丁尘的时候,气都喘不均匀了。

丁尘看着两个人布满汗水的脸,吃惊地问道:“怎么回事?”

“有人跟着我们。”公爵看到丁尘,算是放下了一半的心。他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一杆双管滑膛猎枪,这玩意射速慢射程近,装弹还慢,遇到敌人数量不明的时候,威力实在有限。

丁尘心中一惊,抬头四下看了看,问道:“有多少人?”

“不知道。”公爵摇头说道:“应该不少。”

李靖体质比公爵差了很多,刚才这一路跑下来,已经累得够呛,遇到丁尘后突然停了下来,顿时觉得胸口发闷眼前发黑,摇摇晃晃地连站都站不稳。

丁尘看了他一眼,摆手说道:“上车再说。”

他这次出来是临时起意,并没有带上黑刀和长枪。答应罗格给她做的弓箭也还没有动手,所以金属弓借给罗格了,现在身上只有手枪和军刀,对方数量太多的话,他自己跑没问题,要保护公爵两人就比较麻烦了。

他把三轮车调过头,让公爵把蓄电池和电子设备搬到车上,至于平板车上的柴火就不要了,先送他们回公寓再说。

忙完这一切后,公爵口中的尾行者并没有出现,丁尘放心了不少,也不急着跑路了,站在公路下向两边打量。

公路一侧是成片的玉米地,现在连秸杆都放倒集中起来准备冬天运回公寓作燃料,光秃秃的没什么可供人藏身的地方。但是另一侧曾经是公路旁边的防护林,这么多年下来,已经生长得极为茂盛,晚上起风之后,林叶摇动,很难看出里面的情况。

丁尘看了一会,没发现什么端倪,心中奇怪。要么是公爵看错了,要么是这些人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发现不了。

公爵也算是公寓这里出色的战士,虽然按丁尘的标准也就马马虎虎,但是要说他是疑神疑鬼自己吓自己也不太可能。所以丁尘比较倾向于后一个猜测。

这个时代在陌生地区活动的人都会非常小心,要是看到行踪诡秘的人就当成敌人,平常日子就没办法过了。所以既然那些人没有表现出敌意,丁尘也就懒得再理。又招呼公爵下车来把平板车绑到在三轮车后,连柴火都不给陌生人留下。

看到丁尘这么镇定,公爵也不像刚才那么焦急了。当初丁尘在公寓里拳头对拳头,两拳打断“拳头”的胳膊,这个逼装得令人印像深刻,特别是在公爵这样崇拜力量的年青人心中,丁尘已经是不败的象征了。有他在场,公爵就觉得像是有了主心骨一样。

三个人都没带绳子,丁尘干脆让李靖坐在三轮车的后厢里,拉着板车的车把。然后让公爵来开车。

公爵虽然觉得这个时候不是学车的好时机,不过既然丁尘不在乎,他也不好提意见。好在三轮车实在太容易学,不想用脚下刹车的话,两只手就可以把加减速的活都干了,以公爵的运动能力,几乎一次就学会了。

第一次操纵这玩意,公爵还有些胆怯,第一次亲手拧手把给电的时候,三轮车向前一窜,吓得他立刻松手,于是三轮车又停了下来。公爵下意识地又拧又停又体验了一次,新奇的感觉让他觉得非常过瘾。

可惜别人没这个想法,所以坐在车后的李靖已经很不满意地叫道:“公爵叔你能不能好好开车?”

“你公爵叔是新手。”丁尘坐在李靖身边安慰道:“等变成老司机就能带你开车了。”

公爵定了定神,觉得自己已经领悟了开车的基本技巧,于是对李靖的指责很不满意,大声叫道:“我喜欢这么一下一下的开不行吗?”

丁尘很无奈,心想这还真是老司机的习惯。

看着在自己的操纵下,三轮车从一窜一窜的脉冲运动变成基本平稳的直线运动,公爵很高兴,连跟在身后的危险都忘记了,开着三轮车越来越快,在丁尘的警告声当中,三轮车一溜烟的跑远了。

过了一会,几个人从路边的树林里钻了出来,站到公路上向着三个人消失的方向眺望。其中一个人拿出一张纸质的印刷地图,看着上面的标记说道:“这些应该是公寓的人。”

“他们有电动车辆?”另一个人疑惑地说道:“情报上不是说这里没电吗?”

“不要太相信情报。”明显是首领的中年人说道:“让大家小心一点,目标可能还在附近。”

“你觉得会不会是他在资助公寓?”拿地图的人问道。

首领思考了一下,淡淡说道:“是不是很快就不重要了。”

“如果拿到证据的话,会更好一点。”另一个人提醒道。

首领看了他一眼,摇头说道:“你们在城里待得太久了。”他指了指脚下的公路,“在这片土地上,实力就是一切,你有枪,就能说话。枪够多,就说了算。”

他又向前方看了看,挥手说道:“继续前进。”说完他又补充道:“让尖兵的搜索范围再远一点,这里人的实力可能比我们想像的还要强,没有找到目标之间,不要发生无畏的冲突。”

第127章 典型防御性武器

丁尘没有千里眼顺风耳,脑袋后面也没长眼睛,当然不知道身后发生的事情。

三轮车在公爵的操纵下一路狂奔,直到跑回公寓门前,也没看到他口中的跟踪者在哪里。这让公爵的小心肝很受伤,甚至开始怀疑起人生来。

丁尘倒是没有质疑他的意思,回到公寓后立刻向留守的人通报了消息。接到丁尘的报警之后,公寓里面立刻紧张起来,留守人员开始分发武器,准备抗击外敌。在外面玩耍的孩子们也都被紧急召了回来,集中在一起保护了起来,在卡洛的带领下随时准备避入地下,就连“拳头”都被叫了下来。

叶添龙的商队里每个人都有枪,所以“拳头”虽然留在了公寓里,手里仍然有一支十发固定弹仓的半自动步枪。丁尘曾经远距离观察过商队使用的这种枪,发现它和自己从洞库里带回来的枪很相似,但绝不是同一种。它甚至不是丁尘熟悉的任何一种步枪,很明显是叶添龙所属势力自行设计制造的。

如果在公寓人手充足的时候,倒也不必这样严阵以待,但是此时公寓里人手不足,另外三支队伍的人都还没有回来,战斗力堪忧,所以才会如临大敌。

哨兵在楼顶发出警备的信号后,丁尘让公爵留在公寓里,协助叶黛做好防御,自己按照卡洛的指引又出去接应老爹。他这一队人战斗力最弱,如果遇袭后果不堪设想。

他赶到老爹劳作的田间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地上散落着很多藤条编制成的筐和草编的袋子,没有战斗过的痕迹。

这些筐和袋子是公寓用来装运农作物的主要工具,很显然老爹看到了公寓发出的警报,所以立刻带着自己的队伍转移了。

丁尘觉得老爹很有从前我党存人失地的风范,唯一的问题是下手得太早了。这也是通讯不畅带来的不便,丁尘既然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也就只能忍了。

带着一群老弱,老爹一行的速度快不起来,也没办法隐藏痕迹,所以丁尘顺着老爹等人留下的痕迹追了下去,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追上了他们。然后又看到朱煜带着人也赶了过来。

这两伙人都没有什么战斗力,所以看到警报后,第一个想法都是先躲起来再说。

听了丁尘的解释,几个人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朱煜脱口问道:“会不会是公爵弄错了。”

丁尘东张西望地四下看,假装没有听到。老爹叹了一口气,把朱煜叫到一边,让他跟着自己对两支队伍当中的人员重新编组。

在公寓的五人组当中,朱煜和叶黛的年纪最轻。老爹是把朱煜当成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的。不过在这个信息匮乏的年代,想作领导人其实也是需要拼天份的,朱煜在统帅力这方面的天赋也就是挫子堆里拔大个的水平。

丁尘拿起枪站到外面去放哨。霍斯也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丁尘觉得奇怪,问道:“你不去帮忙?”

“不是做什么事都要人越多越好。”霍斯说道:“还记得你到公寓的第一天,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关于女人的?”丁尘说道:“当然,记忆犹新。”他笑道:“之前还从没有人和我说过类似的话。我都不知道给自己生个猴子可以这么容易。”

“已经有人向我抱怨过了。”霍斯说道:“也许你可以重新考虑一下。”

丁尘愣了一下,吃惊地看着他,“你知道我……叶黛……”他迟疑着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下去。

于是霍斯也笑了起来了,“你都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应该算什么对不对?”他说道:“说实话,我们通常不会介意男人和老婆之外的女人有关系。”

“可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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